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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三维”向度研究

时间:2024-05-09

田文富

摘要:环境伦理、绿色发展和制度体系是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和生态制度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环境伦理、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动关系进行系统分析,探索绿色发展路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不仅有助于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提高公众生态意识文明水平,而且有助于推动生态制度文明的完善和生态行为文明水准的提升,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推动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自觉性,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实践价值。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伦理;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1-0083-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可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昭示着伦理观、价值观的更新扭转,还预示着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甚至社会制度的全面转变,蕴含着“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和“生态制度文明”三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是“三维”的有机统一体。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前提

1.环境伦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

生态意识文明是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共荣的意识自觉、价值取向等,其基本要义是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模式,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环境伦理是生态意识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理论逻辑起点,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要求是敬畏自然、呵护自然、尊重自然,使人类的活动符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把人类活动控制在自然能够承载的限度之内,给自然留下恢复元气、休养生息、资源再生的空间,实现人类对自然获取和给予的平衡。

2.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路径

绿色发展是生态行为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和重要载体。生态行为文明是人类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努力改变传统粗放污染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发展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坚持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是在传统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模式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以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生态化”作为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途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绿色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各种发展要素,兼顾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代与后代等各种利益关系,最终是为了实现经济进步、社会进步与人的进步的同步发展。绿色经济的发展经验表明,人类社会可以找到一种既符合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

要求,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成长的包容性发展新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把节约文化、环境道德纳入社会运行体系,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走出一条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这条道路就是绿色发展之路。

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树立低碳循环理念,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这既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资源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负责任的做法。2005年10月、2007年12月国家分两批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在废弃物资源化、水的梯级利用、生态型农业等领域,从大中小三个层次探索实践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一批不同类型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试点对象的选择突破了厂界、地界,从实际出发,点面结合,普遍在企业、企业(或园区)间、社会三个层面展开,遵循完善、延伸或创建新的产业链条的原则,探索构建多层面的循环经济实现形式。辽宁省“3+1”模式(即大中小循环+资源再生产业)、山西省企业+行业+园区+社会+区域循环模式,厦门市“三个核心系统”模式(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构架,涉及机械、化工、电子三大支柱产业,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是水、能源和固体废弃物利用系统,三是生态保障体系的建设,包括人居环境、绿色建筑和生态保障系统)。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城市的出现,强有力地影响带动一大批省(市)、中等城市从自身实际出发,与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相结合,在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成功经验和总结国内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为绿色发展转型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国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经济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发展。

3.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和根本保障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关键和根本保障。制度的首要功能是通过其强制力的规范和约束来建构、调整、维护一个社会系统良性运行所需要的正常秩序,以保持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生态制度文明既是人们对制度合理性的道德诉求,也是人们对公共道德理性最基本的社会认同,既要为生态文明提供具有政治理想意义的制度安排,也要为人与自然和谐提供具有社会道德理想意义的伦理关怀。因此,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谋求实现社会和谐,其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更为基础的地位,那么以规范人与自然关系为主旨的环境伦理特别是体现正义公平等的制度规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就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需要在价值取向和制度体系建设层面上考量环境和发展决策,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建构一种体现环境正义和环境公平(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和人文关怀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政府、企业、公民等不同社会主体利益表达、博弈行为的有序与和谐,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加强生态文明“三维”向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理念文化、结构技术和组织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全方位系统改革和创新过程。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调用制度体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以环境伦理为基础的生态意识文明建设

生态意识文明是蕴含道德伦理、文化意识、价值观念等内容的观念体系,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是生态文明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教育宣传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载体平台,强化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逐步形成有利于养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的社会文化氛围。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实施环境道德规范的认知和情感内化。就环境伦理观念而言,需要注意强化以下三点的认知和教育。

一是强化对生态社会主义人本思想的认知。生态社会主义是西方生态运动和社会主义思潮相结合的产物,生态社会主义者坚持“以人为本”,在反环境危机时不放弃“人类尺度”,反对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强调在人类尺度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导致了人的异化,也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均异化和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引起了生态危机。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可能会停止剥削而实现环境公平,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在根本上解决环境公平问题。总之,生态社会主义者致力于生态原则与社会主义的结合,要求超越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存的社会主义模式,构建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模式,实现社会主义的生态现代化,也就是按照社会生态标准对生产、交换、消费进行彻底的改造。

