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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导购从来看热闹不嫌事大

时间:2024-05-10

冷月

不论多大年龄的女生,柜子里总有那么一件衣服吧。

初见时,你被橱窗里的它惊艳到,义无反顾地冲进去,迫不及待地试穿。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导购站在旁边,力图用真诚的口吻赞美你,让你相信这件衣服的使命就是被你买下。看着自己在衣服的衬托之下,娇俏中透着萌嫩,英姿里更添时尚,你根本无法“控寄你寄几”,把妈妈言语中对价格的不满抛之脑后,就要买买买。

第二年,你打开衣柜把它拎出来穿上,横看竖看,都不满意——是光线不好吗,为什么感觉颜色暗淡了许多?是洗过一次变形了吗,怎么不太合身?怎么萝莉款看起来那么村姑,御姐系看起来如此老气,是这个世道变了吗?

都不是,只是因为时光过去了,它的款式你不喜欢了,仅此而已。

但,你是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就说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你也不会扔,因为当初为了买这件衣服,你忍受了妈妈无数的唠叨。

在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里,艰苦朴素是传统美德。于是,买错的东西,不喜欢的东西,失去了价值的东西,只要没有坏,那就必须得保留着,即便占着柜子,浪费着空间,你也不能放手,还要一遍遍拷问自己的靈魂:为什么自己就这么喜新厌旧?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早就告诉了我们,宇宙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静止的,一切都在变化。

不止喜好,人心如是。

半个月前,闰蜜夜半致电,说想分手。我问原因,她说她发现自己开始挑剔他了,他的头发有一种不太好间的气味,他毛手毛脚总是在餐厅打翻水杯,他笑起来的时候嘴张得太大——果然应了那句话,“当你不爱一个人了,他坐着是错,站着是错,就连呼吸也是错”。

他们门开始时很浪漫,分分钟都妙不可言,但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衣服没坏,就是过时了,所以不喜欢;人也没变,新鲜劲儿过去了,才发现彼此不合适。

闺蜜到底还是主动提了分手,是因为不想争吵到彼此狰狞,老死不相往来,日后想起来都是恨。

有没有想过,放弃也是一种美德?

与其留衣服在你的柜子里发霉,不如把它给更有需要的人;与其两个人争吵到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不如在尚体面的时候,给彼此都留下几分尊严和美好记忆。

很喜欢李宗盛的那首《给自己的歌》——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该舍的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等你发现时间是贼了,它早已偷光你的选择。

学会放弃,这是一生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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