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察局
“大兵团”攻坚 科学化办案
——查办一起农村换届贿选案件的做法与体会
■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察局
2011年11月,正是村级“两委”换届的关键时刻,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相镇杨包村党员杜某为在村支部选举中胜出,大规模地给本村党员“发钱”,贿选拉票。对此,区纪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从11月17日上午8时起,仅用17个小时就将案情彻底查清,涉案的17名党员全部落实,贿选款全部追回,杜某及涉案主要成员分别受到了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等严肃的党纪处分;11月18日下午,区委即以此案例召开了全区农村换届选举警示教育大会,有力地震慑了企图效尤者,有效地维护了农村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
2011年11月13日,北相镇杨包村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此后,该村党员杜某在未被推荐为支部候选人的情况下,为当上村支书,从其姐家中借了9万元现金,请薛某等三人帮忙“活动”。11月17日凌晨,该4人分4路给全村31名党员中的16名每人送去5000元,共计8万元。当日早7时许,该村一名党员用手机短信向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举报。
情况表明,查处该案件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涉案人员多,调查任务大。贿选只“贿”一两个人是不可能的,肯定“贿”的是一大批人。事后证实,杨包村一案涉案人员达17人,且由于事先并不清楚到底谁涉案,被调查的人员就远不止这些。二是人员“抱团”,行为隐秘。该案策划者、发钱者、收钱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且多是亲戚和关系“对劲”的,显然这些人面对调查是不会轻易“吐口”的。三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情况复杂。“百人百性”,涉案党员均系村里老百姓,既有在外闯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也有年逾七旬、弱不禁风的老者;既有为人诚实谨慎胆小的,也有为人狡黠蛮不讲理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而对上述困难,该如何入手呢?区纪委领导及调查组经过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既要充分认识到贿选的极大危害性,又要充分认识到案件的复杂性、敏感性,慎重初查,不查则已,查则必须集中全力,务求必胜;二是在工作策略上,要抓住“两头”,即控制策划者与外围突破同步进行,用外围突破后的证据迫使策划者交代全部情况,进而查清全案。事实证明,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策略对拿下该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快速反应,强力部署,营造强大声势。对这起贿选案件,区纪委领导从一开始就下定了“一查到底,坚决拿下”的决心。为此,11月17日早7时区纪委领导收到杨包村党员的举报短信,早8时就将检查一室、二室、党风室、执法室、效能室等5个科室全部人马集合完毕,由区纪委常委祁国顺带队,进驻北相镇政府,同时要求北相镇党委通知该村全体党员在本村开会,并召集相关涉案人员到镇机关会议室集中。这样速度快、力度大的气势,使每位涉案人员都感受到极大的威慑,这对查办此案件是有利的,也是必须的。
其次,我们围绕诸点,同步调查,不留串供机会。该案举报人虽提供了线索,但没有确凿证据。为此,我们围绕举报人反映的策划者、送钱人、收钱人链条上的诸个环节同步调查:首先将举报人反映的策划者杜某叫来,在给其做思想工作、政策攻心的同时,断绝其和外界的联系;同时把举报人所反映的发钱人、收钱人叫来,同时、分头取证问话。这样做一方面不给其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机会,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心理学上的所谓“囚徒困境”(即同案人在被分开询问的情况下自己不想说,又害怕别人先说的矛盾心理),在事先不知谁能吐口的情况下,通过同时取证,从为人较正直或者意志较为薄弱的人身上打开缺口,进而逐次突破。
再次,我们相互联动,默契配合,乘隙扩大战果。该案的查办充分证明,围绕诸点、同步调查的意义不仅在于防止串供,更在于各个调查组之间的有机配合及信息共享为突破案件、进而扩大战果创造了机会。在诸点同步调查的情况下,一个薄弱“点”突破了,就会使调查组抓住时机,由“点”及“线”,由“线”而“面”,逐次顺藤摸瓜、查清全案。比如,该案的突破口就是一名党员说出了有人给其送钱的事实,并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交出,同时提供了送钱人的名字,送钱人又交代了其他收钱人的名字。又如,一名收钱人提及杜某是在“丰喜大酒店305房间”给自己钱这一细节,同时交代在那里杜某还给了其他人钱。于是调查组及时将“丰喜大酒店305房间”这一细节告知正在同步询问的其他调查组,很快使这一条“线”上的人全部承认。再如,一名送钱人刚开始只承认送了两个人,但调查组向其中一人核实时,该却提到收钱时巷里还有其他人在场,估计那几个人“也有份”。于是调查组据此将意图“蒙混过关”的那名送钱人重新叫来核对事实,通过旁敲侧击,使其不得不提供出送钱的全部名单,从而使整个案情有了新的进展。
