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张晓玲
当我们与自然尚未成敌
——读张炜《少年与海》
○张晓玲
整个冬季,雾霾笼罩着中国大地,许多城市像身处沙尘暴之中的荒漠,除了灰色,再也没有别的颜色。人们咳嗽着醒来,戴着口罩上班,在密不透风的中央空调底下待上八个小时,再戴上口罩,穿越雾霾回家。生活像上了发条的钟摆,刻板机械,又停不下来。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没有传奇的存在。然而张炜的这本《少年与海》却是一股吹进雾霾的风,带着大海的腥味与潮湿,让人沉浸其中之时,忘却了身边的灰霾,仿佛回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
此书一共五章,每章皆独立成篇,由“我”、虎子和小双这三个少年为串引,带着读者一步一步跨入上个世纪的海边。那时天还很蓝,水还很清,林子很密,人与人之间还有时间说闲话。更重要的是,林子里的仙人、精怪还会时不时地造访人类,甚至变成人类……
《小爱物》中,孩子们发现海边的护林人“见风倒”与一个小妖怪来往密切,他们便想着要去从小妖怪手中“解救”那个护林人。他们窥探、查访,借助渔夫的帮助,终于抓住了那个小妖怪——一个似禽非禽、似人非人的小怪物,并将之报告给“上级”,然而护林人却病倒了,孩子们又冒险将小妖怪抢回,送还给了护林人;《蘑菇婆婆》中,孩子们在林子中发现了一个“闪化”成婆婆的“蘑菇精”,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却发现事情所牵扯到的爱恨情仇远不止于表面上所见的那么多;《卖礼数的狍子中》,孩子们又盯上了一个狍子精,他变成一个彬彬有礼的老人,以教人礼数为乐,换取食物;《镶牙馆美谈》中,牙医伍伯给兔王镶了一副威风凛凛的铁牙,用以对付嗜杀成性的老狼兴儿;《千里寻芳邻》中,狸猫球球和不愿长大的小猪春兰结下了跨越种族的情谊,甚至跋涉千里,只为回到小猪身边。
有人称这部作品为“少年志异小说”,不得不让人想起《聊斋志异》。作者在卷首也这样写道:“讲述这一类的故事虽然多少有些冒险,但也只能如是道来。这些故事除了自己亲身经历的,再就是听来的,即所谓的‘耳闻目睹’。我的转述有个原则:凡是望风捕影、极尽夸张之能事,有杜撰嫌疑的,再有趣也要舍弃;而那些老实本分、口齿不清甚至颇有几分拙讷的讲述,却让我极为重视。”翻遍全书,字里行间,时时可见作者所追求的“拙讷”,“装傻瓜的是聪明人,装聪明人的人是傻瓜”,作者在叙述时愿意做一个“傻瓜”,用不经事的少年的视角去进入并讲述这些荒野趣事,使得这部虚构作品有了一种半真半梦的独特气质。就说那个狍子精吧,开始时读着觉得他确实是个狍子精,渐渐地你觉得他就是一个历经患难的普通老人,然而到了最后,他又似乎变成了真正的狍子。这种叙述方法深得乡野叙事之精髓,原是张炜所擅长,他向来以自然之赤子的率真笔触矗立于文坛,他的心永远不在城市之中,而是深深牵系于自然之山林。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不久前刚刚读的另一本书,叶芝的《凯尔特乡野叙事:一八八八》,里面满是巨人、妖精、鬼怪,在夜晚猝不及防地走入人类的生活。然而《少年与海》中的“野物”们,则极少惊扰人类,更不与人类为敌,他们总是用其来自山林的智慧与宽容,试图与人类友好相处,教导孩子们做人的道理。而人类对于他们呢,则有戒备、有猜忌、有追喊打杀,最极端的法子,就是砍伐“野物”们栖身的树林。好在人类之中还有孩子,他们心中尚有未被功利文明所清除的原始野性,他们的单纯的灵魂尚能与自然共情、共鸣。是的,他们尚未开始与自然为敌。
这本书想要表达的很多,有爱情、友情、亲情……而最重要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梦:让我们与自然化敌为友,重新回到童年,在山林里、在海边捡回我们遗失的珍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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