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杨 豹
(武汉纺织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
杨 豹
(武汉纺织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包含着许多有助于构建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积极思想和观念。倡导天人合一、为政以德、和而不同、知行相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身与心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资源上的重要意义。
和谐社会;天人合一;为政以德;和而不同;知行相须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保罗·肯尼迪认为:“在近代以前时期的所有文献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更发达,更先进。”[1]中华文明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核心主要体现在价值观上,价值观是根本的。其中,“和合是中国文化人文精神的精髓和首要价值。”[2]当前,中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当此之际弘扬以“和合”为内在精神的中国传统价值观,无疑具有资源上的重要借鉴作用。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关系的重要内容。“天 ”指“天道 ”,即“自然规律 ”;“人 ”指“人道”,即人类社会的规律。换而言之,“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和谐统一。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庄子则认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在道家看来,人类只有顺应自然规律,而不是人为地破坏自然,才能回归自然,实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生活。
从儒家的立场来看,道家以“齐万物,泯是非”的出世态度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良策。在儒家看来,天、地、人为“三才”,人能参“天地之化育”,积极实践,从而“为天地立心”。《中庸》有:“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其意在于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所以,正是从这种积极的入世态度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孟子认为“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木材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阐述“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 ·王制》)。同时,儒家还将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成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张载在《西铭》的篇首指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也就是说,在儒家看来,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人们应该以合乎价值理性的态度审视天地万物,尽人之为人的责任。
显然,道家与儒家虽有区别,但他们都认为:人是自然中的人,自然是和人相“交往”、“对话”的“生活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不应是“异化”的,而应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人类以自己的视角领悟自然,自然则以无形的行动回应人类的感悟,两者共同营造了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实世界。
要实现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良好的自然环境,人的生存都无法保障,社会和谐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天人合一”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思维模式,实际上反映了“人”如何处理与“天”也即自然的关系。它赋予了人类内在的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认为人对自然应该敬畏、顺应,有一种默契,“人”与“天”之间应该保持和谐。这种传统价值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时具有重要的积极借鉴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带来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不协调。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人们今天在谈到我国贸易发展的成就时也总是怀着一种复杂和矛盾的心情:既为我国贸易发展的成就感到自豪和高兴,也明白在‘环境输出’型贸易发展模式下,贸易顺差越大,我们付出的环境代价也越大,犹如一个靠卖血为生的人,当他数着换来的钞票的时候,他的身体也可能正变得虚弱不堪。”[3]据中国科学院有关部门测算,目前中国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 GDP总值的 15%。其中,中国荒漠化土地已达 267.4万平方公里,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 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长;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 40%,导致全国 668座城市中,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而且中国每创造 1亿元 GDP就要排放 28.8万吨废水,加上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河道,要不了 10年,中国就将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全国 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 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①事实上,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曾告诫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4]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告诉人们,如果继续对自然肆无忌惮地开发和掠夺,不仅无法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会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葬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果。胡锦涛曾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5]显然,“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要反对人类中心主义,抛弃人与自然相对立的观点。借鉴和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有效途径之一。“天人合一”思想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以“天人合一”的思想来解决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生态危机,就是要改变以牺牲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牺牲子孙后代生存发展来换取某个局部短期发展的模式。这就要求我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合理地、有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走自然保护的法治化道路,充分认识自然规律并主动调整自身行为,保护生态平衡,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同步发展。这既是改变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人与自然对立的现实要求,也是借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理性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的必然抉择和最终归宿。
社会和谐离不开人与社会的和谐。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儒家思想中,“和”为“中和”,“和”离不开“中”。孔子认为“中庸之为德也,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子思由此写了《中庸》,在篇首指出:“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道”是人和天地万物所要遵循的原则,即“中和”。具体而言,“中和”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后世儒家就此提出“中和位育”之说。朱熹曾进一步诠释:“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也。”“无所乖戾 ,故谓之和。”(《中庸章句 》)在儒家看来,“中和”是天地万物的最好存在状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最好存在状态。
