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江里程
坚决纠正“四风”为谱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凝聚强大力量
江里程
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把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在集中解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党的建设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对解决问题的务实作风。学习***总书记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深刻认识到,抓住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就抓住了干部群众的关注点,就抓住了党的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反对和纠正“四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心系党的前途命运,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关系,为与时俱进推进江苏“两个率先”凝聚新力量,作出新贡献。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只有建立在坚定的理想信念之上,反对“四风”才能获得真正持久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解决“四风”问题,必须从思想根子上抓起。
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品质来看,“四风”问题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势同水火。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是党的力量之源、生存之本、执政之基。“四风”问题就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使我们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我们党历来反对“四风”,对此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历届中央全会都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上作出部署。我们党走过的92年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是一部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四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见怪不怪,不坚决纠正,任其发展下去、蔓延开来,苏共覆亡的命运同样会降临到我们头上。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巨大危害性,坚决反对、坚决纠正。
从我们这些年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来看,“四风”问题是党员干部成长的“克星”,严重威胁着党的肌体健康。腐败分子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一步步由小错酿成大错,最后锒铛入狱,没有一个不是从“四风”问题开始的。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也进一步表明,“四风”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群体性事件每一次都是偶发,但事后追根溯源,无不与当地干部作风有关。其中,尤以“四风”之害为甚,长期置群众的诉求于不顾,最后酿成事端造成极恶劣影响。因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面前,任何组织,任何个体,都没有天然的、长久的免疫力,如果不在思想深处时刻保持警觉态度,在“四风”的浸染中,各种诱惑的进攻无孔不入,温水煮青蛙的效应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一些地区和一些党员干部身上。
从党章赋予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来看,反对和纠正“四风”,是防范腐败风险的治本之策。我们必须通过认识规律,保持清醒头脑;通过把握规律,辩明前进方向。反腐败要防范于未然,就必须从“四风”问题抓起。纪检监察机关见微知著,坚持原则,及时查纠“四风”问题,从小事抓起,就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就是对我们党的高度负责。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四风”之始,危亡之渐。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创伟大事业的根本保证。能否真正反对和纠正“四风”,既决定着我们党的事业成败,也决定着每一个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健康成长。我们要深刻认识反对和纠正“四风”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章程,学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思想认识,领会中央意图,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对和纠正“四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常”、“长”二字上做文章、下功夫。当前更要重视发挥“他律”的保障作用,强化“钉钉子”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强化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明确纠正“四风”的重点内容。“四风”问题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具体到每个地方、每个领域、每个单位又有其特殊性,表现形式不一样,严重程度也不一样。有的行为可以上纲上线,有的行为还不足以明确界定,有的行为以单位的面目出现,有的行为在个体身上表现突出。有的放矢,才能务求实效。查摆“四风”问题不怕琐碎,查摆的越具体越准确,解决起来才会越得力。当前,各部门、各单位应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找出“四风”问题在自身的具体表现,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主要矛盾,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树立动真碰硬的执纪理念。做任何事情,只要我们敢于动真碰硬,就没有解决不了的。“四风”问题是顽疾,必须坚持“认真”二字,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绝不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信于民”的错误。各单位应自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以及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若干规定,逐条检查,逐条过关,不留死角。重点解决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等“三公”消费方面的突出问题,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对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严厉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
创新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作风建设不能抓抓停停,不能时紧时松,更不能“一阵风”。反对“四风”更是如此,必须把握其规律,解决于日常,以经常性的工作推动各项规定落实。中央颁布实施八项规定以来,自上而下坚决执行,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各项规定深入人心,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执纪氛围。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十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认真实施“六大行动”,即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12345”公共服务平台效能提升行动、基层行政执法规范行动、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动,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上出实招、见实效。同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发挥信访监督的独特作用,通过定向筛选、分类实施、集中监督等形式,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注重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象重视违法犯罪问题那样重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勇于揭露,及时通报,警示他人。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在体制机制上找准问题,堵塞漏洞。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在班子内部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做到成员之间及时提醒、坦诚相待。注重综合运用各类监督主体,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在全社会形成反对“四风”“眼里不揉沙子”的“零容忍”之势。
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在抓紧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着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我们工作中积累的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省委已经确定了省级层面改进作风需要完善的十个方面制度,作为承办单位,我们将认真总结各方面的经验做法,起草好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加强“八项工程”监督检查有效机制,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定期联合开展对“四风”问题的专项督查,省纪委牵头组织明查暗访,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定期选择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并集中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各级党委守土有责,在反对“四风”问题上,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负主责,着力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明确督查重点,加大督查频率,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相关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对确因督查不力造成违规现象反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自觉把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主业”和经常性工作,与案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工作,发现存在问题,迅速作出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执行三大任务,是监督的监督,在反对和纠正“四风”上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责。
进一步确立正人必先正己的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执纪者自身的守纪状况,直接反映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防止执纪违纪,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原则立场,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带头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领导干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作风转变。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严格落实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和省委提出的“四查四治”的要求,扎实开展活动,做到学得透彻、查得准确、改得到位。
进一步确立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监督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纪检监察干部极易成为拉笼腐蚀的对象,坚决抵御各种诱惑,既取决于主观的定力,更有赖于客观的外力。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养成在法治轨道上和监督环境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既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自我保护的需要。自觉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闭门修炼和体内循环,让群众参与、监督、评价,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抓整改、抓落实和立规矩、建制度并重,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构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确立各项工作走前列的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必须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知责思为、知任图进、知德守正,展示新形象,提升“精气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能力。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中肩负的重要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融入血脉、化为行动,在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廉本色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江苏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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