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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载体、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的嬗变*

时间:2024-05-09

董希文

媒介载体、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的嬗变*

董希文

新的媒介载体的出现会导致文学文本形态的变化,而文本形态的演变又必然带来文学观念的转变,引发有关文学本质的争论。文学发展史上,文学文本由口语文本——文字文本——多媒体文本——可视文本的转变很好地验证了上述观点。文学演变的这一规律对于研究当前文艺热点问题很有启发价值,目前电子新媒介技术导致文本形态多样发展,由此引发的“文学泛化”、“文学终结”等问题值得重新思考。

文学媒介;文学文本;文学观念;文学终结论

一、媒介载体、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的关联

当前,文艺领域涌现了诸如“文学泛化”、“文学性”、“文学终结”等诸多热点问题,争论颇为激烈。说到底,这些问题都与对文学本质的理解有关。如果固守先前的文学观念,拒绝认同当前文学领域发生的新变,那自然会得出“文学边缘化”、“文学终结”的结论。探究文学本质,我们不妨转变研究思路,不期望得出唯一的、固定的、内核式结论,而是探究氤氲一时的文学观念,因为文学观念中孕育着对文学本质的理性思考。而文学观念的演变与推进完全来自于文学活动本身发生的变化,人们在感受文学作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对文学的理性思考。就此而言,研究媒介载体、文本形态(现实实践中文学存在方式)的变化,能够使我们清楚认识到人们的文学观念何以会发生转变,也有利于理解当前文艺研究领域中“文学性”、“文学终结”何以会成为热点问题以及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文本”是一个新近使用非常频繁的范畴,但其内涵颇为复杂,需要清理①。“文本”概念人言言殊,新批评理论将其视为语言表层结构,符号理论认为它是超越语言的符号体系,后结构主义则认为文本具有互文性,而当代批评家更是将其内涵无限扩大,认为生活中具有表意功能的语言符号以及类语言符号都是文本。笔者就是在较为宽泛意义上使用“文本”这一范畴的。

文本就是一种表意符号体系,文学文本即为文学作品的客观存在形式。离开了文学文本,文学活动的结果便无以记载与承传。自文学产生以来,其突出超功利性、娱乐性的审美品质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由于承载文学作品的媒介形式不断更新,文学文本形态也在发生不断变化。每一种新文本形态的出现,在强化文学某一方面审美特质的同时,可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削弱对文艺另一方面审美属性的理解,逐渐改变人们对文学的传统认识。每一次文本形态的变化,都会导致文学观念发生新变,影响着对文学本质的理解与探讨。远古时期,人们依据口语媒介,创造了可听文本,形成了重抒情、重想象、重音乐效果的文学观念。古代,人们发明了文字,创造了文字书写文本,形成了重书写、重诗意的文学观念。近现代以来,人们依据印刷媒介,创造了可读文本,产生了重娱乐、重通俗的文学观念;随着20世纪解构主义和阐释学的兴盛,还曾出现过可写文本和突出释义多元化的阐释性文学观念。当代,人们则利用视听媒介,创造了可视文本,逐渐形成了重形象、重感官体验的文学观念,并直接引发了关于“文学性”、“文学终结”等问题的热议与争鸣。探究媒介载体、文本形态的变化及其导致的文学观念的演变,有利于深入揭示与解释文学本质以及与其相关的当代热点问题。

二、媒介载体、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的嬗变

(一)远古:口语媒介、可听文本与重抒情的文学

文艺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产生的,在没有文字记载以前,就已经存在文艺活动。文学史研究表明,“中国文学在其文字诞生以前就已经产生了”②,“文学艺术并非起于有了文字之后,远在文字发明创造以前,文学艺术早已产生”③。最早的文学是在民间流传的口语文学,其媒介载体是口头语言,其文本形态是口语文本,而其创作方式则是集体而为。最早的文学体裁应该是歌谣与神话传说,前者抒发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喜怒哀乐之情,而后者则记载了当时在生产力极度落后情况下人们以幻想的方式探讨人类起源和渴望战胜自然的决心。这两种文学体裁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其抒情性、想象性,而口语、歌谣文本存在形态恰恰强化了当时人们的这一文学观念。关于诗歌起源“三位一体”的理论可以证明远古抒情文学观念盛行的认识。《毛诗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④原始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时产生,都是出于抒情需要。

