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左传》夷夏叙述的面相及成因

时间:2024-05-09

单长城

摘要:《左传》所述春秋时期夷夏面相,与秦汉以后相较,迥然有异。夷夏错壤杂居的地理分布,多元化的交流互动,尚未固化、单一化的夷夏判别方式,是春秋时期夷夏面相有别于后世的重要特征。以文本为主,并辅以地图、表格的方式,对夷夏面相进行多层次分析,将有助于理解这一时期的夷夏关系特质。究其面相形成原因,既承袭有殷、周以来的历史因素,亦与当时夷、夏双方均处于社会大变革与转型的阶段、可塑性较大有关。多维度审视族群间的关系,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古代民族互动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春秋时期;夷夏关系;《左传》

中图分类号:I206.2;K22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21)04-0070-07

《左传》是记载春秋历史的文献,夷夏叙述是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夷之所指通常有两种:一是专指上古时期生活于东方的族群即东夷,与西戎、北狄、南蛮、中夏合称五方之民;另一是泛指华夏族群以外的群体,“中国”周边的四裔可统称为夷或四夷。兹文采用“夷”的泛指之义,即四夷之统称。夷夏交往由来已久,可上溯至夏朝以前,发展于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两者矛盾首次被强调。因此,《左传》所载夷夏关系之面相,既不同于夏、商、西周三代,亦不同于秦汉以后由中央集权帝制王朝形塑的夷夏关系面相。所谓“面相”,是社会历史发展某一层面呈现出的总体状态,有诸如地理空间、物质形态和思想观念等层面,不同的面相共同构成社会历史的整体。关于春秋时期夷夏关系面相的研究,虽然从宏观层面来讲,学界现有诸多从不同层面探讨春秋时期夷夏关系的论作①;然就单篇的微观层面而言,多从单一角度展开论述,其中虽不乏论述精密者,然终究难以综揽春秋时期夷夏关系的立体面相及其特质。本文综合前人成果,尝试从地理分布、民族交往、思想观念等层面审视《左传》中所记述的夷夏关系面相,多维度凸显春秋时期夷夏关系的特质,进而探讨这一面相的形成原因。

一、夷夏之地理分布错壤杂居

汉班固曰:“自周衰,戎狄错居泾渭之北。及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然西不过临洮。”[1]清毛奇龄曰:“古夷杂处中国,如西南之猺獠,然自秦始尽驱之塞外,而筑之长城以截之,夫然后中国夷狄永有分别。”[2]班固与毛奇龄所处时代相去甚远,然二人对秦以前夷夏空间分布特点的认识却是一致:先秦时期诸夏和夷狄则处于“错居”“杂处”的状态,以秦为断限,秦始皇“界中国”,秦以后夷夏地域界限相对明显。

春秋时期的夷夏地理分布格局是否如班固、毛奇龄所言,处于“错居”“杂处”状态呢?今以《左传》对戎、狄为名的部族②的叙述为线索,通过三种途径考察其春秋时期与诸夏的地缘关系。

其一,传文叙述直接彰示夷夏二者的地缘关系。《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3]1813伊川,伊水流经之地,位于王城洛邑附近;辛有为周大夫,路经伊川见有戎狄之象者,故可知周平王时即春秋初期,王畿附近已有戎狄出现。鲁昭公十五年,晋人籍谈答周王曰:“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 [3]2078籍谈向周王解释晋国少有贡献的原因,距王室远、周王恩惠不能达至;并从其言辞中可知晋国与戎狄地缘关系的密切性,“与戎狄为邻”,屡遭周边戎狄侵凌,“拜戎不暇”。鲁哀公十七年,“(卫)公登城以望,见戎州,问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初,公自城上见己氏之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髢”[3]2179。卫国国君登上国都城墙可以望见戎人邑落,甚至可以看到戎人己氏之妻的美丽头发。卫国本姬姓诸侯、周室宗亲,其国都与戎人聚落紧邻,以此足见夷、夏混杂而居的情况。

