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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与中东路事件各方动态分析

时间:2024-05-10

崔 萍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修筑的横贯东三省的中东铁路,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产物之一,是沙俄政府通过《中俄密约》和《旅大租地条约》在中国攫取的一项特权。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政府宣布废除沙俄在华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各种特权。但真正清理这些特权时却是另外一回事,特别在归还中东铁路上只答应"另行签订使用中东铁路的专门条约",并于1924年与中国北京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和《暂行管理中东路协定》,以"中苏共管"的方式保留了这一特权。这种局面持续到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后,中苏关系骤然紧张,由此波及中东路。1928年底开始,张学良的东北当局在所辖范围采取了一系列针对苏方的激烈行动,进而1929年7月武力接管中东路。苏联对此采取强硬态度,与中国断交,继而出兵东北,中苏发生武装冲突,史称"中东路事件"。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国内外各方作出的反应不一,特别是当时已被解除总书记职务的陈独秀打破了在政治问题上的沉默,连续给中共中央写信,阐明自己对中东路事件的看法。本文拟从中东路事件各方动态的分析比较中,来看陈独秀在中东路问题上的真知灼见。

一、蒋介石:借中东路事件一箭三雕

中东路事件是在蒋介石背叛革命后,实行亲帝反苏政策的情况下发生的。蒋介石借中东路发难,意图有三:

第一,挑起反苏冲突,制造独立自主形象。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后,在外交上实行亲帝反苏政策,在残酷镇压中国共产党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恶化中苏关系的步骤。1927年12月国民党提出与苏联断交的议案,接着撤消对苏联领事的承认,苏联驻汉口、广州、上海的领事馆先后被封闭或被迫撤离,在北京的苏大使馆因抗议张作霖的非法查抄已先期撤退,中苏外交关系实际上仅留东北一线,由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自然成为进一步影响中苏关系的一个敏感点。南京政府出于亲帝反苏政策的需要,借口苏方利用中东路宣传"赤化"和垄断路权,鼓动张学良收回中东路。而这种鼓动又利用当时国内已兴起的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打着"收回主权"、"维护民族利益"的旗号,借以制造"独立自主"形象。

第二,控制和削弱张学良。蒋介石竭力鼓动张学良采取行动,挑起对苏冲突,除了反苏反共的需要外,从当时国民党内部的派系之争来看,也是蒋"削藩策"的一部分。张学良改旗易帜后,蒋介石国民党名义上统一全国,但许多地方势力派并不俯首听命。1929年正是蒋与桂系李宗仁、晋系阎锡山、西北的冯玉祥矛盾激烈时,内战连绵。第一次蒋桂战争爆发,蒋介石兵伐李宗仁第四集团军,接着是蒋阎冯的三角斗争,蒋把张学良与阎锡山拉到一起,共同制冯。1929年7月蒋召张学良进京开会,决定由阎处理西北军,让张学良回东北掀起反苏浪潮,"蒋介石授意张学良挑起中东路事件,是为了转移国内的注意力,掩护他推行吞并异己的政策,并借此给冯玉祥编造勾结赤俄的罪名"。另外,张学良虽说已改换旗帜,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对付日本,并不真想把东三省的控制权交给中央政府。对此,蒋介石十分不满。不过,对付张学良的手段与对付李、冯不同,蒋介石采取的是用外交手段达到一石二鸟。鼓动张学良对苏收回中东路,一方面可以把当时各地蓬勃发展的抗日运动转移到反苏运动方面去,有利于蒋对日妥协;另一方面如果中苏发生冲突,真正与苏军对抗的是东北军,而不是中央军,其结果是张学良处于军事和外交困境。正如顾维钧所说:"张之所以卷入对俄问题乃是南京对付不听号令的所谓四大军事集团的不同战略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打算把少帅诱入圈套……设法使他陷于对俄的困境,使之必须依赖南京,这样中央政府就能控制他了。"