虽然远古口语文本文学由于地域方言的使用及口语易逝等原因,很难得以保存,更难以流传下来,这使得考证其文本特点很难实现。但通过《诗经》等记载远古文学的文字文本,我们还是可以认清古人关于文学本质的理性认识。不妨来看《诗经》中的《芣苢》:“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袺之。采采芣苢,薄言襭之。”该诗明显地保留口语形式,抒写了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采摘芣苢的欢娱之情。西方文学的源头《荷马史诗》也是借助口语媒介以口头传唱形式创作并得以流传,保留着鲜明的口语色彩和抒情痕迹。关于远古文学创作,鲁迅曾指出:“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⑤由此看来,远古时期文学是以口语文本形态存在的民间集体创作,主要用以抒写日常情感和民族起源想象。

(二)古代:文字媒介、可读文本与重诗意的文学

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和交际需要,人们发明了语言文字。“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⑥文字是一种符号形式,尽管各民族的文字很不一样,但其功能是一致的,那就是记录和承载各种文明成果。文字产生以后,自然也成为文学活动重要的载体形式。

就中国文学发展来看,文字文本主要包括石刻文本、甲骨文本、金属文本、竹简文本、布帛文本、纸质手写文本等。与远古口语文本相比,文字文本削弱了传播的直接、亲切、方便和简易的特长,但获得了复制、保存和流传的更多便利。文字媒介改变了文本形态,它创造的是可读文本。人们可以字斟句酌地面对文字,作者以文字为媒介精细而准确地传达自我对社会的体验与感受,读者也可以通过文字仔细体会作者的言外之意。文字媒介还使得创作摆脱了口语集体创作状态,导致专业文人出现。文字媒介和可读文本的出现对前此的文学观念带来巨大冲击,出于“立德立言”的需要,作家开始考虑文字的准确、文本的精美和作品的意蕴,从先秦到隋唐间争论不休的“文质”关系、声律理论以及“言意之辨”等问题就是上述观念的延伸。在这一时段,人们普遍认为文学是可读的文字,文学本身要引发联想、耐人寻味、传达丰富的意蕴,耐读而值得反思、回味。文学应该通过简约文字传达丰富意蕴,文学应该展示诗意人生,文学应该满足人的想象,为人的精神家园提供一方净土。唐诗是这一时期文学的代表,最能体现当时的文学观念。杜甫诗歌中的格律、李白诗歌中的想象、《春江花月夜》中的意境将这一文学观念发挥到了极致。

在可读文本形态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手工印刷文本。在中国,其盛行时期大约是北宋至清末,在西方则是工业革命以来的事情。手工印刷文本出现的前提是雕版技术和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它可以将文学文字通过复制展开批量生产与流通。与书写文字文本相较,手工印刷文本的优势在于:第一,传播范围拓宽,传播速度加快,并且实现了读者与作者的分离;第二,可以进行版面设计,以图文并茂形式增强文本接受的可能性;第三,主要满足普通读者的阅读需要,使文学逐渐走向大众。印刷媒介、读本文本使得文学的“微言大义”等诗教成分减少,文本内容更加趋于世俗和浅白。手工印刷文本在快速传播文学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文学观念:文学不再仅仅是高雅的上层人士的专利品,而是所有人的精神消费品;文学不仅仅具有教化功能,更是一种娱乐工具。文学的审美娱乐属性得以确立和流传。

(三)现代:大众媒介、多媒体文本与俗化的消费性娱乐文学

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20世纪以来各种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依托各种媒介技术,文学文本形态出现了新变,我们称之为大众媒介文本或多媒体文本。之所以称其为多媒体文本,是因为文学文本中包含了更多复杂因素。这一文本形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机械复制印刷文本,二是电子文本。前者依托各种机器技术,使得文学以精美的、仿真方式迅速传播,加速了文艺的通俗化过程,其主要存在方式是杂志文本、报刊文本和书籍文本。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将读者放在关键位置,以满足读者需要、获得较大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后者则是电子技术高度发展的结果,主要有广播文本、影视文本等形态,其中混合了各种高科技手段,既有可视成分,又有可听因素,以全方位方式强化读者的身体感觉。大众媒介文本进一步强化了文学的娱乐本性,将文学的启蒙功能转变为娱乐体验,文学成为一种普通的精神消费品。