其二,传文叙述涉及大量地名,结合学人对其地名的考证,可以判断夷夏地理分布情况。据《左传》传文,鲁成公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3]1900 ;鲁僖公二十三年,“狄伐廧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3]1815。廧咎如属于赤狄的一支,杨伯峻认为其居于今河南安阳西南。[4]442-443顾颉刚、史念海认为,僖公二十三年所见廧咎如与成公三年所见为同支,成公三年廧咎如处于晋东,僖公二十三年廧咎如处于晋西,因其游移迁徙而造成不同时期出现在不同的地方。[5]42可以推测,廧咎如的活动轨迹为沿晋国周边。其他如鼓、肥、鲜虞皆为狄部族,三者同时出现于《左传·鲁昭公十二年》中,其传文曰:“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3]2062昔阳,孔颖达引刘炫说法,认为它是鼓国都城。[3]2062楊伯峻注曰:“昔阳在今河北晋县西。”[4]1479《左传》又载,“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绵皋归”“晋伐鲜虞,因肥之役也。”[3]2062

肥,在今河北藁城西南七里,与昔阳邻近。杨伯峻认为鼓和肥两国可能都是鲜虞的属国,所以晋灭肥、入昔阳皆以鲜虞“贯之”。[4]1479孔颖达疏曰:“鲜虞,夷狄也,近居中山,不式王命,不共诸夏,不事盟主。”[3]2064鲜虞曾建立中山国,孔疏所谓“近居中山”或是缘于此。中山国国都的位置在今河北正定北四十里新城铺[4]1475,此亦是鲜虞地域范围大致所在。由上述学者关于廧咎如、鼓、肥、鲜虞等部族地理位置的考证可知,它们均靠近晋国,与晋国地缘关系密切,这与前文所举晋使籍谈“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的言辞相合。

其三,《左传》所涉及的戎狄部族并非全部都有确切考证,部分族群的活动区域是采用就近之法推论而知的。就近之法有其合理性,主要推论依据盖有两点:一是春秋时期交通尚不发达,地缘近的双方发生交往的概率较大;二是春秋时期诸侯国林立,假如发生战争,戎狄不太可能越过其他国家远距离奔袭目标。清江永在《春秋地理考实》中释鲁隐公九年经文“北戎侵郑”[3]1734之北戎,曰:“今按《释例》,杜(预)以北戎、山戎、无终为一,皆为今直隶之永平府地,去郑甚远,何以侵郑?此北戎当在河北。庄二十八年之大戎、小戎,今考其地在太原之交城。成元年之第戎在解州平陆,北戎盖此等戎耳。”[6]杜预认为北戎位居今河北之地,江永则认为北戎居地若如杜预所言,则距离郑国较远,侵郑之事则有可疑,故此戎应在黄河稍北,邻近郑国。

由《左传》叙述可知,春秋时期,晋国周边戎狄环绕,东方齐、鲁等国不断遭受邻近之狄袭扰,位居中原腹地的宋、郑、卫等国亦受其所扰,甚至周王畿内亦不能幸免,如此足见当时夷夏错壤杂居的情形(见图1)。

二、夷夏之交流互动多元化

秦汉以后,中原王朝统治者因受“内诸夏而外夷狄”观念的影响,多秉持“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的态度。崔明德认为:“自古以来,中原王朝就有夷狄之患,对此无非是征和守两种手段。”[7]“征”和“守”之别在于,一为主动防御,一为被动防御,但本质上均是将夷夏以“内”“外”区隔开来。然《左传》所载春秋时期夷夏于现实互动层面之面相,多为戎狄通过联姻、会盟、朝聘乃至合兵用事等方式与诸夏广泛地展开交流,并能得到诸夏的积极回应,与后世所宣扬的“不与夷狄执中国”“不与夷狄获中国”“不与夷狄主中国”等观念相去甚远。

《左传》所载夷夏之交流互动呈现多元化面相,举传文所述二者交流互动方式如下几种。

其一,联姻。诸侯联姻是春秋时期常见的现象,有利于加强彼此间的联系,此类婚姻通常带有政治色彩。纵观《左传》全文,夷、夏间亦存在类似的婚姻关系,其中以晋国与戎狄的联姻最为典型。晋献公的妻妾中即有戎女,且非止一人。《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传文曰:“(晋献公)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3]1781一说大戎、小戎为姊妹,一说大戎、小戎分别是两国之女,两种说法均无碍于晋献公与戎女婚配的事实。传文中所言重耳即晋文公,夷吾即晋惠公,重耳和夷吾均是晋献公和戎女所生,依此而论,自惠公、文公起晋国国君已混具戎族血脉。鲁庄公二十八年,“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3]1781。晋国讨伐骊戎,骊戎以其女嫁给晋献公,骊姬受宠,打算立其子为储君,以致引发晋室群公子之难。重耳一度逃奔至狄人部族,并娶狄女为妻,“公子娶季隗,生伯鲦,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 [3]1815。季隗虽是狄女,然而在晋文公九位妻妾中地位较高,在《左传·文公六年》载赵盾言辞中有所揭示,盾曰:“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已次之,故班在四。”[3]1844秦女文嬴为嫡妻,班列首位,逼姞是新逝国君襄公的母亲,位次文嬴,狄女季隗班列第三。由夷夏联姻之事足见诸夏对夷狄之人的接纳程度。

