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摘要:自然状态学说对卢梭的政治社会思想体系具有基础性意义。卢梭对自然状态的论证过程是,首先对以前的所有自然法理论进行攻击,否认了“自然法”概念的可能性,然后强力论证了自然状态的真实存在。与前人不同的是,卢梭采用了物理的和进化论的研究视角重新研究人类的自然状态。但他更为颠覆性的思想是对人从形而上学层面进行了重新定义,提炼出可完善性这一人类独有的特征。卢梭最终论证和展示的是一个稳定而自足的人类的自然状态。
关键词:卢梭;自然状态;自然法;进化论;可完善性;理性;自由
中图分类号:B5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595(2017)02003105
自然状态对卢梭的政治社会学说体系具有基础性意义。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以下简称《论不平等》)中,卢梭意在重新书写人类的历史,为政治社会奠定坚实的根基。为此,他必然要对人的自然状态进行重新研究。理清卢梭有关自然状态的论证过程,有助于我们直探卢梭思想的内核。
一、对传统自然法理论的攻击
卢梭对自然状态的研究,以对传统自然法理论的攻击为前提。他总结了以往思想家们关于“自然法”论述的两大弊病:一是他们从来没有在“自然法”观念上取得一致;二是他们所谓的“自然法”都并非从人的自然中引申而来,而是根据脱离了自然状态的人们在政治社会中保存共同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法则。后一弊病的最显著代表正是现代人对“自然法”的定义。现代人对“自然法”的定义使得其应用范围仅仅限于人类群体,但是由于其“自然法”乃是建立于形而上学原则——其本身乃是反自然的——之上,所以只有极少数人——那些学识渊博之士——才能理解它,而对于一般人来说,既然无法理解它们也就更说不上发现它们了。卢梭因此讽刺道,现代人的“自然法”定义意味着“为了建立政治社会人类肯定运用了智识(enlightenment),而这些智识即使在政治社会中也是经历了诸多困难并且也只是在极少数人身上才得到了发展”[1]126。其言外之意,乃是指责现代人的“自然法”定义要求人类在构建政治社会之前首先人人都成为哲学家。概言之,卢梭认为,这样的“自然法”乃是人类智力的结果,并非直接源于自然。
在卢梭看来,自然法要做到名副其实,就必须一方面是自然的,要直接由自然发话;另一方面是真正的法,即受其束缚的人的意志必须有意识地服从于它。现代人“自然法”的弊端在于不符合前一条标准,而罗马法学家的错误则在于他们不符合后一条标准。罗马法学家认为,“自然法”是人类和其他动物需要服从的同一法律,是自然施加给自身的法。其背后的逻辑关键是,法是自然为了所有生命存在物的共同保存而在他们中间建立起来的关系。卢梭认为,罗马法学家对法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将法看作是描述性的规则,从而将一些自然规则看作是自然法,而真正的法应该是规定性的。因此,由于罗马法学家所谓的“自然法”首先根本就不是法,所以就更谈不上是 “自然法”了。
卢梭进一步对“自然法”这一概念本身提出了质疑。在他看来,法意味着上级对下级的统治,因此意味着道德上的不平等和服从。而在自然状态中,这样的不平等是不存在的,更谈不上统治和服从了。所以,“自然”和“法”在根本上乃是对立的,这使得任何所谓“自然法”的定义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二、论证自然状态的真实性
在颠覆了“自然法”这一概念后,卢梭进而借助于历史的名义,对以往哲学家的自然状态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前人有关自然状态的结论之所以错误,根本在于他们是从社会人的身上总结自然人的特征,而并没有能够回到历史的源头之处。以前的哲学家,包括霍布斯(虽然他看到了所有现代自然法观点的谬误之处),将社会人的正义、统治、自然权利等观念不加反思地看作自然人所應具有的。他们的问题还在于,在面对《圣经》传统对自然状态的否定之时,甚至没有论证自然状态是否存在就直接采用了自然状态这一概念。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4月第33卷第2期杨俊峰:论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在论证自然状态是否真实存在的过程中,卢梭首先谦虚地表示自己的研究只是“假设性”的。但仔细读去,我们会发现,这只不过是否认《圣经》关于人类历史记载所需的巧妙修辞而已。事实上,他对自然状态的真实存在深信不疑。笔者的证据在于,卢梭在结束关于自然状态的全部论述之后,在论文一部末尾两段发表了令人费解的方法论自白。首先,他澄清了自己理论中的所谓“假设性”特征。他认为,自己研究中的基础和结论都并非是假设性的。因为,作为研究基础的假设,如果是从事物自然中推出的最有可能的假设,如果是发现真理的唯一手段,那么这种假设就变成了理性;而根据这样的假设,人们不能建立其他任何学说,或者说,根据其他任何学说都不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由这种假设所得的理论也就不是假设性的了。其次,他确认自己的自然状态乃是一种“事实”(fact)。卢梭这样写道:
当两件被认为真实的事实(facts),是由一系列未知的或被认为未知的中介事实(fact)联系起来的时候,如有历史可寻,应由历史来提供那些起联系作用的事实(fact);如无历史可考,则应由哲学来确定那些能起联系作用的类似的事实(facts)。[1]159160
