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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积极探索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不断推动儿童保障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时间:2024-04-24

◎通讯员 莫冠婷 庞博

近年来,从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稳步组建“模拟家庭”,再到在省内率先建立市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区域性孤儿集中养育,韶关市打开了儿童工作新局面。通过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分类保障、社会参与,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高保障标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从吃饱穿暖最基本生活需求覆盖延伸到享受教育保障、医疗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全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在监护、救助保障等责任全面分类落实到位,实现全市儿童保障由兜底性、基础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率先探索区域性集中养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儿童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按照《广东省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韶关市民政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率先在省内尝试区域性集中养育,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集中在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精心筹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规范有序开展交接工作,在严格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2021年2月5日,韶关市福利院温暖地迎接了8位来自各县(市、区)可爱的新成员。

注重人性化服务探索“模拟家庭”儿童养育模式

市福利院创新探索“模拟家庭”儿童养育模式,在保障儿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更注重发展人性化服务,促进孤儿回归家庭、社会。目前,首批组建的2个“模拟家庭”进展顺利,共惠及9名孤残儿童;第二批“模拟家庭”正稳步推进。

率先建立市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联合落实责任帮扶机制

2020年,调整建立韶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工会、共青团等26个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地各部门联合落实责任帮扶机制,分类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履行弱势群体监护兜底职责,健全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弱势群体格局。

不断提高基本生活保障为困境儿童织密防护网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韶关市民政局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0年全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278%、104%。2016年,将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2018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额享受低保;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全面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为困境儿童筑牢爱的港湾

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一体化服务水平。

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方面,指导各地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其他合适的实体机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韶关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均于福利院内或流浪乞讨安置中心挂牌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方面,依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建立儿童工作者队伍,重点做好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切实工作。目前,全市105个镇(街)、1441个村(居)配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率达到100%。

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断用专业服务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通过组织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开展成长教育、安全教育、心灵关怀、科学知识普及等活动,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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