《左传》记载不仅有晋国公卿迎娶戎狄之女者,也有晋国公室女嫁于戎狄者。“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3]1887潞子婴儿为狄族首领,晋景公之姊嫁于潞子婴儿为妻,后来潞国酆舒生乱,杀潞子婴儿的妻子晋景公之姊,晋国藉此灭掉潞。

诸夏不只晋和戎狄有联姻的行为,周王室与狄也有婚姻上的关系。鲁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曾立狄女为王后,“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 [3]1818。襄王弟王子带有宠于其母,后来通狄后,招引狄兵作乱,致使“王出适郑,处于氾。太叔以隗氏居于温”[3]1818。太叔即王子带,因其作乱,周襄王出奔郑国,太叔携狄后居住温地。作为诸夏大宗的周王,尚不能阻止狄后与其弟王子带作乱,被迫出居郑国,足见周礼崩坏至极;也由此可知,通过联姻戎狄可以有效地插手诸夏事务。

其二,会盟。诸侯会盟是春秋时期常见的政治活动,通过盟约调整各国间的关系,诸夏和戎狄部族间也有许多的会盟活动。《左传·隐公二年》传文曰:“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3]1719潜,鲁邑。鲁隐公与戎会于潜地,此会是由戎主动请盟。同年,“戎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3]1719 。“复修”一词,乃是针对当年(鲁隐公二年)春隐公与戎在潜地相会而言,秋季之会,仍然由戎主动请盟。《左传·桓公二年》传文曰:“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3]1743杜预注曰:“惠、隐之好。”[3]1743前文已见鲁隐公与戎会盟的记载,鲁惠公是《春秋》以前的鲁国君主,不曾见于经文,若依杜注之意,再结合“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一句,可知鲁惠公时应已有与戎会盟的举动。

鲁隐公、鲁桓公与戎之会当属礼节性的往来;而另有一些盟会,在《左传》的记载中有明确具体的目的。鲁僖公二十年,“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3]1811。狄和齐会盟的目的是解救邢国面临卫国侵扰的危难,此乃夷、夏联合调节诸侯矛盾的例子。《左传》中还有狄人部族因各部间的不合而投向诸夏的例子。“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秋,会于攒函,众狄服也。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3]1876攒函,狄之地。赤狄在狄各部中势力最强,奴役其他狄部。此次会盟是为平息众狄之间的矛盾,晋侯亲自前往狄地与众狄相会,而非采用晋国大夫召狄前来的意见,晋国给予狄人充分的尊重,以德悦服远人,于是“众狄服也”。此外关于狄、夏会盟的记载还有:周襄王二十四年“卫人及狄人盟”[3]1832,周襄王三十三年“公子遂会洛戎,盟于暴”[3]1846,周景王七年诸夏与淮夷申之会[3]2032,等等。

其三,朝聘。朝聘是周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之间加强联系和增进感情的重要手段,夷、夏之间也存在类似的沟通渠道。《左传·隐公七年》传文曰:“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3]1732戎朝于周时,凡伯未给予其应有的礼遇,而后凡伯出聘鲁国时被戎人俘獲。这意味着春秋初期,夷、夏间即已存在朝聘之举。鲁哀公二十六年, “司徒期聘于越”[3]2182。司徒期,卫国大夫,使聘于居南方之地的越国。此事发生在春秋晚期,与前面“戎朝于周”不同,这次是诸夏之人使聘于“蛮夷”之国。此外,《左传》中还有:周惠王六年“荆人来聘”[3]1778,周简王七年“晋却至如楚聘” [3]1910,周灵王二十七年“白狄朝于晋”[3]1999,周景王三年“吴子使屈孤庸聘晋”[3]2015,等等。由是可知,朝聘是春秋时期夷夏交往互动的又一重要方式。

