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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三五”工作法破解基层查办案件难题

时间:2024-04-24

■中共壶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剑

运用“三五”工作法破解基层查办案件难题

■中共壶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剑

***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此,创新案件检查举措,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引深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壶关县纪委、监察局通过推行和运用“三五”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全县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实行“五面下线”拓案源。长期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主要是靠信访举报,有些举报件与事实不符,有些举报件线索不具体,不仅在具体工作中难以调查,而且造成举报件成案率不高。有鉴于此,我们在具体实践、集思广益、深入探索的基础上,着重从五个方面拓展案源。一是拓宽渠道,扩大案件线索。通过开通县纪委书记网上信箱,设立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建立流动信访“大篷车”等活动,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通过对强农惠民、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危房改造、教育收费、医疗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源。三是细查深挖,挖掘案件线索。组织办案人员对已经结案或在查案件进行“会商”,不忽略每一个程序,不忽视每一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线索,从而做到顺藤摸瓜,挖掘出“串案”、“窝案”和“案中案”。四是加强沟通,收集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县纪委信访联席会议的资源共享作用,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从中收集案件线索。五是实行奖励,增加案件线索。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群众信访举报实行奖励制度的若干细则》,对举报属实且问题重大的署名举报,给予物质上的奖励,以此增加案件线索。2012年,壶关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行“五面下线”拓展案源的举措,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3件,查结103件,13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6件22人,查办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

二、建立“五大机制”促效率。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是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水准的关键所在。2011年开始,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实践,逐步建立健全了五项工作机制。一是推行了全动办案机制。所谓“全动办案”,就是县纪检监察机关10个科室实行了“室室有指标,人人都查案”的考核办法,并用责任书确定下来,将之与评优评模、经济奖惩、办案补贴等挂起钩来,从根本上革除了过去有案查不了和依靠少数办案人员“跳独脚舞”的弊端。二是完善了办案考核机制。把查办案件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明确了12个乡镇与经济类部门单位的责任和要求,对承办案件和自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提出了目标任务,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做到了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和重大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健全了办案协作机制。在查办大案要案时,抽调县纪检监察机关科室人员、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把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有关执法执纪单位的骨干力量协调起来,组成精兵强将,注重文武兼备,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引深了办案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系统纪委、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的办案主体作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进行跟踪指导,及时纠正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促进了定性准确和限时办结。五是建立了办案激励机制。在落实每个纪检监察干部每月220元办案津贴的同时,采取了“一案一奖励”的办法,对于成功查办重大案件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年终考核时也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评定业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五轮驱动”提能力。查办案件是一项需要方法和技巧的工作,必须重视对办案人员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综合培养。2012年,壶关县纪委、监察局为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开展了以“沉”、“挂”、“训”、“带”、“评”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沉”就是“沉下去”指导办案。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包乡镇纪委、包重点村、包系统纪委和包重点单位(纪检组)的工作制度,每周深入下去一次,每次都来个回头看,帮助指导查办案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挂”就是“挂上来”协助办案。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批次轮流到县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科室协助查办案件,通过跟班学习,参与具体实践,强化感性认识,33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化解突出矛盾、查办复杂案件的“行家里手”。“训”就是每季度“培训办案”。培训的重点是政策理论、党纪法规、案件检查、账证审查等业务技能和查案技巧,通过邀请上级纪委领导和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以及委局机关室主任以上领导干部轮流讲课,着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破解查案难题、攻克大案要案的能力。“带”就是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查办案件时,我们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发挥办案骨干的“传、帮、带”作用,让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案件调查、案情分析、外出取证等具体过程中,让他们发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冲锋陷阵“在一线”,当好办案“先锋官”。“评”就是“公开评”办案质量。为充分体现查办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听证办法》,审理人员与被调查的共产党员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相互答辩,认真听取被调查人员的申辩,对事实不清的问题重新调查,对定性不准的问题及时更正,有效地保障了被调查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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