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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时间:2024-04-24

杭州市教育局局长 沈建平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杭州市教育局局长 沈建平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14年,对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呼声和要求,将重点做好教育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七篇文章”,全面贯彻“杭改十条”对教育的有关要求。

推进“美丽学校”建设。研究制定美丽学校建设方案和评估体系,实施“美丽校园”建设、“美丽课堂”构筑、“美丽班级”培育、“美丽教师”培养和“美丽学生”塑造等五项工程,积极建设高品质校园文化,全面推进美丽学校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体育、改进美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努力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张。积极落实《2011-2020年学前教育布局(布点)专项规划》、《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及《市区高中学校布局规划》。落实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配套设施与住宅小区建设“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全力推进14所优质高中基本建设。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制订并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市属高校产学对接、校企合作。加快市属高校内涵发展,支持杭师大转型发展创一流。

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定并实施推进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及区、县(市)和学校三级网络1G带宽高速互联互通,全面实现“校校(园园)通”和“班班通”,全面实施“千兆到校园”工程。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增加“名师公开课”拍摄的年级、学科,扩大该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深化移动互联网背景下课堂教学改革,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智慧课堂”建设。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在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重点加大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县(市、区)范围内的交流力度。坚持公平公正和政策的鲜明导向,最大程度地整合相关政策,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主动参加交流的内在动力,引导和鼓励高素质师资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流动。

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制订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新政,积极推动民办学校引资项目,通过鼓励投资、购买服务等,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民办学校,满足人们对教育的多样化选择需要。探索公共资源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促进机制,逐步建立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办学、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格局。

推进教育国际化。研究制订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加快教师海外培训基地建设。启动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扩大“千校结好”、“百校结对”成果,积极支持有关院校办好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加强中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推进高中段学校中外合作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海外名校来杭办学,扩大国际学校资源,进一步完善涉外教育服务体系。

推进高水平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鼓励支持主城区优质中小学校(园)到萧山、余杭两区和五县(市)举办、领办、承办分校(园),推进主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两区及五县(市)延伸。以学军中学海创园分校项目作为试点,推进主城区优质高中资源“落户”萧山、余杭区,并深化八区优质高中合作交流,积极探索八区优质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八区教育公共服务一体化。

2014是改革创新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增强改革责任担当,坚定改革的信心和政治定力,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勇于创新,进一步提升干部教师的“精气神”,戮力同心推动杭州教育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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