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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表达匮乏的原因及对策

时间:2024-05-10

◇江苏省南通市竹行小学 秦 慧

现象及原因分析:

“小朋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红领巾。”

爸爸抚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类似的表达,在当下小学生作文中并非个案。

我们说,作文是一种心灵的表达,强调的其实是个性化的表达。但是,几代人都在写的内容,几代人都表述的话语,能是一种个性化的表达吗?《语文课程标准》对学生写出的文字、表达的情感也一再强调要“个性化”,但学生却始终是在共性的泥淖中书写。除上面提到的言语表达,涉及亲情,就写雨中妈妈接我回家;涉及师恩,就写带病上课或熬夜批改;涉及友谊,就写自己与同学闹矛盾,然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主动向同学道歉,重归于好;涉及体验生活,就写自己学习西红柿炒鸡蛋,还把糖当成了盐……

有人把作文中的这种现象视为“仿”与“套”,其实不是。关于仿写,清代学者唐彪在《读书作文谱》中曾做过形象而又精辟的论述:“韩师孟,今读韩文,不见其为孟也;欧学韩,今读欧文,不觉其为韩也;若拘以模仿,如邯郸之学步,里人之效颦,所谓师其神,不见其貌,此最为文之真诀。”学生的作文在结构、章法等方面进行“模仿”“借鉴”,是可取的,因为他要表达的自我思想和情感这个内核还在,是“师其神,不见其貌”,还可归为个性化的表达。但若是在语言表达、思想感受及事例上,都采用基本相同的内容,以不变应万变,那就是一种形式雷同、感情空洞的套话作文,已经远离了个性化表达的实质。

如何才能有效遏制“套话作文”,让学生在作文中进行个性化表达呢?

一、不唯应试是从

对于学科教学来说,一方面是通过教学让学习者拥有这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满足应试之需。对于前者,我们总是大张旗鼓地讲;对于后者,很多时候我们不大愿意直截了当地提,但教学的现实让我们避无可避,应试必须得面对。因为能力的有无与高下需通过考试来检验,教学成果与教学质量需要考试的结果来体现。学习写作文,我们通过教学想让学习者拥有写的能力,另一方面,作文教学又不得不面对考试。关于两者的关系,我们理想的状态是通过培养让学生真正拥有写的能力,在考试中体现写的能力。现实往往却是学生具备应对考试的技巧,但缺少真正写的能力。这样的结果,本末倒置,违背初衷,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我们的教学如果立足于考试,那么就会将教学精力和目标对准应试技巧,作文教学中总是会从立意、选材、标题、开头、结尾到起伏、照应、细节、肖像诸如此类的内容上着手,从教学的角度讲,这样可以在短、平、快中让教学效果看得见,在考试中尽显优势;从作文教学效果来看,这样教出来的作文,往往是千人一腔、千篇一律的套路作文,根本无法开启学生思想、情感表达的闸门,只是一种被迫进行的让我表达,不是积极主动的我要表达。学习者表达自我想表达的内容,是一种个性表达,个性表达因为自由会让作文这件事变得有意思,因为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表达,易于形成写作的兴趣,写的能力就易形成。有了写的能力,完全可以应对各个阶段的考试,如果只学到写某一方面的应试作文技巧,一旦脱离了教学的内容,就会出现极其尴尬的局面。

为此,在作文教学中,我们应在培养学生拥有个性化作文能力的过程中,心里面要有应试的意识。光说培养了写作能力却不能在考试中体现出来,是极其缺乏说服力的“能力论”。

二、尽量少设或不设表达禁区

前面也提到了,要想实现个性化的表达,给予表达的自由是极其必要的,也是非常关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让学生写作时,要尽量少设或不设写作禁区,无论是哪方面的内容,只要学生感兴趣,就都可以写入作文,即便是敏感的、有问题的或易于引起争议的,只要学生在作文里写了,便不要轻易说“不”。我们一方面提倡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样写就怎样写;但学生写了,我们又说这样不可以,对于初学者而言,他们极易犯蒙,会陷入不知所措的窘境。学生写了,却遭到老师的否定,那是让学生写自己想说、要说的话,还是写老师想让学生在作文要说、该说的话?这样写出来的作文是学生要的话,还是老师代表公众想让学生在作文里说的话?写作文时始终需要揣摩、猜想别人想在作文里看到的内容,写着言不由衷的别人想看的话,作文的趣味性从何而来?这会一点点扼杀写作者的积极性。

