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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中做到净心养廉

时间:2024-04-24

■中共永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孙中全

净,是思想的纯洁;廉,是行为表现方式。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净和廉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即将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解决好不实、不正、不廉的问题,着力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成果。

一、坚定意志,保持清醒。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者,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忠诚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必须清楚哪些事情是组织赋予的、可以干而且要干好的,哪些事情是不适合干、坚决不能干的,认识问题、处理问题都要率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

二、以学养德,纯洁思想。学习的内容基本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知识技能的学习,另一个就是净化思想、提升境界的学习。其中,廉政学习是养成德的重要方式。学习首先就要学廉政、学做人。一个人有德无才是废品,而有才无德却是最大的危险品。既然当了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纪检监察岗位,就要坚守“为官发财应当两道”的准则,就要耐得住清贫、耐得住清苦,不要总盯着钱和权,如果盯得太紧,不仅得不到,而且还可能会出事。对身处反腐败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想拉拢腐蚀我们,我们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别人的圈套,就可能被别人的糖衣炮弹击中。因此,不管社会多么纷繁复杂,我们必须永远保持内心的安宁和淡定,必须时刻用纯洁性来对照自己、检点自己、修正自己,这样才能做到觉而不迷、正而不邪、净而不染,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无懈可击、无孔可入。

三、严守纪律,注重形象。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讲,纪律是我们工作的武器,又是我们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如果工作中不讲纪律,我们就难以做到秉公执纪、公道正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永远不能忘记在我们监督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监督和评判我们。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廉政准则》、《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规定绝不能仅仅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一定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上。维护党纪条规的严肃性、权威性,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带头,要切实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权力面前不谋私,纪律面前不让步”,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不断增强鉴别是非的洞察力,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队伍来之不易的良好形象。

四、经常反思,检点修正。在执行纪律、处理违纪问题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是不是符合纪律的要求,是不是符合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自己有没有政治不强、头脑不清的时候,有没有办过人情案、关系案,有没有在基层单位吃拿卡要、报销费用的行为,有没有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玩游戏等等。让别人受教育,我们首先要受教育;让别人守纪律,我们首先要守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听听群众的议论,听听群众的批评建议,要把这些作为提高自己素养的一剂良药。同时,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上,我们还要定期组织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人人剖析发言,共同交流思想,促进提高进步。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反省、认真整改、认真提高,不断净化心灵、纯洁思想。要做党的忠诚卫士,要经受起群众的考验,就必须做到思想净、行为廉、工作实,必须在政治上把准方向、感情上把准原则、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必须时刻牢记责任、牢记纪律,时刻注意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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