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0
微观世界
毕竟余生漫长,她要独自撑伞,走过无数个阴雨天。
一、吹落了他半肩的樱花
“哥哥,你下次还能陪我们踢球吗?”
四月天里的足球场边,沈清在正在大口喝着水,软软的阳光洒落在正跟他说话的男孩身上,头发是毛茸茸的金色,眼里有青春的光亮。
远处拿着水的女孩已经等了很久,正向这边张望着,沈清在的眼神和她对上,对方立刻害羞地低下头去。
“好啊。”
听到他这样回答,男孩雀跃地跳起来,像想起来什么,转身向女孩跑去。
这是朝新城最好的时光,晴朗的天,柔软的云,鼻尖有浅淡芬芳的樱花香。沈清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四个路口,路上有许多这样的樱花,所以周末回高中打完球再开车回去,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时光。
但这次,他遇到了一个熟人。
开始,他并不确定半蹲在小吃车旁边的人是不是林听听,直到女孩将半盒章鱼小丸子高高举起来,冲着老板喊道“老板,再加点芥末”时,他心底的怀疑变成了确定。
熟悉的小丸子,熟悉的多加芥末,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半分钟后她就会被辣得满地打滚。
果然,很快林听听就被辣得一下子跳起来,头好巧不巧地被撞到,接着她就看到了沈清在正站在她的面前,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林听听眼中闪过短暂的尴尬,然后她毫不犹豫地抢过他手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喝下去。她喝得太猛,被呛得咳起来,沈清在见状,忙不迭上前,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同样的身高,同样的打扮风格,同样爱吃小丸子,二十三岁的林听听看起来和六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
“你回来了。”他道。
林听听喝完水,把瓶盖拧好,企图做出一点优雅的样子,可想到刚才自己大概已经把脸都丢尽了,就索性自暴自弃起来。
“嗯。”
“什么时候回国的?”
“一周前。”
伦敦总是下雨,林听听刚到英国的时候,每次下雨都忘了带伞,十有八九会被淋成落汤鸡。所以当她回国,第一件事就是回去永远晴朗的朝新城,再来一份想了无数个日夜的多芥末小丸子。
“挺好的。”
沈清在看着面前的女孩,依旧是澄澈的眉眼,仿佛从未受过岁月的洗礼,他由衷地总结道。
林听听梳着低低的马尾,嘴角还沾着些芥末酱。他不由自主地拿出纸巾,轻轻地凑上去,为她擦拭嘴角。
她似乎被这个动作吓了一跳,赶忙道:“谢谢,我自己来。”
他心里一动,也被自己的动作惊到,咳了咳,问:“什么时候走?”
他曾在班级群里听人说过,她在英国过得很好,打算长期在那里发展。
“五月初。”
“好的。”他点点头,“有空再聚。”
看见他转身上了车,林听听悬着的心才放下,汽车开走,带起一片风沙,眯了双眼。
林听听抹了抹流泪的眼睛,心想,一定是刚才的芥末太辣。
沈清在的车开得很慢,后视镜里的女孩仍站在原地,在视线里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这一次,她没有像过去无数次那样,永远保持热情和天真,追赶在他的身后。
她就站在那里,任凭风从远处吹过,吹落了他半肩的樱花。
他突然想起,为什么刚才在球场见到女孩等待男孩的画面会觉得那么眼熟。
因为,十八岁的林听听,也曾这样看过他。
二、“送”他一颗球
2012年,九月某日,晴。
翻开令和高中的这一页,天与以往一样蓝,繁盛树枝漏下斑驳的阳光,足球场上跑着挥汗如雨的少年,风将女孩们校服的衣摆吹起,带着浅浅的花香。那是值得被搬上荧幕的美好画面。林听听刚下了体育课,满脑子想的都是街角刚开的章鱼小丸子,酥脆柔和带着鲜香,色泽自然油亮,撒上木鱼花和芥末酱,光想想都要流出口水来。
但比章鱼小丸子更快到达的,是从天而降的足球。
“闪开!”一个少年疾声喊道。
说时迟,那时快,在远处背着书包的少年的尖叫声和众人惊恐的眼神里,那颗足球以迅雷之势向着林听听横飞过来,眼看着,马上就要上演一出“花季少女遭球砸而毁容”的校园惨剧。
然而,故事里的女主角林听听是个从小练跆拳道的“武力少女”,所以在足球成功撞到她之前,用了一个利落帅气的回旋踢,将球踢得“飞”之大吉。
林听听拍了拍手,准备接受惊叹和赞美,但很快,远处“啊”的一声过后,有一个人影轰然倒下,球好巧不巧地砸中了刚才提醒她“闪开”的少年。
林听听多年的跆拳道经验和下意识的反应导致的后果是——少年用手捂着脸,眉头痛苦地紧皱着,温热的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来,映着阳光显出吓人的猩红。
“你没事吧?”
