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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曼调停始末

时间:2024-05-10

王同起

陶德曼原名特劳特曼·奥斯卡·普,德国外交官,1924年任驻日大使馆临时代办,1931年冬任驻华公使,1935年使馆升格后任大使。1937年10月至1938年1月,他奉德国政府之命,与驻日大使狄克逊斡旋于中日政府之间,为谋求“停战”与“和平”开展了一系列秘密外交活动,并由此酿成抗日战争初期日本诱降和南京国民政府暗中对日妥协的一次未遂事件。

陶德曼调停发生在抗日战争激烈紧张之时,有比较复杂的原因。

从日本方面看,实现灭亡中国,进而称霸世界是既定的战略目标,其实施手段有军事摧毁和政治迫降两种方式。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时,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面对孱弱的中国,曾幻想以速战速决的方针实现亡华政策。由于中国人民顽强不屈的抵抗,使日军逐渐陷入战争的泥潭。1937年7月至10月,日军占领了北平、天津等大城市,猛烈地进攻上海,却未能彻底摧毁中国军队的主体防御,置中国于死命。尤为使日本难堪的是,自“九·一八”以来其侵华行经屡遭国际正义舆论的谴责,越来越陷入孤立,于是改换了手法,在公开打出“反共”旗号侵略华北的同时,频频做出“不扩大”和谈判的姿态,以蒙蔽视听。卢沟桥事变后,中国政府上诉国联,请求列强诸国施加压力,调解中日争端。国联第18届大会正式接受了中国的申诉,并由23国咨询委员会通过两项报告:1.认定日本的军事行动违背华盛顿九国公约及巴黎非战公约;2.应由九国会议讨论解决中日冲突。尽管国联的报告没有直接指斥日本为侵略者,也拒绝了中国提出由国联决议制裁日本的要求,但是邀请九国公约签字国开会颇使日本感到尴尬。10月5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在芝加哥发表演说,公开提出“隔离”政策,使日本方面非常紧张。这时,九国会议一旦举行,不论是否做出决议,都将置日本于被告的地位。于是,日本悍然拒绝了会议邀请,唆使德国和意大利反对九国会议讨论中国问题,同时还制订了由第三国出面调停,诱使中国政府与其直接谈判的计划,与国联的干涉相抗衡。10月初,日本外相广田与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商谈由英国调停中日战争的可能性。日方提出的条件是:1.在华北建立非武装区;2.保持与“满洲国”事实上的关系;3.控制在中国的排日运动;4.承认在华北经济均等的原则①。以后,英国政府倾向于召开九国会议。日本遂改由接受德国或意大利出面“调停”。

由第三国出面接洽中日直接谈判,也是国民政府的一贯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蒋介石表示了抗战的意向,同时企图将卢沟桥事变作为局部冲突,“以外交之方式,谋和平之解决”。起初,国民政府谋求美、英大使出面斡旋中日争端,未获实际效果。8月初,外交部又派高宗武多次访晤日本驻华大使川樾茂,试图为直接谈判奠定基础。以后,蒋介石约见了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提出希望德国出面调停。9月,蒋介石派蒋百里赴德国和意大利,促请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派代表接洽中日直接谈判。蒋百里在柏林见到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和空军统帅戈林。他们表示,德国在适当的时机可做中日之间的调停者。

德国出面调停中日战争也不是偶然的。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使德国面临两难的选择:若支持中国,就会得罪日本破坏德意日协定,违背其法西斯全球战略;若支持日本侵华,就会损害其在华利益,亦非德国所情愿。自20年代以来,德国与国民政府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频频向中国派出军事顾问并出售武器,也从中国获取所需要的工业原料和外汇。德国政府担心,日本侵华战争的发展将损害德国在华利益或德日同盟国之间的关系,甚至对德英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产生了调停中日战争的意向。10月下旬,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电告驻华大使陶德曼和驻日大使狄克逊,德国愿意调停中日战争,并充当双方“传信人”,由此揭开陶德曼调停的序幕。

