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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受贿吞苦果十年后落网痛断肠

时间:2024-04-24

■江舟

十年前受贿吞苦果十年后落网痛断肠

■江舟

活生生的现实告诫人们,对一切敢于以身试法的贪官污吏来说,他们头上始终都悬着一把利剑,那就是共和国的法律。一旦他们的狐狸尾巴露出来,这利剑就会呼啸而下。

2012年12月27日,位于海口市白龙路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原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后任海口市保税区副主任陆云飞受贿案进行宣判。陆云飞多次非法收受地产老总贿赂款共计280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对其退还的2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陆云飞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陆云飞疯狂敛财,涉案犯罪金额之巨,在同级领导干部中并不多见。那么,他是怎么从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升任区委书记,又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的呢?翻开陆云飞受贿案那厚厚的卷宗,可以看出他的人生执迹。

总经理任上受贿 十余年过后案发

20世纪90年代末期,不满40岁的陆云飞出任了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虽说这总经理不是什么显赫的官职,但实权很大。这是因为,作为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陆云飞直接掌管海口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及工程项目分配的特殊权力。

案发后,陆云飞回顾,当时不少怀有各种各样目的的人,在暗处瞄准了他,开始向他施放金钱诱惑的毒雾。

在这些毒雾的熏染下,他慢慢地变得忘乎所以。一开始是一些建筑商借逢年过节之机到家里送红包,到后来就是开门见山地找陆云飞要工程项目,给上百万元的好处费。

岂料,人家用金钱满足了你的欲望,你就得听任人家使唤,你就变成了人家用金钱雇用的工具,金钱可以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主人和佣人的关系。

直到后来,陆云飞身上仅存的一点党性人格也消褪了,他开始和这些人打得火热,甚至称兄道弟。

就这样,他被金钱牵引着开始走向罪恶的深渊。

案卷资料显示,1998年至2002年期间,陆云飞利用担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便利,先后12次收受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海南美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某贿赂款280万元,并在工程项目承接和工程款结算方面为王某提供便利。

利益,把他们扭合到了一起,使他们互相利用、互相索取。不过,平心而论,陆云飞每次收下王某送的贿赂款,总会忐忑不安,担惊受怕好一阵子,然而时间一长,风平浪静,他又用天知地知的话自我安慰了事。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陆云飞最终是一次次收贿,一次次担惊受怕,又一次次侥幸逃脱,直至收受金额高达280万元。

常在河边走,难免会湿鞋。不知是良心受到谴责,还是朋友提醒起了作用,后来,陆云飞翻然悔悟。他暗下决心:自己还年轻,正是干事业的时候,如不痛改前非,将来必然自毁前程。以后必须克己奉公,遵纪守法,绝不能再干这种违法犯罪之事。

从那以后,陆云飞确实做到了克己自律,奋发进取,工作颇为出色,2004年初,他被海口市政府任命为海口市秀英区区长。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加大,陆云飞没有飘飘然,而是埋头苦干,以工作实绩来抚慰自己因曾经受贿犯罪时常焦躁惶恐的心灵。在4年区长任上,陆云飞充分展示了能力和水平,使得海口市城乡结合部的秀英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新农村建设,样样工作不落后。

他的工作得到海口市委的充分肯定,2008年初,陆云飞如愿以偿地被提升为区委书记。在别人眼里,被组织上提拔重用为区委书记是人生一大幸事。不过,陆云飞被提升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总在担心自己受贿的事不知哪天会露馅。焦虑与恐惧如影随形,思来想去,他自感有两条路摆在面前:一是干出实绩,待换届时早日进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二是听天由命。他唯独没有想到投案自首,早日摆脱心灵的煎熬。

就在陆云飞祈盼再次被提拔重用之际,2011年11月16日,他突然被海口市委宣布免去秀英区委书记职务,降职任海口市保税区副主任(副处级)。这突如其来的降职任命,使他感到可能东窗事发,他四处打听消息后得知,曾经给他送钱的那位王某前些日子案发。为争取主动,在职务变动当日,他向相关领导说明了自己与王某的事。他屈指一算,从在经理任上受贿到案发已经整整过去了十余年。

春节频频收厚礼 来者不拒心窃喜

陆云飞做梦也不曾想到,他十年前吞下的受贿甜果,十年后竟发芽结出了苦果。在苦不堪言、悔不当初之际,在向相关领导说明了自己与王某之间的事的7天后,他被海南省纪委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是年12月28日,陆云飞向海南省纪委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问题。案子很快移送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侦查。

原来,早在1998年4月,陆云飞出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之后,海口市政建设工程项目自然操控到他的手里,他很快成了开发商、个体包工头争相接近的目标。再者,陆云飞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外省市的城建公司老总个人花钱如流水,这样横竖一比,他觉得自己不如人,不甘心每月3000多元的薪水。正在他急于发财而苦于没有机会的时候,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下午,陆云飞的手机响起,电话是海南美源公司总经理王某打来的。“是陆总吗?今晚10点我约您在海口帝国大厦附近见面,有要事告知。”“好!今晚见。”

打完电话,王总着实动了一番脑筋。陆总手握大权,掌管全市城建项目,只有陆总开恩才能拿到项目,而且,就是拿到项目,在工程款结算拨付上也得靠陆总说话。所以要想在海口市建筑市场立得住脚,有工程做,陆总这层关系必须走通走顺。过去,陆总家里他曾去过几次,带的都是些烟酒海鲜之类不起眼的小礼品,一是分量不足,二是惹人注意,影响不好。经过一番思索,他决定改变路数,干脆送钱。