第三,给中国共产党制造难题。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白色恐怖的形势下,把工作中心转入农村,积蓄力量坚持革命,并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在中国共产党与苏联保持着密切关系的情况下,中东路事件无疑给中共出了一个大难题:一方是要置共产党于死地的蒋介石政权,它打着"维护中华民族"和"维护国家主权"的旗号,不少人受其蒙蔽,认为收回中东路就是收回国家主权的行动;一方是代表"国际无产阶级利益"的共产国际和根据不平等条约占据中东路的苏联。中国共产党要在中国的"民族利益"和苏联的"国家利益"面前表明态度,这对尚未成熟的中国共产党来说确实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后来的事实说明,中国共产党没能处理好这个难题。

二、张学良:为蒋介石火中取栗,棋错一步

张学良在中东路事件中首当其冲,是主要当事人。他之所以这样做,首先是受到了蒋介石的鼓动,为蒋所利用。中东路事件发生前后,国民党政要人物吴铁城和张群做为蒋介石的特派代表正在东北。按照南京政府的旨意,张学良在所辖范围采取了行动:1928年12月22日接管中东路哈尔滨自动电话站;1929年1月封闭苏方《群众之声》报馆,同年5月拘捕哈尔滨苏联总领事馆工作人员39人。张学良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对是否武力接管中东路还有迟疑,东北军政大员也有争议。7月7日,蒋介石把张学良叫到北京,要张"坚决清除东北的共产主义势力",并一口允诺将给予全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张学良才下了决心,于7月10日起武力接管中东路。

其次,还在于他对自身力量的估计和对苏联可能作出的反应估计错误。张学良改旗易帜后,全力进行东北地区和东北军的建设,他办教育,振实业,重建金融组织。这一切都取得了极好的成效,张声望大增,一跃成为"东北的耀眼明星"。此时的张学良踌躇满志,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信心,又相信有蒋介石可做依靠。而对苏联可能作出的反应的估计是"苏俄内部困难重重",并确信会有"出头之日","他只想了一个结局,就是在武装冲突中彻底获胜,而没有想到可能出现相反的结果"

第三,还应当看到,张学良接管中东路除了防止"赤化",以此证明对蒋的忠贞和显示自己的力量外,还在于对苏联独霸中东路行为的不满,意在收回中东路主权。根据1924年协议,中东路由中苏共管,但在实际执行中,苏方并未认真履行协定,中苏共管只是一句空话,中东路的管理权实际控制在苏方手中。此种状况自然引起中方,特别是东北地方当局的不满和愤怒,积怨日深。做为东北地区的最高当权者张学良早就想寻找一个"对俄国过去在满洲的不义行径报仇的机会"。当时全国出现的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在东北就表现为收回中东路主权。张学良的行动与蒋介石以"收回主权"为名,行反苏反共之实不能完全等同。问题在于,张学良收回中东路主权的愿望虽好,但在使用的方法和选择的时机上却不合时宜。当时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日本正虎视眈眈,准备占领东北,采取武力手段收回中东路主权,只能给日本帝国主义造成可乘之机。

由于张学良对自身力量的估计和对苏联可能作出的反应估计很不现实,并过于轻信蒋介石,其结果是东北军在冲突中损失惨重,战败后被迫与苏联直接谈判,签订了《双城子会谈记录》,同意"恢复冲突前之状态",应该说苏联的条件不算苛刻。但事件本身给张学良造成很大伤害:一,冲突中暴露出东北军的弱点,使日本人摸清了张学良的实力并看透了张学良,从而敢于在两年后发动"九一八事变"。二,被蒋介石利用,钻入蒋为他设置的圈套,其结果是火中取栗,陷入军事外交困境,不得不更依赖于南京政府,使蒋介石削弱和控制东北军的图谋得逞。三,苏联认为张学良接管中东路是有日本帝国主义作后盾,这种认识一直影响着苏联对张学良的看法,以至西安事变发生后,也认为张是受日本唆使,是中国亲日分子的一个阴谋,而对张大加谴责。

三、苏联:中东路事件是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开始

苏联在中东路事件中采取强硬态度,以至出兵"武装保卫",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经济上的利益。正如一位美国记者所言:"俄国方面,因为从前对于该路计有八万金卢布以上的投资,不肯拱手还中国。"

