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刘英奇,马敏卿,韩红雨
消费的成长往往以文化认同为基础,因为消费要求消费者与消费对象相融合。人们对消费文化的认同通常以时尚为准星,“时尚本身却是一个文化性质上的意义体系”[1]6,影响着我们的行为方式、思考方式以及对生活节奏的感知。翻阅历史我们会发现,人类对剑的时尚消费产生了一致的文化认同,即剑被人们誉为“百兵之君”“诸器之帅”“短兵之王”。大众对剑的文化认同,使剑“超越纯粹的兵器而升华,并被赋予了种种文化范畴的象征。[2]”然而时尚的本质是求新、求变,并且经常发生时才成为时尚。翻阅历史我们同样发现,剑的时尚消费也是一个求新求变的过程,人们在消费过程中构建的是不同的文化认同。“理解时尚有助于理解我们自身以及我们的行为方式”,时尚的“自我认同不是由自足的自我构成的,而总是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1]146。由此探究不同历史时期剑的时尚面孔,不同面孔下文化认同的架构过程,对我们认识自身行为和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嗜血之剑作为一种消费时尚,并非与生俱来。从考古发掘来看,最早的是殷商时期的铜剑,剑体粗厚短小,在车战盛行时期,戈、矛、戟等长兵器因适用于战车而占支配地位,剑不被推崇[3]。《诗经·秦风》云:“王于兴师,修我戈、矛”;“王于兴师,修我矛、戟”,可知戈、矛、戟为最常用之武器。车兵交战“戈拘其颈,剑承其胸”,通常用戈把敌人从车上勾下来,然后再用剑刺杀[4],这在当时是难得碰到的,因此在西周墓葬中,出土戈、矛的情况很多,而剑则很少见到[5]。
春秋晚期,步战兴起,增多了短兵相接的机会,剑的嗜血时尚开始流行。战国时期,剑成为军队装备的主要格斗兵器。如魏国通过“穿戴甲宵,操强弩,负箭旅,持戈佩剑……从早晨出发,至日中而行军百里”考选兵卒。韩国步卒也以“被坚甲,跖劲弩,带利剑”《荀子·议兵》。在实战中“弓矢告罄、长兵折损、车毁马毙、弃车肉搏时拔剑而战。”[6]95,97
剑的嗜血格杀时尚还表现在斗剑上。《庄子·说剑》描写赵文王斗剑场面:“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肺肝”,庄子对此大加抨击,认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家[7]。为突出剑的嗜血性,剑的工艺随之发展,表现为剑的质地有所改进,出现了复合剑、铜铁合制剑,增强了杀伤力;此外,为扩大攻击半径,剑的长度有所增加,如春秋时代的短剑,把柄多在10 厘米以下,而战国时期把柄通常在20 厘米以上,显然可供双手握柄。在军事消费过程中“有形之剑”作为器物,“上斩颈领,下决肝肺”,形成了“嗜血”的文化认同。
东汉时期,环首刀愈益盛行。据南朝梁时陶弘景《刀剑录》载,东吴孙权于黄武五年(226年)造“十口剑,万口刀”;蜀主刘备命蒲元造刀“五千口”;西晋司马炎于咸宁元年(275年)造刀“八千口”等,当时造刀数量很大,造剑通常只有一件或数件[6]27。“时尚是非理性的,它会为了变化而变化……变化却是为了逐渐走向理性的自觉”(拉斯·史文德森)。剑因身薄且轻,易折断,不适砍杀,加之于身着坚盔重甲的防护,剑的威力极大受限,尤其是骑兵盛行后,战场上的攻击技术由直刺变为砍杀,“直兵推之”(《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五》)的剑便与实战脱节,逐渐被西汉时出现的“环首刀”所取代[8]。剑逐渐退出实战领域,“嗜血”之剑作为格杀时尚的消失,不是偶然,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是战争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
剑乃“天生神物,圣君用之”(《古今图书集成·刀剑部·天子剑赋》)。李君元直抒其意,传达了剑是君主统治天下的天意自然,统治者得到名剑意味着君权神授,拥有宝剑与拥有江山等同起来,一时间对“有形之剑”的拥有,成为了一种时尚。
剑是古代帝王自视并宣示他们一统天下乃受命于天的神圣象征。如《名剑记》所引《古今注》云:“袁绍在黎阳,梦神人授一宝剑。及觉,果在卧所,铭曰‘思召’,解之曰:‘思召为绍字才’”。该故事恰当地渲染了剑作为一种受命的象征。又据《古今刀剑录》载,光武帝刘秀“未贵时,在南阳鄂山得一剑,文曰‘秀霸’,”刘秀后来果然得天下。东汉灵帝“铸四剑,文曰‘中兴’,一剑无故自失”,剑遗失,江山丢,冥冥注定中兴无望,果然在灵帝手里东汉名存实亡。可见,剑、帝王、江山社稷之间的特殊关系,深化了对剑的文化认同,因此剑经常扮演着替冥冥上苍预言王朝兴亡、天下治乱信息的角色[2]。
君王对剑趋于一致的文化认同,激发了对剑的时尚消费,一时间帝王与名剑难舍难分。如夏禹子启“铸一铜剑”;殷太甲佩“定光”剑;武丁铸“照胆”剑;周简王有“骏”剑;秦始皇佩“定秦剑”;汉高祖刘邦有“赤霄”剑;汉文帝有“神龟”剑等等。由王者之剑的时尚还表现为一人不甘心仅仅拥有一把剑,如越王勾践曾广招天下铸剑名匠,为其打造名剑八口,赵王允常曾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东吴孙权“有宝剑六”(陶宏景《古今刀剑录》)。