最后,我们攻心为上,重视技巧,全面拿下案件。本案中最难突破的,无疑是整起案子的策划者杜某。他知道自己错误严重,一旦查实会“鸡飞蛋打”,受到严肃处理,因此有强烈的抗拒心理,指望其轻易吐口交代是不现实的。事实也正是这样。杜某到案后,案件查办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调查组针对性地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坚不吐口”阶段。无论调查组如何讲政策、谈道理,如何苦口婆心,杜某均不为所动,一会儿坚决否认,一会儿闭口不谈。这时调查组的策略是“晾在一边,迂回包抄”,也就是静观其表演,他怎么说都行,我们只是用“我们在外面正在调查”等话给其施压,同时加紧外围取证,力求有结果。二是态度松动阶段。随着调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当调查组把取得的部分证据摆在他面前时,杜某的态度开始动摇,但仍不愿承认,只是硬着头皮说:“是竞争对手假冒我名字送钱,栽赃陷害我。”这时调查组的策略是“攻、堵兼施,迫其缴械”。所谓“攻”,即证据、政策攻心,且态度变得严厉(但这“严厉”要包含着“怒其不争”的关心),告知其一意孤行对自己、对家人的不利影响;所谓“堵”,就是打破其侥幸心理,对其荒谬的辩解提出严肃批评,向其点出细节,明确告知组织已掌握了“全部”情况,证据链已严丝合缝,不需要其口供就能定案。同时适时运用一些办案技巧,如有意无意打开门,让其看到调查组不断叫人的情景;由案件负责人出面和其谈话,其他调查组不断进来汇报“某某已经说了”,“某某把钱拿回来了”等,打垮其信心、扰乱其心智。最后,杜某在这样的凌厉攻势下承认了全部错误。三是全面承认阶段。这时调查组的策略是“乘胜追击,全面拿下”。杜某的全面交代,使调查组从了解“局部”变为掌握“全貌”,从而使案子有了根本性的突破,调查组于是以提纲挈领、势如破竹之势对其他“漏网”涉案人进行调查,案子于是得以圆满、彻底地查清。
综上所述,对这起贿选窝案的查办,由于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方法得当,从而在很短的时间内查清了全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办,我们有以下四点体会:
其一,领导重视、决策正确果断是案件得以成功查办的首要前提。这起案件的查办,始终是在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下进行的。区委书记王志峰明确要求彻查此案,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钟立伟不但对案件查办进行了强有力的部署和安排,顶住了社会上方方面面的说情压力,而且随时听取案件汇报,特别是在11月18日凌晨1时许,在案子进行到关键时刻之际,冒着寒风细雨,驱车亲临一线指导工作,给办案人员以极大的鞭策和鼓舞。可以说,没有区委领导的支持,没有钟书记的排除阻挠、坚强指挥,这起窝案是不可能拿下来的。
其二,迅速出击、“大兵团作战”是该案能迅速拿下的关键所在。非常之案,须用非常之法,查办牵扯人数众多的贿选案更应如此。区纪委领导一开始就做出“集中力量、迅速出动”的决策部署是十分必要的。此案只有集中力量“大兵团作战”,才能营造强大、严肃的气氛,才有可能有足够的“兵力”围绕案件链条的诸点同步调查,也才有可能在突破薄弱环节后,顺藤摸瓜、扩大战果。
其三,办案人员过硬的业务水平和默契的配合,是该案能够迅速突破的重要保证。该案的查办还证明,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进行谈话并突破案件的过程,是双方品格、智力、勇气、心理等素质全方位较量和比拼的过程。思路一样、方法一样,不同的人去搞案,结果往往大不相同,这其中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起关键作用。在查办该案的人员安排上,牵头的常务副书记邸广春、常委祁国顺有着指挥办案的丰富经验,各个组各有“绝活”、默契配合,不但“拿下了”各自的被调查人员,而且互相切磋办案技巧,总结突破方法。比如针对策划者、发钱人、送钱人各自的身份,针对不同年龄、性别的人,针对不同脾气、性格的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攻心策略”等,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结果在随后查处另一起贿选案件时,大家的突破能力都有了提高,使案子很“顺”地拿了下来。
其四,乡(镇、办)党委的大力支持,对突破案件也起了相当作用。在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中,各级党委、政府起主体作用。的确如此,在查办此案和其后的类似案件中,我们充分信任并发挥所在镇、办党委的作用,从而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查案过程中乡镇党委的作用不仅体现在通知人方面,而且体现在其“人熟”,对村情及相关涉案人员背景、关系、脾气秉性较为了解,当有人执迷不悟拒不承认时,乡干部从侧面做做工作,往往能起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作用。该案的一名涉案党员是78岁的老太太,她就是这样承认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随后查处的另一起贿选案中,由于策划者全部交代后需要落实的涉案人员太多,为加快办案进度,按照区纪委的要求和安排,该乡党委召开了村里全体党员及代表会,在会上宣讲党纪条规和相关政策,随后由乡干部领着发钱人到收钱人家里逐个做工作,使其中大部分人员主动承认并交还了所收的贿选款,从而大大缩短了查案进程,及早了结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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