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9
陈伟宏
摘 要:公平正义既是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共同的道德目标,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基准。一个好的社会一定是能够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利益关系调整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价值取向,才能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改革成果。公平正义内蕴着共享发展的要求,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的体现。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公平正义;价值基准;共享发展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9)12-0112-0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还存在着不少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問题反映越来越强烈。社会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一定的价值观念作为制定政策和实施行动的合理性依据,而公平正义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基准。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现象,必须充分认识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坚持公平正义价值观的重要性,以共享发展为切入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升到一个新阶段和新水平。
一、公平正义的本质特征
关于公平正义的内涵,有着不同说法。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公平正义通常与“应得”相对应,这是公平正义概念能够普遍让人接受的一种表述。“公正如果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的形式,那么它在任何社会共同体中都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道德原则。它要求每一个成员依其成员的身份,给予伙伴成员们应得的东西,并从他们那里获得他应得的东西。”①不论一个社会共同体具有何种性质的特定文化和价值,有一种东西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得到和给予的,这就是公平对待。将“应得”视为一项道德原则,旨在表明社会共同体应当遵循应得公正原则,平等地对待其每一个成员。与平等、关怀、慈善等价值观相比,公平正义价值观具有优先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身份和人格上是平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同的人在先天禀赋和原生环境等方面存在着客观差异,因而为了使所有人都能过上有尊严和有价值的生活,在应得公正原则不能发挥作用或顾及不到的场合,需要通过补偿性公正原则来予以补充。在公平正义问题上,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都强调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这既是公平正义的具体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条件。因为只有实现了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才能谈得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公平正义价值观发生发展的角度看,它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历史性、相对性和时代性三方面。
1.公平正义的历史性
公平正义价值观具有历史性的品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们不断地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历史,但是,人类社会从未存在过亘古不变的公平正义尺度。人类历史的文明进程表明,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公平正义尺度、不同的公平正义内涵。因此,必须将公平正义置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之中,以历史给定的具体内涵作为衡量是否公平正义的标尺。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②马克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不能抽象地谈论公平正义及其内涵,公平正义观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以现实的经济社会关系为基础,只有在现实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才能认清公平正义的实质。由于公平正义是被生产力发展状况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所以,如果在社会资源和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和立场不同,人们对何谓公平正义以及如何评价是否达到公平正义的看法也就不会相同。在小农经济和小生产方式的历史条件下,只能产生平均主义公平观。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派生出来的“按资分配”的公平观必然通行于整个社会并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只有坚持公平正义的历史性维度,才能摆脱那种以先验的、普遍性的公平正义观念评价不同历史条件下国家治理实践的道德形而上学,而回归到真实的社会生活之中探寻公平正义的历史性实现过程。
2.公平正义的相对性
由于社会生活本身具有错综复杂的特性,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绝对的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只能求得大致的和相对的公平。同时,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制约,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程度如何,公平正义问题解决和实现的程度也就如何。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得以呈现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与主张“永恒的公平”的自由主义主张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方式出发理解人的发展及其建构的各种社会关系,因此,公平正义是反映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道德价值观,而这样的道德价值观就不可能是抽象的和永恒的。
马克思主义立基于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来理解公平正义问题。与17、18世纪的人性论思想家从抽象的一般原则和一般精神出发阐述公平正义问题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抽象的和普遍的所谓公平是不存在的。恩格斯在批评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的“永恒的公平”时论述了公平正义的相对性特征,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专区法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这种东西正如米尔柏格正确说过的那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③。这就说明了不同时代的人以及同一时代居于不同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人,对于权力和利益的公平性与正当性的理解存在着很大差别,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
3.公平正义的时代性
公平正义价值观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而演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反对那种虚幻的、抽象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念,无论思想家们把公平正义价值观念看得多么崇高,如果它完全脱离了时代的经济社会状况而“自说自话”,都将是遥不可及的空想。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不公平和非道义现象的批判,阐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得人受资本的控制而处于劳动异化的境地,以至于人的社会伦理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从而遮蔽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的本质以及产生这种不平等的来源。因此,资本主义时代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以牺牲无产阶级的权利为代价的,而只有到了新的社会制度——共产主义社会来临的时代,才能实现所有人在“类”意义上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平正义具有时代性特征的论断,也体现在我國自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对公平正义价值观认识的不断深化过程中。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21世纪初的“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再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反映了党和政府治国理政价值观念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不同发展水平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认识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诉求也会不同。”④在我国治国理政的方略中,因应着时代的发展而对效率与公平关系做出了不同的表述,公平的重要性被不断强化,这是党和政府不断加大解决社会生活中不公平问题力度的标志,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消除贫困、走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科学的价值观依据。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公平正义的内在逻辑关系
