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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9

中办、国办: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意见要求: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此外,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力度,国家实验室等的全职科研人员及团队不参与申请除国家人才计划之外的竞争性科研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中长期目标导向的持续稳定经费支持。

国务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十三部门: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化分类管理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破解改革的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逐项落实国家层面对民办学校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探索拓宽民办学校融资渠道,大力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通过构建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体现非营利性导向。督促各地加快研究制定现有民办学校平稳分类的具体办法。制定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举措。通知还要求: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应的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明确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防止民办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

教育部:专项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通知提出:对于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部门:取消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此前,教育部已将学历学位信息数据库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下一步,将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对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的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

教育部、财政部:招募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研究制定了《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决定从2018年起,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首批讲学教师将于今年秋季到位。据了解,银龄讲学计划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根据方案,2018年至2020年,计划招募1万名讲学教师,年龄在65岁(含以下),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

两部门: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于2018年第三季度依托空军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根据每年依托一个军种、聚焦一个主题的总体安排,今年的军事训练营将在空军工程大学开展。训练将以“我爱祖国的蓝天”为主题,包含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实地见学、军营文化活动四方面内容。通知要求:各地在组织本省份学生开展军事训练营基础上,选拔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参加本届军事训练营;把军事训练营作为检验学生軍事训练效果、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推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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