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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代言人

时间:2024-05-10

安武林

写完《童年往事》,感觉大病了一场一样,心里空空荡荡的。故乡的一草一木,童年的点点滴滴,像电影的镜头一样在眼前过了一遍。真有点像蒙田说的那样,重复了一遍自己的人生。在写作过程中,顾不得遣词造句,顾不得使用修辞方法,心中只有不停涌动的河水,在哗啦啦的流着。我知道,那是故乡青龙河的河水。

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词:“故乡的代言人”。没错,我就是故乡的代言人。谁知道我生活的那个村庄呢?《童年往事》就是一本主题性的原创散文集,写的就是故乡和童年。一直以来,我有个观念,生活在越大的城市的孩子,童年越没有故乡感。因为城市是文明的的象征,许许多多原始的东西并不存在。野蛮、愚昧、落后、贫穷的乡村,只是成年人的一种社会性的评价,然而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尽然,因为还有自由,还有天空,还有大地,还有河流,还有无边无际的田野可以让你奔跑,让你无拘无束地尽情呐喊。而在城市里,那会被认为是一个疯子的行为。

故乡犹如人的五脏六腑一样,是个大概念,大到一个省份,小到一个县城,但这些都不是心脏,心脏就是村庄,村庄是故乡的核心。亲人在这里,小伙伴在这里,校园在这里,家族在这里,一个人有点风吹草动,整个村子都会知晓。温暖、美丽、朴素、宁静,这些东西在村子以外是寻找不到的。在山水之间以及庄稼地边生活的人们,故乡感会格外强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方热土,绝对不会是城市孩子童年的记忆,他们也不会有这样的故乡感。

乡村是相对的封闭,封闭给人安全感、稳定感。但它并不是孤立的存在,时代的气息总会或多或少在这里弥漫。浓浓的故乡感,淡淡的时代感。这是一种诗意的生活环境。只是,我们远离之后才能品味到。所以,故乡感总是盘踞在我们的心头。自从离开故乡之后,走进城市,我总是不能理解在城市生活的人们的优越感和自豪感。心里只能暗暗发笑而已。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东西远比文明给我们的东西更强大、更珍贵、更浩瀚。很多从乡村走出来的人,他们本身就是故乡的代言人,只不过没有文字的影响更深远而已。所以,作家就成了故乡最恰当的代言人。

童年和故乡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弗洛伊德和凯斯特纳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一个从科学的角度,一个从文学和人性的角度,都作出过真理性的诠释。

其实,作家也是时代的代言人,是时代的记录者。撇除政治性的敏感因素之外,能反映出一个时代气息的东西,隐藏在每个微小的事件之中。

我觉得传承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尽管记忆中的青龙河水流不断,但现在它已经干涸了,而且不存在了。新一代的故乡人,只能将其当作神话来想象了。幸亏,还有作家们笔下的散文,能让他们看到故乡鲜活的历史。推而广之,我们挖掘许多优秀的民间文化,以及其他许多的精神财富,和《童年往事》的书写,意义是一样的。

我在上千个学校讲过课,谈論童年往事时,从来都不愿意承认镇新华书店的存在,这是一段隐痛的历史。但面对童年往事的主题性的创作的时候,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我必须揭示出我否认的理由。这是散文创作的真实性问题。

这本小书,分量不小。因为它是我的童年和童年中的故乡。因为它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取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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