要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最好存在状态,儒家认为,需要为政以德,实行仁政。这既是对自西周以来“以德配天”、“敬天保民”、“明德慎刑”等思想的概括和总结,也符合中国古代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社会的稳固和发展。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执政者实行德治,民众和他的关系如同北极星和群星的关系,群星自然拱卫它而旋转。也就是说,执政者实行德治,自然会得到民众拥护,从而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同时,孔子还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认为,以政令与刑罚治理国家,只能使人暂时免于犯罪,却不能使人认识到犯罪的可耻,唯有以德与礼治理国家,才能既使人有羞耻之心,又内心诚服。孟子进一步将孔子的为政以德发展为仁政,即“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他认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梁惠王上》)仁政的实现关键在于得民心。所以,孟子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梁惠王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执政者应当与民同乐。在孟子看来,“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 ·梁惠王下》)执政者把人民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把人民的快乐当成自己的快乐,就能得到人民的支持与拥护。
儒家不仅提出要通过为政以德、实现仁政来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而且还提出了具体的治国措施。孔子认为,治国要“富之,教之”,并且要先“富”后“教”。“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 :‘既庶矣 ,又何加焉 ?’曰 :‘富之。’曰 :‘既富矣 ,又何加焉 ?’曰:‘教之。’”(《论语 ·子路 》)在孔子看来,人口多,但不能让他们生活在贫困中,而要让他们富有,然后对他们进行教育。如何“富”?孔子认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敛从其薄”(《左传 ·哀公十一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甚至提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孟子则认为,实行“仁政”,使民富之,需实行“制民之产”,“取民有制”,并且把“富”的标准确定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又言“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 ·梁惠王上 》)何为“教 ”?《礼记·曲礼》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孔子认为,“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如果从价值观上探究孔子礼教的实质,那就是要教民“义以为上”(《论语 ·阳货 》),“见利思义 ”(《论语 ·宪问 》)。在孔子看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孔子肯定人都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欲望,但又认为“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同上),所以,他主张“见利思义 ”、“义然后取 ”(《论语 ·宪问 》)。显然 ,孔子的思想与宋儒“窒欲存理”的理欲观和“不论利害”的道义论有明显的区别,孔子思想在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具有其积极意义。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经历了经济发展中的高积累低消费、社会资源上的高消耗低转化、社会财富上的高集中低平均后,社会矛盾急剧扩大。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67.9%的被调查者对社会矛盾冲突有明显的感受,38.6%的人甚至认为社会矛盾必然激化。调查报告认为,社会矛盾激化的趋势相当明显。②从代表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中国基尼系数达到了 0.5,一旦超过 0.65,很可能产生社会的严重两极分化。同时,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与经济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问题叠加后,社会矛盾将变得异常敏感而难以化解。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因此,认清当前社会的矛盾,探索正确的解决路径,对于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十分重要。
儒家文化中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思想在化解当前社会矛盾、构建人与社会的和谐方面具有重要的资源借鉴意义。毕竟,社会是否和谐,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中每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密切相关。共同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规范,是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思想基础之一。德治与法治在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中,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律以其强制手段约束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通过教育方法激发人的内在动机。道德和法律各有其不同的社会调节功能。由于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法律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把复杂而广泛的社会关系全部纳入其调控范围,因而其范围是有限的。道德在调节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其发挥作用的范围更为广泛,它常常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之中,因而可以发挥法律力所难及的作用。同时,人们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也无形中为法律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在重视依法治国的同时,不可忽略德治。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德治的传统,这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发挥德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和谐方面的作用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尽管传统德治中存在过度依靠德治的弊端,但只要我们继承其中的积极方面,尤其是孔子的德治思想,先“富”后“教”,“博施于民”,重视“见利思义”,就可以在调节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发挥其积极作用。现代社会实行市场经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直接出发点和目的。求利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但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容易导致某些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甚至损人利己,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和疯狂拜金主义的泥潭,这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会危害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激化社会矛盾。孔子认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则从吾所好。”(《论语·述而》)孔子并不反对求利,这与市场经济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并不矛盾。孔子反对的是“不义而富且贵”。在孔子看来,“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同上),所以他主张“见利思义”、“义然后取”。由此可见,儒家的思想,尤其是孔子的思想,是当代社会处理人与社会之间各种不和谐问题的解毒剂,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引导人们正确求利,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活动中义利结合,谋其利而不失其义,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调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认清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