需要注意的是,20世纪法国著名文艺理论家罗兰·巴特还曾将文本分为两种:可读的文本与可写的文本。前者以古典文本为主,读者可以从中发现明确而固定的意义,读者阅读就是沿着作者构思的叙事线索去发现这种意义与主题。而后者则以现代文本为代表,它是一个充满矛盾与悖论的开放体系,其中的语言和意义与其他文本交织在一处,该文本既没有稳固的结构,也没有确指意义,一切都需要读者在阅读中重建。罗兰·巴特认为:“单一文本不是靠近(即归于)一种模式,而是从一种网系进入无数切口;沿着这种进入过程,并不是从远处注视一种合法的规范与差异结构即一种叙事和诗学规则,而是从远处注视一种前景(一种由片段带来的前景,一种由其他文本、其他编码引起的前景),然而这种前景的逝点却不停地返回,并且神秘地开放:每个(单一的)文本都是无止境地返回而又不完全一样的,这种闪动即这种区别的理论本身(而不仅仅是范例)。”⑦罗兰·巴特的文本分类很有指导意义。一方面,他从文本特质出发,区分了侧重于故事性的阅读文本和侧重于意蕴内涵的阐释性文本;另一方面,他也告诉了我们面对文学文本的两种态度,到底是跟随作者的思路被动性地接受,还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因素进行创造性解读?罗兰·巴特认为后者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读者,使其在阅读中获得“文之悦”。显然,这种可写性文本观念的产生与现代人的解构欲望有关,更与将文学视为文字游戏的娱乐文学观念相关。反过来,可写文本也促生并强化了娱乐文学观念。可写性文本虽未必一定导致文艺的俗化,但一定会强化文学的娱乐化效果。

(四)当代:电子媒介、可视文本与感性直观的文学

当前,随着高科技的突飞猛进和网络普及,以电子媒介为依托,文学文本形态有了新发展。网络文本和可视文本成为文学文本的主要存在形态,并直接导致了重形象的文学观念。网络文本就是网络上存在的文学形态,它通过电子技术将作品放在网络虚拟空间,读者不仅可以以读屏方式阅读文学,还可以以接龙方式创作文学,真正实现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不仅如此,网络文本还可以充分利用媒体技术设置声音、图画,以超连接、超文本方式丰富读者的阅读。网络文本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网络游戏,也可以是手机文学、博客文学等。另外,电子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文学的视觉转向真正成为可能。首先,网络文学本身丰富的图片拼贴及其读屏方式增强了文学活动中的视觉性因素;其次,网络欲望化写作强化了读者的感性形象体验;再次,文学作品的触“电”和经典文本的影视改编,增大了可视文本的比重;最后,读图杂志、动漫艺术、电视文艺等文学形式的出现,在扩大文学边界的同时,也推进了文学视觉化过程。可视文本消解了文学中蕴涵的沉重哲理与深思,发展了文学本已具有的形象属性,推动重感性形象文学观念的茁壮生长。这也是当前流行而又颇受争议的文学观念。

