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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理论逻辑、问题论域与纾解方略

时间:2024-05-09

赵泓羽,李荣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我党在面对当前国际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势的关键研判,是“十四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与实践路向,也是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体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原则遵循。体育产业作为未来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在此关键时间节点充分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扩大体育产业自身内需体系为战略基点,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体育需求为目标,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完善、优化目前现有发展机制,对于补齐当前体育产业数字转型传统路径依赖、区域内产业结构趋同、“体育+”融合深度不足、监管隐性行政壁垒掣肘与外贸体育用品附加值较低等诸多发展“缺口”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现有体育产业机制研究主要集中于绿色发展动力机制、产能增长内在机制、产业链运行机制等单一方面,缺乏有关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全局性、宏观性和系统性探讨。鉴于此,本研究立足于新发展格局战略,将体育产业创新驱动能力、区域协调发展、多元深度融合、安全监管保障与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合作等高质量发展要素有机结合,从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总体理论内涵与不同维度子机制的作用机理出发,剖析各子机制所存现实困境与问题症结且提出纾解方略,并就各子机制特征属性阐述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动态交互关系,旨在为进一步推进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践参考。

1 理论逻辑: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学理因由

1.1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内涵阐释

要厘清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内涵,首先要明晰体育产业的概念。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已逐渐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步入新发展阶段后进一步满足民生福祉的幸福产业、健康产业。纵观现有研究,目前学术界对有关体育产业这一概念已展开多层次、多视角、多维度地界定探讨。从国家战略层面审视,体育产业是串联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与体育文化等领域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扩大就业、推进体育强国与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抓手;从服务功能剖析,体育产业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丰富体育需求的有效途径,其以运动项目资源、体育赛事、体育用品制造、体育培训、健身休闲等为主体要素,扩大体育活动的参与规模和受众范围,旨在实现体育服务供给与多元体育需求的精准适配;从经济属性阐述,体育产业是所有生产经营体育用品与服务、劳务部门的总和,是体育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完整经济过程的重要依托,具有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拉动消费潜力、扩大内需体系的关键作用。

从体育产业视角出发,其发展机制是指体育产业内政治、经济、科技与文化等协调要素的有机结合、互相联系、作用及制约的原理和方式,具有鲜明的环境导向性与时代特征。迈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作为国家针对当下国内外发展形势所做出的重大研判,即“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具体而言,步入新发展格局,我国体育产业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与严峻挑战:向外看,新冠疫情爆发、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体育意识回溯等不利因素压缩了我国体育产业开放拓展势头,为我国体育产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设下难题;向内看,我国体育产业国内环境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方面均有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与内需基础。与此同时,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浪潮的推进下,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体育产业间创新驱动、区域协调、跨界融合等发展机制也正加快构建和完善。据此,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即:为适应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形势,提升我国体育产业对内外部环境的适应与协调能力,发挥产业内各要素形成紧密配合、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集聚力量,进一步保障我国体育产业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目标的运行方式与增效引擎。

1.2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作用机理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至今,已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发展机制,不同子机制在不同层面具有不同的功能作用,依照规模由小到大、由国内市场至国外市场的变化特征,共同驱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创新驱动机制、区域协调机制、跨界融合机制、监管保障机制与开放合作机制(如图1)。其中,创新驱动机制与监管保障机制是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余机制离不开二者的创新赋能与稳定保障作用;区域协调机制与跨界融合机制主要在国内体育产业市场发挥效用,是推动产业集聚与丰富业态门类的关键抓手;与此同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是封闭的、僵化的、保守的“单循环”,而是开放的、主动的、变革的“双循环”,构建高水平的对外合作开放机制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图1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作用机理

1.2.1 创新驱动机制

创新驱动机制是当下我国体育产业承接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的关键动力源。进入新发展阶段,科技全球化、知识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带来了更为丰富的数字科技成果,可穿戴运动设备、智慧体育场馆、线上虚拟健身等体育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如雨后春笋般爆发,其本质就在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高效赋能。具体而言,数字技术创新具有不易模仿、附加值高等突出特点,新生产技术与工艺范式以及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能够提升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科技含量与产品品质,推进体育用品生产环节高效化、加工环节精细化与营销环节精准化。如,可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体育消费者相关健身偏好、观赛记录等数据信息,采用云计算等技术深入分析体育消费者内在的消费层次、消费形态、消费方式与消费行为,在提升营销决策精准化的同时有效扩大体育产业内需体系。同时,数字技术催化下诸如智能健身装备、虚拟健身等新技术、新产品有助于开创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我国体育产业不断从全球体育产业价值链低层分工端逐步向高层研发端的攀升,在降低流通环节成本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体育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流通效率。