林听听刚问出口,后方有一个短发女孩拨开人群,只看了一眼就吓得晕倒。
“没……没事。”
少年试图稳住局面,但他的聲音在周围嘈杂的尖叫讨论中,显得微不可闻。
十七岁那年,林听听把原本应该打中自己的球“送”给了沈清在,获得了“全校公敌”称号一枚以及五千字的悔过书惩罚。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少年的脸已经被包扎好,露出了清澈好看的眉眼,像瞧出了她的局促不安,他向着门口的方向招了招手。
“没事,你不是故意的。”
林听听才敢抬头看他,少年语气温柔得像清风,她望进那双像温柔湖水的眼眸里,心里也没那么怕了。
他的面前放着一张数学试卷,上面清楚地写着“沈清在”三个字。
“你还疼吗?”
来的路上,她听到大夫说他鼻梁骨折,需要住院休养一周。
“没什么事,”他盯着她左胸的校牌,“林听听,你考得怎么样?”
今天是开学考,如果不是因为她,学霸沈清在应该坐在教室里胸有成竹地答题,而不是在这里当病号。他是学校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大神,传说校长花了重金将他挖来令和,当成种子选手来培养,就连贴吧里关于他的帖子都有十层楼高,因为一寸照里的少年周正好看,五官分明,眼角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漂亮得像偶像剧里的少年。
“还行。”
对方不计较,不代表林听听没有心。自从知道了沈清在是外地转来的,父母常年不在后,她就主动担起了照顾他的任务。洗衣,带饭,送作业,她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波,倒真做足了负责的样子。
熟一点了,林听听就暴露了自来熟属性,跟沈清在念叨学校里的“八卦”。
“我跟你讲,令和的食堂大妈都会独门武功——精准手抖,一勺菜能精准地把肉抖到小于等于两块,多一块算我输。”
“咱们一楼的宿管大爷喜欢看《还珠格格》,有天我去借东西,瞧见他看小燕子和五阿哥的拥抱场景看哭了,他肯定是个CP粉。”
“操场西南角有一面矮墙,墙那边的那条街堪称朝新城的堕落之街,好吃的太多了,有烤冷面、鸡蛋仔、炒酸奶、小丸子……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好吃的。”
“等你好了,我请你吃。”女孩拍拍胸脯,像江湖里的侠义儿女。
少年多半时候只听着,安静得像一幅画。他不懂她的脑海里好像有数不完的快乐,眼里闪着灿烂的笑意,叽叽喳喳的样子,像一只欢萌可爱的小麻雀。
见他没反应,她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好啊。”他听见自己说。
三、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你最想做什么
揭开纱布那天,林听听足足看了沈清在两分钟。
她张大了嘴巴,上上下下地打量,不懂怎么一直默默的“外星人”就变成了活生生的漂亮少年,简直像童话里青蛙王子的故事。
她脸皮厚,直盯得沈清在面上发红,将她的脸转过去。