第二,军事上的需要。在历史上,对中国东北的争夺,日本一直是苏联的劲敌,苏联出兵东北,海陆空齐出动,这无疑也向日本显示了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使日军产生了"苏军未来可畏"的"危机感"

第三,更重要的是对事件的政治分析。苏联认为这是美、英、法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利用中国军阀,推动东北当局进行的反苏冒险,是"被帝国主义者用来作为向苏联挑起战争的借口","夺取中东路是反苏战争的前奏"

苏联的这些看法,又主要源于共产国际的"第三时期理论"。这一理论是共产国际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形势的总看法,它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革命划分为三个特定时期:第一时期是资本主义制度陷入严重危机,无产阶级采取直接行动的时期;第二时期是资本主义局部稳定、经济恢复,无产阶级继续斗争的时期;第三时期是各帝国主义国家内部矛盾日益剧烈,殖民地人民的革命斗争日益发展,无产阶级开始进行直接革命的时期。1928年共产国际召开"六大",把"第三时期理论"写入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纲领》,指出"第三时期"已经开始,并对这时期的形势作了如下描述:"世界帝国主义的大厦正在受到四面八方的冲击,资本主义的局部稳定也受到动摇,这是由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千百万殖民地人民的起义,宗主国革命无产阶级的斗争,最后是由于作为世界革命运动领导力量的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而造成的","为了对付这个革命,帝国主义正在动员一切力量,远征殖民地,新的世界大战和反苏运动现在都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从1928年国际六大到1935年国际七大的七年中,共产国际和苏联正是根据这个理论来规定自己的基本任务和制定方针政策,并把这个理论作为决定各国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的实际任务的依据,要各国共产党人全盘采纳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一条"左"倾的进攻路线。

共产国际"第三时期理论"提出以后,很快影响到了上海中共中央。1929年2月、6月、8月和10月,共产国际先后向中共中央发出四封指示信,这些信"对立三路线都有影响",把中共中央政策推向"左"倾。2月来信说:"直接革命形势有延长几年的可能",6月来信主要要求执行打击富农政策。10月来信,正值中苏冲突达到高峰,其调子急剧升高。因为在苏联看来,中东路事件无疑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了第三时期理论的正确,它是帝国主义动员一切力量将反苏运动提上日程的明显表示。因此,苏联采取强硬态度,对此最后"武力保卫"就不是件奇怪的事了。不仅如此,苏联也迫切需要中国国内出现武装暴动和建立城市苏维埃政权的形势,以便实现"武装保卫苏联"的任务。这样,共产国际10月发出的《共产国际执委致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信》,正式宣布"中国进到了深刻的全国危机的时期",要求中国共产党立即行动起来,"武装保卫苏联","必须拿拥护苏联的公开口号来组织运动,揭露国民党的一切派别","加强军事行动,扩大游击战争","尤其是在东三省,要以高涨的充分形势来牵制反动统治阶级的反苏行动"

四、中国共产党:武装保卫苏联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出现了几方面错综复杂的情况:

帝国主义国家酝酿乘机干涉。美、英、日、法、德、意等国,密谋组织联合委员会,趁火打劫,在中苏冲突未彻底解决以前,将中东路收归"国际共管"。美国国务卿史汀生还亲赴中国驻美大使馆,对国民党政府的反苏行动大加鼓励。

国民党政府一面挑起东北当局与苏军的武装冲突,一面掀起"收回主权"、"维护民族利益"的欺骗宣传,以蒙骗和争取广大群众,掩盖其反苏反共反人民的本质。

当时中国的大多数民众,不明了事件真相,看不清问题的实质,许多人接受国民党的宣传,赞成国民政府以武力"收回"中东路主权的行动。

这种形势要求中国共产党从国际、国内形势和群众觉悟的实际情况出发,就中东路事件向广大人民作出恰当的解释和宣传。首先,说明中东路事件真相,揭露国民党的欺骗宣传,揭露蒋介石以民族利益为幌子,掩盖其反苏反共的活动实质。同时,区分蒋与张的不同动机,分析其利害得失。其次,立足于争取群众多数,教育人民不要落入蒋介石的圈套,引导群众向国民党政府的亲帝反苏卖国政策作斗争。第三,正确判断国际形势,指出最危险的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当时的形势下,收回中东路只能对日本有利。第四,指出苏联在中东路问题上的缺失和正确的解决办法,以维护中苏人民的友谊,推动中国革命事业的发展。

