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杨航
摘 要: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北碚区失地农民的走访调查,综述分析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过程中北碚区失地农民出现的社会心理问题及其成因,并结合当地的经济、文化、政策及失地农民自身特点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对策,以帮助失地农民更好、更快地转变角色,适应新生活,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顺利进行。
关键词: 统筹城乡 失地农民 社会心理问题
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及由此造成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建设等不同,使城乡居民在社会认知、生活满意度、期望、安全感等方面产生一定差异。失地农民在适应新环境、新生活,寻找新的谋生手段的过程中,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等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从而引发种种社会心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北碚区失地农民的心理现状,帮助失地农民渡过心理上的困难期,笔者对北碚区水土镇、静观镇、施家梁镇等多个改革实验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通过访谈、问卷调查、讲座等形式了解失地农民的心理现状,分析现状成因,并根据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从多角度提出解决对策。
一、失地农民出现的社会心理问题及其原因
通过对北碚区失地农民的走访调查,发现北碚区失地农民既具有我国失地农民的某些普遍心理特点,又由于地理环境特点、文化底蕴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在改革过程中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具体表现如下:
1.失地前后生存环境和谋生手段的巨大差异,使其产生一定的不安全感和不稳定感。
(1)土地是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经营载体,它扮演着农民经济来源和社会保障的双重角色[1]。在我国尤其是像重庆这样多山区的农村,由于交通不便利、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大多数农民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虽然物质生活并不是特别富裕,但不必担心一日三餐的温饱问题。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镇后,不仅大部分生活用品都要到市场上购买,要缴纳物业费、水气费等额外费用,而且要负担子女教育、养老保险[2]等费用,生活成本增加;(2)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低,失去土地后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多数失地农民仅靠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过日子,即使部分失地农民可以从事那些低工资、低社会声望和低劳动技能的工作,由于企业的改革、裁员、停关等因素也很容易失去工作,收入低且极不稳定;(3)近年来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人们日常生活消费支出逐渐增大,生活负担相对增加。失地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对此现象尤为敏感,对未来生活忧心忡忡。
2.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对集体产生信任危机[3]。
在改革过程中,我区政府站在统筹全局发展和维护广大失地农民利益的角度上,尽可能给予失地农民足够多的补偿和有利的发展空间,但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1)单一的货币安置方式决定失地农民无法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种矛盾逐渐凸显,从而使失地农民产生心理不平衡感[4];(2)部分地区对于征地政策和过程宣传力度不够,缺少民主程序和透明度,部分失地农民对征地工作不清楚,容易对政府和各部门工作产生误解和不满;(3)在调查中部分地区个别村民反映,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存在“地已经用了,而之前承诺的相关保障并未落实”的现象,但由于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失地农民在维权过程中遭遇“踢皮球”现象,这些都引起失地农民的强烈不满,并对集体、社会的信任感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
3.知识局限,理解力低,出现认知偏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只是实现公平的手段和方式,在相同条件下,只要平等对待就可以实现公平,不同条件下差别对待也能实现公平[5]。由于土地位置、征地用途、方式的不同、政府政策的差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时期,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同,而失地农民由于知识结构、生存环境及思维方式的限制不能正确理解这种现象,认为同样的土地补偿标准就应该相同,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其对政府的误解和不满。
4.生活态度散漫,精神面貌较差。
(1)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大部分失地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长期的农村生活使其形成自由散漫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笔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北碚区农民失去土地后多数并没有进入市区生活,而是分散居住或住进政府所建的失地农民还建房,他们生活的交际圈子、文化氛围等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没有受到高度紧张的城市生活节奏的感染,他们安于现状,不喜竞争,不求上进,满足于仅依靠征地补偿费用过日子。更有甚者突然拿到数额不低的征地补偿款后,有种一夜暴富的飘飘然之感,不能合理有效地支配钱财,贪图享受、染上恶习;(2)失地农民虽然离开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具有了城市人的身份,但是他们很难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意识,跟城市人在思想沟通、文化交流等方面易出现障碍,加上他们微薄的收入仅能维持日常的生活需求,无法享受城市人的休闲娱乐方式和消费方式,很难真正融入城市文化。
二、解决失地农民社会心理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思想疏导,政策落实,制度保障。
首先,及时有效地做好失地农民的思想疏导工作。针对失地农民出现的“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在不同时间出台不同征地补偿政策即是有失公平”的思想进行及时有效疏导,将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公开化、透明化,从根源平息失地农民心中的“不公平”思想,缓解群众对政府出现的信任危机。其次,政府要加强补偿政策的落实。与失地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也是最能影响他们思想和情绪变化的事情。比如,对于住房补助的实际平方数不足,住房质量存在问题,社区简单公共设施不完善、征地补偿款拖欠等不良现象,各级政府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做好改善工作。再次,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医疗保险体制和住房保障体系,使失地农民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居所。
