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 耿长征
《文臣七条》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启示
■ 耿长征
绛州大堂位于新绛县城西高垣之上,始建于唐代,为历代州府衙门正堂,是知州升堂理事之所。唐太宗李世民曾命大唐名将张士贵在此设帐募军,绛州大堂曾是张士贵的帅府堂,又名“帅正堂”。近年来,新绛县委县政府对绛州大堂、绛州三楼、绛州居园池进行了修缮,重建了城隍庙,打造了占地420余亩的绛州衙署文化景区。
在绛州大堂的北壁东侧嵌有一块高116厘米、宽70厘米的《文臣七条》碑,《文臣七条》是宋真宗在大中祥符二年颁布的,石碑于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刻就,迄今已有900多年历史。据考古专家介绍,这块《文臣七条》廉政戒律牌的价值不亚于这座大堂。碑上刻着:
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必专尚威猛。四曰责实。谓专求实效,勿竞虚誉。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
“清心”,就是要求官员平心待物,不要感情用事,这样就能正确无误地开展工作;“奉公”,要求官员洁以律己,秉公执法,就会得到百姓敬佩;“修德”,要求官员注重道德修养,遇事三思而后行,以理服人,不可对群众发脾气、动怒;“责实”,要求官员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要为了满足虚荣心而浮夸吹嘘,不切实际地为自己表功,谋求提拔重用;“明察”,要求官员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民众呼声,体察民众疾苦,关注弱势群体;“劝课”,要求官员引导百姓发扬孝悌美德,勤于本职工作;“革弊”,要求官员革除弊政,为群众谋福祉和利益。
古人云“观今宜鉴古”。《文臣七条》内容仅14个字,注解也只有80余字,可谓言辞洗练。这一封建社会颁布的文臣七律,不仅对我们研究古代的“清官”文化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而且为我们今天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在大中祥符二年,宋真宗赵恒同时颁布了《文臣七条》和《武官七条》,强调“清心”和“修身”是廉政之本。真宗本人亦能以身作则,注意节俭,减免税赋,全国商业发展,贸易盛况空前,使北宋的经济进入繁荣期,史称“咸平之治”。可以说《文武七条》是北宋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封建官吏的廉政准则,对中华廉政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新绛县深入挖掘《文臣七条》碑的历史背景、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促使全县党员干部熟知廉政戒律,坚守政治规矩。从新绛县把廉政建设注入文化基因的实践来看,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在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和固化,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约束力,往往比正式制度更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弟子规》是一部国学经典、传统家规,凝聚着中华民族千年处事哲学与生存智慧。新绛县作为《弟子规》作者李毓秀的故乡,近年来,充分利用这一人文优势,开设《弟子规》大讲堂,通过学习和感受《弟子规》中的廉政文化基因,向全社会普及道德力量和廉洁的基因,在社会上营造出“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全县城乡居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目前,全县共建成《弟子规》大讲堂26个,开展各类廉政宣讲120余次。在开展《弟子规》大讲堂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充分挖掘本地传统文化,把历史文化遗产体现出来的廉政正能量辐射到当下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来,充分体现出廉政文化建设的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特点,充分发挥其教育感化作用,是使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强大的警示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
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西汉初年的《周礼》就曾经提出,对官员的考核有六廉:廉善、廉能、廉敬、廉政、廉法、廉辨。意思是说一名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为冠。明朝郭允礼撰写的《官箴》,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吏不敢慢,廉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成为对“公廉”最为后世称道的经典阐释,对中华廉洁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们必须把廉政文化建设根植于传统文化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突破封建社会“清官文化”的局限性,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方面坚守《廉洁自律准则》道德高线,远离《纪律处分条例》底线,使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在薪火相传中体现出其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
(作者系新绛纪委宣传部部长)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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