其四,合兵用事。《左传》中军事侵伐的事例屡见不鲜,但有一类用兵值得注意,即诸夏常常与戎狄军事联合共同讨伐敌对者,其讨伐对象甚至包含周天子本人。《左传·僖公十一年》传文曰:“夏,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王子带召之也。”[3]1802杜预注曰:“召戎欲因以篡位。”王子带因与周襄王争夺王位,引扬拒泉皋伊雒之戎攻伐京师,进入王城,焚烧城邑东门。杜预又曰:“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郑传。”[3]1802意为此处记叙是为鲁僖公二十四年王子带再度作乱而周襄王出居郑国张本。鲁僖公二十四年,“秋,颓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伐周,大败周师,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适郑,处于氾”[3]1818。王子带联合狄师打败周的军队,俘获周室公卿,迫使周襄王出居郑地。周襄王时期,王室两次内乱,均与其弟勾结戎狄反叛有关。周王室为天下共主,是宗法关系中的大宗,理应维护“亲亲”的原则,当为其他诸侯国表率,而此时血缘“亲亲”的宗法情感似乎不复存在。

不仅周室成员王子带欲借戎狄之兵达到其政治目的,诸侯国联络戎狄党同伐异者亦不在少数。鲁哀公二十六年,卫侯欲借助越国之力归国,卫卿文子对众人曰:“君以蛮夷伐国,国几亡矣,请纳之。”[3]2182越国在春秋时期被视为蛮夷,所以文子有“君以蛮夷伐(卫)国”之言。鲁成公六年,戎蛮子、陆浑、伊洛之戎和郑、卫诸国跟随晋国,共同侵宋。[3]1902鲁定公十四年,“析成鲋、小王桃甲率狄师以袭晋” [3]2151。析成鲋、小王桃甲为晋国大夫,率领狄师袭击其母国。《左传》中记载此类诸夏借助戎狄蛮夷之兵攻伐诸夏的事情,远不止以上所举二、三例。出于维护现实秩序的需要,诸夏和戎狄间的军事联络时常发生,就此而言,夷夏并非是泾渭分明的两个军事阵营。

春秋时期,旧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重建稳定的政治秩序可谓彼时之急务,而正是在这一秩序重塑的过程中,戎狄通过婚姻、会盟、朝聘乃至合兵用事等多种方式,与诸夏往来频繁(见表1),春秋时期出现的民族大融合现象与此息息相关。

三、夷夏判别方式之二元性

春秋时期,时人已经关注夷夏之间的差异。《礼记·王制》载:“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庞朴在《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中说:“就时代性而论,不同文化类型之间,或因发展阶段之不同,而生先进落后之分,有其价值上的不同;若就民族性而论,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差别,正是不同文化得以存在的根据,无可区分轩轾。”[8] 由此可推,夷夏文化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文化发展的阶段不同,即时代性;二是民族文化发展类型不同,即民族性。秦汉以后,夷夏判定通常以时代性为准,故“中国”周边族群常被冠以“落后且野蛮”的标签;而春秋时期,夷夏判别方式具有二元性,时代性和民族性都是夷夏差异的重要判定方式。

李云泉认为,民族文化发展类型是指不同民族和种族之间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情感意向等方面的内容。[9]如《礼记·王制》所言,五方之民的文化发展差异主要体现在饮食、衣饰、居住、语言、嗜好等方面,是民族文化发展类型的不同,此种差别可以随族群间的交往与融合而逐渐趋同,无先进、落后之分。盖因春秋时期夷、夏判别标准具有二元性,非如秦汉以后那般固化、單一化,故夷夏之辨的价值褒贬色彩远不如后世那般鲜明。例如,鲁襄公十四年,姜戎酋长驹支在晋国辩难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语言不达。”[3]1956驹支称诸戎在饮食、衣服、贽币、语言方面不同于华夏,并将其作为与诸夏辩驳的理由。在此处涉及以民族文化发展类型区分夷夏的叙述中,生活习俗差异是区别夷和诸夏的重要标准。

非独《左传》有关于春秋时期以民族文化发展类型区分夷夏的记载,《史记》亦有此方面的记述,且不止一处。《史记·楚世家》载有一事:“楚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10] 1695楚王公然自称“蛮夷”,并声称欲参与“中国”之事,明确与诸夏区分开来。《史记·秦本纪》记有一事:“戎王使由余于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民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礼》、《乐》、《诗》、《书》、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天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10]192-193戎使由余认为,诸夏之治不如戎狄,戎狄所行之道优于诸夏。

