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0
文/王千茹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治”首先区别于“人治”。“人治”,指依人而治,关键在人,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依靠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法治”,指依法而治,关键在法,强调法律的至上地位,依靠法律的理性和权威。人治更多的是对伟人和贤人的追求,但是再伟大的贤人也会受到个人好恶的影响,作出偏离公正的决断。而法治追求理性,由众人审慎制定,比起一个人或少数人的选择更具有公正和稳定的优势。[2]法治还要区别于法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法律的体系和架构层面,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制国家仅仅强调国家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不排除掌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实施人治的可能。而法治首先强调法律的至上地位,排除人治的可能性;其次,要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在良法基础上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依法而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不同社会的法治理念具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吸收古今中外的法治成果,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和系统的科学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执政为民为本质要求,将法治与民主政治统一起来,目的在于真正实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谋利益,具有其他社会的法治理念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法治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确保权力的正确运用,这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法治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民基础。改革开放30 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人权得到法律制度的保障。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国家基本方略,中共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法制环境初步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提高,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倡导,具有重要的意义,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途径和保障。核心价值观作为思想和观念层面上的认识,通过行为表现出来。法治作为对行为的规范评价模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基础地位。
从国家层面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我国最高法律宪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从宪法层面对核心价值观进行规范和保障,有利于全国人民形成价值自觉。这些价值追求是否可以实现,依赖于国家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是我党治国理政的路径选择。通过法治中国的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宏伟目标。民主以法治为基础和保障,法治以法律形式确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保障民主权利的实现。没有法治,便没有民主。法治促进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和谐是社会的稳定和均衡,法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
从社会层面讲,自由、平等和公正与法治关系密切。法治规定自由的范围,又保障自由的实现,自由是法治的产物和追求,无法治无自由。平等和公正是蕴含在法治当中的价值追求。通过法治的实施,实现平等和公正的目的。离开法治,平等和公正只能是空想。从个人层面上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也和法治关系密切。懂法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爱国的基础和底线。敬业是对事业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依赖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的保障和激励。法治天然的和诚信具有关系,法律的稳定性就是一种对行为预期的信守,法治为社会诚信提供最后的保护,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法治遏制人性之恶,张扬人性之善。法治是友善的保护神,通过法律严惩和教育,惩恶扬善。
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3]另外,青年学生从小受到各种规范的制约,有很好的法治传统和习惯。当前社会,各种潜规则盛行,依靠努力和拼搏考取大学的青年学生,对法治有比其他群体更强烈的期望。他们期望在法治的环境中成长成才。在他们中以法治为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意义。
1、借助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是大学生学前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借助完善合理的学生规章制度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内容,使我们的价值观养成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其次,在实施规章制度时,注重学生对价值观的情感认同,通过对规章制度的严格遵守,使学生养成对法的信任,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评价。通过学生权利的维护,树立学生对法的权威的信仰,进而在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高度一致。
2、通过法律基础课,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充分利用公修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作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使大学生懂法、知法,体会法律蕴含的价值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评价能力,养成良好的法治习惯,以法律规范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明晰行为的界限,消除对“人治”或者“潜规则”等的迷惑,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律权威的敬畏。
3、将“法治”的方式带进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中,没有真正的法。但是我们可以把法治这种治国理政的方式借鉴到我们管理服务学生和指导学生活动的过程中。例如,在学生评优评先或者助学金评定中,完善制度,发扬民主,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保障学生权益,实现平等和公正。通过公正公开的学生管理活动,让学生养成对法治的信任和遵从。在学生问题的解决中,借鉴法治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公正合理的化解矛盾,实现学生的团结和谐稳定。在学生活动中,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集思广益,引导他们诚信、友善、积极、文明的开展活动,并利用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好的工作经验和活动,也可以形成制度,发挥制度优势开展工作,利用制度权威引导工作,杜绝权大于法和人情关系。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作为祖国事业的栋梁,在他们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对全社会价值观的形成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大学生处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我们有义务帮助和指导他们树立和坚定与国家一致的核心价值选择。这项工作意义是重大的,实施也是有困难的。我们需要根据大学生群体的特点,结合价值观形成的规律,寻求合理的方式方法。本文选择法治这一外在的容易感知的路径,期望通过具体的法治实践而非抽象的说教,提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
[1]郭建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人民出版社2014 年版,第105-112 页
[2]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171 页
[3]《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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