陶德曼介入调停之前,已经获知日本准备与中国谈判的消息。当时日本军部以参谋本部石原莞尔为首的“不扩大派”,通过马奈木中佐与德国驻日武官奥特进行联络,并在极端秘密中进行交涉。之后,由马奈木陪同奥特赶到上海,向陶德曼说明日本方面的意图。10月30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中国外交部次长陈介,正式表明了愿意调停中日战争的立场,并“劝告”中国政府不要对九国公约会议抱希望,应尽快与日本谈判,并修改对苏联友好的政策。同日,驻日大使狄克逊也向日本政府表达了参加调停的意向。

11月2日,即布鲁塞尔九国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日本外相广田正式向狄克逊提交了日本政府的议和条件。其内容是:1.在内蒙组织类似外蒙的自治政府;2.华北非武装区扩大到平津铁路以南,华北行政权属南京政府,但须派一个亲日的行政官长;3.上海停战区应扩大,由国际警察管理;4.停止排日,包括修改教科书;5.共同防共;6.减低日货关税;7.尊重外国人在华权利②。广田声称如果中国政府不接受这些条件,日本就要把战争进行到使中国完全溃败,然后再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翌日晨,狄克逊将日方的条件电告德国政府,敦请“对南京施加压力,使它接受这些条件”,并力促德国在华军事顾问“向蒋介石报告战局时鼓吹和平谈判”③。德国政府认为可以将此作为开始谈判的基础,遂电令陶德曼,把日本的条件通知蒋介石。

11月5日,陶德曼在南京会见了蒋介石,正式提交了日本的“议和条件”。当时,孔祥熙也在座。蒋介石一面提出和平的基本条件是“恢复到卢沟桥事变以前状态”,一面忧心忡忡地向陶德曼表示,“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中国政府倾倒了,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中国共产党将会在中国占优势,但是这就意味着日本不可能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来不投降的”④。为此,他与陶德曼约定:双方都要“严守秘密”。这时,蒋介石对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仍抱很大的希望。11月7日,他就九国会议问题答外国记者时表示:“中国现在正是布鲁塞尔会议列强关切的对象,而列强是有意要在华盛顿条约的基础上觅致和平的。”“在国际公约不发生效力,正义公理未能伸张之时,唯有对侵略我国之敌人,坚忍抗战,贯彻到底。”⑤11月初,正面战场的形势急剧变化。在华北,日军相继战领忻县和太原,将战火烧向山东北部。在华东,日军偷袭金山卫,突破中国守军侧背,锋芒直指上海市区。在布鲁塞尔九国会议上,英、美、法等国各作长篇空词的发言,对制裁日本侵略,皆讳莫如深。在上述背景下,德国与日本互相配合,对国民政府施加了更大的压力。9日,德国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陆军上将法尔根豪森,按照陶德曼的要求,在南京向蒋介石、宋美龄、孔祥熙、白崇禧等施以恫吓,从军事、经济与革命的角度,要他们注意,“如果战事拖延下去,中国的经济崩溃,共产主义就会在中国发生”。15日,日本外相广田也请美国驻日大使詹鲁转告蒋介石:战争再继续的时候,条件就更苛刻了。28日和29日,陶德曼先后会见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孔祥熙和外交部长王宠惠,敦促中方表态。12月1日,德国外交部长牛赖特也在柏林会见中国驻德大使程无放,告诫中国政府“不要不加考虑就拒绝日本的和平建议,还是尽量议和为好。中国方面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也不能把日本的军事胜利扭转过来”,“中国政府迟延议和的时间越久,中国国家解体的危险也越大”⑥。同日,日本大本营正式发出进攻南京的命令,对国民政府摆出必欲摧毁的的架势。

在日本军事和外交两手政策的压力下,蒋介石于12月2日下午在南京召集高级将领会议,参加者有顾祝同、白崇禧、唐生智、徐永昌等。大多数人是第一次听到日本的议和条件,一再追问是否还有附加条件。白崇禧说:“如果只是这些条件,为什么非打仗不可呢?”徐永昌和顾祝同认为,可以在此基础上与日本谈判。最后蒋介石表示:1.德国之调停不应拒绝,并谓如此尚不算是亡国条件;2.华北政权要保存。傍晚,蒋介石再次会见陶德曼,称中国愿意以日方的条件为谈判的基础,华北的主权和完整不得侵犯,并屡次提出谈判要严守秘密。6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在汉口中央银行召开第54次常委会议,由外交部次长徐谟正式报告了陶德曼调停的初步情况,并通过了蒋介石的上述两项决定。