由上述之例可以看出,春秋时期,戎、狄等称谓尚不含贬抑色彩,或者说其贬抑色彩与后世王朝相比不甚明显。所以,驹支和楚王公然自称戎、蛮,主动与诸夏相区分,甚至戎使由余则直言批评诸夏的文物制度,并认为诸夏不如戎狄。总而言之,春秋时期,民族性在夷夏判别标准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这一判断标准无关价值优劣,即庞朴所言“无可区分轩轾”,故此时的夷夏之辨相对温和,夷夏二者于意识形态领域尚未如后世那般尖锐对立。

戎狄和诸夏之间的客观差异,不但没有成为区分夷、夏的绝对标准,反而使得二者常常可以互变。以晋国、楚国为例,晋为华夏之国,楚在当时被视为蛮夷,鲁宣公十二年,晋楚发生邲之战。《春秋繁露·竹林篇》评价此战曰:“《春秋》之常辞也,不与夷狄而与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言而从其事。”[11]《春秋》常辞以“中国”有礼、夷狄无礼,然而对于“邲之战”的评价却是贬晋褒楚,因为晋国行若夷狄,楚国行若君子。春秋时期,南方的吴国虽被视为蛮夷,然吴公子季札知晓礼乐,熟悉诗书,出使晋、鲁两国期间受到礼遇,不仅《左传》对其给予肯定,《公羊传》也给予褒扬。可知,当时夷夏之间虽然也有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即时代性差异,然而夷狄若以礼义相待,则不以夷狄视之,若诸夏不行礼义,则以夷狄视之。

尽管春秋时期夷夏之辨的价值褒贬色彩尚不浓厚,然时人对夷夏所持态度已然有别,这一点于《左传》中不难发现。《左传·僖公二十五》传文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 [3]1821意思为用德行怀柔和刑罚威震两种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诸夏与夷。《左传·庄公三十一年》传文曰:“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3]1783此亦是关于夷、夏区别对待的典型表述。春秋时期,虽然戎狄与诸夏有密切交往,但由于诸夏受周礼之亲亲、尊尊、内外观念等影响,夷夏两者间始终存在一条界限。

四、夷夏面相之成因

《左传》所述春秋时期夷夏关系面相在地理分布、交流互动、观念意识等层面独具特色,究其根源,既有历史因素的影响,亦与诸夏礼乐崩坏的政治现实有关,更与非华夏族群的社会结构与发展阶段密不可分,多种因素合力塑造出这一时期的夷夏关系面相。

(一)夷夏地理分布错壤杂居面相之成因

春秋时期,夷夏混杂的地理分布格局不可能是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夷、夏错壤杂居的面貌,除了与当时王权衰落而无力阻挡戎狄纷纷内迁的因素直接相关外,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

春秋时期夷夏错壤杂居的格局,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夏、商、西周三代以来二者地理分布的历史状况。唐嘉弘认为:“戎狄作为共同体,早在夏商二代黄河中下游已经有了他们的足迹。这些戎狄在漫长的增值裂变和移徙过程中,散居大河上下以至江淮流域。”[12]7这一观点可在史籍中找到相应记载。据《后汉书》所载,夏桀时期,“畎夷入居邠岐之间”;[13] 殷商祖先契的母亲简狄是“有娀氏之女”[10]91。 娀即戎,可知殷人祖先与戎狄已经出现通婚、杂居的状况。周人为古代礼乐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先秦时期构成华夏的主干族群。周人祖先与殷商祖先一样,早期即已与戎狄发生联系。据《史记》记载,“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10]112,不窋是周人先祖后稷之子,因夏朝政治衰败而奔入戎狄之间;不窋传两代至公刘,周人始兴耕种,“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10]112,公刘虽然复修后稷之业,然而依旧在戎狄之间“行地宜”;至周人力量崛起时,武王伐纣,其同盟者包括庸、蜀、羌、髳、微、纟卢、彭、濮等,其中不乏戎狄之族,功成后,“各以次受封”[10]127。周人祖先迁居岐以前,曾混居在戎狄之间,直至武王剪商成功,二者应依旧保持密切的地缘关系,这与周人、戎狄间的渊源不无关系。唐嘉弘引用徐中舒观点,认为周人远祖与姬姓白狄本为一系,“徐老关于周人出于白狄之说,颇有根据,与狄族部落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12]12。西周时期夷夏地理的分布格局,历史地理学者邹逸麟认为是“西周诸国林立,华夏与戎狄、蛮夷杂居……周王朝控制的领土内,并不是连成一片的,除荒地外,还杂居着许多夷狄和方国”[14]。由此可知,春秋以前夷夏二者已是混杂相居的状况,春秋时期戎狄内迁,致使原有的地理分布情势更加纷繁复杂。

