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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创新促江苏出口结构优化

时间:2024-04-24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江苏经济和贸易发展所依靠的人口红利正在迅速消退,依赖传统要素投入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在此背景下,如何寻求优化出口结构的新型动力,已成为江苏巩固和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出口贸易结构转型所亟得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江苏金融与出口贸易发展的现状

信贷资源配置不均,有效金融供给不足。一是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江苏短期贷款增速放缓,中长期贷款规模增速保持提升趋势。其中短期贷款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信贷风险不断加大以及工业企业有效供给信贷不足。同时,中长期贷款则呈现“快中有慢”的特征。其中“快”是指受到房地产市场回暖和高涨等因素的影响,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体的中长期贷款有所增加,而出口企业的信贷规模并未扩张。“慢”则指在融资渠道更趋多元的趋势和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通过债券等非信贷融资方式筹集中长期资金,中小出口企业仍面临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二是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引导下,目前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增长,但作用仍然有限。据统计,2013年末,江苏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5327.31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4.36%。但受产能过剩和经济调整等因素影响,制造业出口企业的贷款增长明显乏力,中小企业出口活动得到的金融支持仍较为有限。

金融中心建设缓慢,高端人才相对短缺。早在20世纪90年代,南京市便提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但直至2011年,江苏省金融办和南京市政府才正式签署关于共同建设南京区域金融中心的合作协议,并提出要力争到2020年“打造一个错位上海、辐射中西部的泛长三角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目前来看,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有了一定进展,但在经济金融指标以及金融中心指数等方面成效仍不明显,江苏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前景上仍然面临金融总部集聚不突出、金融高端人才相对短缺等困境。据调查,截至2014年末,江苏省金融机构从业人数为226183人,与上海、北京、深圳等大陆地区金融发达城市相比,江苏省金融人才在规模、结构、素质以及创新力、竞争力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如根据2016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我国大陆共有4个城市上榜,上海、深圳、北京、青岛分别排在16、19、23、79位。而江苏城市在该榜单中未见出现。

出口规模持续扩张,贸易结构尚待调整。一是自加入WTO以来,江苏出口规模从2002年的384.80亿美元大幅增长至2014年的3418.69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二。但在出口结构中,近五年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均超过98%。同时,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据了“半壁江山”,大多制造业出口企业长期被外资企业锁定在产品价值链的低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虽然近年来江苏高技术产业的出口规模在持续增加,但其中真正由本土企业制造业的高技术出口产品份额可能要“打折扣”。二是从出口目的地来看,2014年江苏出口至欧美地区的产品价值占比为44.9%,相比于刚加入WTO之后2002年的46%,近年来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份额不仅没有提升,反而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这进一步反映出目前江苏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待强化以及出口结构急需改进的迫切要求。

二、金融创新促进出口结构优化的实现路径

多融资渠道分散出口风险。国际贸易活动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成本,而风险分散功能是金融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金融创新发展可以为具有成长潜力的出口企业提供保险、信贷担保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等,多种金融工具和融资渠道能够帮助高技术出口企业规避和抵抗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商业信用违约等方面对正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风险,促进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

高风险投入缓解创新约束。处于成长期的高科技新兴产业在具有强大发展潜力的同时,往往面临着严重的资金需求和信贷约束。金融创新发展则可以为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较高的技术型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不同行业或者产品的技术性融资需求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发展得到充分的满足,这样就提高了出口产品的技术复杂度和价值含量,促进了江苏省出口结构优化。

大资金支持促进提质增效。根据相关理论,规模经济能够促进产业内专业化生产,从而促进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因此,不仅仅是规模收益递增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金融创新发展同样能够为劳动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这些行业能够扩张生产规模,通过规模经济节约生产成本、采用新技术提升生产率和改进产品质量,最终实现出口贸易的结构优化。

三、金融创新发展促进江苏出口

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

适当调整支持对象,提高信贷效率质量。一是建议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背景下,江苏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多为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企业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和风险分担,提升江苏出口竞争力。二是可将金融资源更多运用在基础创新方面,如增加对债务压力较大的技术创新企的金融支持,为江苏未来技术密集型产业出口规模的扩张奠定基础。

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可建试点创设立针对出口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地方中小型股份制银行以及针对特定行业出口贷款的行业银行。二是应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建议针对贸易市场、产业链等融资需求积极的对象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信用保险贷、小企业集合银团贷款等多种新型金融信贷品种。三是可试点合作模式创新,鼓励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机构开发和试点小微高科技出口企业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贷款、小微高科技出口企业集合债券代理发行等新型合作模式。此外,江苏部分金融机构针对融资约束较为严重的小微高科技出口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并发行小微高科技出口企业专项金融债以丰富其融资渠道。

注重企业发展差异,实施差别支持政策。一是建议在苏锡常等市场运行机制相对健全和完善的地区,重点发挥商业银行的融资作用,特别是加强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在高技术出口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具有高附加值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信贷支持,促进高科技企业实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国际竞争力,进而不断优化全省的出口结构。二是建议在宿迁等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产业融资中的作用,逐步引导低端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构筑出口贸易长期竞争力。三是建议江苏省大型金融机构逐步尝试提高国有企业的信贷标准和条件,减少国有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提高有限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文系东南大学邱斌承担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创新发展促進江苏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的机制及其对策研究”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钱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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