1.2.2 区域协调机制

区域协调机制是指促进不同区域间大、中、小型体育产业要素自由流动的过程与方式,是推动既定区域内中心地区与周边地区均衡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其作用机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区域内体育产业业态更为庞大、雄厚,规模集聚效应更加突出,即充分完善、发挥体育产业区域协调机制作用,有利于实现既定区域内扩大体育用品制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产品与服务等生产规模,降低体育企业平均成本,从而反哺其经济效益;其次,区域协调机制能够促进既定区域内体育企业产业链的空间集聚效应,即包括上游运动服饰原材料、运动器械原材料等体育产品生产资源,中游体育培训、体育场地等体育消费产品,以及下游各类体育消费者、线上线下用户消费平台等用户需求端链条整合,这有利于各类体育企业分工协作,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推动技术、人才、信息、资本等要素在区域内体育产业间畅通流动;其三,同一区域内体育龙头企业具有一定辐射带动效应,随着既定区域内龙头企业的不断壮大,能够使区域内资源要素向周边中小企业流动,最终形成以龙头体育企业为核心、以各类中小企业为节点的辐射网络,从而带动区域内体育企业整体发展。

1.2.3 跨界融合机制

跨界融合机制是指将体育产业原有价值链进行解构与重构,以突破产业壁垒,模糊产业边界,建立新兴体育产业体系的过程。与区域协调机制不同的是,跨界融合机制并不等同于同一区域或不同区域内同类型体育企业的重复叠加,而是通过与诸如旅游产业、康养产业、信息产业等不同类型产业的相互作用,通过要素间相互渗透、资源间彼此共享、多元功能交叉互补促进体育产业新模式、新活力的孕育与形成。具体而言,跨界融合机制主要通过技术、产品、市场与业态融合4个阶段助力体育产业发展。首先,技术融合在体育产业跨界融合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交融互嵌,赋能提升体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其次,产品融合是体育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途径,即相关产业企业与体育企业基于市场需求所进行的商业模式的改变与创新,通过产品融合路径能够促进体育产品服务汲取其他领域产品的功能优势,从而完善、优化体育产业产品体系。再次,在经历技术融合和业务融合后,相关体育消费需求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即需要更多的更大规模的市场供给以满足不断扩增的体育消费需求。此时,市场融合以组织合并、项目合作等形式,推动体育产业价值链与其他产业价值链相对接,从而形成新的市场边界以获得更大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占有率,如,线上虚拟健身市场、全域旅游市场等。最后,业态融合是体育产业跨界融合的终极形态。在技术、产品与市场融合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体育产业外在边界开始模糊,产业间壁垒逐渐打破,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间的新型组织形态与新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最终形成“体育产业+”的新融合体系。

1.2.4 监管保障机制

监管保障机制是规范体育产业市场行为、维系体育产业市场有序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其本质上是以政府管理措施为调整变量,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充分发挥、保障市场机制体育产业基础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且同时维护体育消费者各项权益并促进其积极反馈沟通的过程,主要涉及监管组织、监管内容、监管制度3个方面。监管组织方面通过形成以政府等体育行政机构为主导、市场内体育企业高效协同、社会层面体育消费者、群众积极反馈的监管组织新格局,不同层级间互联互通的体育产业监管组织体系是保障体育产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重中之重。监管内容方面,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前提下,体育产业监管主要领域不断拓展,监管内容应覆盖目前体育产业市场内所有需求。如,健身休闲领域内体育消费者维权,竞赛表演领域赛事主办方、承办方等权责清晰界定,体育培训领域课程内容、师资等级专业性审查等方面。监管制度方面,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进一步夯实体育产业监管工作依据,保障体育产业在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事务纠纷内有法可依,以适应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的多元诉求。

1.2.5 开放合作机制

开放合作机制是当前我国体育产业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即积极引导国内体育品牌“走出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具有知名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推动我国体育企业实行跨国兼并、重组与上市,拓展海外竞赛表演、用品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市场和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发展更高层次的体育产业开放经济,通过高质量体育产品与服务供给占据国际市场份额的同时提升营商利润。加大优质国际体育资源“引进来”,通过建立全球体育产业品牌总部、研发总部等途径,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知名国际体育企业进驻,促进我国本土体育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体育产业价值链的国际分工、国际交换、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进一步汲取国外体育产业发展的先进技术、制度标准与经营观念等高端要素,从而提升我国体育产业国际话语权与国际竞争力,最终实现体育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互惠共赢。