三、对“文学泛化”、“文学性”及“文学终结”等问题的重新思考

考察文学文本形态发展,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条规律:社会实践发展导致了生产技术的提高,其中包括各种文学媒介载体的出现;新媒介载体作为文学物化形式引导文本形态的变化,这便有了从口语文本——文字文本——手工印刷文本——大众媒介文本——网络可视文本的跳跃式发展。每一种文本形态的出现都不同程度地强化文学某一方面的审美属性,口语文本凸显了文学的抒情性,文字文本关注文学的深层意蕴和言外之意,手工印刷文本扩展了文学的通俗性和娱乐性,而大众媒介文本则强化了这一趋势,网络文本及其可视效果则突出了文学的感性形象性。就文学文本形态发展总体而言,若依人们感受方式来看,文学文本则经历了可听文本——可读文本——可视文本的变化,依次突出了文学的抒情音乐色彩、韵味与诗意内涵、感性形象显现等方面的审美属性。因此,可以说,文学文本形态的变化导致了人们文学观念的嬗变,从而也引发了文学史上有关文学本质的争论,使得人们对文学本质的认识不断加深。这也应验了马克思的著名论断:“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揭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⑧物质生产——媒介载体——文本形态——文学观念之间有着必然联系,各种文学观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都是对文学实践的回应,有其现实基础。

从文学史来看,每一次文学文本形态的变化都会带来有关文学本质问题的大讨论。由口语文本到文字文本的转变,引发了“文质”(内容与形式)问题争论,促使文学关注自身精美语言形式。文字文本到印刷文本、大众媒介文本的变化导致了文学“诗意”、“灵韵”问题的讨论,更使得精英知识分子悲叹世运不再、怀念经典文学。而由印刷媒介文本到电子文本、可视文本的转变,则使得人们甚至发出“文学死亡”、“文学终结”的悲叹,乃至重提“文学性”的维护。

每一次大讨论,都会促使人们对文学本质进行重新思考,产生新的文学观念。而这一新型文学观念并不是对前代文学的彻底否定,而是在坚守文学审美属性范围内进行,是对文学审美本质的某一方面进行放大、发展。口语文本关注文学的抒情审美属性,文字文本突出文学的诗意与韵味审美属性,印刷媒介文本强化文学的通俗娱乐审美价值,而网络文本、可视文本则发展了文学直观感性形象审美属性。所有这些,都没有超越文学范围,也没有导致文学被其他人文科学取代或消亡。

每一次大讨论的直接后果就是推动文学创作更加繁荣。具体来说,文学文本形态的变化导致人们对文学本质产生新的理解,而在新文学观念的指导下,文学实践领域逐渐产生了新的体裁或类型,如口语文本中的歌谣,文字文本中的诗、词、曲,印刷文本中的绣像小说,新媒介文本中的网络文学等,都是在当时新型文学观念的指导下产生的。就这样,文学在更新换代中得以延续发展。

考察媒介载体、文学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关系的历史变迁,梳理其中隐含的规律,对于我们重新思考当前几个文学热点问题很有启发意义。

“文学泛化”或文学的扩容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新媒介的出现,使得文本形态出现很大变化,不仅出现了网络文学,更有手机文学、博客文学、短信文学等新形式,而且随着视觉转向的到来,依托电子媒介,电视文艺、影视文学等可视文本也渐趋流行。文学文本形态的新变与多样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文学无所不在,充斥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似乎所有能带来娱乐效应的可听、可读、可视文本都可以称为文学。“文学泛化”与扩容就是人们面对文本形态新变在文学观念上产生的一次波动。它由文学实践引出,已然已被普遍接受,无论承认与否,这已是既定事实。随着文学实践的进一步发展,理论界定会对其做出合理解释。

“文学性”是文学本质研究的核心问题,对“文学性”的讨论是对文学泛化与扩容现象的理论思考。就雅格布森提出“文学性”的初衷来看,“文学性”就是研究文学之所以称其为文学的根本特征,即关注文本自身的区别特征。文学文本形态多样化,特别是网络文本、可视文本的盛行,以及突出身体直观感觉的欲望化写作,冲击着有关文学“诗意化”深度模式的传统观念。文学只是满足人们瞬间的空间感觉吗?文学只是唤起人们身体欲望的娱乐消费品吗?显然不是。但是消费时代的文学又不能没有上述功能,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扩大了上述功能。文学的“文学性”研究必须囊括上述内容,在协调“文学性”与“文化性”的基础上进行探讨;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文学性”研究也是由媒介载体、文本形态的新变引发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争鸣。

