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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领导必须经过科学的调查研究

时间:2024-04-24

***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老一辈革命家任弼时历来注意调查研究,严格尊重事实,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敢于坚持实事求是。他头脑冷静,思维缜密,办事细致周到,善于正确解决复杂的重大问题。本期我们为读者推出的是任弼时关于正确的领导必须经过科学的调查研究的论述

文献一:农村工作的整顿与发展

现在正值农民生活的青黄不接恐慌时期,并且接着就是秋收发展争斗的机会,这正是我党农村工作发展的极好时机。农村工作的主要方针,就是发动农民抗税、抗债、抗捐、分粮,一直到秋收时抗租、没收土地,在群众与我们有力量的地方即须实行割据与暴动。我党应即抓住这一秋收时机创造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尤其是在湘鄂赣粤四省必须特别注意在此时期中推进全省总暴动的布置。

目前农村工作应当特别注意的:

一、防止离开群众、受农民意识支配的盲动主义倾向。农民群众的心理常认县城是地主、豪绅、贪官、污吏会集之所,以为只要杀戮了在县城的压迫者便是农民的天下。因此把县城看得很像是乡村的敌人而主张完全毁灭,忘掉城市中贫苦民众的革命作用,稍有力量即要求孤注一掷地攻取县城或镇市,不顾城市中工作的重要,不管自己是否可以战胜城市,也不管打下县城后的出路如何。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倾向。结果是被敌人个别的击破,消失农民争斗的勇气。我们应纠正这种倾向。攻取县城必须在下列条件之下:

1.在这县以内的农村斗争有普遍的发展,至少要有几个区域的斗争已有群众的基础或是已造成了几个乡村的割据,具备相当的武装力量。

2.县城以内的城市工作有好的基础,不独工人群众具备相当组织基础与武装争斗的力量,并且在反动武装中有相当工作,一般小资产阶级的群众对统治阶级厌恶,统治阶级表现动摇崩溃不能维持其统治。

3.这一县的邻近各县具备相当农民运动的群众基础,不致使争斗孤立而失败。县城的占领必定是成为某一区域(几县)暴动割据的中心,或是全县总暴动的完成。省会所在地之县城,必定是全省总暴动快要完成时方作最后的进攻,万不应任意做进攻的尝试。

二、注意城市与乡村及各区之配合发展。过去各地争斗的失败多半由于斗争孤立发展而无配合的结果,这样当然容易被敌人个别的击破,以后必须注意:

1.城市内职工运动与小资产阶级的群众中的工作,须按一般城市工作原则组织工人及手工业工人的赤色工会,发动工人及小商人、学生等的反苛捐杂税、争民权自由的斗争,建立党在县城镇市中的基础。过去湖北、江苏一带的外县工作仅限于农民运动的错误应即纠正,力求城市与乡村配合发展。

2.一区之中的各乡,一县之中的各区,一省之内的各县或区域的相互之间,必须力求配合适应地发展,这尤是在湘鄂赣粵四省之内应当特别注意,省市县委及特委应当切实审查过去工作布置的缺点并设法补救。

三、加紧农民群众的组织工作。过去各地很少重视农民群众的经常组织工作,只是临时鼓动群众起来斗争,不论争斗胜利或失败之后,群众仍然是散乱无组织的状况,这仍然不能聚集群众力量,更不便于群众的教育工作,显然是已往工作的极大错误!今后在未割据区域,必须努力于农民协会或农民委员会的组织。每次斗争的胜利与失败,不应仅以是否达到部分的经济要求来决定,必须着重于农民协会组织是否有广大群众,对于党的主张与土地革命及政权是否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与要求,党的组织与影响是否发展深入。这些将决定我们的胜利与失败,就是斗争失败了,如果仍能扩大群众组织,取得群众对于本党的信仰,仍然是我们的胜利,因为这就可以准备继续的进攻。因此各级党部必须注意:

1.建立并发展农民协会(或用其他名义)的组织,如果不能公开地存在,亦须秘密建立起来。我们估量自己在乡村中的领导力量,必须看我们组织群众的数量来决定。苏维埃必须是快要进到暴动的时候方才可以组织,须改变以前一有群众起来立时组织苏维埃的方式。在苏维埃割据区域农民协会自然应当取消,因为苏维埃即变成广大群众的政权组织。

2.注意乡村无产阶级群众的特殊组织工作。在苏维埃割据区域,农民协会取消之后,便须建立雇农工会组织。在未割据区域,应即建立单独的手工业工人工会,团结乡村以内的手工业工人,并代表他们的利益做经济斗争(手工业工会在割据区域亦应存在)。当农民协会已有相当群众基础时可以设立雇农部,注意雇农特殊利益,并可用农协名义召集不定期的雇农群众会议讨论他们特殊利益问题。但是农协尚未组织之前,不必组织单独的雇农协会。