送多少合适呢?王总想起一句古语:“言轻莫劝人,礼轻莫送人。”是啊,礼轻是难以打动人心的。于是他准备了10万元现金,装到一个袋子里。当晚10点,他驱车来到海口帝国大厦停车场与陆云飞见面后,见四下没人,立即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陆,说这些钱是给你过年用的。陆云飞点点头,急忙上车,一脚油门溜之大吉。

第一次就有10万元到手,陆云飞感到手中权力的含金量挺高。欣喜之余他暗自思忖,如果能长期抓住王总这棵大树,财源必将滚滚来。果然不出陆云飞所料,接下来的几年里,每到春节前王总都会给他上贡,每次10万元、20万元不等,总共送了四次共60万元,每次陆云飞都欣然收下。

政府修建防洪堤 经理乘机捞贿金

欲望关闭了理智的门窗,陆云飞已经成了一根纽带——这头是他手中的权力,那头紧连着他渴望的金钱。多次受贿尝到的甜头,让陆云飞更加“聪明”地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

1998年5月,海口市政府决定兴建海南南渡江海口段防洪工程,这件事很快传到海南美源总公司王总耳中。王总找到陆云飞,表明自己想承包工程,几次接触,陆云飞一直没有答应。

这天下午,陆云飞接到王总邀请吃饭的电话,他刚到酒店门口,王总一行便笑脸相迎。觥筹交错,宴席很快进入高潮,酒过三巡,面红酒酣的王总凑近陆云飞小心翼翼地说:“陆总,防洪工程的事您还得多费心关照,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说者有意,听者有心。陆云飞心似明镜,什么事成之后必有重谢,如何谢?谢多少?不如当面锣、对面鼓把话说清楚,陆云飞喃喃自语。只见个个酒足饭饱,来人逐渐散去,此时,王总仿佛看出了陆云飞的心事,便直截了当地说:“陆总有何为难的地方不妨直说好了!”“也罢,如今拿到大工程项目不易,就这项工程而言,不少工程公司托关系找我都想承包,如果工程给了你,可不能再用十万八万来应付事。”

精明的王总听后便心知肚明,他粗略算过,若工程到手,就是送给陆总50万元感谢费,还是绝对有大利可图。于是,他立即应允:“放心好了,工程给了我,陆总您就静候佳音吧!”一场赤裸裸的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在“互信互利”中成交了,在陆云飞帮助下,王总顺利承包到南渡江河口左岸海口段防洪工程两个标段的工程。

拿到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协议后,王总很快兑现了承诺。1999年春节前至2000年7月间,王总分三次在海口市龙昆南路一家茶艺馆的停车场送给陆云飞共计70万元。

2000年5月,海南美源公司又在陆云飞的运作下,承包了海口市填海区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结算后,因工程结算资金迟迟不能支付的问题,王总心生一计,他看准了海口市填海区西北角一块90余亩的土地,便向陆云飞提出,用这90余亩土地抵偿工程款,并找陆云飞帮忙。不知何因,陆云对此事始终没有明确的态度。

情急之下,王总向陆云飞袒露了心声,明确表示,事成之后给陆云飞50万元的感谢费。这下,陆云飞不但立即表示同意,还抓紧时间帮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后来,海南美源公司顺利获得这90余亩土地的使用权。2004年9月底,陆云飞在海口市滨海加油站收到了王总送的50万元丰厚的回报。

用地抵偿工程款 三次受贿一百万

俗话说:贪欲是个魔鬼,出了魔瓶,就再也收不回来。

陆云飞在海口市城建总公司主政的5年间,可谓是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尤其是外包工程之事,绝对是他一人说了算。因而对外包工程这类较为敏感之事,他的副职们向来是避而远之。因为众所周知,凡涉及工程项目,只要是能拍板定案的人,施工方都会出重金报答的,这早已成了社会上不言自明的“秘密”。

正因如此,陆云飞抓住权力不松手,凡是可以伸手的环节,他都不忘捞一把,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他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

那是2001年上半年,因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拖欠海南美源公司工程款以及美源公司垫资建设海口市明珠路、广场路工程款未付的问题,王总找到陆云飞协商解决。当王得知海口市城建总公司确实一时难以支付工程款之后,便又盯上了海口市填海区排洪沟西侧的95亩土地。

王总心似明镜,钱是死的,土地是活的,因为海口的土地年年在增值。于是,他毫不遮掩地向陆云飞提出用95亩土地来抵偿工程欠款及垫资款,并许诺给陆云飞100万元的好处费。陆云飞听后,自是满心欢喜,连忙表示:“此举可行。”

在100万元好处费的驱使下,陆云飞很快开始运作,没过多长时间美源公司便顺利获取了95亩土地的使用权。王总也是言而有信,分3次将100万元送给了陆云飞。

随着此案侦查终结,2012年10月20日,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此案由海南检察一分院审查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提出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陆云飞将所收受王总的贿赂款,用于购买“私彩”及家庭日常开销等。同时,陆云飞归案后,通过其亲属退还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280万元,其中在侦查阶段退还102万元,在审判阶段退还178万元。

法院认为,陆云飞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8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陆云飞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主动向主管领导交代了其受贿的基本事实,行为属于法定的自动投案。陆云飞在投案之后的侦查、审判阶段始终如实供认全部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鉴于被告人陆云飞具有自首、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全部退赃等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2012年12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陆云飞有期徒刑七年,并对其退缴的赃款2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前情往事成旧忆,几多蹉跎,思也悠悠,悔也悠悠。

宣判后,站在被告席上的陆云飞百感交集、痛悔莫及。他知道往昔那个担任城建总公司老总、区长、区委书记的他,已经成为历史的耻辱。眼前他能够做的,只能是认罪服判,好好接受改造。法院一审宣判后,陆云飞立即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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