文学能终结吗?显然不能。自人类诞生以来,文学就作为陪伴人类的精神食粮不离左右,从精神上帮助人类战胜饥饿、战争和其他天灾人祸带来的痛苦,给人以心灵慰藉。虽然媒介载体的改进与发展,曾多次导致文学文本形态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由此使得人们关于文学审美本质的认识有所偏重,产生过不同的文学观念。但这并不妨碍文学的坚挺存在,甚至还推动了文学的丰富和发展。当前重诗性的文字文本文学受到了以电子媒介为载体形式的网络文学和影视文学等重直观身体感觉文学形式的严重挑战,以致有学者惊呼“文学终结”、文学最终被视觉图像文艺所取代,甚至树起纯洁文学的旗帜,对大众媒介文本、网络文本、影视经典改编展开声讨。

笔者认为,消费时代重提文学的人文关怀、关注文学的历史之思十分必要,因为它维护着文学作为精神食粮的特质。但对各种新媒介文本形态本身进行指责与批判,则似乎没有必要。各种文本形态只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同程度地强化文学某一方面的审美属性,并没有使文学偏离其本质,导致文学被取代。当前,新媒介可视文本适应了快节奏生活,以身体直观感觉形象地描述五光十色的社会、传达人们的审美感受,自有其存在价值和优势。“文学终结”中“终结”的是传统文学观念,但并没有终结文学活动本身,因此,“文学终结”一说要慎提,更需要辩证分析。

媒介载体、文本形态与文学观念的变迁告诉我们:每一文学观念乃至文学理论的提出都不是偶然的,它来自于文学实践,源于文本形态的新变,是变化着的文学存在形式本身引起人们文学观念的变化,并导致人们进行理论思考。每一种新文本形态在不同程度地保留文学固有本质的同时,又对文学某一方面审美属性进行了扩大与发展,丰富人们对文学的理解。因此,变化的仅仅是文本形态和发展着的文学观念,但文学永远不会被终结。

注释

①从词源学上看,“它的词根texere表示编织的东西,如在纺织品(textile)一词中;还表示制造的东西,如在‘建筑师’(architect)一类的词中”(霍兰德);但在一般意义上认为“文本就是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语言”(利科)。从语言学角度看,杜克罗和托多洛夫主编的《语言科学百科辞典》中对“文本”的解释是:“文本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整本书,它的定义在于它的自足与封闭;它构成一种与语言学不同但有联系的体系”。托多洛夫自己的解释是:“文本既可相当于一个句子,又可相当于整个一本书;它是按照自主性和封闭性规定的……它构成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不应等同于语言系统但又必与其相关:这种相关既是邻近性关系,又是类似性关系。”后结构主义者克里斯特娃则主张:“我们将文本定义如下:一个超越语言的工具,它通过使用一种通讯性的言辞来重新分配语言的秩序,目的在于直接地传递信息,这些言辞是与那些先于其而存在的和与其并存的言辞相互联系的。”而在当代有些批评家那里,文本则超出了语言学界限,既可以用于电影、音乐、绘画等艺术种类,“也可以指一切具有语言——符号性质的构成物,如服装、饮食、仪式乃至于历史等等”。法国现象学符号理论家让—克罗德·高概发展了这一思路,更是将文本归结为一种表达方式:“说文本分析的时候,应该把文本理解成一个社会中可以找到的任何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是某些书写的、人们通常称作文本的东西,也可以是广告或某一位宗教人士或政界人物所做的口头讲话,这些都是文本。它可以是诉诸视觉的比如广告画。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一个社会使用的旨在介绍自己或使每个人在面对公众的形式下借以认识自己的表达方式。”参见董希文:《文学文本理论与语言学转向》,《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②《中国大百科全书(文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1页。③游国恩:《中国文学史》,(第一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4页。④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2页。⑤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88页。⑥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页。⑦罗兰·巴特:《罗兰·巴特随笔选》,怀宇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62—163页。⑧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30页。

责任编辑: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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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3—0751(2011)02—0230—05

2010—12—10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文本诗学:当代文学文本理论研究》(10YJA75101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20世纪西方文学文本理论形态研究》(201003009)的阶段性成果。

董希文,男,鲁东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中华美学学会、中国文艺理论学会、中国马列文论研究会、全国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会会员(烟台2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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