新时代的中国,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只要进行改革,必然涉及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只有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利益关系调整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价值取向,才能够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改革成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之一是为利益关系调整提供公正的制度性保障,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公平正义价值观之间又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这就使得国家治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获得了学理上的论证。
1.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指归
公平正义之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多么重要?在美国哲学家罗尔斯(J.Rawls)看来,“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炼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在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⑥展现了我国在国家治理中所秉持的公平正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以关切社会“五位一体”整体发展和社会成员个人幸福作为政治伦理,在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措施中诠释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理念。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治理以人民的利益诉求为中心,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⑦不论经济社会处在什么样的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克服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⑧。
2.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义基础
国家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是其应尽的道德义务。在道德哲学意义上,国家作为一种伦理实体,其公共权力的运用理应合乎具有道义性和正当性的政治伦理,而国家治理活动在伦理维度上的展开,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对制度正义的道德要求。当人们对某种社会制度表现出肯定和赞赏的态度时,一定是这种社会制度体现了公平正义,相对较好地解决了利益关系链条中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的复杂关系,而且因其具有道义性和正当性的政治主张得到人们的拥护。
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取向和道义基础。人民期望生活在一个“好社会”中,而“好社会”一定是能够让人民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在美国当代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看来,“好社会”的基本标准是,“所有的公民必须享有个人自由、基本的生活水准、种族和民族平等以及过有价值生活的机会”⑨。加尔布雷思心目中的“好社会”包含着个人自由、基本生活水准、人与人平等和有价值的生活等要素,而这些要素的实现即是公平正义的最好体现。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义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伦理规则,若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却得不到纠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将会变得更为剧烈,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道义支撑,而这样的发展显然不符合“好社会”的伦理标准。对致力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执政党而言,必须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塑造“好社会”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作为政治伦理目标,并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展示其道义的力量。我国正在进行的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就是为了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公平正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标准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项制度建设措施能否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有力支持,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道德要求,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也是人民幸福的尺度。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总书记说:“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将公平正义视为改革的根本目的,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国家治理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来凝聚民心、贴近民心、契合民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这是执政党必须坚持的国家治理的政治伦理观念。“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⑩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成员平等发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金钥匙”,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國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将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发展思想立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当前,我国的财富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B11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如果频繁出现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不仅会打击人民对党和政府落实公平正义发展观的信心,而且可能危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面对涉及公平正义的人民切身利益问题,“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B12。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善的社会秩序,使得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续。
三、以共享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公平正义的实现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需要全体人民的平等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引导全体人民共同致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共享发展作为国家治理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把国家治理现代化、共享发展和公平正义三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三者的关系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完善的历史过程,共享发展是这个历史过程中的行动机制,而作为价值观的公平正义则贯穿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共享发展的始终。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为公平正义价值观搭建了实现的平台,而共享发展则是公平正义价值观实现的具体路径。
1.民生保障制度要求共享发展
民生是体现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而共享发展有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民生保障制度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明确要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对人民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的最新回应。”B13通过建立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让“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在共享发展机制中得以展现。***总书记指出,“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B14。发展的目的是造福人民,为此,全社会需要做到互帮互助、互惠互利,“要让发展更加平衡,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B15。
