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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劳动力外出的生产要素基础分析

时间:2024-05-09

张兴杰 张沁洁

摘 要:从农村家庭所具有的生产要素基础,即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两个层面的五个自变量,对12个省份共2202户农村家庭的劳动力是否外出务工所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家庭人力资本越足,家庭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越大;家庭土地类物质资本越足,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越小;有劳动力外出的不同家庭,虽受家庭生产要素的共同作用,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作用并非一样,人力资本是关键。在土地不具再生性的前提下,农业发展首先要保障农业劳动力的供给,但要相应控制家庭人口规模,因为农业劳动力与家庭人口规模之间并非正比关系。

关键词:家庭劳动力;生产要素;劳动力外流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5—0132—03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出现了三个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农村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二是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加,农业劳动力逐渐减少。三是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数量逐年增加。

这三方面的变化所呈现出的农业劳动力下降及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学者作了大量研究。黄宗智等认为中国的务农人数在2000年以后以平均每年2%的速度递减,即每年约600万左右,且下降趋势应该会持续下去,并于25年后减半。①王春光针对农民不再看重务农的现实提出农民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对农村故土在认同上的淡漠,呼吁学界对农村劳动力外流所形成的农业空洞化以及农村建设的主体缺失予以关注。②

学者对农业发展的担忧,是以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而农业劳动力却相对短缺的矛盾现象为基础的。针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经验研究,学界集中从流动的历史背景、状况、影响流动的因素及流动所带来的影响予以分析,对此胡枫进行了较详细的总结。他指出,国内外研究主要从城乡收入差异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宏观因素以及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特征、迁移成本以及制度因素等许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对“为什么农村劳动力要外出”的问题进行探讨。从家庭特征角度的分析则从家庭劳动力数量、人均所拥有土地数量、家庭所拥有生产资料、家庭所拥有现金财富、家庭中未成年孩子数量等方面进行讨论,初步结论是:家庭中的总劳动力多则倾向于外出打工;人均拥有土地数量少,家庭中未成年孩子数量少的家庭,倾向于外出打工。③

从家庭角度进行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属“家庭人力资本结构”视角,强调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另一类属“家庭生产要素基础”视角,强调物资资源的重要性,并结合人力资源予以分析,这类研究没有明确使用“家庭生产要素基础”这一概念进行概括。本文将关注“家庭生产要素基础”,集中探讨“家庭生产要素基础”与“农村家庭劳动力是否外出”的关系,分析单位和解释对象都属于组织层次,用家庭劳动力数来解释家庭中有无劳动力外出的问题。本文关注“家庭生产要素基础”还基于如下立场:农村家庭劳动力外出与否是一种受制于客观基础的有限理性选择行为,并非总受外出后带来的预期收入即“拉”的影响。

本文的实证分析数据来自于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兴杰教授于2007年1月至6月进行的“中国农村贫富差距”调查项目。该项目采用非随机抽样方法,依据区域地理特征、经济发达程度,对广东、黑龙江、海南、浙江、湖南、山东、山西、云南、安徽、江苏、湖北、四川省等12个省份的88个行政村,共计2215户家庭进行调查,具体访问对象为在家的男性或女性户主,适用于本文的有效样本2202。数据分析工具采用SPSS13.0。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假设

1.家庭生产要素: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综合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要素是形成劳动产品所不可或缺的基础。生产要素究竟包括哪些,彼此间的关系如何,马克思认为“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都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生产资料本身,只有在劳动力作为生产资本的人的存在形式,能够和生产资料相合并时,才成为生产资本的物的形态或生产资本。”④

这说明生产要素的两大根本基础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即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生产要素之间表现为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是具有劳动力的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体;二是生产资料是劳动力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三是劳动者对生产资料起作用需借助一定的生产工具或知识。