(二)夷夏交流多元化面相之成因

春秋时期,夷夏交流呈现多元化面相。夷夏错壤杂居的分布格局,无疑会对双方交流往来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地缘上的便利为二者多元化的互动提供了可能。前文所举晋献公、晋文公娶戎狄之女,晋景公之姊嫁潞子婴儿,无不与其紧密的地缘有关。其他如近“蛮”楚的蔡国太子般娶妇于楚、鲁国嫁叔姬于近邻东夷莒国等,皆不应忽视地缘因素的影响。除联姻以外,夷夏會盟与地缘亦有很大关系。如前文所述鲁隐公、鲁桓公时期与戎在潜、唐等地的会盟,是戎请求与新继位的鲁君修前世之好,在征伐频仍稍有不慎则有国灭身亡祸患的春秋时期,在地理位置上接壤的戎、鲁会盟交好,未必不是出于地缘上唇齿相依的考量。因地缘关系诸侯国与邻近夷狄发生摩擦的事例,在《左传》中亦多有记载。

春秋时期夷、夏交流互动的多元化特点,除了受到地缘因素影响以外,亦与二者当时所处的政治、社会状况有关,这一时期的夷和夏均处于社会大变革时期,皆具较大的可塑性。

从诸夏视角来看,周王室急遽衰落,征伐之权不再出自天子,而是掌握在诸侯国国君以及大国公卿大夫手中,甚至操弄于家臣之手,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这为夷夏联合、共塑新秩序提供了契机。《左传》记载最多的两类活动是会盟和征伐,会盟书写占全书的比例约为20%,征伐约为40%,其中不乏关于夷夏双方互动的记叙。以会盟为例,春秋时期夷夏常通过会盟平衡二者间的政治关系。邓曦泽将其分为和平会盟、征伐会盟、目标不确会盟等三种类型,其中促进友好的和平会盟有:鲁隐公二年春会戎于潜,同年八月又会戎于唐,八年九月鲁、莒浮来之盟;鲁桓公二年会戎于唐;鲁庄公二十年齐狄邢之盟,二十五年鲁卫莒洮之盟,二十六年鲁莒卫向之盟,三十二年卫狄会盟;鲁文公八年鲁与戎暴之盟;鲁宣公十一年晋狄之会,等等。[15]春秋中后期,被视为蛮夷的南方楚、吴、越等国崛起,欲问鼎中原,故屡次北上与诸夏会盟,若与会各方没有达成协议,最终可能导致更加激烈的争夺。夷夏或通过会盟和平相处,或经由征伐针锋相对,都与这一时期周朝礼乐崩坏、王纲解纽、秩序混乱的政治现实干系重大。

从非华夏族群视角来看,诸夷族群之所以能够与诸夏广泛地交流与融合,受到其自身社会结构的影响。春秋时期,夷族多以部落形态聚居。《左传》记载,南方有“百濮”,濮人各部以邑自聚,邑落众多,故称“百濮”。有些夷族群落虽然以国相称,但是由于“其文化较中原诸侯落后,其国实即部落”[5]635。非华夏族群因其处于各不相属的邑落散居状态,很难形成稳定的共同意识,相比于诸夏,其边界意识不是那么强烈。非华夏族群的社会结构受制于其社会发展阶段。春秋时期,夷族群落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氏族社会以血缘而聚,当其族群规模发展至一定程度,部分族人则脱离原氏族组织,建立新族群。据唐嘉弘研究,戎蛮夷狄“在一般情况下,一些氏族部落增值裂变的过程是在五代左右。……十二世后,即进行分族、立宗,血缘亲属关系较远。这仅仅是就一个‘根而言,如果两个以上的‘根,三五百年后,其情况之复杂,可想而知”[12]10。所以,春秋时期,众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的诸夷部族,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分族、立宗,形成分散离居的社会存在形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诸夷的社会状况使其族群边界意识相对模糊,故众多非华夏族群在这一时期能够很快地融入中原文明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春秋时期夷、夏族群间的互动与融合,与南北朝、元等时期的不同。后世族群间的大融合,或多或少都有集权国家力量介入的因素,最具代表性的例子莫如北魏孝文帝改革,而春秋时期诸夷部族尚处于氏族社会向国家社会过渡的阶段,这一时期夷夏间的融和似乎具有更大的“自主”性。

