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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 身体 权利

时间:2024-05-09

戴海英

摘 要: 《美国牧歌》是当代美国文坛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精心构筑的一部美国悲剧,更是小说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以普通美国人“瑞典佬”的形象,努力构建美国田园生活,却遭遇梦幻破灭的悲剧。以空间、身体和权利的相关理论,分析“瑞典佬”这一人物形象身体面貌、空间格局,以及在空间的权利运作下,成为一个悲剧人物的政治和社会根源。

关键词: 《美国牧歌》 瑞典佬 形象解读

引言

1974年,列斐伏尔的作品——《空间的生产》带来了继“语言学转向”、“历史转向”等一系列学术思潮转变之后又一重大转型——“空间转向”(spacial turn)。之后,空间的社会属性受到福柯及其他空间理论学者如吉登斯、布尔迪厄、大卫·哈维、曼纽尔·卡斯特尔及詹姆逊等人的关注和研究。20世纪90年代后,以英国学者迈克·克朗和美国学者菲利普·韦格纳为代表,将空间理论与文化研究相融合,使得文学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的藩篱被打破,为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域和理论生长点,空间成为继时间之后一个重要的文本研究维度。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是多层次的,同时“空间总是被身体所占有”[1],即人的身体是一切空间的原点。而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更是从政治和权力的角度对空间的社会性进行阐述,认为空间是种种关系和权力角逐和斗争的场所,处于其中的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受到种种关系和权力的规训与压迫。因此,空间、身体和权利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文本分析中,对小说人物身体的考察,即对身体、空间和权利之间关系的考察。《美国牧歌》中的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以普通美国人“瑞典佬”的形象,毕生追求美国梦,却最终成为悲剧人物。笔者试从空间、身体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分析这一人物身体面貌体现的空间格局,以及在这样的空间格局中,作用于其身体的权利。

一、“瑞典佬”的身体面貌

《美国牧歌》出版于1997年,次年便获得普利策小说奖,是菲利普·罗斯后期创作“美国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与菲利普·罗斯前期及中期鲜明的反犹太传统和自我身份诉求的主题不同的是,该小说在思考犹太裔美国人的生活状况的同时,关注普通美国人的社会现实。塞莫尔·利沃夫是罗斯笔下第一个以酷似普通美国人的形象出场的主人公,是“一个规矩的人,从任何世俗意义上讲,他都应该是一个谦和、友善、举止得体的人……”①从空间、身体与权力的关系来看,世俗意义上规矩的人,就是符合社会空间权力规训的人。塞莫尔以“瑞典佬”的名义,无论是从他身体本身,还是在社会空间大框架之下的生活和工作领域里,他都努力遵循社会准则,为自己构建普通美国人的形象。

小说开篇,罗斯就通过叙述者祖克曼,向读者描述了塞莫尔在其出生的纽瓦克社区中与众多犹太后裔不同的相貌:“我们国立高中虽犹太人居多,却没有谁有一丁点像他那样虽尖尖下巴,面孔呆板,却金发碧眼”[2]。塞莫尔外表魁梧、满头金发,使他在人们眼中更像英国新教徒后裔,也因此被冠名以在英文发音中与“甜蜜”谐音的“瑞典佬”(Swede)。同时,“瑞典佬”在美国人热衷的球场上取得骄人的成绩,赢得了许多赞誉,纽瓦克犹太人社区的人们不再叫他的犹太本名,“瑞典佬”成为社区人们心目中的太阳神,是一个成功的象征,一个英雄的化身。

“瑞典佬”从小的偶像是被美国人认可的“苹果种”约翰尼·阿普瑟德,一位传说中的美国先驱。因为这位偶像的身份不是犹太人、爱尔兰人,也不是新教徒,只是追求快乐的普通美国人[2]P307。在高中毕业当天他就参加了美国海军陆战队接受属于男子汉的爱国主义挑战。战争结束后,他拒绝双人俱乐部的合同,从父亲手里接管了家族企业,成为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名企业家。他大胆违抗谨守传统犹太教义的父亲,娶了一位非犹太裔、笃信天主教义和有着“新泽西小姐”选美称号的妻子。之后,他搬到旧里姆洛克白人区,一座拥有百年多历史的老石头房子。“瑞典佬”几乎实现了犹太人几代移民追求的美国田园生活,成了一名普通的美国人。在石头房子构建的“伊甸园”里,他是众人眼中的模范丈夫,对妻子有求必应,对女儿呵护备至。他怀着巨大的幸福感看着在田园中和牛群为伴的妻子及女儿,认为自己无论从哪种社会身份而言都已完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当祖克曼听说这一切时也不禁感叹,“瑞典佬”以美国人常有的、普通的和自然的方式,实现了他的美国梦想[2]P84。然而,他那寄托了快乐希望,取名梅丽“Merry”的女儿,却摧毁了“瑞典佬”。梅丽虽然从小就被他带到工厂灌输各种资产阶级对利益的无限追求,却厌恶他热衷的美国中产阶级生活,厌恶他热爱的国家,最终以一颗炸弹炸毁了他的美国梦,幸福快乐的“瑞典佬”形象随之崩塌。

