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0
文/李蜜
摘 要:论文分析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指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具有可行性,提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
关键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影响因素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与路向选择——以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为例
文/李蜜
摘要:论文分析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指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具有可行性,提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
关键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影响因素
作者简介:李蜜( 1975- ),女,广东潮阳人,硕士研究生,广西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教学。
中图分类号:G436
文献标志码:码:A
文章编号:号:2095-9214(2015)11-0093-02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条件下的公安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3JGA305。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而深入的应用,依托于慕课、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成为国内外教育研究的主潮流,被誉为“代表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在我国,翻转课堂实验的开展始于基础教育,2013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了慕课中心,组织全国有关中小学开展翻转课堂实验研究,[1]将研究向纵深推进。我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法律诊所、模拟法律诊所、案例研习等等,法律诊所和模拟法律诊所是主要形式。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法学院以培养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为目标,警察院校的培养目标则是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警察人才。由于培养目标的差异,二者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可能采用完全相同的教学模式,我国法学院普遍采用的法律诊所、模拟法律诊所并不适合警察院校,因此,深入研究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探讨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的可行性,进而明确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是极有必要的。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影响因素
有学者提出,翻转课堂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提供了实施途径,颠覆了传统教学流程,强调学生的协作学习和教师的针对性指导。[2]有学者认为,翻转课堂中老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传统教学过程中由教师主导的知识传授借助于信息技术由学生自行在课后完成,而原来由学生在课后完成的知识内化则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引导和答疑与同学协助完成。[3]还有学者认为翻转课堂的最成功之处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探究性学习和主动学习。[4]观点虽有差异,但是翻转课堂概念的核心要素仍旧是颠倒教学流程,教师和学生角色转变,探究性学习和主动学习。因此,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定义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教师在课前将教学内容制作成视频、课件等教学资源,学生在上课前通过自学完成知识传授过程,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个性化指导下开展合作探究,主动完成知识内化的教学模式。
广西警察学院《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条件下的公安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课题组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问卷调查,抽取了2014级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禁毒、网监、刑事技术3个专业共111名学生,经过统计分析,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有以下一些特征。
1.教师的角色定位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关键的影响因素
传统教学过程包括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两阶段,大学课堂的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上完课教学任务就基本完成,知识内化由学生自行完成。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中的教师承担了教学视频制作、组织课堂教学、构建良好学习环境、对学生个性化指导等任务,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学生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促进者和设计者,其地位更为重要。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表明,在影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六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一题中,34.2%的学生选择的选项是“教师”。由此可见,教师的角色定位是影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关键的因素。
2.学生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影响因素
课题组对问卷的统计分析表明,学生的学历和学科背景各有不同,但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认可程度趋同;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认识也无显著差异。96.4%的学生认为,在翻转课堂中自己是主动学习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在翻转课堂是否有利于基础知识的深入掌握的选择中,73.8%的学生选择“非常有利”和“比较有利”。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否更有利于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80.1%的学生选择“非常有利”和“比较有利”。该教学模式是否更有利于操作技能的提高和培养,79.2%选择“非常有利”和“比较有利”。64.9%的学生愿意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学生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持欢迎态度,是真正实现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目标的影响因素。
3.教学内容是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决定性因素
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征决定了法学专业课程比基础课更适合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70%的学生在课题组的问卷中选择“法学教育应当普及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与此相关的是,43.2%的学生认为翻转课堂中法学课程的课前学习阶段学习难度偏大,同一题目有8.1%的学生选择“难度太大”。在“法学课程中哪些内容更适合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一题中,68.5%的学生选择“实践教学”,31.5%的学生选择“理论知识”。教学内容对教学模式的选择具有决定性意义。
4. 教学环境是影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重要因素
现代信息技术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技术支撑和基础。目前开展翻转课堂的高等院校都搭建了信息技术平台以实现教学资源的上传和下载、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同时,教师也要培养数字化视频教学的能力,例如制作电子教材,通过录屏软件制作微课等等。在课题组的问卷调查中,55.5%的学生认为教学条件和设备是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需要改进的因素,可见,教学环境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具有重要影响,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持,翻转课堂无法进行。
5.教学评价是影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导向因素
