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凌
回顾总结建国以来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演变与宁波民营经济发展实践,探讨民营经济发展新阶段政策如何创新,对于推动新形势下的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回顾建国以来宁波民营经济发展实践,可以明确看到:政策引导与支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宁波民营经济崛起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阐述到,“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使得新中国成立伊始宁波民营经济继续得以发展。1952年,全国开始进行公私合营。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规定私营经济存在的同时,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又规定了对其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等政策,并且指出了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的发展方向,宁波民营经济相应地转向调整与收缩。1956年,私营经济在意识形态领域成为资本主义的代表产物之一遭到警惕和批判。1966年,宁波民营经济接近空白。继之经历10年“文革”后,宁波民营经济几乎绝迹。
这一阶段,计划经济的实施包办着资源分配和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生产,民营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基本上是没有的。
改革开放初期,提升经济活力与增加劳动就业岗位是政策最需要解决的问题。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承认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①。1984年中央第一次明确了乡镇企业的含义和地位②。在政策的允许、放开下,宁波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再度崛起,与个体户一道成为这一阶段宁波民营经济发展的亮点。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项目的增加,1988年4月,政策再次对实践作出积极响应,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③。同时,伴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三来一补”④造就了宁波民营经济的又一支生力军。
这一阶段,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不是体现在“引导”上,而是体现在“允许”上,尤其是面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与土地资源优化整合的时候,政府默许乡镇企业的存在与发展,促进了宁波乡镇企业不断涌现。同时,民营经济发展必须嵌入体制,方能取得竞争优势。因为只有在政策默许甚至支持下的经营行为,才更易于找到新的市场空间。
伴随着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建立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得到肯定,民营经济队伍不断扩大,触发了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调整和改革。受到国企“抓大放小”政策影响,混合所有制经济思想的提出⑤,国有与民营部门磨合出各自空间,形成搭配与合作的互动关系,这又推动了所有制结构的全方位改造。在宁波地区出现了颇具特色的多种公有制实现形式,如资产重组的“维科模式”,股份制改造的“波导模式”和收购兼并的“开开模式”。
这一阶段,政策已由以前的“承认默许”转向主动引导与扶持,更加尊重产权、开放,汲取民营企业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宁波市保护私营经济条例》等文件的颁布实施,推动众多民营企业家由以往的小心谨慎、“只做不说”转变为信心百倍、大胆迈进,宁波民营经济不断发展。
进入21世纪,面对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全国层面不断推出包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内的各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民营企业转换增长动能实现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国家除了继续在产权保护、金融支持、市场准入、鼓励“走出去”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外,还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通过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随后,宁波也相继推出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降本减负新10条”“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23条”等政策举措,加上当前开展的“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联三促(联系企业促发展,联系项目促投资,联系基层促效能)”等专项服务行动,释放了着力推动宁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同时,宁波民营经济也从依附型向自主创新型加快转变。不仅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也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加速拓展,创新成果与隐形冠军⑥不断涌现。
当前,宁波民营经济已进入创新发展新阶段,开展创新呈现的新特点新需求促使产业规律变了、经济形态变了、企业需求变了,相关的政策亟待创新。
创新发展是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主题。从民营经济发展历史看,或凭借后发优势创新,即指相对于行业的先进入企业,后进入者通过观察先入者的行动及效果来减少自身面临的不确定性,进而采取相应行动,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如宁波不少家电企业在发展初期热衷于从国内外市场购买“爆款产品”并对其进行分解,再稍加修改,申请一个外观专利,然后进行批量制造。而当前,民营企业创新已越来越多地凭借先发优势,即指先行者对革命性的产品居垄断地位,通过领先技术和产品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如海天塑机、舜宇和方太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山寨式创新的成功几率降低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不断高企,使得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正向主要依靠知识资本等高级要素的先发优势发展模式转型。这类“创新行为”通常被界定为一种“创造性破坏”,既难有所预期,又缺可循经验。政策制定方往往无法有效甄别与监督企业的发展,或者滋生政策寻租行为,或者腐蚀政策支持力度,还有可能因为政策扶持导致企业“软预算约束”,降低企业自身风险意识,引发巨大经营风险。
民营企业开展创新的另一个新特征往往是通过产业融合的方式。当前,制造业的价值分布正从制造环节向服务环节转移,促进了研发、设计、物流外包提供等服务性质活动的发展。如宁海文具企业在传统制造环节中加载创意元素,通过融入创意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慈溪方太通过时尚设计与应用功能的完美融合,开启了厨房电器的Touch时代。吉利通过物流服务外包,实现了平均每辆整车生产性物流成本降低1/4,物流效率提高30%,一年节省物流成本300万元左右。更多的宁波民营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提升。