二、“瑞典佬”的身体空间格局

身体是空间的原点,同时,空间是身体得以存在的基础。考察身体的面貌,可以把握身体所处的空间格局。分析“瑞典佬”塞莫尔的身体面貌,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矛盾的身体。他是犹太血统,却有着“美国先生”的外貌和体格,有着强烈的美国化的思想。纽瓦克犹太人社区对他外貌和体格的解读,以及他的经济基础和婚姻都更加强化了他以“瑞典佬”为名,普通美国人的身体面貌。然而,最终“瑞典佬”却被美国主流社会抛弃。“瑞典佬”身体的矛盾性,体现了其身体处于矛盾的空间格局。

“瑞典佬”的出生地——纽瓦克社区,是一个存在矛盾的空间。纽瓦克社区是美国犹太移民的聚集地,以塞莫尔的父亲为代表的一部分第二代移民仍坚守传统的犹太教义。但生活在其中的犹太人却更多倾向美国生活的主流意识,他们在社区的规划和房屋的建造风格都表现出“这些大胆先驱者对美国化形式的渴求”[2]P7。塞莫尔所具有的普通美国人形象,能很大程度上满足这一渴求。因此,人们将他命名为“瑞典佬”,寄托他们对美国取得越战胜利和融入美国社会的希望。塞莫尔并不在意外貌英俊带来的青睐,他欣然接受绰号“瑞典佬”,因为这命名代表他犹太身份已然淡化,宣示了他身体这一本身空间强大的、美国化的存在。正如Baudrillard所说“Naming things is never innocent”[3],绰号“瑞典佬”既是人们对塞莫尔有希望成为一位幸福美国人的一种承认,又是他对自己的自我认可。他以实现美国田园式的生活为目标,不断尝试普通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在球类竞技场的非凡表现,在他看来并不是为了赢得身边人的关注,而是一种摈弃种族、肤色和偏见,以绝对平等身份参与到美国社会活动和社会竞争基本规则的体现,因为美国人就有“摆脱统一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的偏见”[4]的倾向。对球类运动的热衷,恰是这种观念倾向在生活中的最佳体现。加入美国军队也是他热爱美国,体验普通美国人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年后的塞莫尔在商场成为人人景仰的企业家,令人艳羡的财富更是使他在价值观上符合美国社会中产阶级的标准。在纽瓦克社区,犹太传统与美国意识在矛盾中较量,“瑞典佬”成为这种较量的代表,他毅然地离开,迁往另一居住空间。

然而,对于“瑞典佬”,旧里姆洛克美国白人区仍然是一个矛盾的空间。“瑞典佬”的经济实力让他可以拥有旧里姆洛克的旧石头房子,在社会空间所不能分割的家庭空间中,努力构建一个“美国式”的家庭模式。位于旧里姆洛克美国白人区的旧石头房子,远离纽瓦克犹太人社区,是“瑞典佬”塞莫尔眼中美国文化的根源,象征美国拓荒和民主的象征。妻子多恩在选美竞赛中荣获“新泽西小姐”的头衔,表明她作为一名女性形象合乎美国社会长久以来崇尚的男权标准,同时她非犹太裔的身份满足了他想要突破种族隔阂,逾越宗教的追求。这些都极大地强化了普通美国人“瑞典佬”的形象。但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并不代表他已是完整的“美国人”,旧里姆洛克的白人居民只认同他是一个体面的犹太移民。在杰西·沃库特等有着正统新教徒血统的白人原住民面前,“瑞典佬”的犹太祖先是他不可跨越的障碍。由此,美国社会的民主与“瑞典佬”身份认同形成一个巨大的矛盾。身处于这一矛盾空间的“瑞典佬”被弟弟杰里嘲讽,指责他总是戴着一张面具,而梅丽炸毁的就是这由社会规范制作而成的面具[2]P275-266。女儿梅丽成为对塞莫尔最直接的惩罚。“瑞典佬”矛盾的身体空间格局,也让梅丽始终处于矛盾之中。天主教义与犹太教义,资产阶级生活与残酷战争,都使她对家庭和社会失去信任。梅丽最初以口吃和肥胖对抗完美的父母,继而用暴力对抗社会。梅丽带来的惩罚撕开了面具,暴露出了隐藏的矛盾。

