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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时间:2024-04-24

■黄瑞刚 王二斌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黄瑞刚 王二斌

去年以来,河津市纪委监察局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放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高度,准确把握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定位和方向,紧紧抓住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现了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条件现代化,工作机制科学化,有效提升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设机构,重保障,夯实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基层纪检组织网络体系。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原则,向外拓展,向下延伸,构建以市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监察室、村(社区)纪检委员为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小组为补充的监督体系。目前,全市9个乡镇(衔办)都设立纪委及监察室,分别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及3~5名纪委委员,148个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并聘请若干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

二是创新建立乡镇纪检联组。按照地域相近的原则,将全市9个乡镇(衔办)划分为3个联合工作组,分别由市纪委3名副书记任主任,直管室主任为副主任,所辖的3个乡镇(衔办)纪委书记为成员,理顺体制机制。在市纪委统一领导下,联组通过交叉检查、交叉办案、集中办案等形式,有效地克服了乡镇纪委“地域小、人情熟”的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严格保障措施。把乡镇(衔办)纪委、村纪检小组所需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投资7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了9个乡(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投资35万元对市乡两级阳光农廉大厅进行了提档升级;每年均给9个乡镇(衔办)和148个行政村拨付阳光农廉工作经费;乡镇纪委书记每月落实办案补贴,乡村纪检干部认真履职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目前,9个乡镇(衔办)纪委办公场所及设施全部实现有机构牌匾、有专用办公室、有信访接待室、有办公电脑和电话、有办案专用设备、有专用档案文件柜、有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有工作证“八有”。

配班子,强素质,打造过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先得自身硬”,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河津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入口关”,选好配强干部。去年,结合乡镇干部调整,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45名备选干部中精挑细选了9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熟悉社情民意、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分别担任9个乡镇(衔办)的纪委书记,确保了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

二是畅通“出口”,加大交流力度。在干部调整中,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给予提拔重用,营造良好的干部选拔培养氛围,有效地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针对新任乡镇纪检干部专业知识缺乏、业务不熟悉等实际情况,通过纪检讲堂、专题培训、以案代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高起点对他们进行培训,显著地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发展生产、维护稳定、依法办事的能力,监督检查、廉洁履职、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协调、执行政策、应急处置的能力。

建制度,促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步入科学化轨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河津市纪委监察局把确保发挥职能作用作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全市统一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编制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乡镇纪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纪委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涉及工作业务、内部管理、约束激励三个方面的20余项制度,并将工作制度和流程通过版面全部悬挂上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了乡镇纪检组织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了基层“廉政监督”力度,村级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基层纪检组织定期对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以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促进了决策公开透明,实现了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有效地保证了集体资金的正确使用、集体资产的严格管理、集体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是加强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乡村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通过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各种培训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乡村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在基层营造了“廉荣贪耻、为民办事、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广大农村干部积极宣传并严格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与民争利、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干群关系融洽密切,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拓展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途径,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基层纪检委员积极发挥“信访信息员”和“矛盾调解员”的作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一大批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去年以来,基层涉纪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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