但是,当时中共中央在李立三主持下,在对中东路事件的内容宣传和行动方针上,盲目地接受了苏联和共产国际的指示,提出了与当时客观形势相距甚远的错误的宣传内容。首先,对中东路的主权归属问题,只是从世界革命的理论,而没有从中国的国际和民族利益上去分析,认为:"中东路系俄国国家出资,在中国境内建筑,所以规定为中国与苏联共管,并不是完全属于中国主权";"苏联在中国的权利,仅只是在中东路没有完全放弃,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中东路是进攻苏联之一有力的根据地"10等等。这实际上是说明苏联在中国享有特权的合理性,背离了历史的真实和广大群众的民族感情。

其次,对于中东路收回这一具体问题,没有做出正确的解释,没有针对性地揭露国民党关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拥护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而是单纯把事件看作是帝国主义反苏行动的一部分,做出了"中东路问题最危险的前途是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的判断11

第三,提出了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和革命形势的号召:"武装保卫苏联","准备以铁血来保卫苏联","变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为拥护苏联的革命战争"12,"实行号召广大群众的直接革命行动,以破坏国民党的统治,以减弱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力量来达到革命的胜利"13等。这些口号不是以本国的革命形势为依据,而是盲目地照搬共产国际的号召;不是联系中国人民切身利益,而是单纯服从苏联的需要,很难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第四,在行动方针上,将武装保卫苏联的行动与夺取全国革命胜利联系在一起。中共中央1929年12月8日就武装保卫苏联问题发出了第六十号通告,认为"现在的形势,进攻苏联战争,马上就要爆发了。所以保卫苏联已经不单是宣传时期,而且要进到动员群众马上就要执行这一任务的时期"14。具体的行动是:组织学生、工人、店员、士兵的游行示威、罢工、罢课,以"抗议帝国主义及中国豪绅阶级对苏联的进攻",以"广大群众的革命暴动,来消灭帝国主义国民党强盗进攻苏联的战争"15。在中国革命处于低潮的形势下,提出这样冒险的行动方针,只能使中国革命力量再次遭受损失。

总之,中共中央上述的宣传和行动,严重脱离了中国的社会实际和形势的要求。因为当时中国革命最迫切的主要任务是"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武装割据",是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误国政策,而不是什么"武装保卫苏联"。

这些宣传也严重脱离了群众的大多数。宣传中只强调国际主义而忽视民族利益,只偏重阶级观点而忽视群众观点,没能联系中国人的切身利益去考虑分析问题,其结果是得不到广大民众的同情,起不到动员群众的作用,反而使自己陷入孤立。

五、陈独秀:以反对国民党的"卖国、误国政策"来代替"保卫苏联"

1929年7月28日和8月11日,因犯右倾错误离开中央领导职位的陈独秀打破了在政治问题上的沉默,以"撒翁"的笔名就中东路问题给中央常委写了两封信,对中东路事件及党中央对此事件的宣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中东路事件本身,陈独秀认为:第一,中东路事件的性质,不单是中俄两国间的纠纷,而是国际纠纷的导火线,由这导火线而至爆发战争"是慢性的"。这种战争,无论是帝国主义各国在援助中国名义下,共同向苏联进攻,或是苏俄退让后,帝国主义之间因争夺中东路而导致第二次大战,都要在中国做战场,"在战争中最受直接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第二,中东路事件的发展结果,陈独秀估计,"因为中俄都不利于轻率开战,尤其是帝国主义间都还未充分准备好,现在谁都不敢断然取独占形式,会需要经过一些曲线的斗争,然除了恢复中东路原有的状态即中俄共管形式,国际纠纷是要继续发展的"16。后来事实证明,中东路事件的发展虽然导致中苏边境的武装冲突,但并未演变成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共同向苏联的进攻。正像陈独秀预料的那样,中苏于1929年12月签订了《伯力协定》,"恢复冲突以前之状态",即中苏共管中东路的局面。