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教学评价采用期评成绩这一标准。其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下,学生的课外自学占了很大比例,课堂教学又体现为教师的个性化指导和探究性学习,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评价标准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华中师范大学对学生的教学评价采用的标准值得借鉴。该评价标准是学生的平时成绩占60%,而期末考试成绩仅占40%,另外教师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对学生实行电子点名,考察学生对教学资源的利用程度,极大地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性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增强翻转课堂的教学效果。
二、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翻转课堂可行性
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可行的而且有优势的。其可行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学教育需要置于真实的司法实践中,由学生亲自动手实践,需要学生的仔细观察和反复揣摩立法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警察的“执法”集中于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刑事案件的侦查,这不是通过学习某一门法学课程的知识或是参加法律诊所就能学会的。事实上通过对各部门法的初步学习,警察院校的学生在对法学理论都会有一定的认识,在此基础之上通过信息技术平台的教学资源让学生自学各部门法之间的衔接,进而在课堂上教师指导学生解决警察执法的相关疑难问题,以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嵌入法学实践教学,更契合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实际。
警察院校的学生包括全日制的警校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和在职民警培训的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差异是相当大的。翻转课堂给予学生充分的时空条件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开展自主学习,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的学习需要。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的教学策略是根据学生的自学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学生的学习小组不仅增加了学生的互动,培养警察职业最需要的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还增强了师生教学互动的对抗性,最大程度实现了因材施教。
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翻转课堂中,教师教学工作的侧重点由知识传授转向了知识的内化,教师要通过与学生的紧密互动充分了解学生自学情况,发现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才能有效地制定有针对性的课堂教学策略,采取个性化指导解决学生知识内化的问题。这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学工作不仅仅是制作微课或课件,广泛收集教学资料并筛选这么简单,还包括成为教学活动的“导演”,[5]和学生一起去理解和探究。
三、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
随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应用,警察院校面临教学理念僵化、教师教学能力有限、学生自学能力不足、信息技术欠缺,教学评价标准单一等等瓶颈问题。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警察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的应用必须突破上述瓶颈,寻找具有警察院校特色的翻转课堂的发展路向。
翻转课堂翻转的不仅仅是教学流程,更重要的是教学理念的转变。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采用翻转课堂,培养的是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因此法学知识的内化是翻转课堂的核心环节。秉承“学生为中心”、“探究性学习”、“小组学习”的教学理念,师生一起进行法学知识内化的环节,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公安工作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才能实现警察院校职业化的培养目标。
翻转课堂对警察院校的法学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要熟悉公安执法环境和公安执法实践,才能明确把握公安工作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翻转课堂切合公安工作实际。具体做法是警察院校要增加法学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的机会。其次,法学教师应当参加学生的实训基地实习。法学教师带队参与学生实习指导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充分了解公安工作实践,为学生提供法律指导,还可以为法学实践教学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让学生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的关键是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警察院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多地源于公安工作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灌输公平与正义的执法理念,使学生明确公安工作中法律的重要地位,从而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与翻转课堂。其次,教师在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当引导学生以警察的视角审视案件,使学生尽快进入警察的执法者角色。其三,教师在翻转课堂中应当善用激励手段,鼓励学生利用图书馆、互联网资源收集资料,让他们学会法学的学习方法,增强自学能力。
信息技术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重要的基础和支撑,对学生课外学习的深度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警察院校虽然配备了信息技术硬件设备,但是与普通高校相比,警察院校对信息技术硬件设备的投入是不足的。警察院校应当加大对信息技术软硬件的投入,搭建信息技术平台,为翻转课堂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警察院校的信息技术平台应当具有鲜明的警察职业特色,例如构建双平台,一方面是普通信息技术平台,另一方面接入公安网,给予学生了解公安工作的时空条件。
重构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主要措施是增加对学生、教师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增加考核的良性反馈以完善公安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具体做法是单独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进行考核,成绩按一定百分比计入课程总成绩。另外教师还可以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以及口头考试、辩论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班学生的法学实践教学进行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考核方面,警察院校考核的重点应当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法学实践水平是否明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以及敬业精神,教师的法学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等等。通过对法学实践教学教师评价的反馈,使教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与不足,从而有的放矢地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综上所述,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翻转课堂能够更好地实现学生的探究学习和自主学习,应当成为警察院校教学改革的主流。结合警察院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翻转课堂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在法学实践教学中采用翻转课堂具有可行性,其教学效果远优于法律诊所和模拟法律诊所,教学成本也更为经济实惠。翻转课堂如何突破瓶颈,进行路向选择是警察院校法学教学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问题必将得到解决。
(作者单位:广西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1]华师慕课[EB/OL].http://media.ecn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16&id=28,[2014-12-29].
[2]陈怡 赵呈领.基于翻转课堂模式的教学设计及应用研究[J].现代教育技术,2014(24),(2):49-54.
[3]孙淑萍.翻转课堂”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人才,2014(08):82-89.
[4]金陵.翻转课堂翻转了什么[J].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2(09):18.
[5]徐进.翻转课堂在高职院校中的应用与思考[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4(1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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