时间:2024-04-24
文_曲轩(云南曲靖)
越骗越大的“胃口”
文_曲轩(云南曲靖)
大学毕业后,十分有生意头脑的他开始在当地经营商务网站,开办实体店。后来通过考试,被当地招商局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本有大好前程的他却因诈骗600余万元被送进法庭。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袁齐双看上去精明强干,思路清晰;旁听席上,10多名闻讯而来的被害人眼睛喷火……袁齐双是怎样将这些人多年积攒的购房款骗到手?这些钱又最终落向何方?最终,他将受到法律怎样的惩处?
据了解,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鉴于袁齐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一般立功等情节,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6年1月26日一审判决宣判后, 袁齐双以案发后委托亲友收回一些债务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为由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处罚。目前该案尚在二审审理中。
2010年,曲靖市沾益县(现撤县设区)的王先生准备在当地购买一套商品房。得知袁齐双与开发房地产的老总很熟,可以优惠买房的消息,王先生找到袁齐双,这时正为经营网络实体商城资金焦头烂额的袁齐双毫不犹豫答应下来,先后收取了王先生多次给付的购房款26.5万元。在王先生的催讨下,袁齐双将其中的4万元交了房屋首付和转让费。
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袁齐双以同样方式骗取黄老师购房款20.5万元,将其中1万元交付了购房定金。实际上黄老师所购房屋开盘时,其认购的房屋因未交款而被出售;2013年7月,袁齐双以同样手段三次收取陈先生购房款31.35万元,骗取吕女士购房款32万元(后归还3万元),骗取张先生34万元(后归还15.09万元)。
2013年10月,得知沾益县某单位准备集资建房,刘先生找到这时准备在沾益筹资建设购物广场的袁齐双,其答应为刘先生集资一套,随后收取对方预付现金2万元。后来得知房子建设不成,但袁齐双总是骗刘先生等一下就可办成。2013年12月的一天聊天时,刘先生称儿子在外地某学校工作,想把儿子调回曲靖。袁齐双又毫不犹豫答应帮忙,但是要求刘先生付5万元的协调费。刘先生转款不久,袁齐双又称联系调入学校的校长车祸撞伤人,刘先生又转款1万元。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袁齐双称2013年10月份左右,当时传闻沾益一些单位要建集资房,正在筹建购物广场而资金短缺,他就打算以办理集资房为由,从托他帮助购房的刘先生处骗点钱来周转。2013年10月,刘先生拿来2万元现金,他压根没有去办理购房的事,直接用于交付购物广场的货款。后来刘先生又为儿子调动的事找他,他就想再骗点钱,就称认识曲靖一家学校的校长,从中收取对方5万元的好处费。2014年2月,袁齐双开车外出遇到交通事故,要赔偿对方2万元,他打电话给刘,称那家学校的校长开车撞伤人,刘先生又转款1万元。因为调动的事一直没有办,刘先生就催其还钱,到案发时一分都没有还上。
法庭审理中,袁齐双辩解上述行为属于民间纠纷,不能认定为犯罪。法庭审理认为,袁齐双在未能选到房屋或如约进行购房或购买商铺的情况下,隐瞒事实骗取王先生、黄老师、陈先生、张先生等人钱财挪作他用,辩解无非法占有目的和行为的辩护意见法庭不予采纳。
2010年的一天,得知当地一个小区出售二手房,迫切要购房的徐先生看中了袁齐双手上那套A房屋,看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后,徐先生毫不犹豫分七次将24万余元房款转给袁齐双,约定2013年5月14日过户房屋。
2014年11月13日,房屋过户迟迟得不到落实,袁齐双给徐先生写下房产证办好后10日内过户给徐先生的承诺书,并承诺退款10万元。然而到了2015年年初,就在徐先生忐忑不安时,得知袁齐双被警方刑事拘留,徐先生迅速向当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起诉。2015年 3月22日,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袁齐双同意该房屋出售给徐先生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同时归还徐先生10万元。几天后,凭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等材料,徐先生取得该房产权证书。