当前,更多的制造服务化促进了产业融合化。产业从分解、融合到跨界,要求政策不能再用以往管工业的方式管新兴产业。另外,对于某些知识型服务业,也不能单纯的以所谓的效率来作为评判其好坏的标准。
当前,民营企业开展创新的环境日益开放,“走出去”企业已从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发展到中小型企业抱团“出海”;从龙头企业通过并购海外技术开展创新,如均胜电子通过并购德国普瑞,掌握了汽车高端电子技术,同时在波兰、罗马尼亚等中东欧国家建设生产基地,建立海外子公司与宁波总部的技术共享机制,在宁波布局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并将上市公司总部迁回宁波,实现对宁波的技术反哺、投资反哺,到实行产业链、集群式发展,这需要做到外引与内联并重,实现相关要素的更充分流动与整合。
然而,从外部环境看,贸易摩擦正成为中长期问题。欧洲部分国家对宁波民营企业产品给本国市场带来的冲击日益关注,宁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总体不多,对境外产业的投资整合力度不强;国际间科技交流、技术转移和人才流动欠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较弱;从城市功能角度看,宁波在空港旅客吞吐量、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入境游客和旅游外汇收入等方面相对落后。如何充分利用好最大的优势——开放,也是政策亟待创新的重点之一。
一是在“非禁即入”⑦的前提下,引导国企民企的分工合作。基于国有企业多处于产业链上游,在基础产业和重型制造业等领域发挥作用,民营企业可侧重提供最终消费品,或参与运作国有企业已承接项目中的若干细分环节。二是引导突出不同规模民营企业的创新重点。以大企业研发新品、小企业做配套生产为着力点,推动高效产业链的形成。三是基于民营企业创新产品的发展及其规模化都和其预计市场需求爆发点息息相关,应权衡好关于激励创新的供给面政策和需求面政策的资源配置⑧。
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平台。实现孵化条件与服务内容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高校院所成立的众创空间,可以探索第三方企业性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民营企业创办的众创空间,在高度精细化的产业领域,加强与高校院所、专业化机构的协同合作。另一方面,引导智能制造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模式,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技术攻关和开展人才培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加大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力度,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成长性高但“高风险、轻资产”的科创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组织力量对希望通过上市解决无人接班问题的个人(家族)企业进行梳理摸底,由专门机构对其整合、辅导并推动上市。与此同时,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集聚建设以天使投资、孵化器基金⑨、多种风险投资为主体的科技金融体系,鼓励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及小微银行等金融服务方式,并形成有效互动。
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数据标准及交换体系,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创新监管体系。以工商登记、行政许可、商品检验、年检、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与专项行动等监管方式为主的传统的市场监管体系,对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或产业跨界融合衍生出来的新兴创业领域不一定适用。因此,必须顺应新趋势新业态发展要求,改革监管思维、创新治理方式,重新构筑监管体系。同时,推进第三方评估。将专业人士的第三方评价引入地方政府营商环境的考评之中,这样既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又能促使地方政府直接面对需要解决的问题。
深化对“走出去”的发展规划、产业导向、区域布局等战略研究,把“走出去”纳入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面融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一带一路”综试区、“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城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甬商“走出去”与甬商回归工作、外经与外贸外资工作。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监管,引导其合规投资、依法运营。
注释:
①1982年12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②1984年中央下发了4号文件。文件中,将农名户办、联户办的企业与原有社队集体企业统称为乡镇企业。并且提出鼓励三者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对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同等对待,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
③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出:“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④三来一补是“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的简称。
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并在所有制理论上取得了新进展: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并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想,指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文献首次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阐述。
⑥“隐形冠军”指在细分领域中获得全球或大陆领先的市场地位却不是众所周知的企业。大部分的“隐形冠军”位于产业链上游,制造业企业是它们的主体。由于不与终端消费者产生直接联系,因而公众知名度比较低,故名“隐形”。但它们却因掌握行业核心技术、关键部件或材料,牢牢掌控着产业主动权。截至2018年,宁波市已拥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8个,居全国首位。
⑦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8年12月25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
⑧供给面政策是指创新政策通过激励创新的供给方(创新主体,如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来促进创新;需求面政策是指创新政策通过激励创新的需求方(产品的购买者)来促进创新。供给面政策和需求面政策各自有不同的定位和目标,针对的创新阶段也不相同,供给面政策主要针对创新过程的早期阶段,而需求面政策主要在创新过程的中后期发挥作用。
⑨如宁波已积极探索“母基金吸引子基金,子基金引导项目,项目促进产业”的模式,发挥基金在项目选择上的专业性和带动性,补齐政府招商中选资专业性的短板,实现科学选资和产业培育,实现“产业链精准招商”和“生态圈产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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