2 问题论域: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现实审视

2.1 转型意愿不足与传统路径依赖抑制体育产业创新动力

2.2 虹吸效应过强下产业结构趋同阻碍区域间体育产业协作

当前,我国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一般采用“核心”引领模式,即区域内一到两个城市作为体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各类技术、人才、科技等创新资源与政策福利都会优先满足于“核心”城市需要,最终实现“以点带面”协调区域内体育企业整体发展。然而,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区域协调机制的导向下,诸如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内上海、北京、广州与深圳核心城市地位过于突出,针对赛事、师资与技术等各类资源的虹吸能力过强,对周边相对落后区域中小体育企业的外溢效应不明显,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内体育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产生。具体而言,区域内产业结构趋同即在同一地区内,产业结构组成高度相似,同一类型产业业态的配置比例与构成表现出趋于一致的特征。究其缘由,正是囿于虹吸效应的不断加剧,区域内体育产业结构趋同致使产业集群等多样化优势未被充分挖掘,优势地区未能发挥对周边相对弱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长期以来行政区划经济发展模式影响之下,大多一体化合作地区习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来布局产业功能和配置资源。以京津冀地区体育产业发展为例,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城市具有特别强烈的行政色彩,中央出台的顶层设计一般会维护首都北京的利益,“为北京服务”的局面抑制了津冀两地体育产业发展。同时,正是囿于北京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津冀两地,北京地区体育消费需求愈发丰富且多元化,导致京津冀地区各类体育健身、体育文娱活动等项目的聚集位置较为集中于北京地区。而天津与河北经济发展稍逊一筹、人力成本低廉、自然资源较为雄厚,造成相关体育器材建造、用品生产等结构业态向天津与河北流动,从而导致京津冀区域内体育产业发展自成体系,同一区域内同类型体育业态同质化严重,缺乏合理有效的分工协作,进一步扩大了京津冀城市之间体育产业的发展差距,严重影响了京津冀地区区域体育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3 产品同质化与品牌特色单一掣肘“体育+”融合深度

2.4 隐性行政壁垒与顶层设计模糊拉低市场监管质效

首先,监管组织体系尚未完全理顺。自1998年原“国家体委”正式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后,我国体育市场监管正式由原来的传统行政集权化监管向独立部门监管体系迈进,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行政机构不再直接参与体育市场监管活动,在“高度干预”向“权力下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改革与探索。然而,目前体育市场监管内体育行政部门放权不足现象仍旧存在。经“权力下放”过程后,地方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协会等独立机构仍直接或间接参与体育市场资源配置,隐形行政壁垒仍旧阻碍体育市场的自由准入,诸多优质赛事版权和媒体分发、授权产品经营、运动员经纪等要素资源的所有权与运营分配权未能实现自由流动。其次,体育市场监管内容与制度的顶层设计存在一定盲区。从产业业态划分视角审视,在健身休闲领域,频发的霸王条款、卷款跑路、体育消费者难以维权等监管问题尚未具体涉及;在运动培训领域,教练师资质量等级参差不齐、职业道德水平偏低、私教授课乱象等问题层出不穷;在竞赛表演领域,跨区域、跨层级的体育赛事主办方、承办方与协办方之间权责划分尚不清晰,赛前、赛中与赛后环节的监管保障措施较为零散;在运动项目领域,户外探险、水上运动、翼装飞行等新兴体育消费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爆发,然而是否将上述消费项目纳入现有体育市场监管内容体系目前尚无定论。监管制度方面,目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均以《体育法》为原则遵循,这也导致了本就为数不多的体育市场监管制度顶层设计理念停留于“体育事业”而非“体育产业”。具体而言,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监管制度覆盖内容多为赛事审批、场地运营建设等常规事项方面,而针对诸如体育市场知识产权、体育市场投融资权益、体育消费者信息隐私安全等方面尚无完善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制度顶层设计较为模糊这一问题也将使体育市场监管执法成本上升、监管执法落实效果不佳等问题愈加突出。