“喂,你看够了没。”
女孩的眼睛像透明的琉璃,只嘻嘻地笑:“你好看嘛。”
她说得坦荡,也的确这样想。贴吧里的照片像素有限,哪里能比得上眼前这个会动的沈清在。
看她笑得天真,他忍不住揉揉她的发,也跟着笑起来。
仿佛按照学霸剧本设定好的一样,沈清在顺利返校并且拿下年级第一,成功地给贴吧里的高楼添砖加瓦,而他表示对林听听的“误伤”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原谅。
不然,他怎么会在升入高三进入同一个班级时,主要要求和林听听坐同桌。
林听听请客的承诺,兑现在三个月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带着他翻过了传说中的矮墙,来到了著名的小吃街,到处都是热闹喧嚣的气息,像给整个冬天也染上暖意。
林听听穿着毛茸茸的外套,穿梭在各个小吃摊面前,活像个掉进了谷物堆里的小麻雀,他需要紧紧地跟着,才能防止她走丢在人群里。
过了一会,她猫着腰从人群里跑出来,将一份热腾腾的小丸子举起来,木鱼花受热软软地颤动着,怕他吃不惯,她贴心地把自己喜欢的芥末酱放到了一侧,用叉子扎了一颗小丸子,踮着脚递到他嘴边。
女孩笑意盈盈:“快尝尝,热腾腾的可好吃了。”
沈清在生平第一次这样被女孩子“投喂”,面前的女生才到自己的肩膀高,眼里写满了“乖,快来吃”的哄宝宝的温柔,他心里一动,将将要张嘴。
“主任来啦!”人群里有人喊道。
大家四下散去,小叉子掉到了地上,她来不及捡,就拉着他的手往回跑。
令和是私立高中,对于学生的饮食要求很严格,严禁一切校外食物,故而不时会派老师来检查,若是不小心被抓到,便难免被批评和惩罚。
好巧不巧,那天他刚翻过了墙,正打算扶着她下来,黑暗中遥遥听见陌生的声音。
“走,往那边再看看。”
林听听一紧张,哎哟一声从墙头跌落,幸好他接得快,将她稳稳地抱住,但叫声还是惊到了对方,所以十秒钟后,一道手电筒的光亮便打到了逼仄的墙角。
“谁在哪里?”
林听听闻声,一步上前,用手遮挡刺眼的光亮,却暴露了怀中的“证据”——小丸子。
她才不想连累沈清在,大神可不能因为她被记过。
“哪个班的?”
“高三……”
话音未落,他便上前用身体挡住了她,女孩的声音淹没在风里,只紧紧攥着他背后的衣摆,其实她还是很紧张的。
两个老师看清了沈清在,留下一句“下次不要再犯”就离开了。
沈清在刚为学校赢得了一块化学奥赛奖牌,校长天天在广播里念叨他的名字,有块“免死金牌”也不为过。
林听听悬着的心才放下,声音从他的身后传来。
“幸好,幸好,我刚才……连借口都想好了。”
林听听觉得她急中生智的本事见长,所以在沈清在露出疑惑的表情时,解释道:“我就这样跟他们说,今天是12月21日,是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跟全人类的命运相比,犯了一个小小的校规又怎样呢。”
他成功被她逗笑,全然忘了刚才为了缓解紧张,她的手被他緊紧握住,他忘了松开,她也任由他牵着。
他不信那个预言。可远处是暗色的夜,女孩的眼睛里像绽放着小小星辰,看得人心里一动,他听见自己开口:“如果今天真的是世界末日,你最想做什么?”