万物和谐,贵在人和。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社会和谐将无法实现。我们应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和而不同的思想,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与“同”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对概念。“和”是指不同事物、不同方面同时共存,通过相互补充实现整体上的和谐;“同”则是指绝对的相同、一致,本质上排斥了不同和差异。西周时,太史伯认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 ·郑语 》)在太史伯看来,“和”是“以他平他”,即以一物或多物补充、融合另一物,使之成为新物;“同”则是“以同裨同”,即是同一种事物的简单相加。春秋时,晏婴进一步阐述 :“和如羹焉 ,水 、火 、醯 、醢 、盐 、梅 ,以烹鱼肉 ,火单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其意是,五味相和,才能产生美味可口的食物。如果仅是水加水,或演奏中总是一种乐声,即是同,简单重复的“同”,达不到“和羹”、“和声”的效果。
孔子继承和发展太史伯、晏婴等人的思想,明确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把“和同之辩”引向了社会领域,突出人与人之间人伦秩序的和谐。在孔子看来,君子和谐却不同一,小人同一却不和谐,只有保持个体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才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何晏的《论语集解》解释:“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则同,然各争利,安得而和?”在何晏看来,君子看法相同,但他们所做的不一定都一样;小人看似相同,但都是为了利益,彼此争利,很容易出现内讧。所以,宋儒以义利观解释“和而不同”:君子的“和 ”是“义 ”的结果,小人的“同 ”是“利 ”的驱使。冯友兰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中总结道:“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 ’;‘和 ’不但能容‘异 ’,而且必须有‘异 ’,才能称其为‘和’。……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那是‘同’;各种味道,不同声音,配合起来,那是‘和’。”“客观辩证法的两个对立面矛盾统一的局面,就是一个‘和’。两个对立面矛盾斗争,当然不是‘同’,而是‘异’;但却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又是‘和’。”[6]“和而不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体现出中国古代的辩证思想,它不仅运用于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而且运用于政治活动中,为政治家提供了一套治国平天下的方法论。
当前,中国正在构建内涵丰富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关键是人的和谐,即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它是各种和谐的主体性基础。毕竟,社会是由有思想、有意识的人组成的,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愿望、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要实现和谐相处,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的思想具有重要的资源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深入,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发展时期”和“矛盾凸现时期”。其特征是,社会各方利益多样化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并形成价值多元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在如此“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关键问题,“和而不同”的思想为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提供了根据。“和”包含异、承认差异,“和”是在冲突中走向融合,即取长补短,共存共荣,它不是盲目苟同、不分是非、不讲原则。“和而不同”是一种辩证智慧,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积极意义。运用“和而不同”的思想,首先就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和谐社会的前提就是承认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阶层、不同的价值观,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需要调整。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动态的协调,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和而不同”的思想就是要认识到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决不是无差别的社会,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在此前提下,如果不讲“和”只求“同”,势必一事无成,事与愿违。唯有做到“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积极地看待社会中的差异和矛盾,发挥不同个体各自的特点和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倡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和衷共济、友爱互助的“和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经过细致的工作,才能使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都得到发挥;才能使各类矛盾和问题在“不同”中化解,才能发挥“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的功效,从而营造宽容、和谐的社会氛围,使全社会形成合力,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的目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身与心的关系,或者说人与自我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格塑造的问题。什么是崇高的人格?如何成就崇高的人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释、道分别从“入世 ”、“出世 ”、“遁世 ”的不同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身与心的和谐,或者说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谐是我们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内容。笔者认为,积极“入世”的传统儒家文化在这一方面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资源。
传统儒家认为,所谓个人身心的和谐就是保持心态的平和、恬淡,追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孔子提出,“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 ·泰伯 》)。在儒家看来,“死生由命,富贵在天”(《论语 ·颜渊》)。孟子曾进一步阐述为:“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 ·尽心下 》)也就是说,生死、富贵属于命,非人力所为,仁义道德和人的学问属于性,要努力追求。人要成就良好的品德和渊博的学识,其理论依据来自天人合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易经 》)。儒家认为,人应该效法天之刚健勤奋、地之博大兼容,不断努力,实现天、地、人三者的和谐,从而也就能实现个体身心的和谐。传统儒家在实现个体身心的和谐中,正是从这种天人合一的角度出发,强调道德理论的认识和实践,即“知”和“行”,尽管儒家思想中在“知”与“行”的先后等问题上存在争议,但都认为知行不可偏废,知行相须。朱熹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子语类》卷九)“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如人两足相先后行,便会渐渐行得到。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朱子全书》卷三)王阳明则更为明确地提出“知行功夫本不可离”,认为两者为同一过程,即“知行并进”。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 》)
