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罗小丽 一 飞
为有源头活水来
——平遥县纪委、监察局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
■罗小丽 一 飞
背景资料:近年来,平遥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抓常规促深化、抓重点求突破、抓创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纪检监察综合职能,为加快建设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8年度平遥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平遥县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评为政风行风先进县。2011年1月,平遥县纪委、监察局又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标兵荣誉称号。
平遥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治本功能,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文化大县创建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平遥特色的廉政文化宣教道路。2010年,平遥县在全市成立了首家廉政文化研究社团组织“平遥县廉政文化研究会”,并依托社团组织的文化辐射和传播功能,创办了会刊《陶唐清风》,广泛开展廉政文化研究和宣传活动,策划组织了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文学创作、书画展览、摄影比赛、知识竞赛、词曲创作等形式多元、寓教于乐、格调高雅的文学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平遥县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吏治文化的一个缩影,因此平遥县将平遥县衙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古文化传播基地”,充分展示和体现了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戒奢、戒惰、戒傲”、“勤事、操守、清廉、厚民”等修身和清廉的思想,将平遥县衙培育成为具有平遥特色的党风廉政宣教品牌;先后聘请省、市纪委和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等领导专家讲课及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县处级干部参与110人次,科局级干部参与1650人次,参与率达100%;2008年,该县农村宣教“三字诀”的工作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报道;在全县实行农村两委主干“3·25公开承诺”的首创性做法,为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先后让75个部门的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群众进行对话与交流,受理解决问题158个。2009年县纪委监察局宣教室负责编纂了袖珍小册子“廉政口袋书”,这一做法先后被中国新闻网、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搜狐、网易、香港大公网等国内40余家网站乃至报刊关注报道。全县业已形成了“人人都是廉政教育的接受者,人人都是廉政文化的传播者,人人都是反腐倡廉的监督者”的强势氛围。
按照县委的整体部署,平遥县纪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无论是环保专项行动、整顿砖窑专项行动、土地执法,还是护林防火、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等,都可以看到纪检干部监督检查的身影。在全县,让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已成为政府部门推动重点工作的一种惯例,得到各部门和社会的认可,也使得平遥县纪检监察工作成为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县各机关效能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一些问题,平遥县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风、肃纪、提效”大会,并采取了县电视台记者在上下班时间拍摄迟到早退者、在电视上曝光,乃至到各单位明察暗访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6方面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为改进机关作风,在县委政府召开5次重要会议时进行了督查,累计对43名违反会议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在大力开展整风肃纪的同时,全县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在县纪委监察局要求督导下出台了行政效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十项效能建设制度。面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面临的新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了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合力。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头落实到各单位,并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坚持每年与各乡镇、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序列。
平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上下联动、协调办案、敢于碰硬的原则,严格实行了大要案件领办责任制,通过例会促进、上下联动、手段突破、常委带队、全员办案等制度,着力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在“三保一优”案件查处中,紧紧抓住社会最关注、涉及面最广泛的弱势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市纪委“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了“三保一优”资金安全高效运行。2010年共处分涉保问题违纪人员20人,开除党籍6人,没收追缴金额6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2009年,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资产流失问题,采取联合办案和双规措施;查办了县棉麻公司原经理利用企业改制侵占国有资产200余万元的案件,查处了乡镇煤炭运销公司原经理侵占280余万元的案件,两起案件判刑4人,处分10人。近五年来,平遥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各类案件463件,审结463件,处理违纪人员463人,办结率100%,没收追缴违法违纪金额2910余万元。在信访办案中,创造性地推行了信访“五项制度”,构筑了“四套体系”,建立了“九卡”,相继组织出台了《信访案件主办人制度》、《信访提醒谈话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访案件办结责任制度》,这些做法先后在省市进行了交流推广。
多年来,平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机关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每周一学习活动不动摇,认真学习各类党纪国法、理论政策,通过记笔记、写体会、互相交流,不仅使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且机关的整体团结协作能力、向心力、战斗力有了明显改善。在日常工作中,县纪委班子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及时沟通,形成议事讲规则、决策讲民主、执行讲纪律的合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在机关形成了团结、高效、和谐的良好风尚,树立了部门和自身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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