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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现代农业发展调研与思考

时间:2024-04-24

朱强 罗朝晖 李晓宁 薛芙蓉 宋洁 张磊 白雪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了解乡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于今年年初对西安市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和西咸新区9个涉农区县的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分别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显示:较三年前(即2015年),农户对技术、信息、销售及信息化公共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显著,但存在对接网络市场能力弱、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松散、产业化发展程度低等诸多问题。

发展现状

1.农业经营相关情况

(1)农业机械化已进入基本实现机械化阶段。农业机械化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规模经营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具有显著作用。参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阶段划分标准(对当年耕、播、收机械化水平加权计算所得,不足40%为初始农业机械化阶段;40%-70%为初步农业机械化阶段;70%-85%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阶段;高于85%为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阶段),西安农业机械化使用水平在2000年为47.6%,除2003年受“非典”影响、2017年受经济下行及产业结构升级共同影响,出现农民工大量返乡、农业机械使用减少、机械化水平随之小幅回落之外,基本呈逐年提高趋势,2014年西安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70%,2016年达到极大值76.4%,表明西安目前已进入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阶段,但距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尚有差距。

(2)社会从业人数逐年增加、农业从业人员占比逐年递减。随着各级政府扩大稳定就业一揽子政策的实施、西安经济的持续发展,西安全社会从业人数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389.1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621.2万人,年均增速2.6%。同时,随着西安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从业人数由2000年的146.07万人减少到2018年的97.65万人,年均递减2.2%,其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亦逐年下降,2018年较2000年共降低了21.8个百分点(见图1)。与此同时,西安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60.8%提高到2018年的74%。

图1 2000-2018年西安社会从业人数与农业从业人员占比对比

图2 2000-2018年西安耕地面积与劳均耕地面积对比

图3 2000-2018年西安人均农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对比

(3)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劳均耕地规模偏低。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基本建设步伐的加快,西安农村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由2000年的443.37万亩减少至2016年的346.8万亩,16年来共减少了96.57万亩,减幅达21.8%。2017年受西安农村土地征用政策、补偿标准的出台落实影响,耕地面积有所增加,2018年较2016年共增加了20.81万亩,2000年至今年均降幅为1%。同时,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加快。劳均耕地面积(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基本呈波动增加趋势,2018年西安劳均耕地面积为3.76亩,较2000年增加了0.72亩,增幅为23.7%,年均增幅为1.2%(见图2)。据测算,农业专家普遍认为,我国每个劳动力的适度经营规模应在10亩(粮食种植)甚至更高水平(农地适度规模的确定受具体区域及不同农作物影响较大),而目前西安劳均耕地规模还偏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西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与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还不相适应。

(4)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规模效益不断提升。西安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6.9%下降到2018年的3.1%,即西安目前15.7%的农业劳动力仅创造了3%左右的GDP,表明西安农业劳动生产率还相对较低(见图3)。2000年至今,西安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为11.4%,分别低于第二、第三产业2.7个和5.5个百分点。但由于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技术不断推广应用,人均农业增加值不断增加,年均增速为13.2%,比人均GDP年均增速略低0.05个百分点。

2.农民收入情况

(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000年至今,西安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名义增速为11.8%,高于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尤其在2010年后,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城镇化进程加快、惠农富农、保障农民工权益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扭转了之前连续多年低于城镇居民的局面,平均增速高于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在构成农户收入的四大来源中,除了家庭经营性收入,其他三项“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处于上升状态(剔除口径变化影响)。其中工资性收入的占比由2000年的36.4%提高到2018年的60.2%,转移性收入由3.8%提高到20.4%,而同期家庭经营性收入由55.6%下降到17.1%,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反映出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贡献率在下降,农业生产的核心地位在削弱。

对农户的调研分析

本次调查在西安9个涉农区(县)27个行政村开展,随机抽选了75户农户进行了面对面问卷访谈,其中普通农户56户、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19户,并将调查结果与三年前(即2015年)西安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1.农户的基本特征

(1)农业兼业化、副业化趋势明显。从家庭收入来源看,75户农户中以农业为家庭收入第一来源的占73.3%,其中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养殖业户分别占41.8%、43.6%和14.6%,与三年前调查结果对比,经济作物和养殖户占比分别提升了16.1个、7.3个百分点,反映出近几年西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务工收入为家庭第一收入来源的农户占26.7%;69.3%的农户家庭有两种及以上收入来源,以农业为第二收入来源的农户占25.3%,以务工为第二收入来源的占36%,以做生意、村干部或退休金为第二收入来源的占16%。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农户占60%,农忙之余兼做生意的占9.3%,纯农户占24%,纯务工户占6.7%。