王者之剑的时尚,强化了阶层意识,引起了上层社会的佩剑之风,成为上层统治阶级輿服制度中的一件道具。楚汉相争时的鸿门宴上,“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项王按剑而跽”,可见,项羽、刘邦、项庄、项伯、范增、樊哙、夏侯婴等在场者皆佩剑。据史料记载,秦代的佩剑制度规定,佩剑人年龄不同,地位不同,装饰剑的金属或玉石也不同。《考工记·桃氏》亦载有因佩剑长短重量的不同,分上制、中制、下制,而对应的士人分别称为上士、中士、下士,可见佩剑构成了等级身份的标识。另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载:“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进一步说明,只有上层社会和品德高尚的人才可以佩剑。
佩剑自上层阶级中兴起,逐渐演变为统治阶级的礼仪制度。“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晋书·舆服志》)。官员不分文武都佩剑。如《春秋繁露》载:“剑在左,刀在右。剑在左,青龙象也。”佩戴还有具体的规定。《汉书·隽不疑传》云:“胜之素闻不疑贤,至渤海,遣吏请与相见。不疑带剑上谒,门下欲使解剑。不疑曰:‘剑者,君子武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吏白胜之。胜之开阁延请。”宁愿不见主人,也不解剑[9]28-29,这种剑不离身时尚之风,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一种男性特权。于武者,剑是一种男性阳刚、威武的象征,而很多文人学士也借佩剑以示高雅不俗,各个社会阶层在佩剑之风中,形成了越来越清晰的分层。
王者之剑的文化认同,使剑进一步生活化,并引发了社会潮流。一是贵族的斗剑时尚。如“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疲”(《后汉书·马廖传》),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日夜相击于前”(《庄子·说剑篇》)。《汉书·淮南王刘安传》载:“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召与戏,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曹丕曾说:“予幼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惟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魏·曹丕《典论·论文·自序》)。不仅豪强地主“养剑客以威黔首”(崔实晏《政论》),而且东方朔、司马相如、田叔等一般文人,也学习击剑以迎合时尚。以上内容说明当时剑术的流行,斗剑被贵族用来消费。二是剑舞的流行。如项庄舞剑,鸿门宴上“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着,若属皆且为所虏。’庄则入为寿。寿毕,曰:‘君王与沛公饮,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项王曰:‘喏。’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史记·项羽本纪》)。剑舞的流行,通过出土的汉画像砖同样得到了验证。三是出现了剑术的专门论说。《论衡别通篇》载:“剑伎之家,斗战必胜者曲城越女之学也,两敌相遭,一巧一拙,其必胜者有术之家也。”可见,越国女剑术家就有一套理法深奥的剑术理论。《庄子·说剑》一文中通过庄子向赵文王解释“剑术之道”,提出了“示之以虚”、“后发先至”、“直之无前”的剑法思想。《汉书·艺文志》收录有《剑道》三十八篇,该书是我国汉代以前许多“剑论”的荟萃,可以认为剑术理论的发展与剑的时尚流行直接相关。
王者之剑的时尚,催生了铸剑水平的发展。据《战国策·韩策》邓师、宛冯、龙渊、大阿四种名剑,“皆陆断马牛,水击当敌即斩”。秦国的铸剑技术秦始皇时代到顶峰,这从秦兵马俑坑出土的秦剑可见一斑。唐代大诗人李贺在《秦王饮酒》中有:秦王骑虎游八极,剑光照空天自碧。羲和敲日玻璃声,劫灰飞尽古今平[9]20。
“有形之剑”仅仅是一个器物层面的有形存在,其背后的所指,即“无形之剑”蕴含的政治话语才是天子之剑的真实表达。王者所持,可以“匡诸侯,天下服”,是国家管理之法,在王者对剑“天下”和“军权”的新解读中,剑成为了一种政治时尚,成为了权力的象征和控制的对象[10]。时尚的流行推动了剑术理论和冶炼技术水平的提升,时尚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隋、唐、五代时期,军中标准装备惟有刀制而无剑制。除去史书中的零星记载,剑似乎完全退出了正式战争的舞台,战场上主要还是用枪。时代的变迁引发时尚的转型。