与之相反,教师在作文写作上不设禁区,什么样的内容都可以写,什么样的内容都能得到老师的认可甚至赏识,学生对写这件事就会越来越充满信心。学生能拥有某一项能力,都是在不断练习中跌跌撞撞获得的,学生只要对写感兴趣,愿意花时间来做这件事,就成功了一半。能力不会从天上自己掉下来,只有付出了,努力了,能力才能得到锻炼。一件做都不愿意做的事,却能拥有能力,那是天方夜谭。

在作文内容上少设或不设禁区,有些人是有不同意见的,他们担心一些所谓“乌七八糟”的内容被写进作文,这样还能算是作文吗?我们要培养学生写作文的能力,难道就是要培养他们写这样的作文吗?这不是和我们提倡的通过作文来培养做人的理念相冲突吗?其实,对于小学生的作文,很多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孩子的每个成长阶段都有其特征,崇尚自由、突显个性又是人的天性,孩子在作文里写让人大跌眼镜的内容,往往是因为对事物缺少全面、客观的辨识能力与是非标准,故而随着性子写了下来,是喜欢、是觉得这样写有意思的表现,是个性的体现,不必将之视为洪水猛兽,上纲上线来对待。我们要相信,随着学生年龄增长,他们会形成属于自己的辨识能力,知道作文里什么内容该写什么内容不合适。只要我们有一份静待花开的耐心,花儿开放,那是迟早的事。若不断地增设成长禁区,即便花开,也是畸形的。

三、要提高老师指导的效度

对学生作文内容少设或不设禁区,那是不是只要放手让学生去写就可以,老师尽量或完全不去干涉学生的写作就是好的,就是对的?恰恰相反,我们提倡对学生作文少设或不设禁区,并不是弱化老师在作文教学中的指导作用,而是要发挥老师的指导作用、体现老师的指导价值,这就要求指导要有效度,指导在必须时,指导在当指导时。

关于教师在作文教学上的指导,现实中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指导无效。一些学校为了便于精细化管理,对语文老师在作文批改上都做了详细规定,老师对照学校量化后的批改条目进行批改,这样使得工作流于形式,缺少了应有的效度。二是过度指导。许多老师面对作文题时,从审题开始,对选材、表达方法、写作内容等都进行逐一指导,之后再让学生去写。这样的作文指导,让写作者失去主动创造性的同时,也让写出的作文呈现千篇一律的现象。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套路”工作模式的变体,前者“套”考查项目,后者“套”教学内容。

教学虽然具有一些程式,但教学更是一项充满创造力的脑力劳动。只有我们在作文教学中充满创造力,才能激发学生在写作文过程中的个性与创造力。作文的篇章结构,是属作文规律性质的内容,需要我们在学生作文时给予指导或提供,但是对于作文内容,它应是写作个体在题目之下对指定内容的理解与思考,是对生活积累的回忆与提取,是对阅读积淀的迁移与运用,是对想象与联想的放飞与激活,所以,这部分内容只能启而不能教。对于学生已写出的不合时宜的内容,教师这时发挥的作用应是“导”而非“堵”。只有这样,才能在作文教学中,既发挥老师的主导作用,又不至于陷入“套”的消极被动状态。

培养学生属于自我的表达能力是我们教学的目标,但我们不能回避应试,也回避不了,那就在少设或不设写作禁区与提高教师指导效度上落实个性化表达能力的培养,通过拥有能力来重新面对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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