对中共中央在中东路问题上的宣传,陈独秀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些宣传脱离中国社会实际,脱离群众觉悟,采取了"左"倾盲动的做法,其结果是孤立共产党自己。陈独秀提出,对中东路事件,我们党的宣传应该是:

第一,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着眼于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当时的实际情况是,(1)"此事在中国发生,事件本身又和中国社会有直接利害关系,民众多数心理又是这样,我们如何宣传才能获得广大的民众同情,这些实际情况,都不能让我们闭着眼睛不理,而可以自由前进的"。(2)"帝国主义的走狗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拥护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现在,这些欺骗宣传"收到了效果","不但小资产阶级的群众,甚至有许多劳动群众也受了欺骗,或者在受了欺骗而迷惑的严重空气之下,不敢别持异议"。"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的宣传方法,似乎不能像别国兄弟党那样简单",只提出"反对进攻苏联"、"拥护苏联"、"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而应补充以反对国民党的"卖国或误国"政策的口号。这样才便于为群众所接受。

第二,应当贯穿阶级观点和群众观点的一致性。"对于中东路收回这一具体问题没有正确的解析,只是拿拥护苏联做动员群众的中心口号,则只有最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能够接受,而不能够动员广大的群众;这是因为有许多群众还在小资产阶级民族偏见和国民党欺骗迷惑之下,没有解放出来。""我的意见也并不是主张跟着群众的落后意识跑,去跟着他们说要收回中东路,而正是要打破群众的幻想,打破国民党的假面具,把群众拉到我们这边来,在我们的口号之下,在我们领导之下,向反革命的势力进攻。"他认为,只看到无产阶级最先进分子的觉悟,不考虑中间和落后群众的觉悟程度是不行的,要把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与群众观点一致起来。

第三,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坚持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一致性。当时在群众中有一个实际看法:中东路是在中国领土上,中国收回主权是合理的,社会主义苏联应当把属于中国的主权归还中国。对此,中共中央应当指出"在未推翻帝国主义宰制以前,中国真能收回中东路是怎样的一个幻想,而且这一幻想必然酿成中国民族实际的莫大灾难"。当广大民众"明白了中国自己收回中东路,在此时确是有害无利的幻想,他们才能了解苏俄和帝国主义不同,才能够了解苏俄是反帝国主义大本营,才能够了解苏俄是被压迫民族联合战线的领导者"。 这样的宣传才有利于引导群众把爱国主义同国际主义一致起来17

在围绕着中东路事件出现的错综复杂的形势下,陈独秀的上述分析可以说是符合当时实际的,也是极为冷静和明智的。特别是在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内,没有一个人敢对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提出的"保卫苏联"的口号持有任何异议,陈独秀却有这个勇气和胆量提出不同的看法,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陈独秀为他提出的批评意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称之为"反共产国际、反中央、甚至走向反革命",加剧了陈独秀与共产国际的对立情绪,也加速了陈独秀与党中央的分裂。

事过境迁,在70年后的今天,不难看出,陈独秀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意见是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的冷静分析,特别是对事件前途的分析可谓真知灼见。这对我们客观公正地评价陈独秀会有不少启示。

张同新:《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史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4页,

《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06,404、405页。

[日]林三郎:《关东军与苏联远东军》,吉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页。

《苏联外交简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153页。

《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纲领》。珍妮·德格拉斯编:《共产国际文件》第2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64年版,第666、667页。

周恩来:《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周恩来选集》下卷,第308页。

《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央任务问题的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五册,第416页。

《中东路是不是属于中国的主权?》。《红旗》1929年第33期。

10《中共中央宣言:反对国民党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红旗》1929年第31期。

11《中央答复撒翁同志的信》。《红旗》1929年第37期。

12《红旗》1929年第33、34期。

13《中央通告第四十二号》。《红旗》1929年第34期。

14《中央通告第六十号--执行武装保卫苏联的实际策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五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502页。

15《准备着广大群众的暴动》。《红旗》1929年第35期。

1617陈独秀:《致中共中央常委同志信》、《复中共中央的信》。《陈独秀著作选》第三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作者单位:首都师大政法系)责任编辑:蔡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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