二是强化对现代环境伦理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认知。现代环境伦理的逻辑起点就是以维护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为目标,反对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人,强调遵循以道德规范约束人的行为,对自然尽人的道德责任,充分从道德角度进行考虑问题和进行实践活动,强调在追求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使整个人类的发展在生态平衡的范围之内。

三是强化对我国传统文化中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环境伦理思想的认知。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的环境伦理思想。不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都包含有“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众生平等”等人与自然和谐的哲理和经验。比如,荀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维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利用的思想;老子的遵从自然、效法自然的思想等。另外,我国古代还制定和颁布了大量保护自然资源的法令和制度(这可从“神农之禁”“禹禁”中等可见一斑),也值得我们借鉴。中国古代的这些天人和谐思想,主张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显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这种万物和谐、彼此相联的整体和合观,与西方哲学中“心物二分”“主客对立”的二分法是截然不同的。

2.加强以绿色发展为基本路径的生态行为文明建设

文明形态转型要在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转变的基础上,改变工业文明的工业经济形态,创建生态文明的经济形态。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和发展潜力。从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实践来看,特别是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同时,我国绿色经济市场潜力巨大。“十一五”期间,仅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就带动1.6万亿资金的投入,“十二五”期间规划的环保投资超过3万亿,较“十一五”增加一倍。目前中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已位于世界第一位,2010年达到3000多亿元,2012年跃升到4270亿元。2011年中国仅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3行业产值就超过2万亿元。预计2015年将达到4.5万亿元。国外经济预测机构也看好中国市场。摩根史丹利预测中国潜在的节能市场8000亿元,美国麦肯锡研究报告预测,中国构造绿色经济从2008年到2030年要投入40万亿,每年约1.8万亿。因此,必须加快形成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低碳化、生态化的绿色产业体系,推进传统产业转换升级,使绿色产业成为绿色发展的新引擎。

一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引导重点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加快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开发效益,促进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环保产业、可再生能源产业等绿色产业发展。在企业中提倡必需型、健康型、生态化的生产消费方式,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消费结构,使企业生产消费更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同时,各级政府要制定更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进绿色消费,特别是要采取优先采购通过环境标志认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ISO14000认证企业产品的实际行动,为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典范。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等特点。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减少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加快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绿色发展的一个方向。要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商务服务行业,促进服务业行业结构优化;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健身、旅游、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加快发展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业、创意服务业、动漫服务业、会展服务业等;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突出发展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三是创新绿色发展技术。绿色技术是绿色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就能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能力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能力。这样不但可以占领技术竞争优势,而且将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和公众形象。为此,企业要进行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运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生命周期评价等手段,形成从产品开发、生产、处理、营销到回收利用完整的绿色产业链,增加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培养绿色技术研发队伍,建立绿色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等。

3.加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赖于一个规范的、长期的、稳定的制度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决定》把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内容充实和强化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来,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这里着重就统计评价体系、自然资源产权、生态补偿等方面作一简要阐述。

一是完善统计评价体系。现有统计评价体系从整体上割裂了环境要素综合保护与自然生态系统管理的关系,造成生态保护责任关系不明确,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职能分工不合理,部门之间协调程度差、合作效率低等,使得政府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过程中往往以忽视甚至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GDP的高速发展。因此,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要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生态文明理念,结合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优化开发区域,按照不同用途和功能采用各有侧重的生态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标准,增加生态文明相关指标权重,逐步推行绿色GDP干部考核任用制度。

二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把自然资源导入市场机制管理的重要前提。自然资源产权不清晰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就是为明确环境、生态等公共自然资源系统的权属问题,赋予其保护自然资源的动力,让其获得使用这些自然资源利益的同时,承担起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解决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问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三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一些涉及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比如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费制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等。但总体来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因此,要探索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加快开征环境税,完善计征方式。积极探索运用税费手段提高环境污染成本,降低污染排放。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国家管理的层面,确保资源的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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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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