2.充分考虑市场、社会发展因素,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套用国家法律固定的内容和标准确定土地补偿额,致使征地补偿额度的计算始终游离于土地市场价格之外,征地价格与市场的供求变化脱节,这样形成的土地补偿额当然不能反映被征耕地本身的实际产出价值,往往估值偏低[4]。从长远来说,这样的安置方法对失地农民没有实质性意义,难以长久维持失地农民的生计。为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失地又失利的现状,孔祥智等人[6]认为,征地补偿要综合考虑土地质量,投入情况和区位条件、土地的未来用途和预期效益,当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民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如可考虑把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费用纳入计算内容。
3.妥善解决和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发展问题。
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仍占大多数,但笔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除了部分失地农民外出打工外,很大一部分失地农民(多为40岁以上的中年人)都处于无业状态,他们大多聚在小区的某个楼下聊天、打牌。这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本应该是家里的“顶梁柱”,而他们却因为丧失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又缺乏文化技能和创业资金,造成无法再就业。
只有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工作才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主,加大创业帮扶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对失地农民做好后续安排,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如(1)凭借区位优势投资开发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花卉园林产业、个体私营经济或中小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失地农民创造再就业岗位和机会;(2)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定期为失地农民开办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免费或低费用的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以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力;(3)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如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可享受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小额贷款优惠政策等;(4)建立健全各级就业网络服务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
4.以人为本,心理咨询进社区。
社会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不良心理活动会引发诸多不良社会行为,进而影响到社会安定和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顺利进行。由于失地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限制和对心理咨询的认识不足,他们几乎不会主动寻求心理咨询援助,因此对于失地农民产生的心理问题,社会各界一定要予以足够重视,伸出援助之手。
首先,各级政府必须提高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领导观念,把帮助失地农民度过心理适应困难期的工作,纳入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规划中,落实责任、措施,认真执行;其次,针对失地农民的心理适应问题,建议各地政府应主动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或者联系高校心理学专业的专家、学生定期到社区内面向失地市民开展咨询活动,开办知识讲座。
5.丰富日常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
在走访中发现社区中很少有供失地农民文体活动的专门场所和设施,失地农民平时很少开展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文体娱乐活动,多数失地农民以聊天、打牌、搓麻将等消磨时间,有的失地农民甚至将体育锻炼和体力劳动混为一谈。而长期打牌、搓麻将不仅会助长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还会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多种负面影响,使人们丧失生活的积极性。
已有研究发现适当体育锻炼可以改善人体的神经中枢系统,提高大脑皮层神经中枢的均衡性,使对本体、高度、准确性的感觉更准确,促使生命的存在向着更和谐、更健康的境界迈进[7],并且文化娱乐活动可以对抑郁、焦虑等有很好的缓解作用[8]。所以建议有关部门本着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居民楼的楼厅、院落等闲置场地修建文化教育设施和文体娱乐场所,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失地农民的心理异常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负面效应,背离了社会发展的初衷,严重影响失地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统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9]。因此,我们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要保证失地农民的经济增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又要注重人性关怀,改善其精神面貌。
参考文献:
[1]张传华,邓凌,等.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心理特点探析[J].农村经济,2005,23(9):116-118.
[2]叶晓玲.重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分析[J].农业经济,2009,29(11):56-58.
[3]邓劲生.南宁市城郊结合部失地农民心理状况探析[J].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7.
[4]任凤莲.关于失地农民补偿问题的思考[J].经济问题,2009,31(7):81-82.
[5]马静.失地农民的心理剥夺感成因与对策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3(3):464-465.
[6]孔祥智,王志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补偿[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24(5):60-65.
[7]王诚.论体育锻炼与心理健康的辩证关系[J].宿州学院学报,2005,20(5):124-125.
[8]张淑香,李凤英.娱乐活动对慢性精神病人治疗的探讨[J].中华行为医学科学,2002,11(3):254.
[9]吴秀娟,张训保,等.城市化进程中苏北地区失地农民心理健康状况与影响因素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9):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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