(2)农户家庭规模有所缩小。家庭户均常住人口数4.13人,其中3人及以下的小家庭占34.7%,4人及以上的占65.3%,大于5人的大家庭占38.7%,户均劳动力人数为2.52人,人口负担系数为64%。与三年前调查结果对比,常住人口数、劳动力人口数及大家庭占比均有所缩小,说明农户家庭规模呈缩小趋势,养老和子女教育压力增大,劳动力负担依然较重。

(3)规模化经营程度有所提升。对27个行政村的调查显示,平均每个村只有2.6户为经营耕地面积超过10亩的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有29.6%的村无一户规模大户。被调查的56户非经营大户中,户均耕地面积为4.6亩,19户规模大户户均耕地面积为35亩。与三年前调查结果对比,规模大户占比及耕地面积明显提升,说明近几年西安土地流转成效显著,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有所提升,但小规模家庭经营仍为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

(4)农户依然为耕地流转主体。从2018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看,有33.3%的农户有耕地流转行为,其户均流转总面积为23.9亩,其中流转出(入)农户的占85.1%,流转出(入)合作社的占13.7%,流转企业为0,流转其他主体占1.2%。

(5)农户组织化程度仍较低。从农户是否参加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情况看,73.3%的农户未参加合作社,只有26.7%的农户参加了合作社(大户参加合作社的比率为31.6%)。对其参加合作社提供服务情况看,认为提供了技术和信息服务的各占50%,提供了销售服务的占20%,提供了农资种子等供应、资金服务的占10%,提供了品牌化经营服务的占5%,什么服务都没有的占20%。

2.农户社会化服务需求情况

(1)技术服务供需矛盾有所加大。技术服务体系是联结千变万化大市场与千家万户小生产的重要纽带,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调查显示,农户对生产技术的服务需求最大(占64%),较三年前的调查排位提升了一位。其中小规模经营户对技术服务的需求高于规模户8.2个百分点。说明三年来技术服务有效供给依然严重不足,供需矛盾更为突出,各层级的技术推广渠道及人员与小农户之间的脱节、缺位现象更为严重。同时,42.7%的农户表示“不懂技术”,这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2)信息服务呼声依然最高。市场经济是信息引导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及时、准确和有效的信息服务。调查中农户对信息服务需求排第二位(占48%),较三年前排位后退一位,但占比基本不变。其中,大规模户对信息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说明农户尤其大规模户对信息服务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产品流通、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增效增收等方面的认识更为深刻。同时,44%的农户表示“没有致富信息来源”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3)销售服务改观不大。农户个体了解市场信息的能力和渠道有限,生产的盲目性和销售的随机性同时存在,难以应对市场风险。调查中农户对销售服务需求排第三位(占44%),比较强烈,与三年前排位不变。同时25.3%的农户表示“没有可靠渠道,不好销售”也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4)农资安全、贷款和保险等服务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经过三年来国家及地方“三农”相关政策法律、市场监管主体等不断发展完善,农资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坑农害农事件不断减少;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资金瓶颈有所缓和;地方政府及扶贫部门对产业发展保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可供选择的保险机构及保险险种不断增多,保险服务薄弱的局面有所改观。农户对上述服务需求的迫切程度与三年前相比,平均下降10个百分点,供需矛盾得到较大改善和缓解。

(5)信息化相关公共服务需求迫切。随着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体系的完善,在“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背景下,农户对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服务需求日益迫切。调查中38.7%的农户认为信息化相关服务在公共服务项目中需求最迫切,高于其他民生服务项目。其中,大规模户对此需求高达68.4%,高于小规模户39.8个百分点。说明农户尤其是大规模农户对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和重塑传统农业,创新、提高农产品盈利模式和附加值等有了初步认识和现实需求。与三年前的教育、环境、医疗等民生难点、焦点问题形成较大反差。

3.农户社会化服务渠道状况

(1)传统渠道为主,合作社、大户参与度有所提升。对农户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会寻求并得到帮助的调查中,“邻居亲戚朋友”以56%的占比位列第一,说明目前大部分农户得到的帮助依然游离在非政府非集体服务体系之外;来自“村委”“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由于近几年政府主管的乡镇农业技术部门机构改革,存在技术服务人员短缺、知识老化等问题,难以给农户提供有针对性、时效性强的技术服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有限,公共服务能力未明显提高;在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今后及未来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和趋势的前景下,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服务的覆盖范围较三年前有所提升,占比约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但龙头企业、科研教育单位提供的服务仍寥寥无几。