3.建立农民武装与游击战争问题。过去中央通告指出,“游击战争,必须是群众斗争中发动出来的,至少也必须是发动群众斗争的”。但各地多半把游击战争仍然看成单纯离开群众的杀人放火,沉溺于赤色恐怖的方式,这样离开群众的行动必定是造成乡村反动势力的进攻而致吓退群众争斗的勇气,必须纠正这种错误。

(摘自《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3~66页。)

文献二:用实事求是的精神去决定问题

我们不应当以主观的态度去从事工作,制订计划;就是要我们在订计划、写决议的时候,必须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按照实际可能的条件,按照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经验去决定我们的政策和办法。要不使我们的决定一到实际中就破产,不使我们的决定成为空洞的不能执行的口号,不要像我们过去一般地背诵一遍所谓领导春耕、夏耘、秋收工作等口号一样,而要学习毛主席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像这次他所起草的经济建设计划一样。他不是笼统地提出要开荒多少,增加细粮多少,而是经过科学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边区究竟有多少荒地,有多少劳动力,有多少半劳动力,能够移民多少,依据这些条件决定我们究竟可以开荒多少,增加细粮多少。并且为着使规定的开荒和增粮的数目字能够真正实现,又研究了如何增加劳动力的具体办法。比如发展带有劳动互助性质的变工队组织,利用变工队的形式来发展在私有经济基础之上的集体生产,以获得增加和调剂劳动生产力的效果。延安的同志和靖边、清涧的一些同志,过去就是用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去决定问题的,他们在组织春耕、开荒、移民、合作社以及植棉、水利、纺织等工作时,都是用这种态度去解决问题的,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其他地区的同志来效法的。

在问题决定了以后,不能让这些决定变成为空洞的口号,成为纸上谈兵。要使这些决定变成积极的行动,而且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保证它的实现,就必须进行大量的组织工作,就是如何去组织这些决定的执行。比如我们这次大会所通过的毛主席起草的經济建设计划,是按照需要与可能制订出来的,但要这些计划由可能实现进而为实际的现实,首先就要各级党部仔细地研究与讨论这个决定,按照各县各区各乡不同的具体情况规定出该县该区该乡执行这个计划的具体办法,并坚持执行下去,克服一切中途的困难。要执行计划,要把事情办好,这里不能忽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挑选和配备适当的称职的工作干部。另一方面,必须把这个计划在群众面前进行很好的解释工作,使他们了解这个计划对他们是有利益的,使他们拥护这个计划,自愿为这个计划的实现而行动起来,也就是说,把领导机关的计划变为群众的计划。我们每一个党员应成为执行这个计划的模范。比如毛主席特别号召我们发展边区的劳动互助运动,要我们普遍采用集体生产性质的变工队的组织形式。我们首先就应当使党员和群众认识这种变工队的好处,可以调剂劳动力,调剂耕牛,增加粮食生产等,使他们乐意来采用这个办法。这样还不够,我们还必须善于挑选农村中富有生产经验与劳动热忱的农民去担任变工队的队长,要善于配备与组织变工队的干部。假如我们马马虎虎找一个劳动力和劳动经验都不够强的,或者简直是吊儿郎当好吃懒做的人去当变工队的队长,那么其他的队员自然就不高兴、不满意,变工队就不能组织得很好,工作的进行也必然不会好。相反的,如果我们挑选农村中被大家所佩服的积极劳动的和有生产经验的农民,像吴满有这样的劳动英雄来领导变工队,那么,在春耕、夏耘、秋收的时候,他指挥别人从事劳作很得法,今天帮助这家,明天帮助那家,参加变工队的农民自然就会很高兴,就会拥护变工队这个组织。同时要使变工队能够及时地迅速地组织起来,就需要农村里的党员同志积极参加变工队,发挥高度的劳动热忱与帮助他人的精神,成为群众参加变工队的模范。这样,变工队就不会搞不好。再比如,我们办一个纺纱或织布工厂,特别重要的或有决定意义的,也是挑选和配备干部。我们要善于在群众中挑选出有办理这个工厂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同志来担负这个工作,这样工厂才能办得好。群众中是不缺乏这些人才的。假设我们随随便便配备了一个没有经验又没有组织能力的人去办理这个工厂,他一定要浪费许多时间、精力和物资,重复过去摸索过程中的许多缺点,摆很大的架子,用很多不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作”人员,花费很大的成本,结果只有一条道路,贴本以至于关门大吉。如果这个工厂是由群众集股举办的,那它马上就会在群众中失去信仰,而且会使群众对于党所号召的其他建设事业也冷淡起来。因此,每个正确决定通过之后,事情还不算完结,而必须进行很精细的耐烦的组织工作,特别是慎重地挑选和配备干部,因为干部的才力和品质对于一种事业的成败,是起着决定的作用的。

(摘自《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8~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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