传统儒家认为知行不可偏废、知行相须的思想在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重视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之一。从孔孟儒学到宋明理学,都把道德修养作为为人之根本,恰如《中庸》中所说,“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也就是协调身与心的关系,从而可以治国、平天下。在修身中,儒家强调知行常相须。当前,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困境在于知善不行善。从小学到中学、大学,中国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一以贯之,各级宣传部门应有尽有,人们熟知社会所提倡的各种各样的道德标准。具体到如何行动,则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所进行的最新全国道德调查统计,在如何对待“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中,绝大多数人认为“不可取”。[7]156然而,在“路见不平怎么办”中,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尽快离开”的最多,超过 1/3,占 32.6%。[7]42因而,《中国道德调查》在总结中国人的知行关系时指出:“由于几十年来持续不断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几代人都已经确立起了关于正确或错误的是非标准,既可以以此向他人提出要求,也可以以此评价他人,却有不少人很少将这样的标准用到自己身上,这在生活中的最多表现就是大家都赞成学雷锋,但很少实际地、坚持不懈地学雷锋。而且还有不少人把他人是否做道德行为或不做错误的行为当作了自己做或不做的理由,将道德行为的根据放在对他人的模仿上,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理性、意志对自身行为的作用,知的精神荡然无存。”[7]249-250就此而言,借鉴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行不可偏废、知行相须的思想无疑具有十分现实的作用。在中国当代道德建设中,人们不但要“知”而且要“真知”,切实地“行”,这样才能增强人们的道德实践能力,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从而实现人们身与心的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思想十分丰富,很值得借鉴。尽管这其中还带着不同时代的阶级烙印,与现在所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在内涵方面具有很大的区别,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的和谐社会。我们应该具有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文化自觉”,即“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8]。借钱穆先生的话说,我们要对本国以往历史和文化略有所知,“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至少不会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至少不会自以为真理在握,站在历史最高点,把光环留给自己,把自身的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9]这种“温情与敬意”,就是以一种爱国主义态度看待中国传统文化,然后再认真分析鉴别。中国传统文化绵延数千年,尽管一些具体内容不断变化,而一以贯之的基本精神则不断向前发展,形成了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此基础之上培育和发展。历史已经证实,任何一个民族都不会以否定、割断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为代价进入现代社会。越是在全球化时代,越应该重视民族化的价值追求。唯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不尊重自己历史文化传统的民族,不会赢得其他民族的尊重。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理想社会,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10]也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与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相一致,而且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追求的各种和谐思想一脉相承。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全面系统的和谐,它涉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和人的身心的和谐。因此,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对人类长期追求的社会理想认识的深化,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和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所以,借鉴以“和合”为内在精神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倡导“天人合一 ”、“为政以德 ”、“和而不同”、“知行相须”,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身与心的和谐,具有资源上的重要意义。
[1]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M].陈景彪,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7.
[2]张立文.和合学自序: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1.
[3]夏光.发展环境友好型的贸易模式[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9(4):54-56.
[4]恩格斯.反杜林论[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5]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2-20(1).
[6]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 [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253.
[7]李萍.中国道德调查 [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5.
[8]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 [J].学术研究,2003(7):5-9.
[9]钱穆.国史大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6:扉页.
[10]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4-05(1).
注释:
①http://www.chinaenvironment.com/news/tjbg/index.aspx?t=News-1&m=,0,1,83.
②http://www.china.com.cn/info/07shxs/txt/2007-01/12/content-7646311.htm.
Positive Values of Chinese Tradition:the Important Resources of Building Harmon ious Society
YANG Bao
(School of Hum 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W uhan Textile University,W uhan,Hubei430073,China)
Chinese tradition values include many richly positive thoughts and ideaswhich are helpful to constructing China’s harmonious society.Unity of heaven and man,governing with the power of virtue,har mony with uniformity,inseparability of knowledge and practice are of important resource significance in building har monious society.
unity of heaven and man;governing with the power of virtue;harmony with uniformity;inseparability of knowledge and practice
G02
A
1673-5595(2010)06-0070-06
2010-09-13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08-2D003)
杨豹 (1968-),男,湖北武汉人,武汉纺织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西方德性伦理、先秦儒家伦理以及企业伦理的研究。
[责任编辑:夏畅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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