“专注眼前吧……”她答得倒快,“把这盒小丸子吃掉。”
暗夜的矮墙旁边,他们分着吃光一盒半凉的小丸子,那是她好不容易“保下”的,她吃得开心,他也学着她蘸了一点芥末,芥末的辣夹带着章鱼的香,是真的好吃。
林听听看着面前的人,觉得心头好像漫上一缕甜。
四、我不喜欢青梅竹马
玛雅人的预言没有实现,第二天的白天如约到来。
“地球不毁灭,学校不放假”,林听听顶着两个黑眼圈来到学校,原本元气满满的脸上带着憔悴,像个活体小熊猫。
这次模拟考试,她的理综又拖了后腿,这几天就连梦里都在解题,什么洛仑兹定理,红眼病遗传原理,化学方程式配比,生活面前,林听听也得学会叹气。
不知什么时候,一本理综笔记被推到她的面前。
上面贴着一个便条:放学等我。
要不是写字的人一向温柔,林听听简直以为,沈清在要跟她约架。
傍晚的教室里,两个人对着同一本笔记,上面的字体整齐好看,有重点知识和解题技巧。他是个温柔却不失严肃的老师,讲解耐心细致,林听听看得认真,也听得认真,顺着他给出的思路一步步去做,第一次对理综大题产生了“我可以”的感觉。
“你也太厉害了吧!”
林听听顺利解开了一道大题,开心地跑到讲台上,假装手中有一个“隐形话筒”。
“最佳老师奖的得奖者是……沈清在!
“请问,看到学生有如此进步,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这一年里,他被林听听带着,不知不觉也被影响到,于是他站了起来,恭敬地行了个礼。
“我非常开心能获得这个奖项,希望林听听同学能再接再厉,勇创辉煌!”
窗外一声巨响,远处有烟花绽放,刹那间万千花火闪动,人们在欢庆着新的一年的到来。
新的一年就有新的希望。林听听看着少年眼中的自己,心里仿佛也埋下了一颗小小的火苗,跳跃着,温暖着。
前不久,学校组织了一次“模拟填报志愿”活动,她偷偷瞄到了沈清在的表格,三所学校都在遥远的帝都,以他的水平绝对没问题,那时她偷偷地记下来,像藏住一个美好的秘密。
——她想与他考到一起,所以要付出千倍万倍的努力才行。
下一次模拟成绩下来,她进步了五十名,高兴地第一时间打给他。那时沈清在在北京参加自主招生,她望着窗外未化的雪色,跟电话那边的少年说着成绩,说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那股永远的朝气似乎能通过网线传过来,给顶着竞赛压力的他一些轻松的感觉。
“你要加油啊。
“我会吃素三天,为你祈福的。”
三天后,沈清在带回了令和有史以来第一个保送清大的好消息,全校欢腾庆祝,市里的电台也争相报道。林听听站在祝福的人群里,看少年站在高高的讲台上,是青春里最美好的模样。
除了这个好消息,沈清在还带回了一个女孩。
女孩长得纤细瘦弱,皮肤白得像从未触过阳光。大家都在传着,这个刚转来就读高二的叫许愿的女孩,是学霸大神沈清在的青梅竹马。
贴吧里的爆料挖出了陈年旧事,说是一年前许愿和沈清在一起转来,可开学第一天沈清在便遇袭受伤,许愿就是那个被吓晕了的女孩,后来因为身体孱弱,选择了休学一年。
林听听见过许愿,女孩柔弱得像一枝细柳,跟她相比,自己简直是个欢脱的“女金刚”。
语文课上,林听听正出神,忽然身旁的人扯了扯她的袖子,做了一个向上的手势。
“林聽听,”语文老师指着黑板,“‘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讲的是什么?”
不知怎么,她脑子一热,张口就来一句:“我不喜欢青梅竹马!”