(三)夷、夏判别以礼为据之成因

夷夏之辨以礼为准,而非以血缘和地域作为判断依据,这是由春秋时期的现实形势所决定的。前文已述,夷、夏错壤杂居的地理分布以及二者普遍的婚姻关系,导致难以以地域和血缘作为夷夏之辨的区分标准。春秋时期,诸夏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恢复因王权式微而遭到破坏的政治秩序。新秩序确立之前,周礼作为旧秩序的规范,在依古托圣的东方传统思路作用下,很容易被人作为历史记忆加以发挥,成为区别“自我”与“他者”的界碑。此时,夷夏之辨虽已萌芽,但与秦汉以后由大一统帝国形塑的夷夏话语有显著区别。

五、结语

《左传》夷夏叙述之面相。在地理分布层面,夷夏在居住空间上呈现错壤杂居的面貌,与秦汉之后以关塞为屏障、相对分明的地理格局有明显差异;在夷夏互动交流层面,二者通过诸如婚姻、会盟、朝聘乃至合兵用事等方式展开多元化互动,双方于互动过程中所展现的面相,后世王朝罕有其见;在观念意识层面,夷夏之辨主要体现在饮食、衣饰、生活习俗等文化發展类型方面,夷夏判别方式具有二元性,尚不具有明显的价值褒贬色彩。

《左传》所述夷夏面相之成因。夷夏错壤杂居地理分布特点的形成,既与当时非华夏族群内迁有直接关系,也是沿袭了夏商周以来的空间分布格局。夷夏往来交流多元化特点的形成,一方面是夷夏地缘特点为其互动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是春秋时期旧秩序崩坏为夷夏广泛合作、共塑新秩序提供可能,加之非华夏族群多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可塑性较大,容易融入中原文明。夷夏判别方式具有二元化特点,且不以地理、血缘为据,实则受当时夷夏之地理分布、普遍联姻等因素影响。

注释:

① 具体内容参见:顾颉刚、史念海所著《中国疆域沿革史》,商务印书馆2015年出版;顾德融、朱顺龙所著《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唐嘉弘所著《中国古代民族研究》,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

② 春秋时期,戎、狄等更多地是指有别于诸夏的北方族群名称,如扬拒泉皋伊雒之戎、陆浑之戎、白狄、赤狄等。

③ 参考由谭其骧主编、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春秋时期全图》第20-21页和由刘勋主编、新世界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春秋左传精读》第四册《地图》。

参考文献:

[1]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3872.

[2] 毛奇龄.春秋属辞比事记 [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455.

[3] 阮元.十三经注疏·左传正义 [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6.

[5] 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6] 江永.春秋地理考实[M]//《四库全书》:第1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255.

[7] 崔明德,马晓丽.隋唐民族关系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55.

[8] 庞朴.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104.

[9] 李云泉.万邦来朝:朝贡制度史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4:162.

[10]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1]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46.

[12] 唐嘉弘.中国古代民族研究[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

[13]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2870.

[14] 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93.

[15] 邓曦泽.王霸:正义与秩序——从春秋战争到普遍正义[D].武汉:武汉大学,2007.

责任编辑:曹春华

The Features and Causes of the Description of Yi-Xia in Zuo Zhuan

SHAN Changcheng

(School of Chinese Classic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 The relation between Yi and Xia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described in Zuo Zhuan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at after Qin and Han Dynasties. 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f mixed habitation of Yi and Xia soil, diversified and high-frequency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 and the uncured and single discrimination method of Yi and Xia differences have becom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Yi-Xia relations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that are different from later generations. A multilevel analysis based on text, supplemented by maps and tables, will help understand this aspect. The formation of the Yi-Xia relations is caused by the historical factors since Yin and Zhou Dynasties and is related to the fact that both Yi and Xia were in the stage of great changes and transformation. A multi-dimensional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thnic groups is conducive to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mechanism of the interaction and integration of ancient ethnic groups in China.

Key words: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relationship between Yi and Xia; Zuo Zhuan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