三、“瑞典佬”身体空间的权利

从身体、空间和权利的关系来看,任何空间都是权利运作的基础,而“位于空间与权力的话语真正核心处的,正是不能被简化还原、不可颠覆的身体”[5]。也就是说,空间中,无处不在的权利直接作用于身体本身。在空间维度下,身体成为权力机制对人展开规训和惩罚的起点。福柯指出,权利关系直接作用于肉体,对它进行控制和干预,并“强迫它完成某些任务”[6]P27。现代社会对于身体施加的是一种愈发微妙的技术性身体规训,“某种可以称为肉体的政治技术学”[6]P28。因此,在身体空间的规训和控制的背后,隐藏着政治力量和社会思想。为了成为名副其实的“瑞典佬”,一个地道的美国人,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塞莫尔必须接受身体所处空间的权利规训和控制。他几乎成功扮演了社会赋予的每个角色:球类明星、成功商人、模范丈夫和父亲。然而,他所位于的、充满危机和矛盾的空间,在社会和政治的权利运作之下,最终改变了他的身体面貌,由一个成功者变成失败者。

作用于“瑞典佬”身体空间的权利是历史和美国社会的产物。漂泊的犹太民族“希望把政治和个人斗争减少到最低程度,人们可以最大限度地自由交流思想”[7]。美国之所以会成为聚集犹太移民最多的国家,主要就是因为它宣扬民主和鼓励多元文化共存,这使得犹太移民相信在这里他们能够通过努力获得发展空间并跻身上流社会。《美国牧歌》中塞莫尔所处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美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同时由于二战中发生的“屠犹”事件,也让社会对犹太人投以普遍的同情和关注,犹太移民在当时美国便得到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然而,隐藏在背后的是犹太移民需要放弃自己的教义,离开犹太社区而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身份认同危机。塞莫尔出生于纯粹的犹太移民家庭,但他相比于他那瘦小的弟弟更像美国杂志上的“美国先生”,他的言谈举止和人生经历都努力向美国主流文化靠拢。在艰难的民族融合过程中,被美国主流社会同化和规训的同时,塞莫尔也得到了惩罚:这种同化意味着他自身人性的异化,成为犹太人心目中无根的“浪子”,使得女儿梅丽在犹太传统文化和天主教之间无所适从。同时,六十年代的美国由于越战经历了长达十年的动乱,美国一直所宣扬的传统价值观受到质疑,正如罗斯所描写的:“在美国概念中,所有被认为是坚不可摧的、不可渗透的东西,现在却屈服了、崩溃了。”[8]来自于美国社会的不可调和的宗教矛盾和美国神话的消解使得梅丽成为对“瑞典佬”的惩罚,将他从舒适安逸的中产阶级生活中驱逐出来。

结语

从空间角度出发,考察身体这一空间本原,揭示作用其身体的空间权利,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解读“瑞典佬”形象。权利的作用使他置身于矛盾空间中。一方面他可以主观地塑造身体面貌,并选择空间。另一方面权利的作用决定了其空间和身体的矛盾性,使他客观地面对失败。从这一角度来看,“历史的玩物”[2]P73——“瑞典佬”的悲剧根源不在于历史的时间性,而是历史的空间性。这种解读方式从另一角度体现出,菲利普·罗斯以《美国牧歌》为转折,在关注犹太民族的同时,关怀普通美国人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存空间。

注释:

①罗斯在访谈中言明《美国牧歌》的创造过程,参见Charles Mcgrath,Zukermans Alter Brain,in New York times,2000, 3.7.

参考文献:

[1]Lefebvre,Henri.The production of Space[M].Oxford:Blackwell Press,1991:170.

[2]菲利普·罗斯著.罗小云译.美国牧歌[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307,84,7:265-266,73.

[3]Baudrillard,Jean.Cool Memories[M].Trans.Chris Turner.London:Verso Print,1990:35.

[4]阿勒克西·德·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518.

[5]Lefebvre,Henri.The Survival of Capitalism[M].London:Allison and Busby,1976:89.

[6][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北京:三联书店,1999:27,28.

[7]爱德华·斯图特尔著.卫景宜译.美国文化模式——跨文化视野中的分析[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123-124.

[8]Roth,Philip.Reading Myself and Others[M].New York:Farrar,Status and Giroux,19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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