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文_马涤明(内蒙古通辽)
“落马官员多”说明腐败更严重?
文_马涤明(内蒙古通辽)
说起塌方,容易想起山西。曾发生塌方式腐败的这个省份,一度多个地市党政一把手出缺。笔者注意到,有一个省份在落马地市党政一把手数量方面正追平山西的纪录,仅就落马的市委书记数量而言,都已经超过山西了,而这个打破纪录的省份正是河南省。
如果因为某个省落马的市委书记最多,而认为该省的腐败程度更深,这种看法并不客观。对山西省的反腐情况的评价,也应注意这个问题,不能因为该省落马官员最多,塌方式腐败案件也比较多,就认为这个省过去一段时间的腐败问题是最严重的。
地区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与落马官员人数、级别当然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未必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落马官员多,可能与当地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有关,也可能与当地的反腐力度有关。腐败问题主要是监督无力、权力失控导致,而如果这种情况具有普遍性,腐败也应该是普遍性的问题,才合乎逻辑。腐败问题也确实与地区、领域的特殊性存在一定关系,比如建设工程领域、交通系统,因为政府工程投资比较大,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寻租机会、招投标过程中的黑洞比较多,权钱交易的情况相对更多,因而出现了“腐败重灾区”现象。
但另一个事实却是,如果反腐力度不够,调查不够深入,许多腐败问题就很难浮出水面。有一个现象一直被舆论质疑:豆腐渣工程大量存在,建设工程被公认为腐败重灾区,甚至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骗子承包、厨子施工”都并非虚构的背景下,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塌桥、倒楼、新竣工的高速公路就成了“豆腐渣”,甚至有的城市新建道路十几连塌……官方给出的事故原因一律为外力因素,比如“老天干的”“车辆超载”等等,绝无人为责任,更无腐败问题。而如果都是这样的监管风格,腐败问题是不是就“很难严重”?
曾有一位地方纪委书记说过,现在每个地方办的案子都要挂到网上去,这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比如你本省和邻省,邻省一季度办了三个案子,而你一个都没有,你总不能讲你比邻省更清廉吧?”笔者认为,把查处腐败的成果“挂到网上”很有必要,应该让监管部门、反腐机构感到压力,但前提是要推倒“办案越多腐败问题越严重”这个伪命题:落马官员多不一定等于腐败情况更严重,而查办案件数量过少,是否有反腐不作为甚至包庇腐败的问题,才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十八大之后,中纪委曾指出,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总结反腐工作时谈到,山西有1/5的乡镇在两年多时间里一个案件也没查,“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这都说明,反腐领域中的瞒案抹案、“纹丝不动”问题比较严重。所以说,有些地方落马官员多,不代表腐败问题更严重;有些地方看似“天下无贼”,却也未必就更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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