2.5 出口受抑与核心技术缺失制约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目前,作为我国体育产业主要出口占比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在畅通体育产业国外循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我国体育用品外贸出口发展方式特征主要表现为数量型扩张、即通过低价取胜,屈于全球体育产业链低端位置。与此同时,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国际贸易总量下挫,全球价值链呈现重构趋势,中国体育用品的进出口贸易受到较大阻碍。据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相关调研显示,疫情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进一步导致了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原材料采购周期变长、物流和销售不通畅、出关检疫时间和流程复杂与外贸订单新单交期延迟和不确定性等问题,为我国体育产业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增设障碍。究其缘由,我国体育产业主要以价格低廉与数量优势的体育用品制造打通国际市场,其实质上就是以国内廉价的体育用品制造资源对接国际市场需求,以低成本优势换取更为优质的发展空间。根源在于,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决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较弱,也未能较好掌握重要客户资源和营销渠道,在全球体育产业价值链垂直分工体系下逐渐沦为简单的“制造车间”与“机械工厂”。同时,囿于设计研发、品牌营销能力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低成本优势下,按照国外体育用品经销商设计好的方案组织上产与加工,久而久之导致了我国体育企业的危机意识与创新动力不足,致使我国体育用品整体附加值较低,大部分利润被欧洲、美国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与品牌商赚取。体育产业整体对外开放合作相应地从“产品贸易”向“任务贸易”变革,即从“主动参与”沦落至“被动供给”的产业链低端分工位置。可见,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具有典型的贸易顺差特征,在当前新冠疫情冲击与国际贸易保护之风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必须以提升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向全球体育产业价值链前端的设计研发环节迈进或向后端的体育用品品牌开发延伸。

3 纾解方略: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完善通路

3.1 创新驱动机制:厘清多类型体育企业转型思路,破除传统路径依赖

要想进一步推进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创新驱动机制,必须直面目前我国大、中、小型体育企业的发展规模差异,尽可能全面协同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体育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意愿,纵深推进创新驱动机制深入体育企业成长战略之中,从而助推形成我国体育产业整体发展合力。具体而言,针对部分业务陈旧、服务需求较低的中小型体育企业,可先以自身熟悉的业务领域为突破口,将这部分能够实现经济盈利的经营项目数字化转型,而不是直接将全部业务拓展至陌生的数字化领域。如,中小型健身培训机构,可先从会员入场身份自动识别、平台化课程预约、智能健身数据分析等方面起步,即遵循“先业务数字化、后数字化业务”原则,通过逐步渗透的方式降低中小型体育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使得中小型体育企业在局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尝到人力成本缩减、运营效率提升、体育消费者黏性提升的“甜头”,在形成“创新资本投入—服务质量提升—消费需求反哺”的良性循环后,再通过相关高新技术将身体检测、会籍办理、服务评价等数字化业务逐步拓展,在由浅入深、具有选择性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壮大自身体量规模。另一方面,传统中小型体育企业创新驱动机制的推进实施不仅存在于企业整体概念或单纯管理决策层面,更为关键的是基层员工、教练等从业者数字化工作意识、习惯和任务体系的构建。因此,针对新兴体育产业数字化人才缺口较大这一问题,可从现有企业内人员培养与建立企业数字化学习氛围着手。数字化学习手段方面,可着力加强、提升相关体育行业从业者利用“云学堂E-Learning”“企业MOOC”“超星SPOC”等线上途径学习有关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领域的规划设计、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数字基础知识,并针对相关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保证一线体育从业者在真正的实操领域“学以致用”。同时,应以行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建立完备的“产学研”人才培养体系,利用校友返校、校企合作等途径深化交叉学科训练,重构体育类学生“大数据+体育”“人工智能+体育”等复合知识体系,培养其多元方式应对未来体育领域市场挑战的能力,让“体育人”走进数字时代、了解数字技术、感受数字优势,扩张跨专业领域、跨行业界限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规模,助推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创新驱动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迈上新台阶。

