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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渊源探析*

时间:2024-04-24

闫丽娟 李智勇

关于“中华民族”研究,是既古老而又弥新的话题。谓之古老,自“民族(nation)”一词作为舶来品于清末民初之际传入中国,梁启超合“中华”与“民族”为一,首创“中华民族”概念,并指出“中华民族”沿由“天下主义”“华夷一统”的传统文化族群观发展而来。梁氏“中华民族”提出后,历经 “五族共和”“国族主义”“民族自决”“民族区域自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等多次口号、观念与理论的提出并付诸实践,这一概念的内涵、属性、特征、渊源等诸多关键问题在政治统治和学术研究中,即政府处理有关民族问题秉承理念与实行策略和学界对上述问题的认知叙述与理论阐释,百年来不断掀起层层浪潮,时代背景与政治环境的变革和需求对其不断赋予新的价值表述。谓之弥新,国家层面提出关于“中华民族”全面且系统的理论从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算起,至今不足四年。***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多次提及“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等。从提出“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后来明确“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见,由“积极培育”到“牢固树立”再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简单的称谓不同,而是赋予了“中华民族”新的内涵属性,反映了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新理念、新思想,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目标,也在学理上扩展了民族理论研究的新路径。本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探讨,聚焦于其理论渊源,关注其学理支撑,试图说明这一新理念、新思想并非如建构论所述的出于想象,带有历史虚无主义外衣,而是民族思想、民族理论中国化、本土化进程中必不可少之一环。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兴起

自***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学术界便开始从多个视角论述与之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纵观已有学术成果,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民族意识”范畴争议不大,也形成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两个不同研究方向,并将之分属于不同视角予以探讨,马戎[1]、周平[2]、郝时远[3]等学者的研究就属于前者。但他们的关注点无一例外都在于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民族自身建设,就这一过程中面临问题、解决之道提出建议。笔者在此沿着“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脉络,是因为与“中华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强调了“共同”的民族实体意义,即历史记忆、精神文化、责任使命、前途命运具备的共同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其字面构成中便可得知,是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实体的主观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的认知和反映,既包括概念认知,也包括认同归属、理论解读。”[4]它是区别于其他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素。

对这一方兴未艾研究成果的分析总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杨文炯认为民族主义、资本主义与殖民主义三种话语体系解构历史上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以地缘、经济、族群、政治、文化为基础的中华民族意识[5];郑大华关注了 “民族复兴”话语下的中华民族意识,“中华民族是整个的”思想被普遍接受,只有国民民族意识的提高,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6];娜拉认为,对中国民族关系史、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奠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各民族共创中华”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为其历史认同基础[7];麻国庆结合了记忆的多层性理论与费孝通先生的民族走廊学说和全球社会理念,揭示了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产生并整合出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间意义关联[8];杨鹍飞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民族意识范畴,也是共同体意识,更应强调后者[9];严庆强调,当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不够清晰,需从加强国家认同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规范民族理论知识的生产与传播、坚持多民族国家建设中的理论与实践自信、处理好运用制度的灵活性等方面着手改善[4];朱碧波认为,制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的问题是综合且复杂的,要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共同政治认同、共有精神家园[10];王延中阐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体现在维护祖国统一、做好民族工作、决胜全面小康等方面,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11]。

上述研究成果从历史、认同、自身等不同维度分别论证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延展、存在逻辑与建构原则,有助于明确对其内涵意义的认知。但研究中有些概念辨析不准确,词汇运用不恰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正如王平强调,应准确辨析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的“中华”“华夏”“民族”等相关概念,避免词汇表述与应用走向“狭隘化”“他者化”和“虚无化”的错误倾向,持续推动研究进一步规范化。[12]目前,相关研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诸多颇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但从整体上讲,可供拓展的空间仍然具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渊源进行探析,将有助于更加明确其内在属性,强化对当前民族理论的认知。

二、“天下”与“华夷”:传统族群观的对立统一

“天下观”在中国古代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既是包含了“九州”“四海”等地理概念上的世界观,也是区分“中国”与“四夷”之方位与等级的哲学观,更是界定“华夏”“四夷”间差异的族群观与文化观。毫不讳言,“天下观”是中国古代哲学观、世界观、空间观、国家观、文化观与族群观的多重揉和,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想基础。几千年的王朝中国历史上,“天下观”历经历朝历代统治者与知识精英的不断完善,加以意识形态化和制度实践化。[13]

