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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应如何确定

时间:2024-04-24

■ 高 峰

最近,有媒体披露了192家央企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年薪,其中年薪超过200万元的有十多位。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998万元的薪酬位列榜首,长城开发的董事长谭文钅志和总经理郑国荣,分别以600.79万元和485.91万元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

对普通百姓而言,年薪几百万乃至近千万元的薪酬,是个不可企及的天文数字。人们羡慕之余,也在质疑:国有企业的高管是否应该获取如此高的收入?

有关统计显示,在目前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去年有41名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薪超过百万元。总体上,央企的工资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出近40%,这还不包括工资之外的福利和其他保险金、公积金等非工资收入。

领导一个大企业在市场上打拼不容易,与创造的巨额利润相比,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管收入高也可以理解。然而,因为国企的出资人是国家,资产归全民所有,而且有些国企占有垄断资源和政策优势,所以社会上对其高薪有诸多诟病。

国企高管薪酬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管理层的注意,并着手对其进行改革。在2009年2月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曾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国务院国资委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管理。

2012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并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央企高管的绩效薪酬进行改革,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央企高管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酬组成。基薪是固定的,绩效薪酬取决于经营业绩。新《办法》进一步强化业绩考核,绝大多数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指标权重提高到50%,利润总额指标权重下降为20%。所谓EVA就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这意味着在对国企高管的经营业绩作出考核时,既要考虑企业获利,也要考虑国企占用的大量国有资金所产生的成本。

2月5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在工作分工中,这部分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负责。

在今后的改革中,国企高管薪酬该怎么确定?对此,专家们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该对高管薪酬设上限,但反对意见表示,国企作为市场主体应该用市场的方式进行管理,不应用具体数字来衡量。而且应区别对待两类央企:一类是设置了行政准入门槛的垄断行业的央企,另一类是没有行政准入门槛的竞争性行业里的央企。对后者,如果其高管贡献大,就应该拿高薪。否则,会造成国企人才的流失。

笔者认为,今后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应两条腿走路:一是总体上与绩效挂钩,从当期效益和长远效益发展进行考核,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二是职业经理人上岗要市场化。现在是领导任命的多,开放度不够,容易滋生内部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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