3.2 区域协调机制:发挥城市群都市圈网络效应,促进区域间体育产业协作

要促进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既要发挥中小体育企业的主体作用,又要调动大型体育企业与体育行政机构的带动作用。首先,应建立体育产业跨行政边界的多中心网络城市群结构,即以城市为节点,以都市圈、城市群为核心枢纽,逐渐打破原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行政边界,减少原有行政中心所隐含的虹吸效应,以城市功能联系为基础加快体育产业内各类赛事、IP、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快速流动,以网络化的城市群、都市圈结构带动我国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与此同时,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空间结构应随部分城市与地区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体育发展主责功能区建设,遵循部分相对落后城市与地区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区域内大、中、小城市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如,珠三角地区内,近年来广州通过承办亚运会、深圳通过承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方式集聚大量经济效益与场馆资源,而珠三角地区二线城市往往仅依靠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型赛事活动拉动当地体育产业发展。据此,珠三角地区可通过建立多层次合作协商机制,积极提升赛事承办、场馆建设、人才交流等方面经验分享频次,对于整个珠三角地区内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重点领域由各城市共同商定,推动城市间体育产业彼此配合、协同发展。其次,区域内体育产业结构趋同主要是由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健全的行政分化所致,进而造成区域内体育产业业态两极分化与市场封闭。针对这一问题,应以城市群为依托,进一步优化各区域内体育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内各类型体育产业业态错位发展。以长三角地区为例,可通过联合承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方式,释放大型体育赛事的区域联动效应,在汲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带动全区域竞赛表演、健身休闲等体育产业业态均衡发展;依据长三角地区沿海、交通枢纽发达等优势,可利用平台化发展形式,在总结各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现有优势业态现状的基础上,依托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等已有平台载体,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运动培训等体育服务重点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重点推进非中心区域的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特色赛事品牌培育,通过合理空间布局优化促进区域内各类体育产业资源要素循环畅通运转。

3.3 跨界融合机制:纵深推进多元“破圈”融合,拓展丰富内需供给体系

为更好应对目前“体育+”跨界融合模式内产品同质化与特色缺失等问题,可通过技术、产品、市场与业态加强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破圈”融合深度,助推其成为丰富我国体育产业内需体系的增长极与动力源。具体而言,不同产业间不同生产、加工流程等技术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融合则是体育产业跨界融合机制发挥效用的催化剂,是改变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深度的前提条件。据此,我国体育企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体育”的整合推广模式,充分利用线上平台与社交媒体等数字媒介途径,主动和全国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吸纳引进时下主流的大数据、物联网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产品融合是体育产业跨界融合机制的关键环节,“体育+”融合产品质量的优劣更是决定着体育产业整体核心竞争力的能否提升。其中,充分开发打造新兴体育IP是促进产品融合的重中之重,可通过对体育与其他领域衔接点的深层次挖掘与功能拓展,从地域文化、旅游特色与潮流资讯等方面找寻更具“爆点”的IP素材,通过营销电商、跨界推广与社群培育等方式,促进“体育+”特色产品系列化、品牌化发展。如,针对当下“冬奥热”,沈阳棋盘山冰雪大世界开发集“滑雪+温泉+冰雪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新兴产品体系,包括雪上活动区、冰上活动区、冰雪雕观赏区、动物观赏区、灯会游园区5大板块,吸引大批体育消费者前往参与体验。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下,以数字化平台为基础的线上市场逐渐与传统实体线下市场齐头并进,促进线上线下领域互联互通、业务共享是推进市场融合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应加强线上线下用户资源共享,通过对诸如用户身体素质、运动偏好与健身习惯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实现多领域、多场景共同营销。另一方面,可通过优化线上线下两端产品布局,扩散拓展新兴融合性产品营销范围,形成“以产品增需求、以需求拓市场”的良性循环导向,为“体育+”市场融合注入新动能。业态融合方面,政府合理积极的制度安排、资金支持与官方宣传尤为关键。在制度安排上,应根据原体育部门与其他领域部门合并后的新发展方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完善与修订。在资金支持上,应成立相关“体育+旅游”“体育+康养”转向发展资金,以扶持该类融合型企业的快速壮大。在官方宣传上,应可优先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和商展渠道进行宣传推荐,赋予融合型体育企业更多发展机会和拓展运营的可能性,助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业态深度融合,为进一步丰富、扩充体育产业内需供给体系注入新活力。

