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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夯基础 建队伍 强管理 重成效 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时间:2024-04-24

近年来,江门市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夯基础、建队伍、强管理、重成效,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社會组织党建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和规范了社会组织各项业务的开展,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

⑴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今年年初,江门市委组织部将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调整改设为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明确隶属于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接受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和江门市民政局党组的双重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党组负责。目前,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设委员5名,书记由江门市民政局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副书记由江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任,设1名专职副书记,另外2名委员由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兼任。

⑵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不断壮大。2011年,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成立之初,仅有4个全市性社会组织党支部共23名党员,至今已有29个全市性社会组织党支部、1个党总支,共159名党员。

2.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的做法

⑴党组织组建与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同步推进。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等党建工作审批表格,作为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必备材料之一。要求凡符合组建条件的必须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不成熟可采取“联合建”等形式实现社会组织成立与党组织组建工作审批同步并行,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

⑵党组织业务与社会组织业务同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建工作。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列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考评内容,实现业务与党建双管齐下、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

⑶创造条件组建基层党组织。一是扩大党员范围。因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党员人数不足而达不到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探索将党员范围扩大到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秘书长以上领导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理事以上成员),达到3名及3名以上党员的,成立基层党组织。二是植入种子党员。对党员不足3人的行业协会、商会,我市工商联尝试将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转入,协助组建党组织,组建后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当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达到3名以上党员时,再将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转出。

3.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从2017年起,我市就已启用省民政厅制定的最新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要求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必须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存量社会组织利用其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换届的时机修改《章程》,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二、队伍建设情况

1.培养人才方面

⑴大力倡导社会组织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目前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中共党员的,基本上已兼任党组织书记。

⑵加强培训。每年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加强党务知识和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知识的学习。

⑶优先将表现优秀的高学历人员发展为党员,加强后备人才储备。

2.探索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积极支持党组织建设的做法

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委托市义工联为属下每个党支部建立了党员义工服务队,要求各支部平时多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社会组织看到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所在社会组织的表率作用,引起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关注和支持。

⑵允许社会组织负责人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会组织,加强其归属感,以达到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目标。

⑶积极将表现优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党员。

三、党员管理工作

1.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做法

⑴鼓励从表现优异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发展党员。

⑵探索在社会组织成员中发展党员,目前仅将范围限定在社会团体中秘书长以上领导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

2.党员管理教育方面

⑴发放学习资料。2017年,市社会组织党委向全体党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书籍一套。

⑵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并及时印发至属下各支部,要求各支部督促各党员学习。

⑶加强教育培训。每年都举办各种党务培训班,要求社会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如,2017年4月21日,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专门召开学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专题报告会,属下各党组织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共30多人参加了学习。2017年10月30日下午,召开了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提法、新亮点、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十九大报告中有关社会组织的内容,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党员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委员及属下20多名社会组织党(总)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2017年12月26日,举办了社会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会,特邀广东省青联委员戴斌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分享其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体会,全体委员及属下各社会组织党(总)支部书记、党员参加了会议。

四、参与社会治理方面

1.在参与中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市社会组织党委部署和要求,各支部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通过送温暖献爱心、帮扶弱势群体、无偿献血、访贫问苦、诚信自律活动和加强党务培训等等形式,用实际行动践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如,2017年8月、2018年7月,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及全行业在全市各地进行无偿献血活动;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党总支多次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扶贫慰问、捐款等慈善活动。

2.引领“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2017年,市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层层示范带动,在各个社会组织中形成党员立足岗位“讲奉献、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如阳江商会党支部引领的“阳商论坛”已举办了10期,得到会员的广泛认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市酒类行业协会在协会党支部的引领下积极参与我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还有多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先后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程、“六一”儿童节结对帮扶助学等活动。

五、基础保障方面

1.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属下各党(总)支部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均设置在所在社会组织内,其中条件较好的社会组织,设置了独立的支部办公和活动场所。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⑴财政专项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江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委办发电〔2012〕62号)的规定,从2013年起,市财政均按要求足额下拨社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确保了党组织工作的有效开展。

⑵社会组织党员党费返还经费。目前,江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每年均全额返还市社会组织党委上交的党员党费,用于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党务活动。2018年以来,已返还党费17623元。

⑶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经费的补充及其他经费。目前,社会组织党组织所在社会组织均或多或少对党组织的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充,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每年还专门从市管党费中划拨一定经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务活动,其中2017年划拨了6.6万元,2018年划拨了10万元。

(江门市社会组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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