在这一段话中,“事实”共出现四次,但是第一个“事实”则根本不同于后三个。要理解两类“事实”分别确指什么,读者必须回溯论文一部的倒数第三段,并前瞻论文二部的内容。在倒数第三段中,卢梭预告了他在接下来的论文二部中要做的工作,那就是在“已证明了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几乎是人们感觉不到的”之后,要对那些“曾经使人的理性趋于完善,同时却使整个人类败坏下去”的“各种不同的偶然事件(contingence)加以观察和归纳”,从而“指出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中不平等的起源和进展”。[1]139而他的论文二部所做的工作正是按照这一预告进行的,并且其由偶然事件构成的历史在专制主义政府中达到了高潮,或者用卢梭自己的话说,就是到达“封闭一个圆圈的终极点”[1]185。这样的一个历史进程,对照上面那段关于历史研究的表白,笔者认为,卢梭的第一个“事实”,乃是指自然状态和专制主义政府——恰好对应了“两件”;其后三个“事实”,则是指连接起这两个状态的无数偶然事件。通过这样一个论证过程,卢梭在宣称自然状态乃是“真实的事实”。
不仅如此,卢梭还直接道出,原始自然状态在他的那个时代都是存在的。他认为,同时代游记作家笔下的那些类人动物很可能就是真正的自然人。当时的游记作家之所以把他们看作动物,乃是因为他们在外形特征上和人存在差异,同时他们不会说话。而这些在卢梭的理论中都不足为据。他说:
他们那一种族自古就散居在森林里,没有机会发展任何一种潜在的能力(virtul faculty),没有得到任何程度的完善化(perfection),所以始终处于最初的自然状态(primitive state of nature)。[1]129
根据写作者对事实的叙述,卢梭认为没有“什么理由不把他们所描述的这些动物称为野蛮人”[1]205。
三、物理研究法和进化论
在卢梭之前的霍布斯,是对自然状态进行研究的突出代表,他运用的是“反思人们的人类阅历”的方法①。卢梭反对这一方法,为了保证自己学说的科学和稳固,他借鉴了当时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他通过物理的(physical)研究方法来保证自己学说的无可颠覆。[2]268在这一点上,他把自己的研究和物理学家们所作的研究相互参照,而不是和当时的法学家们关于自然状态的抽象为伍:
这些推理与其说是适于说明事物的真实来源,不如说是适于阐明事物的自然,正好像我们的物理学家,每天对宇宙形成所作的那些推理一样。[1]132
在对洛克的自然状态学说进行批评的自注Ⅻ中,卢梭说他所研究的,或者说自然人所关涉的,乃是物理方面的事情,而洛克所采用的只不过是精神方面的论据。关于物理的研究方面最有力的证据,是卢梭大量采用了布丰——当时最具有权威性的博物学家——的论据和观点。卢梭的自注Ⅱ,清晰地宣告自己的理论将以布丰的研究,更精确地说,是以和布丰的研究性质相似的研究为基础,来暗示自己对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手段的采用。正是基于对研究方法的自信,卢梭才敢于向读者暗示他所写出的乃是人类“真正的”历史。
卢梭认为,为了正确地判断人的自然状态,必须从人的起源来观察人类,也可以说必须从人的最初胚胎的时期来研究人类。这意味着,需要从“进化论”的角度来展开论证。②但是,他却说自己要避免这一方法。其列出的原因在于:
在这些问题上,只能作一些几乎近于想象的笼统的猜测。比较解剖学现时还没有多大的进步,博物学家的观察也还不十分确切,因而不能以此为依据来建立一个健全的理论基础。[1]134
但是这样的原因和结论却被两个疑点所摧毁。首先,在为了论证自然人是否四足行走的自注Ⅲ中,他将支持两足行走和四足行走的理由各自列出。但是,他并没有非常充足的论据,或者说不一定能够证明人自然地是四足行走。他的推理依据是支持四足行走的现象只是特殊例子,不足以推翻普遍的规则。这样的推理依据对一个哲学家来说显然不足以服众。这就使得他的推理依据真的可以作为论证的基础,还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对通常观点的嘲讽,成了一个疑问。而且,即使他的证明是稳固的,也只是“表明人的构造是一种两足动物的构造,但是却没有表明人现在的构造不是从那些结构不同的造物那里逐渐发展而来的”[3]37。总之,事实的真相并不是卢梭在正文中所明确宣称的那样具有确定性。其次,在卢梭道出自然人自然地两足行走这一假设性观点之前,他提到了这样具有确定性的事实,即“人类因为将四肢用于新的用途和食用新的食物而在内部和外部构造上必然会发生的那些变化”[1]34。这些必然的变化,足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看来两足行走的人很可能是从四足行走者那里转变而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意图与他表面的语词相反,是在隐晦地推出进化论的观点。③卢梭的目的正是“探讨在动物的体系中人是怎样从他最初的样子,终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3]37。事实上,进化论在卢梭同时代那些勇敢的思想家中已经几乎成为一种共识。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伏尔泰才在读完《论不平等》之后讥讽说:“从没有人用过这么大的智慧企图把我们变成畜生。读了你的书,真的令人渴慕用四只脚走路了。”④
四、对人的重新定义与可完善性
卢梭对自然人的研究分成形而上学与精神两个方面。形而上学方面乃是指人的理性(或理智)和自由。精神方面乃是指作為精神行动者的人的需要,激情或感情,倾向,信念,相对于他人的行为等。