顿时传来一阵哄堂大笑,老师哭笑不得,比了个坐下的手势:“你直接说青梅竹马就行了。”
人人都渴望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但是林听听一听到这个词,就像吃了一万颗未成熟的梅子,从心里泛起酸涩的泡泡来。
咕嘟咕嘟,快要把她淹没了。
但林听听一向胆大,才不信什么青梅竹马的威力,所以下次沈清在打球时,她照样坐在第一排,将队旗摇得虎虎生风,响亮的口号回荡在上空。
中场休息,他会穿着球衣跑过来,她就忙不迭地将水递上去,看少年咕咚咕咚地喝完,然后跑回球场上。
“清在哥哥。”
同样坐在第一排的许愿声音太小,还没来得及拧开水,少年已经跑了回去。
沈清在向观众席望去,林听听戴着渔夫帽,脸被晒得红红的,却一心看着他的方向,分外可爱。偶尔眼神对上,是属于彼此的默契。
阳光炙热,照进另一个女孩的眼里,只剩下冰冷的沉默。
五、就差把“我喜欢你”贴在脑门
林听听高考考得很好,她在京大念设计专业,距离沈清在的清大只隔着两条街的距离。只用了半个月的工夫夫,她就把清大校园和附近的小吃探了个清楚,大有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的架势。
京大和清大向来有联谊的传统,微博上都说“清大男配京大女,长长久久在一起”。林听听脸皮厚,觉得就是在说自己和沈清在,美滋滋地给那条微博点了个赞,然后给沈清在发了个微信。
——“周末联谊舞会,你会去吗?”
沈清在刚整理好实验器材,看到女孩发来的消息,想到了电话那端她的表情,他不忍拒绝,于是回了一个“好”。
那年林听听十九岁,第一次穿着长长的礼服裙,头发自然地散下来,踩着高跟鞋缓缓走入礼堂时,倒真有几分落落大方。
她笑着向穿着礼服的沈清在走去,却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少年反应快,上前接住她,稳稳地将人抱在怀里。
她吐了吐舌,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却看见他身后走出来一个女孩。
许愿比以前更瘦了,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
沈清在将她拉到一边,说:“许愿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学习压力又大,这次是来北京复诊的,我一会就将她送回去。”
她点点头,乖巧地坐在一旁喝东西,偶尔望过去,会看到沈清在眉眼温柔,在跟许愿说着什么,女孩不住地摇头,似乎并不放在心上。
“小愿,你要乖乖回去,不然张阿姨会担心的。”
沈清在看着眼前的女孩,从十岁到十八岁,她好像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妈妈在他小时候就告诉他,一定要照顾好许愿妹妹,那好像是他人生的附带义务。因为十岁那年,沈父和许父这对战友一起出海,那次遇上百年难遇的大风暴,沈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而许父永远消失在苍茫的大海当中。
许愿或许听懂了,或许没听懂,走出礼堂时的脚步摇摇晃晃,沈清在给张阿姨打电话报了平安,说许愿妹妹已经回去了。
再看过去的时候,林听听正端着酒杯冲他笑。
桌子上供应的是樱桃鸡尾酒,她不知喝了多少,整张脸都染着绯色,看到他回来,笑着环住他的脖子,鼻尖是带着酒意的呼吸。
“沈清在,你可真好看。”
她的眼睛亮亮的,像万千星子全洒落在里面,漂亮得不像话。林听听喝醉了,就只会傻笑,一遍遍唤着他的名字,就差把“我喜欢你”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他心里一动,似着了魔一般,缓缓靠近女孩的额头。
只差一点,要不是那通来电,他的吻便会落下。
电话里说得很匆忙,沈清在将林听听安顿好,跑进暗色的黑夜里,拦下了一辆车。