然而,日本政府与军方并未因南京政府准备妥协而罢兵,随着日军攻占太原、上海、南京和济南等大城市,气焰更加嚣张,胃口越来越大。12月4日,德国政府将陶德曼调停的经过写成备忘录,通过狄克逊交给日本政府,探询是否可以“按照原来的条件进行谈判”。日本外相广田却称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条件要有所不同,需重新研究后才能决定,因而使陶德曼调停毫无结果。

12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为日华和平谈判事项给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进一步提高了“和平谈判”的条件。新的条件共4项:1.中国放弃容共抗日反满政策,对日满两国的防共政策给予协助;2.在必要地区设置非武装地带,并在该地区各个地方,设置特殊机构;3.在日、满、华三国间,签订秘密经济协定;4.中国应向日本作必要的赔款。这是一个可以由日本任意解释的无所不包的条件。据广田告知狄克逊,其具体内容是:1.承认“满洲国”;2.“非武装区”指内蒙、华北、上海附近地区,“特殊机构”指自治政府或不受国民政府管辖的地方政权;3.经济合作指关税和商务;4.赔偿指军费和日本财产损失的赔偿,也包括日军的“占领费”。这些条件无疑旨在灭亡中国,就连狄克逊也认为于谈判不利。广田则表示,该条件已经天皇批准,决不改变,并规定以12月31日24时为答复的最后期限。如果中国不接受新“和谈条件”,日本“就将被迫以完全不同于前此所持的观点来对待目前的局势”⑦。显然,这是向中国政府发出了最后通牒。

德国政府接到复文后,于23日将日本的媾和条件电告陶德曼。陶要求会见蒋介石,因蒋生病遂将日本的条件交给孔祥熙和宋美龄。据称俩人对此“极其惊讶”,明确表示日方的要求过于严苛,若“举行和平谈判的努力不成功,中国将继续抵抗到底”。陶德曼为了维护德国的利益,竭力劝说中国妥协。30日,法尔根豪森在与中国军事首脑会谈时,也一再提出“不能乐观看待抗战力量”⑧。三在战局不断失利的情况下,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一直谋求与日本举行秘密谈判,终因日本提出的条件越来越难以接受,被迫改变了求和的政策。1937年12月27日至1938年1月1日,蒋介石在汉口连续召集各地军事将领会议,重新调整了军事部署,而对于日方所提条件的答复一拖再拖。直至1月10日,陶德曼询问张群,张仍答以“目前对日本的要求还在研究中”。同一天,日本内阁和参谋本部举行联席会议,将中国接受新“和谈”条件的期限延至1月15日,否则即否认国民政府,承认华北伪政权。1月14日午夜11时55分,在日本限期届满前5分钟,陶德曼再次晤访王宠惠,催询中国政府表态。王作出一个不置可否的回答:“日本的条件太广泛了,中国政府希望对新条件知其内容和实质,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否则“不能做出任何决定,又不能表明任何意见”⑨。15日,行政院长孔祥熙致电日本外相,要求日本进一步说明新条件的详细内容,实际上婉拒了日本提出的迫降条件。

由于中国政府未在日本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所提无理要求,日本政府黔驴技穷,于1月16日公开发表否认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⑩18日,日本召回驻华大使,中国也召回驻日大使,两国断绝外交关系。19日,国民政府针对日本“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宣告:“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方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决非中国所能忍受。同时在日军占领区内,如有任何非法组织僭窃政权者,不论对内对外,当然绝对无效。”11至此,陶德曼调停以失败告终。

①《西原寺原田回忆录》第4卷,东京岩波书店1953年版,第1902页。

②④古屋奎:《蒋总统秘录》第11册,台湾,第92、93~94页。

③⑥《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第74~75、76~77页。

⑤1937年11月9日《中央日报》。⑦《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7~48页。

⑧⑨⑩《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第2分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0、147、149页。

11 1938年1月19日《中央日报》。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马列学院)责任编辑:林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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