卢梭对人类历史的重新书写,不仅体现为用进化论解释人的起源,更主要地体现为在形而上学层面对人的重新定义。在形而上学层面,他否认了传统观点:人是理性和意志自由的。卢梭指出,理智是观念(idea)的混合、概括和抽象,要做出种种混合、概括和抽象以至于达到理性的程度实在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也就是说,理性和观念之间存在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单就观念而言,这是自然人和动物所共同具有的。自然人和动物在拥有和运用观念方面的程度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其差别程度远远赶不上社会人在经受教育之后彼此间的差别程度。卢梭的结论是,使得自然人和动物之间得以区分的理智和理性是不存在的。
卢梭一度承认自然人在形而上学方面的另一特征:意志自由。然而,无论卢梭自己怎样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还是意识到,这一结论存在种种“疑难之点,使我们在人兽之间的区别上还有争论的余地”。而争论和怀疑正是他的论证要竭力摒弃的。
为此,他选择了另一种属性作为自然人的形而上学基础,从而也是人兽之间区别的标准:可完善性(perfectibility)。无论是持何种哲学观点的人都无法否认,相对于动物而言,人可以经由自身的努力,应对环境的变化,发展自己的各种潜在能力,保持自身的生存和幸福。自然人在可完善性方面的能力,足以弥补自然人相对于动物缺乏一种固有本能的缺陷,保持个体及其种族不致灭绝,并且在随后的历史和时间中对人类状况的变化产生重要影响。
借由可完善性这一概念,卢梭解释了社会人之所以具有理性的原因,即理性乃是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发展和完善的结果。激情和理性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推动。人之所以求知,乃是因为他能从中获得快乐,而这意味着他必然先要对求知的对象具有希望或者恐惧的感情。反过来,激情的源头在于其需要,其发展则是由于知识的发展,因为人要对某物产生希望或恐惧等感情,首先要么对其产生自然的冲动,要么对其具有相应的观念。而自然人由于尚没有理性可言,所以只具有激情,只具有那些简单、朴素、基本的激情,譬如疼痛、饥饿和性欲。因此,可以说自然人原始的激情在于其原始的需要,接下来就是,理性的发展也正是需要的推动的结果。这一结论可以为历史证据所确证。“各种艺术在阿提喀的沙滩和岩石间繁荣滋长,乃至高于天齐,但在奥罗塔斯河肥沃的两岸上则不能生根。”[1]144反过来,由于自然人的需要仅限于生理方面,也就是说,他的需要一直不变,所以仅仅依靠其自身,对于理性的发展并不能提供任何帮助。卢梭特别提到了语言对理性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但是“最初发明语言”却有着“难以想象的困难以及所应花费的无限时间”。[1]149卢梭的论证表明,对于孤独游逛的自然人来说,语言和理性的产生一定历经了无数难以推测得尽的事件。
在自然人的精神方面,卢梭的基础在于两个基本原理:一个是自我保存的激情,它关注于个体的自我保存和福祉;另一个是同情的激情,这是一种在看到任何生命存在物,尤其是自己的同类死亡或者受苦时升起的自然的厌恶感。这两个原理都是先于理性而存在的,更先于道德、法律和政治而存在。这两个原理的提出,既继承了霍布斯理论的精髓,又根据同一原则对霍布斯进行激烈的批判。其继承在于所谓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必然都植根于人类的激情之中,有着比理性和盘算更加坚实的基础。卢梭将这一点发挥到了极致,从而否定了理性的存在和指引。在霍布斯那里,自然人除了自我保存的欲望之外,更有一种对权力欲和统治欲的追求,他要求强于一切同类,要求占有地球上所有的一切。后一种欲望使得自然状态中的人在自我保存的基础上陷入一切人之间战争的状态。在卢梭看来,对权力欲的追求乃是社会中的人的典型特征,自然人并非如此。自然人总是选择在尽量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进行自我保存,而且自我保存的愿望又非常容易满足。
更重要的是,同情心的存在不仅削弱了因自我保存的需要而可能带来的争执,而且使得所谓的自尊心不可能存在。同情心乃是卢梭关于自然状态中的描述中最为独特的部分。这一激情的存在,完全稀释了霍布斯式悲惨状态的可能性。在卢梭看来,这一激情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它“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1]152。
综上,可以归纳出卢梭的自然人和自然状态的主要特征:(1)人类孤独地生存,彼此之间没有沟通和联系。(2)他足以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所以对同类没有任何需求。(3)他的生存和需求基本而简单,一旦满足即暂时归于平静,因此对同类没有任何加害和奴役的企图。(4)他所感觉的只是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是需要迫切注意的东西,智力也没有太多的发展,没有任何预见能力,即使有所发明,也将伴随发明者而湮灭。(5)爱欲和同情心自然地维持着种族的延续。总之,在自然状态中,人自然地自由和平等,一方面人不受任何束缚,没有任何依赖;另一方面,自然的不平等并不能产生任何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样一个状态,稳定而自足。