2.概念分析与研究假设

从生产要素概念看,农村家庭生产的基本要素包括家庭人力资本和家庭物质资本。家庭人力资本包括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技术掌握情况;物质资本包括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和土地用途。劳动力是生产的主体要素,通过人口的再生产而具再生性,并受生命周期的限制;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土地用途根本上受制于所在区域的经济和自然分布地势。本文分别以三个假设来探讨家庭有无劳动力外出(以农村家庭是否有一个或多个以上的务工人口为标准)与家庭生产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假设一:家庭人力资本越充足,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大。

家庭人力资本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数量,二是素质。本文以家庭劳动力数、家庭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成员比、劳动力掌握技术的情况来测量。劳动力数是调查者自己认为家庭中具有实际劳动能力的人数为准。家庭劳动力数指标反映了家庭拥有的从事家庭生产的主体要素量。技能掌握情况指家庭成员是否掌握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和经济作物(如橡胶、棉花、烟叶、黄花、甘蔗等)的种植技术、畜禽饲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果树或林木栽种技术、工匠技术、其他技术。以0表示没有,1表示掌握一门,2表示掌握两门,3表示掌握三门。

假设二:家庭物质资本越充足,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小。

家庭物质资本指家庭基本生产资料拥有情况,即人均土地数量和土地用途,不包括家庭的房屋、存款数量,因为后者与务工之间可能存在因果循环关系。人均耕地面积数直接从调查得来。土地用途纳入物质资本,因为不同的土地用途可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差异,不同农村家庭拥有的土地数量不同,土地用途也相应不同。

假设三:有劳动力外出的不同家庭,虽受家庭生产要素两个层面——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共同作用,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作用并非一样。

在农村劳动力外出的不同家庭中,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作用是不同的。有的家庭主要受人力资本影响,有的则受物质资本影响,具体而言,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分类是以“土地类生产资料是否相对富裕”和“劳动力数量是否相对富裕”⑤两个问题交互构成四种不同家庭劳动力外出的类型。A类是选择性外出,指人力、物质都富裕的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即家庭可以外出也可以不外出,主要依据家庭的其他情况有所选择;B类是劳动力过剩性外出,指人力富裕、物质不足的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这是家庭生产资料不足促使家庭劳动者处于闲置状态下的外出;C类是主动性外出,指人力不足、物质富裕的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D类是生产要素缺乏性外出,指人力、物质都不足的家庭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这是一种被迫性的外出。其中B类情况是目前学界所提倡的“劳动力过剩”下的外出务工。

三、实证分析数据结果

1.基本情况

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1)样本中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占72.9%,这些家庭经济来源100%以务工收入为主;外出务工的家庭中仍然继续耕作土地的占62.8%。有劳动力外出的家庭中48.3%是家庭劳动力多而土地偏少,没有劳动力外出的家庭中55%是土地和劳动力都偏少。(2)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的平均值为1.345亩,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为0.6亩的占调查样本的56.5%,自己耕种土地的家庭比例为68.4%。从省份来看,江苏、广东、浙江和四川等省份的调查家庭人均土地面积为0—0.5亩的比例比其他省份要多,这些省份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比例约占80%左右,比其他省份高20%,且土地用途要么被高度市场化(指用于非农发展),要么处于极端的原始农业化状态(指只用于家庭自给自足的粮食生产)。(3)调查家庭的劳动力平均数为2.79人,56.7%的调查家庭的劳动力没有技能,家庭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的比值为0.28。

2.假设验证

由于“家庭有无劳动力外出”变量属二分变量,自变量属于可测量性变量和虚拟变量,可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将劳动力数、技能情况、受教育程度、人均土地面积和土地用途五个自变量按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层面,逐次纳入模型,被纳入的样本数为2202,形成模型Ⅰ和模型Ⅱ,整体结果说明模型系数的综合检验都显著。第一步家庭劳动力、技术情况和教育程度被纳入时,方程解释度达到73.6%;第二步人均土地面积和土地用途入选,方程解释度为77.7%。