那一夜,林听听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她梦见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奔向自己,他说他也喜欢她,比万千星辰还要喜欢。
可第二天醒来,他就失去了联络。手机被拉黑,微信被删除,她找遍了整个清大和所有可能的人,都找不到沈清在的下落。
一夜之间,她爱的少年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后来,辗辗转转,她拿到了许愿住院的地址,在医院门口见到了沈清在。他的脸上没有任何主动失联的愧疚,也依旧似从前般温和。
他说:“林听听,我从没喜欢过你。
“我才发现,许愿对我来讲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拜托你不要再联系我了,你做的一切对我来讲都是困扰。”
清清楚楚的,她听到他说完,然后没等她开口,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那时林听听二十岁,她喜欢沈清在三年,还没有告白,就这样失恋了。
这一次,她做了胆小鬼,乖乖接受了学院里的留学安排,躲到遥远的大洋彼岸,想着除非他求她,否则她再也不见他。
可三年过去,她没等到他来求她,只等到了他的婚礼通知。
那张精美的请帖发在同学群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新郎沈清在和新娘许愿的名字,她看了半天,怎么也看不出百年好合的样子。
于是她决定回国,亲自找一个答案。
六、是啊,我爱过你
没想到,沈清在说的“有空再聚”,竟然真的有了机会。
听说林听听回国,有几个同学便吵着要聚一聚,就在原来高中附近定了饭店,打着为她洗尘和庆祝沈清在告别单身的名头,感叹一回逝去的青春。
酒席过半,沈清在才匆匆赶来,被一个男同学笑着拦下。
“准新郎迟到了,怎么也得自罚三杯吧。”
他把衬衫卷起的袖子放下,举杯乖乖认罚。
“实在是……家里抽不开身。”
大家都在笑,昔日学神何苦这么早迈入婚姻的坟墓。昏暗的光线里,林听听默默看着,在一片喧闹中,只覺得心沉沉地坠下去。
酒宴结束,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虽老,却百玩不厌。
第一次是抓两个人喝交杯酒,好巧不巧,正好是她和沈清在。
鉴于他们曾经形影不离,众人眼观鼻鼻观心,都在笑着起哄。沈清在应该平常很少喝酒,刚才三杯过后耳后已红了一大片,她看出了他眼中的局促,心里升起了一点勇气,举着酒杯走上前去,倒是落落大方。
肩臂交缠,是最亲密的姿态。她把酒一点点地饮尽,只觉得身体里有什么支撑不住,碎了个稀巴烂。
“好!”
起哄的人不过只是起哄,觉得这么多年过去,没人会在意从前的绯闻。
只有她一个人清楚,紧紧依靠时听到的是怎样剧烈的心跳声。
那天,林听听的运气很不好,下一把又被抓到。
“别怪我不客气了”,一个男生的视线在她和沈清在之间打转,“林听听,你有没有喜欢过沈清在?”
这真是一个老套的问题。
林听听在网上看过,说旧情人见面难免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坦荡说爱过才是最体面的回答。
她的答案呼之欲出,却在看到他桌下颤抖紧握的手时,转为了粲然一笑。
她认罚,一饮而尽。
大家也不好再纠结,只是散场时将她托付给沈清在,嘱咐他送她回去。
实际上,她清醒得很,甚至清楚地看到夜灯下他脸上的所有表情。
有犹豫,有不舍,有绝望,交杂在一起,但他什么也没说。
良久,待四下人静,才缓缓开口。
“林听听,你……”
他还没问完,她便抢了先。
“沈清在,我喜欢过你。”
她猜到了他想问什么,所以这八个字,她说得清清楚楚。
或许是错觉,她仿佛觉得他在那一刻放松下来,像得到了盼望好久的答案。
他的眼睛只红了一圈,她也忍着没有哭。
“你看,既然我承认喜欢过你,”她听见自己说,“按照规矩,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拥抱?”