与秦汉佩剑时尚不同,隋、唐、五代的佩剑更像是一种被制度化的习俗。佩剑要求:“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待中以下,通直郎以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大臣伏礼者皆剑履,上殿,非侍臣解之,盖防刃也。近代以木,未祥所起,东齐著令,谓为象剑,言象于剑。隋在开皇初,因袭旧式,朝服开殿,亦不解焉”(《隋书·礼仪志》)。象剑是木头的,那就完全是一种仪仗性质。唐承隋制,佩剑制度大致同此。朝堂佩剑失去了武艺实用的因素,剑作为一种仪仗成为标志文武百官身份地位器物。
隋唐时期剑已退出军事舞台,朝堂佩剑仅余仪仗性质,但唐代民间剑术却发达起来,并且形成了“文雅”的时尚追求。文雅之剑与秦汉时期斗剑、佩剑、舞剑等不同,后者多被王者诸侯所消费,而文雅之剑脱离了格杀、比斗的面向,被文人所拥有,与武相对,代表的是一种“雅”文化,是一种区分其他阶层的角色距离。此时剑与诗所指被神圣化,剑不仅是文人墨客诗词歌赋的重要素材,还表达了人压抑不住的自由、浪漫、风流等愿望[2]。他们以剑譬喻友谊,如“故人念我寡徒侣,持用赠我比知音”(韩愈《利剑》);“少年解长剑,投赠即分离”(李白《赠易秀才》);“知音不易得,抚剑增感慨”(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因为剑形直和剑的光莹,往往借以比喻人刚直不阿的道德情操,以及以剑来寄托鏖战异域、名垂青史的抱负。如李白诗云:“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临江王节士歌》);“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塞下曲》);“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誓欲斩鲸鲵,澄清洛阳水”(《赠张相镐》二);“不然拂剑起,沙漠收奇勋”(《赠何七判官张浩》);“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等。鲁迅先生在《豪语的折扣》一文中说:许多豪言壮语,不过是文人的夸张之词,如有些话(“想学此刻”云云),“简直是好不自量”。实际上,这些描写军与军相对,格斗搏杀已没有什么关系了[11]。换言之,此时的剑是文人与下层民众和上层阶级角色距离的区隔标识,是文人诗赋题材和寄语梦想的一个基轴。
王者舞政治“剑花”,人们以佩剑舞社会“剑花”[10],隋唐时期舞剑的大众化迅速发展。杜诗及序谈到李十二娘及其师公孙大娘均善舞“剑器”,生动逼真地描述了舞剑时的景况,“……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酉阳杂俎》亦载有兰陵老人善舞剑,“紫衣朱鬓。拥剑长短七口,迭跃挥霍……或横若裂帛,旋若规尺。”开元年间,裴旻因母亲去世,想请大画家吴道子在天宫寺作壁画超度亡灵。吴道子由于“废画日久”,请裴旻舞剑“作气以助挥毫”,只见他“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下,观者数千人,无不悚怵”。道子于是“援毫图壁。俄顷之间,魔魅代出,飒然风起,为天下之壮观。道子生平所画,得意无出于是”(《独异志》)。民间舞剑有了一定的节奏和套路,而且作为一种高雅艺术被文人雅士所享受。
时尚的日益扩散,正意味着它逐渐变得过时而不再时尚。一个真正的时尚的风格必须是被少数人推崇,并且正在逐渐被大多数人欣赏的过程之中。宋元之后剑术的社会地位与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汉代、唐宋相比都有下降。有宋以来,理学日昌,士人多秉持“主静”之说,重文轻武的倾向愈演愈烈,“衣冠之士羞与武夫齿。秀才挟弓矢出,乡人皆惊;甚至子弟骑射武装,父兄便以不才目之。”(颜习斋《存学编》)于是,华而不实的“套子武艺”成了剑术的主要表现方式,剑文化走向衰微。据周纬考证:“即剑之一器而论,六朝而后,以至唐代,铜剑行发生重大变化,亦可为已至剑式统一时期,嗣后历代铁剑,均依唐剑形式,毫无变更。[12]剑的消费时尚逐渐从上层社会中退出,转入下层民间,即所谓江湖。剑术由雅转向俗,失去了其独立的地位,成为从属于不同武术流派的一个武术从属,甚至降到拳种之下,例如太极门下的太极剑、八卦门下的八卦剑和少林门下的达摩剑等等[13],剑仅仅作为器物而存在,其制度习俗和精神层面的文化意义被淹没在历史长河。
“过去时代的文化遗迹可在新的时代被继承并获得新的意义”,而且“各种习俗都可以通过习惯从一个文化阶段移植到另一个文化阶段”[14],这恰是文化研究学派所关注的,即对社会意义及其文化实践、体验与制度之间的系统性分析,换言之,是将注意力指向分析文化与权力的关系[15]。“古之言兵者必言剑”(茅元仪《武备志·104 卷》)。剑作为独特的文化现象,具有一定的历时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认同,导致各异的消费取向,需要强调的是,新时尚的产生是建立在之前时尚基础之上的,它并不是作为一种“对社会的意见”或类似的事物而凭空出现。剑的时尚演变充分反映出中国社会的阶层关系、文化取向和行为模式,时尚告诉我们的真理是,它也许正在实现它的目标:成为社会发展最重要的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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