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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中华医学会改革发展步伐

时间:2024-05-09

陈竺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中华医学会改革发展步伐

陈竺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医学会会长陈竺院士在中华医学会第24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22次会议上,就学会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问题提出如下想法,希望能对科技社团加强法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提供指导。

一、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这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矛盾风险挑战繁多,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取得明显成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不失时机地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法制建设和政府治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学会广大会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四中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等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专业服务功能以及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中华医学会2015年将迎来100周年诞辰,如何传承百年魂、实现中国梦,促进我国医学科技事业和国民健康水平的提升,需要我们深刻理解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加快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我们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需要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带领广大会员和干部职工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执业。要持之以恒地积极参与医改的进程,继续发挥专家作用,为政府献计献策,提供决策咨询;要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服务价格体系和薪酬制度建设,促进正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正确认识和深刻反思存在问题

首先,要充分肯定学会50多万会员对我国医学发展和国民健康水平提高发挥的重大作用。中华医学会成立至今已近百年,始终致力于促进我国医学科技进步,以推动公共卫生发展和医学科学普及、提升国民健康福祉为己任,通过学术交流、杂志出版、医学教育、成果推广、人才培养等方式,推动我国现代医学从蹒跚起步到与国际最先进水平比肩乃至超越。学会每年召开各专科分会年会、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培训会,为近50万人次的医务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服务。同时,学会坚守公益本色,积极支持促进基层、边远地区医疗事业,资助近5万名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基层医生参加学术交流及培训;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覆盖中西部20多个省份,直接受益群众20多万人。学会87个所属专科分会,有39个加入国际医学组织,27位专家担任国际组织重要职务。中华医学系列杂志有30项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过去4年,学会推荐16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学会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完成了260余项决策咨询任务和1398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学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建章立制、反腐倡廉、弘扬执业精神、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会2010年被中央国家机关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2012年荣获中国科协全国学会优秀科技社团一等奖,2013年被评为全国性社会组织5A级社团。其次,要高度重视、清晰认识审计所发现的学会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刻反思,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挖掘和剖析深层次的原因,坚定改革的决心。目前学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学会定位不清,体制机制中存在一些问题

学会章程规定:“中华医学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同时,学会又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因此,各方认为中华医学会是最具有官方色彩、又最具权威性的医学学术组织。既是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和社团,又有公开招商招展的商业行为,还有应税行为、是纳税大户。

(二)如何处理公益属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是传承中华医学会“百年魂”和医学人文精神的关键性问题,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逐步建立中华医学会健康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目前,学会工作实际上有三个方面:一是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如继续教育、科技评审、医疗鉴定等)。二是从事公益服务的活动(如临床规范、重点专科、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扶贫支边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杂志和音像出版、医学广告、会议招展等)。审计认为,学会存在着利用部门影响力和行政色彩开展有偿服务活动问题。应当看到,学会在开展具体活动中,行政职能、公益项目、经营活动往往定位不清,界限不明,三大功能业务相互交织。

(三)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的学术交流和项目管理

学会每年有繁多的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要纳入学会统一管理,难度很大。针对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学会要继续认真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追回的追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三、完善体制机制 促进学会改革发展

学会下一步改革发展的目标是破除影响学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不断增强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把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转化为企业、公司化经营,实现公益性与经营性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和普及推广,促进国民健康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应当改进、完善和提高的几点意见:

(一)厘清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定位,强化中华医学会的公益属性

中华医学会的使命宗旨和办会方针是“百年魂”的具体体现,必须坚持和传承。围绕各个时期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和卫生工作的重点,需要适时调整学会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但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属性、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能变,必须强化和发扬。学会同时接受中国科协、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这是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国家正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总的原则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在上级主管部门还没有出台行业学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相应政策的时候,学会要把握好三项职责(政府转移职能、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本质要求。重点是政府转移职能和公益服务活动,强化事业单位和公益属性。一方面,要积极承接和做好政府委托、职能转移的工作,这本身就是公益活动,但有些观念要改变。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时,一定要把握好政府支持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以及公开择优、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的原则,把握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购买的机制和经费管理的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政府满意。另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把公益性活动做实、做到位。公益性和经营性是学会自身的双重属性。公益性是经营性的实现目的,经营性是实现公益性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经费保障,就没有公益性而言。学术交流是医学科技进步和创新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是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重要枢纽。通过学术交流,可以把医疗诊断治疗的设备和药品研制的成就介绍给医生,并在医疗实践中不断取得科学证据,以利促进医疗产业的改进和创新,这是一条“正反馈”的促进整个医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实际上就是公益活动。过去两年,学会开展众多的公益活动,都是通过经营性活动的盈利来实现的,但我们的宣传不够,政府和公众不知道,社会和媒体不理解,还没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将生产经营性活动公司化,加快推进转企改制步伐