面对这样一个自然状态,读者难免提出两点疑问:首先,自然状态本身是稳定自足和不易被打破的,自然本身给人类准备了少之又少的条件来让他离开自然状态,那么人类是为什么和怎样脱离这一状态而变为今天这个样子的呢? 其次,卢梭的目的在于研究自然状态从而奠定人的自然权利的基础,但是如果自然状态中的人根本上来说尚不是人,这样的研究又有何意义?而人又是如何生成(to be)的呢?卢梭的研究证明,他的“自然人”乃是动物的一种,根本不具有任何人道(humanity)。人就其自然来说,是根本没有“自然”的,没有理性,没有语言,没有道德,没有社会性。“自然人乃是次人(subman)。”[2]271272如果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自然”,那么无论自然法还是自然权利,当然都是无稽之谈了。
正是对这两个问题的考察,导向了卢梭关于人类社会的变迁发展史。通过历史,卢梭展示了人“生成”的过程,表达了对现实政治社会秩序的强烈控诉,进而返回自然状态,从中提炼出人最为宝贵和根本性的权利——自由。正是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对其政治社会思想体系具有基础性意义。
注释:
① 这一方法必然会导致将社会中的因素带入自然状态中。可参看霍布斯《论公民》,应星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3页。霍布斯在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节的开头指出:“人的自然天赋可以归结为四类:体力、经验、理性和激情。”他在第二节的论证方法,主要就是通过结合自己的经验、观察和归纳,来反驳以往的传统观点,从而建立自己的结论。
② 作为一种系统学说,进化论(evolutionism)的出现是19世纪的事情,卢梭本人在《论不平等》中甚至没有使用过进化(evolution)这一词汇,但是他对演进(progress)一词的信手拈来则表明,类似的思想已经在他的时代萌芽。勒赛克尔指出:“卢梭避免根据进化论的假定来发挥他的论点。在这一点上,狄德罗是比卢梭更大胆的。”言外之意,狄德罗已经具有了进化论的思想,只是他没有看到的是,卢梭关于这一问题的真实意图正是在受到狄德罗的影响之后产生的,并且没有否定狄德罗的观点。具体可参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4页。
③ 卢梭之所以要隐晦地论证自己的观点,是因为宣称进化论就是宣称和《圣经》权威作对,而在卢梭当时的时代氛围中,这意味着“大逆不道”。
④ 轉引自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1页,“引言”(勒赛克尔)。
参考文献:
[1] Rousseau. The Discourses and Other Early Political Writings[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2] 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3] Plattner. Rousseaus State of Nature[M]. Dekalb: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79.
责任编辑:陈可阔
Abstract: The theory of "state of nature" has fundamental significance for Rousseaus political and social ideology.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combing the process of argumentation of the state of nature. Firstly, he refutes all the previous arguments about natural law theory, denies the possibility of natural law, and then, strongly demonstrates the real existence of natural state. In addition, Rousseau adopts a physical and evolutional research perspective to restudy the nature of human beings,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peoples previous researches. However, his more disruptive idea is redefining the metaphysical level and extracting the perfectibility which only human beings own. Rousseau finally shows and motivates a stable and selfcontained natural state of human beings.
Key words: Rousseau;the state of nature;natural law;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erfectibility; reason; freedom
收稿日期: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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