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好像这一个拥抱以后,彼此就都能放下,好好过着崭新的日子。
沈清在的力度很轻,小心翼翼,像怕碰碎了什么名贵的瓷器,她觉得自己的眼泪马上就会掉下来,于是狠了狠心,将他紧紧环住。
似有感应般,他也加重了力度,回抱住她。
二十三岁这个夜晚,沈清在给她的这个拥抱,带着清风和花香,她想牢牢记住。
良久,她松手,眼角的泪已被风干。
“再见。”她挥手告别。
“再见。”他站在原地没动。
她上了车,就这样消失在黑夜里。
七、毕竟余生漫长
沈清在的婚礼,林听听没有参加。
她还没有大方到可以当面祝福的程度,也没有大方到看着沈清在和另一个人互换誓言,承诺彼此共度余生。
她没有来,这也让沈清在松了一口气。
要不然,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将这场婚礼继续下去。
他穿着崭新的礼服,看着许愿身着最纯洁的白纱从红毯的另一端走来,脸上带着平和的笑容,这个人将是他下半生的妻子,一切都让他觉得是一场梦。
会支撑着他站在这里,演完这场别人眼里的幸福,大概是因为——那年联谊晚会,许愿哭着来找他表白被拒绝,她闯进漆黑的深夜里,遭到了蒙面歹人的欺辱,于是精神更加崩溃,母亲在她的床前以死相逼,要他发誓用余生来弥补女孩的痛苦。
他哭着答应了,被迫删掉林听听的联系方式,也在无数个夜里劝自己,忘记回忆里那张活泼的笑脸。
他陪着许愿修复心理,忍受她所有的坏脾气,做好一个准丈夫的责任。在她知道,他要去见林听听的时候,突然发了疯似的打过来,他也默默地承受。
他有半刻失神,瞧着那件婚纱,那是他用了两年的时间亲手设计而成的。
林听听走后的第二年,他曾路过一家婚纱店,忽然想起她学设计专业,就当作最后一点希望,他开始练习画图设计,也曾在梦里想过她穿上的样子。
时隔三年,再度重逢。
他又在街角遇到她,看她无忧无虑的样子,只觉得心上很安宁。他见了她两次,拥抱过一次,听见她说爱他一次,此生应该是无悔的。
所以,他有多庆幸,她并不知情。
那场林听听只送去了问候和红包的婚礼,结束在五月的第一天。
她在机场,看着微信群里大家发的结婚现场视频,美好热闹得不像话。
——站在红毯中央的人,是她喜欢了六年的少年。
视频里,他的眼睛红红的,她隔着屏幕,无端地觉得他在注视着自己。
他不是个好演员,她早就看出来了。
在同学聚会上他用衬衫遮住手臂上的抓伤时;在她偶然瞥到他手机上的天气预报锁定的地点是伦敦时;在他于黑夜里拥抱她,落下一滴泪在她的发间时。
她就看出来了。
可为什么没有阻止呢?大概因为那场聚会后,许愿又出现在她面前。
餐厅里,许愿表情淡漠,冷笑了一声。
“林听听,你不该回来。”
她胆子大,从不怕威胁,毫不避讳地迎上那目光,直到对方败下阵来。
许愿的手腕上有自残的印記,她没有避讳,也像见惯了旁人异样的眼光。
“我什么都没有了,求你把他留给我。”
林听听很想问凭什么。她爱沈清在,沈清在爱她,这份爱应该力量强大到,足以越过这世上所有的困难阻碍。
可是,她不忍心。
她不能带他远走高飞,让他背叛亲人朋友,永戴道德的枷锁,放弃所有前途,不忍心让他与她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都午夜梦回时心上难安。
更重要的是,他以为她不知情,她便乖乖地做他心上的天真小女孩。
她唯一的私心只是,重逢那日她是故意的,她故意蹲守在他打球的附近,故意看他开车经过这里,故意被他发现。
因为太想见到他。
还有,那个夜晚的拥抱,也是她私心想要的。
她没有让他看见她的眼泪,所以她也骗了他。
“你放心,我马上就会离开。
“请你好好对他。”
许愿听到她的回答,眼眶红红,点了点头。
林听听想,这一次,她真的要定居伦敦了。
她会在那里读很多书,走很长的路,看每个清晨和黄昏。
她会买上很多的伞,出门会记得带一把。
毕竟余生漫长,她要独自撑伞,走过无数个阴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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