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陈 慧
摘 要: 本文作者将“关心自我”操作定义为个体转向对自身的关注、认识、呵护、保存和发展,特别是对内心体验的关怀,以真正地体会自我的存在和心灵的自由。在对高职院校的德育现实进行了考量后,作者提出了德育工作的新理念是引导学生关心自己,并从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内心的道德律分别论述了“关心自己”的合法性。
关键词: 关心自己 高职院校 德育工作
高校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现代高校俨然就是一个微型社会。社会中存在的美丑、善恶,高校中也都有雏形。当前社会道德伦理的复杂和缺失自然也反映到高校当中。随意走入学生当中,听听高职院校中少男少女们毫无遮掩的闲聊,便会深切感受到当前德育工作的沉重。对他们进行规劝和引导,似乎总是事倍功半。难道“尽己力而不至,可以无悔”是我们德育工作者的最后壁垒和防线吗?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提出了德育工作的
新理念:引导学生“关心自己”。
一、“关心自己”的界定及其意义
“关心自己”可追溯到希腊文化中的“epimeleia heautou”概念。这一概念内涵丰富复杂,简单来说就是关心自己、照料自己、呵护自己等行为[1]。笔者将“关心自我”操作定义为个体转向对自身的关注、认识、呵护、保存和发展,特别是对内心体验的关怀,以真正地体会自我的存在和心灵的自由。“关心自己”更多强调对自我内心的回应、思考、意识和修缮,侧重于关注作为有灵魂、有精神、有美善的人的一面,而不是庸俗理解为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和益处。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极力劝导人们“关心自己”,并且不惜用生命来坚持告诉他人要“关心自己“的神圣使命[2]。在他看来,最有价值的是善,而善需通过道德,通过对自己的关心不断接近。同样,柏拉图对“关心自己”这一命题也十分看重。“关心自己”实乃包含“认识自己”的内涵。若不认识自己,又如何真正关心自己呢?更何况,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I think so I am,也指明:人只有当他在思考时,当他的精神或者说心灵在涌动时,才能被认为他是,他在。这种思考,不也涵盖了对自我的一种关心和体悟吗?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关心自己”是一重要的命题,是每一个迈向真正意义上的人都须经历的。而德育的最终指向正是每个人引起对自己的关心,从而意识到自身的道德状况和道德义务。
二、现实的考量和德育工作的新理路
德育工作者总是千方百计地设计道德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创造道德环境,孕育学生的道德情感,激励并加强学生的道德意志,约束和鼓励学生的道德行为。这些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现实中道德的认识与行为相悖,道德情感和意志的脆弱,又不免让人失望。若大学生的道德防线冲破了,伦理标准缺失了,又如何让人乐观地期待受他们影响至深的社会能持守善的道德伦理呢?既然德育工作从人的外在向度来抓不尽理想,为何不尝试“反求诸己”,引导学生“关心自己”,从而关注心灵,意识到自我的困境并自觉地寻找让心灵宁静的道德行为呢?
三、从内心的道德律论“关心自己”的合法性
康德曾说,最让他敬畏的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同时大量的心理学研究也证明人是有道德心的。因此,激发学生自己聆听和唤起内心的道德律是必要的。道德律是人们选择美丑、善恶的一定标准,要使学生运用内心的道德律并使之与社会伦理所要求的规范相结合,就需不断地提醒学生“关心自己”,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让矛盾挣扎的心理困境在选择善时得到解脱。世界上流传最为久远、发行量最多的一本智慧书《圣经》教导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3]因此德育的落脚点,潜在人的心灵;对学生的引导,若进入他的内心,其发出的力量就是由内向外并持久、坚定的。
“关心自己”亦有这样的指向:学生若在修身和内省中,发现自我精神性的一面,合理地通过自觉寻求社会规范而服从心中的道德律,那么在“关心自己”的同时,就已开始提高道德水平。运用“关心自己”,静听道德律之声的方法是切实存在并可行的。在宗教中,人们把他认为是天赋的能力。另一种观点则可以假设它的心理动力来源于内心的冲突。当人们顺从积极合理的道德认知,回应内心自发的道德情感时,道德律将使人具有遵行普遍道德的意志力和行动力,“关心自己”的个体将会感到愉悦舒畅;而当人们独断独行,偏己欲而为,不负责任,想要逃避道德规范和义务,失去与不道德的意念行为相抗争的能力时,内心的道德律会萌动不安、恐惧和狂躁。这种深层次的心理动力,使得“关心自己”的个体不会轻易忽视内心的道德情感和体验,并在冲突中思考,寻找外界帮助,用心审视内心世界和外界的环境。在“关心自己”的训练还不够的初级阶段,学生会麻木而放弃关怀自我的真实经历,甚至盲从、迷信流行的非道德现象。但从德育教育的长远和终极目标来看,教会学生从“关心自己”到内观心灵提高道德水平是有价值的。“关心自己”的学生懂得在思考中持守善,并迈向更好,这是心智上的成长。他们不断提高的道德修养水平,又将反过来使他们更“关心自己”。
四、从学生的心理特征论“关心自己”的合法性
从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分析,我们会发现:叛逆、追求个性、崇尚自我的大学生并不适合灌输式的德育方式。他们走向成熟但仍不成熟,其进入了社会化的特殊时期:一来是心智、经历和知识更丰富,能更好地接受各种规范,更多地融入他们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这是各种价值观在学生心中内化的重要时期。二来大学阶段是进入社会真实环境的准社会期,这个时期所形成的伦理道德等观念将直接影响大学生在以后人生中的为人处世方式,将成为大学生用来衡量别人和判定自己该如何行动的一个道德参照系。大学生在心理刚成熟时所认同的东西,往往在后来发挥着类似“潜意识”般的微妙作用。这足以说明对大学生,特别是职业性取向更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在校期间的社会化,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的形成和认定十分重要。结合他们的心理特征,要培养明辨、慎选、笃行的道德修养,难道不应该在德育中强调耐心关爱学生,教导他们“关心自己”,反思自己,使其成熟独立地承担道德责任和义务吗?
参考文献:
[1]米歇尔·福柯著.余碧平译.主体解释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4.
[2]米歇尔·福柯著.余碧平译.主体解释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8.
[3]圣经[M].上海: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2006,箴言第四章第二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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