(2)销售渠道不畅,新型经营主体服务能力较弱。“互联网+”现代农业最直接的落脚点是通过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等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有机结合,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风险、增加农户收入。进一步对农户获得销售服务的渠道进行调查,结果显示,61.3%的农户通过“上门收购”、40%的农户通过“自己零散销售”、8%分别通过“专业批发市场”“大户或示范户订购”、6.7%通过“互联网”、5.3%通过“合作社”、1.3%通过“企业”的方式进行销售。说明目前西安农户销售渠道不畅、方式被动且风险大,个体弱势没有通过新型服务主体实现资源整合和多赢,各类新型服务主体的带动能力、服务领域和服务意识还较弱。

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调研分析

1.合作社经营现状及特征

农民合作社是农户为提高市场谈判地位、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融资和抗风险能力、分享生产经营增值收益,通过联合与合作组建起来的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据了解,2018年西安共有5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2家省级合作社。对27个行政村的调查显示,平均每个村有2.7个注册合作社,其中最多的有11个,有25.9%的村无合作社,随机对12个合作社的调研结果显示:

(1)合作社产业分布较单一、产业化程度低。被调查的合作社涉及产业以种植业为主,占83.3%,养殖业占33.3%,产品加工服务业占16.7%,涉及两个及以上产业的合作社占25%。调查发现,合作社功能不断拓展,为农户提供农资采购、新技术选择、信息获取、产品分级包装、运输营销及品牌化经营等活动,越来越多地承担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但目前发展阶段还主要以销售初级农产品和地方土特产品为主,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获取产后增值收益和深化市场合作等产业化发展方面做得还不够。

(2)合作形式以传统方式为主。调查中,33.3%的合作社以合同方式,25%以订单方式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其中只有8.3%的合作社在合作中引入入股方式,另外,41.7%的合作社与农户没有任何利益联结机制。说明目前西安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不利于合作社专业化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

(3)规模参差不齐、对接网络市场能力低。在政策大力扶持下,近几年西安合作社发展较快,被调查合作社基地规模(自建加订单)平均为8000多亩,规模从90-90000亩不等。2018年固定资产总额平均为1459万元,资产从12.6万-5000万元不等。2018年平均销售总收入为2427.5万元,从100万-6000万元不等。其中线上销售收入平均为38.7万元,占销售总收入的1.6%,且只有41.7%的合作社有线上销售收入,其线上销售收入占比也仅为3.6%。2018年平均净利润162.8万元。反映出西安农业合作社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农业盈利模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对接网络大市场的能力尚不足。

(4)带动农户增收见成效。被调查合作社平均带动农户数量710户,数量从63-4000户不等,不少合作社辐射带动外市如渭南、咸阳甚至更远地区农户。2018年支付农户相关费用平均为1291.2万元,其中合同收购占92.8%,工资报酬占4.9%,股份分红占0.9%,土地租金占1.4%。从合同收购价与市场价对比情况看,50%高于市场价,平均高出19.3%;8.3%低于市场价,还有41.7%与市场价持平。经简单测算,参加合作社平均可拉动每户年增收3169.3元,其中经营收入1751元(合同价优势),工资性收入996.2元(雇工),财产性收入422.1元(股份分红和土地租金)。

2.龙头企业经营现状及特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农业产销一体化经营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据了解,2018年西安共有1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49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互联网+农业”企业,本次调研随机选取了其中的5家龙头企业,结果显示:

(1)产业分布广泛、规模较大。西安龙头企业涉及粮食、蔬菜、花卉园艺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生态产业、环保及农旅等诸多领域。被调研的5家龙头企业中,基地规模最高的为2万亩,最低的为90亩,平均为5468亩。2018年固定资产总额最高为7亿元,最低为1000万元,平均为17640万元。2018年销售收入最高为7.5亿元,最低为500万元,平均为9670万元,其中线上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17%。

(2)辐射作用、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被调研的5家龙头企业中,从与农户是否有利益联结机制看,1家为合同方式,1家为订单方式,3家没有任何利益联结机制。联结农户数量最多的为2万户,最少的为150户,平均为4452户。2018年支付农户相关费用平均为4816.2万元,其中合同收购占95.7%,工资报酬占3.4%,土地租金占0.9%。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量、支付农户合同收购费用与就业报酬支付金额等能力分别是合作社的6.3倍、4.7倍和2.6倍,表明龙头企业实力雄厚,与农户、合作社等长期合作,输出新技术新工艺、标准化生产方式,是引领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突出问题

1.农村信息化基础方面

(1)农村物流网点少、仓储设施简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是农村电商活动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电商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据对27个行政村的调查显示,村通宽带占比为100%,但村里有物流网点、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村占比为59.3%,物流覆盖率还较低。另外,物流网点仓储设施简陋且技术装备不完善,尤其具有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很少。农业物流信息化程度低,统一共享的物流平台尚未建立。说明目前西安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到位,制约了农村电商的发展。

