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临山 常慧忠
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当好“啄木鸟”,紧盯关键人。去年以来,山西省属国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一刻不曾停歇,动作频频,步步为营。
2018年3月19日,2018年省属国企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总结工作、部署全年任务。7月27日,省属国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期推进会议,24户省属企业纪委书记逐一“交账”,各企业对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印证材料现场观摩、相互交流。11月29日,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纪委书记们交流经验,提前谋划来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与此形成印证的是一组2018年关于“铁纪”的数字: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74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7人、同比增长71.3%,组织处理968人、同比增长88.7%,移送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20人。
“我们在省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一刻不停歇的定力,努力打造省属国企国资系统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斗留说得斩钉截铁。
2018年,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各省属企业纪委强政治、提站位、谋大局、抓具体,山西省属国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驻山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内容,重点监督检查省国资委党委、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督促省国资委、省属企业党委把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省属国企国资系统践行“两个维护”,实践改革转型发展的政治意识更加自觉。
突出对“省属企业党建质量提升年”、国企国资改革“838工程”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委会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把关作用,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省国企国资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注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干部选拔任用为突破口,督促检查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严把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全系统对新任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政谈话3455人次,廉政意见回复21047人次。
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层层传导压力,严肃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组织处理162人;追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50人。
去年以来,驻山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各省属企业纪委共同发力,紧盯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这些“关键少数”,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四风”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
每逢重大节点,均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进行廉政提醒,组织集中督查、明察暗访、企业自查和交叉检查,持续释放纠正“四风”强烈信号。春节期间,在省国资委机关一楼大厅设立了“廉政建设监督岗”;“五一”“端午”期间,创新推动省属企业间开展了“一对一”交叉检查,检查各级各类企业285户;“中秋”“国庆”期间,督导省属企业纪委在企业内部开展了三轮“推磨式”大检查,实现企业两级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纪检监察组对10个企业党委、纪委进行督察。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典型问题优先通报,做到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确保管成习惯,化风为俗。2018年,省属国企国资系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组织处理48人,通报曝光59批次117个问题200人次。在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首次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进行了专题通报。山西焦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进严重违纪问题被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同案涉及的刘志耀、秦晋丹等人,山西焦煤集团纪委进行了立案审查,警示作用明显。
始终把监督作为实现新时代山西省属国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职责和基本任务,在强化日常监督上用劲,推动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突出监督重点,把强化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特别是注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力争形成“头雁效应”。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为亲属、朋友谋利等行业性系统性违纪、腐败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精准聚焦、“有的放矢”。赴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专题考察学习,对省属国企国资系统核心权力运行的精准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系统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超过9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晋煤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煤化工事业部总经理王毅涉嫌严重违法,经省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晋城市监委监察调查。”2018年12月2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的这则消息体现了省属国企国资系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驻山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省属企业纪委,坚持挺纪在前,立足各省属企业实际因企施策,坚持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案件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大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力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严厉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违纪违法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审查调查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查处了某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失职失责,严重违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典型案件,对该企业6名集团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问责。查处了某省属企业集团领导利用职权为亲属关联交易提供便利典型案件,该领导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深挖彻查了某省属企业下属煤矿党组织,对盘踞煤矿的涉黑团伙失察失职失责问题,问责37人。
惩治腐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进一步凸显,形成了有力震慑,有力促进了省属企业的健康发展。
打铁必须自身硬。驻山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省属企业纪委,按照省纪委监委“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的指示要求,补短板、提能力、强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狠抓政治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立足新职责新使命,扎实组织业务学习,聚焦实战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执纪监督监察核心本领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动态考核培养,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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