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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宜居宜业幸福农村新画卷

时间:2024-04-24

□ 中共灵石县委组织部

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灵石县迅速举办“领头雁”岗前示范培训班

***总书记在2020 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作为全省经济大县,一段时期以来灵石在煤炭主导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伴生了一些产业、环境、秩序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影响很大,成为群众高度关注、广泛诟病的突出问题。比如:产业上,2 亩以下碎片化农田占比70%以上,农业劳动力逐步减少,农田撂荒严重,农业发展缓慢;环境上,垃圾围村、煤尘覆盖较为普遍,再加上189 处地质灾害点,老百姓的生活品质与经济大县的定位极不相称;秩序上,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有限,治理水平相对低下。基于此,近两年来,我县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根本路径,通过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深化社会化管理改革、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方式等,着力打造组织满意、群众认可的乡村振兴“样板间”。

一、聚焦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激发基层组织战斗力,干部队伍建设是基础,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关键在于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一是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通过创新建立“9941”联审工作机制,“10315”信访快查快结机制,26 个关键节点应对处置办法等,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209 个村(社区)实现“一肩挑”,占比96.8%,为全市最高;“两委”干部平均年龄45 岁,较上届整体下降1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社区)“两委”主干147 名,占比65.9%;2020 年选派到村任职的32 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5 名同志成功当选村委主任并实现“一肩挑”。同时,2021 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90 名,有效充实农村干部队伍。

二是落实保障“两委”干部工作经费。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征求乡村两级干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灵石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变更方案》,以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照,按照村级人口数确定了村“两委”主干、副书记(副主任)以及会计报酬待遇标准,2022 年度全县农村“两委”主干工资平均达到50405 元,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平均工资达到40424 元,由于行政村合并前的“两委”主干不再发放报酬待遇以及“一肩挑”后“两委”主干大幅减少,报酬待遇总额较2021 年度节约1400余万元。同时,设立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金,用于开展农村党建和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是教育锤炼“两委”干部本领。坚持趁热打铁,聚焦“高度、深度、亮度、力度”,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农村法治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灾后重建等内容,分三期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暨“领头雁”岗前示范培训班,推动新任村(社区)“两委”主干迅速认清形势、快速进入角色、打开工作局面,确保“上马即奔跑、上任就实干”。同时,结合新要求,修订《灵石县农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主要职责以及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了“责权利相结合、绩效酬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二、聚焦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基层社会化管理改革

社会治理重心要向基层下沉,资源配置就要向基层倾斜,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才能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历时一年完成改革“总体设计”。自2020 年底开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卫健局、市政局、林业局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在反复实地走访、座谈调研,并征求乡镇(城区)村(社区)干部、广大群众以及承担农村社会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改革领导组多次会议研究讨论,于2021 年底制定印发了《灵石县优化整合农村社会化管理人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改革方案》《灵石县优化全科网格服务管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指导推进基层社会化管理改革工作。

二是提高薪酬激发“骨干力量”积极性。按照“全科网格”关于“多网合一、一网统筹”的工作要求,坚持“选对人、用准人、留住人、管好人、有实效”原则,根据人口规模和村、社区实际,严格控制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数量,综合履行有关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职能。在农村,将13 类管理岗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由3012 人整合为1573 人,整体缩减近50%,按照每人每年8000-12000 元浮动标准确定报酬待遇;在社区,将安全员等6 类管理岗人员整合为97 人,整体缩减20%,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21000 元标准确定薪酬待遇,变“一人一岗、待遇不高、效率低下”为“一人多岗、提升薪酬、提质提效”。

三是实行绩效评价强化人员管理。村(社区)社会化管理人员报酬由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组成,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基础工资每季度发放,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后统一发放。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由各乡镇、城区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确定,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50%,一般比例不少于15%,较差比例不少于5%。被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被考核为一般的,绩效工资按50%发放;被考核为较差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四是通过实践检验改革成效。疫情防控工作中,各乡镇、城区依托村(社区)全科网格,以不超过30 户为抗疫单元设置网格3359 个,进一步划细划小网格,同步成立党小组3028 个,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党委联系支部、支部联系网格、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切实织牢村(社区)疫情防控网格体系,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百米”。

灵石县鑫奥特万亩农业现代产业示范园

三、聚焦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基层硬软实力水平

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基层硬软实力是保障。

一是打造灵石农业“特”“优”产业品牌。坚持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出台《灵石县建设人才强县若干举措(试行)》,引进、培养“三农”人才,目前全县农村实用人才达到4010 人,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出台《灵石县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项目的办法(试行)》,实施了13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村试点项目,基本消除了2 亩以下零散地块,农业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借势培育了投资4 亿余元的鑫奥特万亩农业现代产业示范园,打造“以工哺农”“以农促工”的项目典范。持续推进省级核桃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万亩中药材基地建设。鼓励基层首创,激活农业产业,比如:坛镇乡堡子塘村1000 头养牛项目,结合群众意愿,探索“125”分红机制,即“户均一头牛,投资2 万元,分红5000 元”。同时,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放大效应”,鼓励工商资本“上山下乡”,确保今年全县“三农”领域投入不低于17 亿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投入大格局。

二是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办法。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实际,调整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办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净收益达经济收入20%的村可向成员分配,分红金额不能超过净收益的30%,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同时,向成员分红的村,必须留足净收益的20%用作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县公共事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用于县财政投资项目,由县财政担保兜底,保证集体资金保值增值。

三是推动群众幸福指数跑赢经济增长指数。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县5028 户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合格率达100%。高质量完成157 项“微民生”工程。高标准完成8408户农房安全鉴定和1765 户受灾农房的修复重建工作。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秩序稳步向好。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稳步推进矿山“复绿”。铺开全县192 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以及南关、两渡、段纯3 个镇区提质和15 个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工程。同时,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在按时完成1650 个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洗煤厂、卫生院、加油站等厂矿企业、公共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标准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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