“天下观”的基础内容是地理范围,囿于当时认知世界的能力,人们思想中的“天下”偏向所居一隅。“中国”是天下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的中心,“天子”代表上天来统治、教化、养育天下万民,四周的“蛮夷戎狄”正是需要教化的对象。教化的目标任务就在于接受“中国”文化,依此将天下人群分为“化内”和“化外”两类,接受了“中国”文化教化的人群,便可去除其“夷”的身份,归为“天子”的臣民。对“化外”之民,虽为蛮夷之属,却也可依教化之功效,而实现身份转变和对“中国”文化的认同,“以文化区分族群是中国王朝国家族类观的主要内容”[14]309。以“中国”文化为本,通过施以教化,无论处于何种“落后”阶段,都可以成为“中国”的一员。所谓的落后,并非是当前种族主义观念下对人种的抨击,而是将所有人看作生物属性平等为前提,强调各族群间的文化差异与文明程度的不同,即“文化上的落后”。李宪堂认为,“天下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世界观”,它的生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同中华民族生存实践相互伴随;“天道”和“天命”为呈现世界意义的形式,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认知偏好与思维旨趣,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流变提供了可预知的认知框架。[15]

源于“天下观”的“华夷之辨”是区分不同族群的基本观念。“天下观”中强调“中国”与“四夷”间是文化差异,华夷之辨实质上就是华夷文化之辩,王朝中国时期文化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自然而然成了辨别二者的核心内容。“华夷之辨”始于先秦时期“中国人”对周边族群的想象,认为自身占据社会文化发展繁盛的天下中心区,边缘区则居住了不同类型的族群,起初带有强烈的种族主义色彩,如“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后来发展为以“文化”的高低和是否接受中心区教化为标准而形成的一套评价、一套称谓、一套观念、一套标准。而后随“华夷”之间交往交流的不断延伸,这一观念随即从描绘文化间差异扩展至政治、经济、社会等诸方面,成为王朝中国时期秉承的族群观。除强调“华夷”的差异外,承认二者可以相互转化是其另一个特点。简而言之,就是“有教无类”,将已经接受中原文化的族群视为“我们”,而对处于“化外之民”的“他者”,无论其距离远近、文化认同程度高低,都视为能够通过文化教化而成为“我们”。中原政权式微时,若“夷狄”入主中原后继承并继续采用中原文化治天下时,就可以确立政权的正统,保证历史的延续。或许可以讲,“华夷之辩”的内涵是“华夷”间的辩证关系,二者既有“文化”高低之别,也突出差异,更有相互转换间联系,“我们”与“他者”都可以成为“我们”,统一于天下之中,以此达到“大一统”。

因此,王朝中国是以“天下”为视野、“文化”为核心、“教化”为途径形成的族群观。[16]158“天下观”追求的是通过施以教化,达到“化内”,实现天下归一。自秦汉到明清,虽曾有族群的分裂与碰撞,多族群共存的“天下”始终未曾真正出现断裂,“天下”保有旺盛生命力。“天下观”追求的大一统,其障碍就是中国各族群文化多元性与发展差异性,“华夷之辨”作为“天下观”的自然产物便应运而生。一方面认为“华夷”间自然有别,是文化非体质之别,坚持因俗而治对待此类差异就成为历代中央政权处理族群关系的基本政治策略;另一方面,“华夷”间并不是绝对的差别,“夷”入“华”则“华”之,“华”入“夷”则“夷”之,体现了相对包容与灵活的特征,即使有“文化优越感”并不意味着要完全取代、灭绝认同群体自身的文化。教化是双向发展的,其主流是中原文化使得周边族群或是产生认同,被纳入天下体系中;或是“外族”入主中原后,继承和维系中原文化施以统治,确保了历史的延续性与政权的正统性。

