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张全林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就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明确指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党员质量高,党组织战斗力就强,党的力量就强大。党员队伍的成色怎么样,取决于党支部培养吸收什么样的人。在严把入口问题上,党支部的责任甚大。
毋庸讳言,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的影响,发展党员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和领导沾亲带故就比较容易入党,这使得一些地方的党支部变成少数人攫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尤其在农村一些地方,发展党员成了户族势力的角逐,谁的实力大就发展谁。在大学生党员中,一部分入党动机也不够端正,有的学生并不掩饰入党目的,就是为了考选调生、考公务员多一个条件,功利心态非常明显。
按照《条例》要求,党支部在培养吸收党员时,一定要把好关口,注重发展质量。端正入党动机,永远是党员质量的保证。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为什么入党始终放在首位考量,让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素质上的全面性落实到党员身上。要突出培养的重点内容,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把思想入党作为教育主题,把入党动机作为考察出发点。
诸多案例证实,绕开党员大会发展党员是质量失守的重要原因。避免在发展党员程序上的偷工减料,进一步发挥群众党员的把关作用,是提升党员质量的组织保证。按照《条例》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落实责任,是贯彻《条例》的基本方式,更是坚守党员质量的有效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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