(2)信息化技术人才急缺、智慧农业发展难。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据对28个行政村的调查显示,本村有职业农民的村占比为55.6%,而职业农民中懂信息技术的少之又少。调研中专业大户、合作社及龙头企业普遍反映,没有开展线上销售或者线上销售占比低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急缺懂信息技术的人才。而“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物联网技术(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可以大大节约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本次调研中只有个别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所涉及。

2.新型经营主体方面

(1)土地流转等问题造成规模不经济。土地是维护现代农业生产稳定性的根本。调研发现,有的农户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土地入股意识不强,土地流转手续繁琐,以及合作社缺少启动资金,使得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对规模经营有心而无力;产能跟不上,高规格置办设备、培训人才,导致后期出现产品加工、人力等空闲时间长,规模不经济、资源浪费等突出问题。

(2)产业发展政策要素制约大。有的合作社、龙头企业反映,由于本地种养用地、设施用地和资金担保等政策扶持获得难度大,而外省如宁夏、甘肃等地区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大,所以一些产业发展项目不得不转移到外地,对产业发展尤其本地农户增收带动作用大大减弱;另外,政策指导不到位、不明朗,如农地农用监管政策不到位,造成园区、大棚等建设不规范、不标准。

(3)农户契约意识缺失、利益联结关系松散。在带动农户增收的结构中,按合同价收购比按市场价多支付的差价为农户增收的主要部分。调研中有合作社、龙头企业反映,与农户所签合同不对等,农户履约、守信和法律意识不强,执行契约的约束也比较少,在市场价高时,农户违约甚至掺假等事件时有发生。而农户、各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以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等要素相互入股、相互渗透,形成利益共同体,融合发展、利益共享的局面尚未形成。

(4)参与一些社会职能、负担较重。有的合作社、龙头企业反映,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赋予新型经营主体一些社会职能,如扶贫、技能培训及贷款担保等,对其资金流转、使用造成一定压力,负担较重。

3.“互联网+”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方面

(1)产业化程度较低。农户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社会化服务渠道传统,联结农户的合作社产业单一、对接网络市场能力较低等问题的存在,反映出西安市农业联结农户和市场的产业化发展程度较低,农产品附加值较低、风险较大的局面难以改观,限制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在农业中的引入。

(2)品牌化意识和能力不足。品牌是农产品增值的重要环节。调研发现,农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严重,申请国家地理标志品牌的农产品、高端产品较少,缺乏品牌新意、品牌宣传,致使农业经营收入增长缓慢。

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公益性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充分保障常规性、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或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等,不断完善现代农村综合服务体系。

(2)拓宽渠道,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户急需的新技术新品种、销路、就业等信息的收集、发布,有效弥补这类信息市场短缺的现状。

(3)在社保、资金和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吸引、留住返乡创业人才,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其成为智慧农业带头人。

(4)因地制宜做好前期主导产业、苗种的筛选,加强产学研协同驱动,后期加强资金使用、项目落实等督导管理,对周期长、农户没有收益的年份适当给予补偿,解决农户生活问题,避免农户急功近利,盲目砍伐、跟风等现象。

(5)鼓励引进生态环保,能辐射带动农户增收、创造就业机会的项目,注重政策以奖代补机制,加强标椎化建设、精细化管理。

2.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促进多元化社会服务格局

(1)依托地区资源优势,重点扶持能够带动整个地区发展和农民致富的优质龙头企业,从税收、信贷、财政和土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农技站、科研机构、合作社等联合合作,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

(2)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与农机公司等合作组织,进一步从政策优惠、资金信贷支持、服务场地、人员培训与内部运行管理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快速发展,促进其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提供延伸性、统一性生产服务,提高农户生产效率,节省农业生产的成本开支。

(3)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能手、农村经纪人和其他类型能工巧匠等农村各类专业户的培育力度。

3.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加速“互联网+”融合发展

(1)简化土地流转手续、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鼓励规模经营,鼓励小农户劳动力转移。

(2)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延伸三产融合渗透、交叉重组的路径,拓展农业产业链,开发农产品产业功能,并倒逼农业企业更加注重产业化的发展,为农业服务体系的创新升级提供广阔空间。

(3)品牌就是认可度,就是议价能力,要树立品牌富农效应,支持农业发展走生态化、标准化、精品化和品牌化的路线。

(4)互联网是农业生产风险管理的“千里眼”“听诊器”,要积极发展电商,通过互联网,把信息、技术带进来,农产品带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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