在模型Ⅰ中,家庭成员拥有技术的情况对家庭是否有劳动力外出的作用不显著,其他变量作用显著。具体而言,在家庭人力资本指标体系中,家庭劳动力的回归系数为0.575,通过检验,反映的结果是家庭劳动力数越多,家庭劳动力外流的可能性越大;从发生率来看,家庭劳动力占有率为0.5及以上的家庭有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偶值是0.5以下家庭的1.778倍。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778,通过检验,偶值比为2.178,这表示家庭中有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越多,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大。

模型Ⅱ在模型Ⅰ的基础上加入“物质资本”变量,结果技术变量变得显著,而高文化程度劳动力比的作用变得不显著。究其原因,本研究的调查家庭中78.1%的劳动力没有高中专及以上学历,而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在外从事的多是劳动强度高或者技术简单的工种。劳动力数、人均土地面积和土地用途等的作用都显著,且人均土地面积的回归系数为负数,说明土地面积越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大。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假设一和假设二基本得到支持。

当对上述A、B、C、D四类家庭劳动力外出的原因进行分析时,五变量对四类被选中家庭的解释度分别为76.3%、83.8%、66.7%和70%。从表1可以看出,家庭劳动力数对每一类家庭都起显著作用;选择性外出的家庭同时考虑土地用途;人力过剩性家庭和生产要素缺乏性家庭同时受制于生产资料的短缺,后者还同时受到劳动力技能掌握情况的影响;主动性外出家庭则除受劳动力数量影响外,其他都不显著(见表1)。这表明,农村家庭是否有劳动力外出,主要是人力资本层面的家庭劳动力数量和物质资本层面的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共同作用的结果,且不同层面在不同类型家庭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由此,假设三得到支持。

四、结论与讨论

实证结果证实“家庭生产要素基础”变量对农村家庭是否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作用是显著的,进一步支持了家庭劳动力数、人均土地面积对家庭劳动力外出的影响,与已有学者研究结论相吻合⑥,即家庭人力资本越充足,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大;家庭物质资本越充足,这种可能性越小;有劳动力外出的不同家庭中,受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作用并非一样,人力资本是关键因素。

本文虽分析的是家庭劳动力是否外出的问题,但旨在说明农村与农业发展所需的基本生产要素。政治经济学中有关农业最重要的命题就是,一旦农业的发展达到某一并非很高级的阶段,就会出现以下土地生产规律,即在给定的农业技术和知识状态下,靠增加劳动量,产量不会以同等程度提高;增加一倍劳动不会使产量也增加一倍。而劳动量的增加,如果在相同技术与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实质就是劳动者数量的增加,也即是农业劳动力的供给增加。但“地多人少,制约的生产要素是人力”⑦,“历史上一定会有一段时期,人口与耕地面积发生同比例的变化。在这以后,人口的增加速度会超过耕地增加的速度,于是土地变成了制约的生产要素”⑧。

这意味着当前中国农业的发展,需要从劳动力主体供给、土地数量和土地耕作方式等方面共同促进。由于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增加土地比较困难,且改进土地耕作方式受制于土地的自然条件,因此,农业发展的根本在于农业劳动力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供给。量的供给需控制好农村家庭劳动力的适度外出比例和家庭人口规模,质的保障需增强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与再教育的重视。

注释

①参见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②参见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③参见胡枫:《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一个文献综述》,《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页。

⑤土地数量多少主要参考国家统计局的农村2.08亩人均耕地面积值,因此本文将2亩及以上的视为相对较多,以下的视为相对较少;劳动力多少是通过家庭劳动力数量与家庭总人口的比值即家庭劳动力占有率来判断,当占有率大于或等于0.5时,视为较多,反之则少。

⑥参见庞丽华:《多层次分析方法在人口迁移研究中的应用——省际劳动力迁移的多层次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2期;盛来运:《中国农村劳动力外出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3期;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决策的多因素分析模型》,《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

⑦⑧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117、122页。

责任编辑:随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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