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整理_本刊编辑(发自湖南长沙)
严查贿选和卖官跑官现象
整理_本刊编辑(发自湖南长沙)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买官卖官就是吏治腐败的最典型症状。“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在一些地方曾一度成为潜规则,导致一些干部无心干事,一心忙于送钱跑官、拉关系找靠山,使得用人制度受到破坏,一方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极大地净化了用人风气,强化了正确用人导向。但也应看到,无论是从巡视情况来看,还是查处的案件来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今年适逢各地换届年,端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治“用人腐败”,就显得更加重要且迫切。
今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涉嫌受贿一案开审。在马伟灵被控的14项犯罪事实里,有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买官卖官的“价目表”也浮出水面。此前,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受贿案开审,也有类似细节,根据检方指控,向马勇行贿的包括2名全国人大代表及3名干部。在各地换届工作陆续进行的当下,这些反面典型案例很有警示意义。
“贿选花的钱,当选捞回来!”贿选影响真实意愿表达,扰乱选举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今年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十分注重查处贿选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昆明市2月5日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来,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接连查处通报多起贿选案件。
本人不直接出面,却出资1.2万元委托他人在党员中拉票,石林县鹿阜街道板桥村党总支党员潘某某为在该村党总支换届选举中当选,躲在暗处贿选被群众匿名举报。潘某某受到开除党籍的严厉处分,为潘某某拉票的四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出钱太明目张胆不行,请选举人出去玩玩“加深下感情”也不行。3月11日上午,宜良县匡远街道接到群众举报,称青山村小组村民刘某借弥勒“祭火节”之机,邀请同村部分党员和居民代表一同前往参与游玩,想通过此手段拉票贿选青山村居民小组长一职。接到举报后,七星社区党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匡远街道党工委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证实刘某确实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经研究决定,取消了刘某换届选举时作为居委会委员或居民小组长候选人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带上米面油上门“送温暖”,拿出十万元捐给村里、分给群众,给跳广场舞的大妈置办新衣服……各种贿选招数层出不穷。昆明市从严从重打击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
2015年8月,在福建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潘庆添为获得曹田村村民的支持,以本人出面宴请或者出资委托亲戚朋友请村民吃饭等方式拉票贿选;另一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陈劲强以宴请村民、给村民代表范某某送礼等方式拉票贿选。2016年1月,潘庆添、陈劲强被立案调查。
换届选举期间,不仅是贿选的高发期,往往也是跑要风、说情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期,必须自觉抵制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和腐败问题,也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发挥警示作用。2016年3月16日,福建松溪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奇文将道听途说的“某县县委副书记可能会到松溪任县长”的消息,发到一个微信群中。松溪县文化馆馆长兰坤发看到该信息后,通过网络搜索到该副书记的履历资料,擅自编辑修改并加入“拟任松溪县县长”的内容,连同该副书记照片发至“松溪墨客”微信群。随后此信息被大量截屏转发,并被有关微信公众号发出,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兰坤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松溪县文化馆馆长职务;2016年4月,刘奇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调研员李树山,在担任南安市官桥镇党委书记时,为了在副处级后备干部推选中能得到时任南安市委书记骆国清的帮助,先后两次在骆国清家中以“拜年”名义送给骆国清人民币共2万元,并请求骆国清对其进行关照。之后,李树山被推选为南安市副处级后备干部。2015年10月,李树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而在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换届纪律也非常严明。2015年8月,在古饶镇赵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党总支书记侯克军身为该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对个别选民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向选民颁发选民证落实不到位,对外出选民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不规范,致使个别群众多次上访,扰乱了换届选举工作秩序。2016年1月,经古饶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克军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用人腐败”,标本兼治是治理之法。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买官者和卖官者,加大问责和处罚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另一方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让选人用人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注重群众评价,才能有效防止一些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干部队伍的廉洁度、干部任用的公信力。
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本专题据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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