3.4 监管保障机制:破除削减监管行政壁垒,完善扩充现有执法工具

新发展格局下,合理、有效的监管保障机制是促进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针对各级体育部门内“隐形行政壁垒”阻碍体育市场自由准入问题,一方面应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上对体育部门行政权力方面进行精简,将体育企业相关审批、备案与登记等监管权力向市、区、县、镇等附属部门下放,进一步拓展体育企业智慧基建规模,建立体育市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与云数据中心,逐步实现与上中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市场体育企业与体育消费者间的数据开放与实时共享,从而促进行政监管权力的扁平化流动。同时,在当前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趋势下,应对目前具有相近职能的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整合,在保证部门改革不影响实际市场监管功能实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合并、收编部分实际效用不显著的部门,在增强体育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性的同时,大力压缩办公程序、削减申报材料并降低收费标准,减少商业赛事、健身机构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实现更公开透明的审批流程和更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既能节省政企双方成本,又能加快、保障体育市场内要素自由流动。另一方面,推动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具多样化发展是健全适应新发展格局下体育市场监管特征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途径。具体而言,首先应在法律法规顶层设计思路方面明确市场监管对象、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统一体育市场立规建制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非强制性”行政执法、“引导劝告”式执法等工具的普及应用,建立由“强硬执法”到“温和疏导”动态过渡的自由裁量基准与追究问责机制。其次,针对目前健身领域霸王条款、培训领域师资等乱象与新兴项目监管留白等问题,应立足于消费者投诉信息与体育企业具体经营情况,以实地调研、走访结果为原则依据,加快体育行政部门补充立法、修法释法工作,完善填补当前体育市场重要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新发展格局下日益丰富的体育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5 开放合作机制:注重技术升级与文化培育,助力国际大循环畅通运转

新发展格局下,推进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国际大循环,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与合作,应着手于精心培育和呵护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创新能力与品牌文化发展,立足于国内资源禀赋与生产实际,形成进口体育用品与国产体育用品错位竞争、互相补充的发展思路,力争占据国内大众体育用品消费市场的一席之地,稳固国内“后方市场”。同时,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为战略重点,加大政府与体育行政部门政策扶持的力度,在国有体育用品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技术及人才引进、新基建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激励条件与税收优惠,激发大、中、小体育用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意识,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前沿数字技术嵌入,提升体育产品供给与全球市场需求实时匹配的对接效率,促进以新技术、新产品等高附加值体育产品抢占国际“前端市场”。其次,应注重培育现有大型国产体育用品企业的品牌文化,集聚中国传统文化与产品优势,以特色优势迈向国际体育用品市场。如,李宁通过与韦德、奥尼尔NBA巨星签约、亮相国际时装周等方式,使得李宁旗下运动用品的时尚潮流属性倍增,“中国李宁”的四字Logo一度成为国内外青少年争相追逐、购买的运动时尚佳品,为后续深入涉足国际体育用品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再次,精准承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诸如部分东部海陆结合点等地缘优势,积极鼓励沿海、港口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国际体育用品贸易中心总部”等大型枢纽基地建设,加强国际体育用品贸易与经验交流合作;积极创建海外跨境体育用品生产与销售网络,以设立境外体育用品生产基地、海外技术研发中心、经销中心与售后服务中心等途径,加强我国体育企业供应链的国际化竞争力与影响力。

3.6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动态交互关系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作为由不同子机制组成的复杂系统,其包含着各子机制间的相互作用方式与动态交互关系(如图2)。

图2 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动态交互关系图

具体而言,强有力的创新驱动与行之有效的监管保障是推进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区域协调、跨界融合与开放合作的基础。创新驱动机制是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动力源,通过搭建跨区域数字平台等方式,促进不同层级、不同城市间体育企业互联互通协调发展;利用虚拟VR、物联网等场景技术,助力体育产业产品、市场与业态等多维融合体系提质扩容;以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等资源为科技投入,提升外贸体育用品生产效率与附加值;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运算技术,赋能体育产业市场监管工具迭代升级。区域协调机制与跨界融合机制作为壮大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国内市场的主要发力点,通过促进要素流动与丰富供给内容等途径扩大我国体育产业内需体系。开放合作机制是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国内、国际市场的联结点,通过培育品牌文化与铺设销售网络等方式拉动我国体育产业外需规模,在持续不断的内向整合与外向集成运行下,最终实现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体育产业“打通内循环、畅通外循环”的目标归旨。监管保障机制是确保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利用制度扶持、税收优惠等举措,助力我国体育企业向全球体育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迈进;通过完善现有法规制度缝隙,集成统一多元交叉领域信息采集、监管流程的标准规范;设立不同区域、不同城市间资源流动政策,为各城市群、都市圈间体育产业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共享提供保障;以不同程度的政策红利,激励体育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数字创新转型。

4 结 语

新发展格局作为国家对国际复杂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形势所作出的重大研判,为体育产业未来发展机制的选择与完善提供了明确方向。本研究在明晰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理论内涵与作用机理的基础上,深度剖析审视各子机制所存问题,针对目前发展不足之处给予相应完善通路,并就各子机制间动态交互关系进行探讨。勾勒出新发展格局下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的学理内容与思路框架,未来研究可围绕发展机制的国际镜鉴、各子机制运行效能评价、典型实证案例剖析等方面构建新的研究图景,为进一步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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