然而,购买同一套房屋的李先生没有徐先生幸运。2013年8月8日,李先生同样与袁齐双签订A套房屋购房协议,约定首付11万余元并付1.5万元过户费后,一直不能过户。经多次催讨,袁齐双于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22日退还了李先生7万元,至今尚欠5.6万元。
令人深思的是,就是这套A房屋,袁齐双还将它抵押给债主程先生。原来,2012年8月至2013年 6月,袁齐双以开办网上商城为由,找到朋友程先生,先后借款24万元(后归还6.5万元)。因程先生急需用钱讨要,袁齐双隐瞒该房已两次卖给他人的事实,将该房屋抵押给程先生冲抵借款,期间还以归还住房公积金借款为由又骗取程先生借款3300元。同样还是这套A房屋,2014年8月,袁齐双以急着用钱低价出售为名,骗取陈益12万元(归还2万元),后因其一直以贷款没有还清为由拒绝过户,陈益开始讨要已给付的房款。
钱滚滚而来,而且来得如此容易,袁齐双的胃口越来越大。2014年3月,袁齐双带着经营典当行的董先生,到所在的某招商局办公室、其个人住房和购物广场查看后要求高息借款。董先生借款17万元后,袁齐双大方地写下18.2万元的借条,随后支付了4月份的利息1.05万元,之后还给付了一些利息。法庭审理最终确认,袁齐双先后以支付利息形式还款9.5万元,实际骗取董先生7.5万元。同时还承诺以6分的高息向袁先生借款4.3万元(还款3000元)。
据知情人孙先生证实,2013年12月,孙先生供货给袁齐双,2014年3月27日袁齐双的购物广场关门时还欠其他供货商80多万元货款,袁齐双付不了货款,就以62万元的转让费转让了购物广场。
转让购物广场后不久的2014年8月,袁齐双所在的招商局准备引进冷链物流高原特色农业蔬菜种植项目,朱先生和任先生都有投资意向。朱先生决定购买4亩土地,袁齐双称需要交纳32万元的预付款。接到朱先生31万元现款(已还款9.2万元)后,该土地购置预付款就被其挪用于偿还购物广场的债务。2014年8月19日,因朱先生催得紧,袁齐双书写了承诺2014年 11月15日归还朱先生26.43万元的承诺书。并称如不能按时归还,从11月15日起,每天计息1000元,并将一辆长安马自达、两辆金杯车登记证移交朱先生。若15日后12个工作日内仍没有还清欠款,朱先生有权处置。
据曲靖某招商局介绍,袁齐双是他们单位的职工,具体负责项目编制和招商引资。2014年7月份左右,袁齐双招商引资带来一个冷链物流的项目,这个项目没有和政府部门签过协议,只是知道袁齐双带来的人有投资意向,但是一直没有下文。招商局也没有委托袁齐双收取土地款项。
法庭经审理证实:2014年8月中旬,袁齐双自称和沾益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是亲戚,以能够帮助他人优惠购买商铺为由,先后三次骗取徐林商铺费122万元,徐林2014年11月收到假的商铺房产证后,才发觉受骗。2014年9月,袁齐双以帮助某公司郑某晋升中层干部为由,骗取郑某1.5万元;2014年12月9日,袁齐双以帮助陆女士调动工作为由,骗取陆女士6万元。
2015年1月19日上午9点,袁齐双以代销13个商铺为由,骗走任先生200万元,任先生报案。3天后,袁齐双被抓获。迫于强大的经济压力,他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委托亲友收回部分债务还给受害人。
2015年1月22日,袁齐双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1月3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宣判后,袁齐双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编后语》》
“诈骗数额高,被骗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谈到这起利用特殊身份以帮助买房、调动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特点,承办法官感触很深。袁齐双虽有固定工作与收入,为经营所谓实体欠下一屁股债务,但凭借三寸金舌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将自己打扮成年轻有为的私企老板,是认识房地产老总乃至各行各色重要领导的“能人”,宣称通过疏通关系,可以帮人购买单位集资房、紧俏商铺或调工作或提拔,但要收取相应费用。
前几年,因为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加之受到不良社会传言或现象影响,有些人认为“有关系有钱”就能超越规定办事,于是就托关系花钱搞“协调”,试图通过权钱交易或所谓“门路”低价获取房产或调动工作、晋级晋职,而这些恰恰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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