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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时间:2024-04-24

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临两大任务:一是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二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破败不堪的国民经济。

新中国一成立,就面临恢复国民经济的繁重任务。当时,经济形势十分糟糕,可以用这样16 个字来概括:“生产萎缩,交通梗阻,民生困苦,失业众多。”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没有能力把经济形势稳定下来,把生产恢复起来,使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站住脚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对于这一点,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上无知,不能很快地学会生产工作,不能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获得确实的成绩,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失败。”

1949 年4 月至1950 年2 月,全国先后出现了四次物价大涨。不到一年的时间,物价长了50 多倍。为制止由于投机资本操纵而加剧的市场混乱,党和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区农民的支持,采取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同投机资本作斗争。

首先是“银元之战”。各大城市军管部门和人民政府,针对当时猖獗的银元投机,明令严禁金条、银元、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一律由人民银行挂牌收兑,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投机商对政府法令置若罔闻,继续扰乱金融市场。1949 年6 月10日,上海市军管会果断查封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沉重地打击了破坏金融的非法活动。

之后,投机商又转而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哄抬价格,扰乱市场。国民党特务叫嚣,只要控制了两白(米、棉)一黑(煤),就能置上海于死地。为此,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粮食、棉花、棉布、煤炭的大规模调运和集中。当物价上涨最猛的时候,全国各大城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一致行动,敞开抛售,使物价迅速下跌。同时,又收紧银根,使投机商资金周转失灵,纷纷破产。

1950 年6 月,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指出,我国在经济战线上取得的胜利,表现了财政经济状况的开始好转,但这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为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策略路线和行动纲领。

建国之初,为了净化社会环境,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普遍开展了禁止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丑恶现象的斗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这些在旧中国屡禁不绝、在西方社会也被视为不治之症的社会病害基本禁绝,不引起全世界的惊奇和赞许。

1950 年5 月1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个伟大变革。

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天, 苏联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接着,亚欧一些人民民主国家相继与新中国建交。到1950 年10 月,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已有17 个。1950 年2 月14 日,中苏两国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这对于中苏两国和当时的国际关系都是一个重大事件,它对于维护远东和世界和平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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