目前,学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正在积极探索把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化的有效路径。如按照国家出版体制改革的要求,启动运营了《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实现纸质出版、图书出版、电子出版、手机出版、网络出版、电子版期刊等多元化出版方式;注册成立了北京华维会展责任有限公司,承接学术会议具体服务工作,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招商招展和广告服务等。学会还建有电子音像出版社、华康广告公司等。下一步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整合现有公司,成立中华医学会出版传媒集团。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学会履行所有权和出资人的职责和义务。集团公司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加快发展,使中华医学会出版集团真正成为具有雄厚实力、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市场竞争主体,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要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达到理解和支持。转化体制机制是一种制度创新,的确有不少困难和障碍,我们要下定决心,闯出一条路来。中华医学会是全国最大的学术性团体,我们的做法实际上具有引导性和表率作用,这也是我们应尽的历史责任。

(三)改革和完善社会和企业捐赠,充分发挥基金会的筹资和公益性作用

学会已经在2014年上半年获得捐赠账户和取得捐赠发票,可以接受医药企业的无偿捐赠。学会也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捐赠合同范本的内容,对学会和医药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和权益进行了规范性的明确。完善规范化的社会、企业捐赠是正确的做法,但有时也无法规避学会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金会机制,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开展公益性活动。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系统整合,创新体制机制,如设立学术会议捐赠资金、继续医学教育捐赠资金、科学普及捐赠资金、医生出国培训捐赠资金等专项,作为公益性活动筹资的重要来源。由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设立公益性项目,由学会组织项目实施,按章开展公益性活动。要制定一套保证学术独立和公开、透明的规则,使医学界和企业界都明确双方来往的界限,既能保证医学专业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又最大限度地保证医学界的独立和名誉。形成筹资活动基金化、公益活动事业化、经营活动公司化,三者之间既相互关联、目标一致,又相互独立、各自依法运作。

(四)进一步完善学会章程,加快建立和完善会费收取和管理制度

会费是社团组织事业发展的一项经费来源,是维持学会各项公益性活动开展的重要保证。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法定义务,也是提高全体会员热爱学会事业的意识,增强会员的荣誉感和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结合本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落实、规范经费来源渠道,要改革完善会费收取和管理制度。首先,要完善和修改学会章程,依法依章进一步明确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类会员的会费标准;其次,要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今后推荐或选派学会及分支机构担任职务的人选,应在热爱学会、带头履行缴纳会费义务的会员中产生;同时,要及时总结专科会员会费收取试点单位的经验,结合会员数据库建设,理顺地方医学会和会员会籍的关系,使会费收取和管理有序进行。争取2015年3月份之前提交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供学会第25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五) 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低水平、重复性的学术会议

要规范会议审批,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为专科分会学术年会或全国性学术大会,由专科分会申报,中华医学会自主主办,会议经费全部纳入学会财务管理。二类会议为学组专题研讨会,由专科分会与地方医学会(或医疗机构)共同主办,由地方医学会(或医疗机构)申报,经费纳入申报单位财务管理,接受中华医学会审计、监管和评估。今后学会和企业的合作与合同签订,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法人单位,不能对各分会,更不能对个人。要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提高收支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招标采购制度,控制会议经费,落实八项规定和国家财务报销的标准,对预算超标、不勤俭的会议要坚决予以制止。以学会名义主办的各种会议和项目,各项收支必须纳入学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违反规定将会议收入或会议结余私自存放到学会以外的其他单位、公司、个人账户的一律以“小金库”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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