公平正义内蕴着共享发展的要求,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在新时代的体现。共享理念的实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种新发展理念,共享发展以“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为价值内核,是人民主体性思想和共同富裕价值观的重要表现形式。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想,马克思恩格斯相信,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就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如此就是真正实现了社会共享,实现了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要达到马克思恩格斯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共享水平,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新时代,共享既是一个内涵不断丰富的社会发展理念,又是一个改进社会不公平现象和财富分配差距的创新举措,其目标是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共享发展能够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做出独特贡献。共享发展的顺利实施,必须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使得每个人都能在制度的庇护下平等地共享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所带来的各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必将助力共享发展。
2.共享发展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行动机制
对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何保障其基本的人权?共享发展是一种可靠的行动机制。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在社会资源、社会机会和社会财富分配等方面的不公平问题,全体社会成员不能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财富分配上的两极分化以及贫富差别的加大,使得一部分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权益受损。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F.A.Hayek)认为,一个社会如果通过接受自由市场机制而使社会的物质财富变得富足时,政府就没有理由不在自由市场之外以非市场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自由的社会中,政府也应当以一种确获保障的最低收入的形式(或以一种保证任何人都不会获得低于某一最低收入额的形式)来确使所有的人都得到保护并免遭严重且残酷的剥夺。”B16罗尔斯提出运用补偿性公正原则,以解决弱势群体糟糕的生存境遇问题。补偿性公正原则的基本内涵是:“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B17罗尔斯是在坚持个人自由权利和机会平等的前提下引入“差别原则”作为确立补偿性公正原则的论据,其目的是以这样的方式让社会中那些处境最差者即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相对的保障,改善他们较差的生活状况,尽可能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
补偿性公正原则与共享发展理念在伦理内涵上有相通之处。补偿性公正原则面向的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共享发展理念强调的是全民共享生存和发展权利,这个全民自然包括了弱势群体。社会建设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它要求政府的政策和行为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针对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困境,社会建设需要进一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在公共政策上向弱势群体倾斜,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的管道,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努力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3.共享发展是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具体落实
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共享是全民共享,涉及的是共享的覆盖面问题。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或是一部分人共享。其二,共享是全面共享,涉及的是共享的内容问题。共享发展就是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的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其三,共享是共建共享,涉及的是共享的实现途径问题。只有共建才能共享,而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共建需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限度地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其四,共享是渐进共享,涉及的是共享发展的推进进程问题。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因此,需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思考设计共享政策,既不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也不花,也不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口惠而实不至。共享发展理念的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应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B18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角度看,“全民共享”与“全面共享”试图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体上强调全民性,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内容上凸显全面性。“共建共享”主要针对的是发展不充分问题,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蛋糕”越做越大,在高水平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渐进共享”意味着共享发展是一个不断增加人民福祉的过程,同时又指出了推进共享发展的艰巨性。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坚定实施共享的信心,同时又必须看到实施共享可能遇到的难题,并以理性的态度稳妥地处理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落实共享发展理念需要做好两项基本工作:一是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前者关涉的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进而实现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问题。“蛋糕”做得越大,人民对分得的“蛋糕”就会越满意。后者关涉的是如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将公平正义落到实处的问题。公平合理地将已有的“蛋糕”分配给每个社会成员,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激发人民以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做更大的“蛋糕”。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一个内在相互联系的过程,可以同时进行。
四、结语
国家治理现代化既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基准,同时,又为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上的前提和条件。我国在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之后,需要在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水平上做足功夫。为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应认真回顾和反思过往国家治理实践中那些偏离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做法,切实将国家治理的核心价值取向由效率至上转换为公平正义,以科学、民主和严谨的态度制定衡量和评价治理绩效的标准,真正实现内蕴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国家治理现代化。
本研究项目受上海学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资助。
注释
①[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第58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1、261页。
④⑦⑧B11***:《***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96、96、97、96页。
⑤B17[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3、101页。
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⑨[美]加尔布雷思:《好社会:人道的记事本》,胡利平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3页。
⑩《吕氏春秋·贵公》。
B12***:《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16年第1期。
B13郑功成:《创造人类社会新的制度文明》,《北京日报》2019年11月6日。
B14B15B18***:《***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524、482、215—216页。
B16[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0年,第151页。
责任编辑:思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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