美国学者杜赞奇提出中国历史发展的“复线”模式,即同时存在着“文化主义”与“民族主义”两种族群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在历史中交替出现。当中原政权势力衰弱之际,“夷狄”已不再是施以教化对象,而是对中原政权具有严重威胁,此时就会产生一种“民族主义”,突出“华夷之辨”,保卫中原、抵御夷狄的狭隘、偏激、排外、种族主义的思想是为主流意识形态,仿佛回到“华夷之辨”最初之意。一旦外族建立的中央政权继承和采用中原文化作为统治之术时,此种“民族主义”便会偃旗息鼓,“文化主义”得以翻身。清末民初之际,面临西方殖民体系和民族主义话语体系的冲击,传统族群观逐步解构,在进化论思想驱使下,“文化主义”被“民族主义”所取代,被知识阶层和革命者们视作救亡图存利器。尽管存在复线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多族群长期共存于天下一家而非造成大分裂产生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传统族群观既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思想支撑,强调以“文化”“教化”促成天下一统,避免了在遭遇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双重冲击下,在多民族统一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变中能够避免大分裂、大解体的重要维系。“中华民族认同之所以能够在近代以来实现‘自在’向‘自觉’的历史转变,是因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天下观念’‘ 大一统’思想等因子不仅孕育了中华民族认同的文化土壤,而且是古代王朝试图建构中华民族的文化要素。”[17]

三、冲击与再造:民族主义话语体系下的“中华民族”

近代以降,王朝中国统治者意识到自身不再是“天下”之中心。“天下体系”在西方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直接冲击下直接崩塌,维系了长时间的族群观走向了历史的十字路口。西方民族主义思想以及随之传入的民族国家建构理念,使得民族、民族国家、主权、国民、边界等一系列新的话语表述成为挽救国家危亡的曙光。民族主义理念作为西方舶来品,虽同传统族群观内在逻辑与价值含义截然不同,但二者仍然产生合流,经历了复杂的再造过程,对传统族群观不断荡涤。此时,“中华民族”便作为合流下最为重要的产物,出现于历史舞台,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与指向,成为影响至今的话语表述。从该词发端至今,其内涵释义经历了多次再生产,即“汉族”指向、“五族”指向、“国族”指向、“宗族”指向、“民族”指向。

(一)“汉族”指向

前文提到,存在于中国历史上处理族群关系的复线模式之一的“民族主义”,发端于中原政权凋敝衰弱、周边族群借此入主中原建立新政权之际。在少数族群政权势力衰弱之时、新旧政权交替之际,“民族主义”大旗再次浮现。元末朱元璋讨元檄文就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行动纲领,此处所谓的“中华”显然特指汉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派面临民族危机时,从历史资源中寻找推翻清朝政权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具有狭隘、偏激、排外、种族主义色彩的“华夷之辩”也就顺理成章成了政治口号与行动纲领。同盟会创立时就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建民国、平均地权”的“三民主义”明确为政治纲领,同朱元璋的讨元檄文一脉相承,强调“中华”一词所涵盖范围只限于汉族。此时,“中华”一词与其说是汉族或是汉族群,倒不如说是汉种人,从体质、文化上全面加以区别。看似是推翻旧式王朝建立新式国家的革命口号,实质是中国历史上“华夷之辨”与西方民族主义的结合。此种歇斯底里且单纯的种族主义政治口号,过于强调“汉族”等于“中华”,在当时革命时期一呼百应。以至于梁启超1905年在《历史上中华民族之观察》提到“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18]4。

(二)“五族”指向

当推翻清政府的革命目标得以实现后,再谈过度突出“汉族”为“中华民族”的唯一结构,势必阻碍新生政体的巩固。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际提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9]2一般观点认为,“五族共和”理念的发源于此,并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为多数人所公认。实际上,孙中山在此仅仅作为该理念的官方表述者,早在几月前的武昌起义后,各界商议成立军政府相关事宜时,“五族共和”就已提出。①即“一、以谘议局为军政府;二、称中国为中华民国;三、改政体为五族共和;四、规定国旗为五色,以红黄蓝白黑代表汉满蒙回藏为一家”。而后在上海召开的共和联合会大会确立依照“五族共和”之意,以代表“汉、满、蒙、回、藏”的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作为国旗。至此,“五族共和”已成新共和政体基本政治观念之一。潘先林指出,“五族共和”理念源自于梁启超“大民族主义”即“中华民族实由多数民族构成”和杨度“五族合一论”,该思想可追溯至传统的“天下一统、华夷一体”的族群观中。[20]之所以发生由“汉族”到“五族”的内涵转向,是新政权维系统一与树立认同的现实需求。“汉满蒙回藏”既是中国历史上建立过强大政权的民族,并在当时分布于广大领土范围中,对新政体统一的影响不言而喻。“天下观”统各族群于天下之中,借历史资源的正面价值,“五族共和”对此观念予以继承与延伸。民众认同象征物由王朝转为国家的同时,新塑造的观念则体现了对历史的继承与延伸,以此确保在新旧政体过渡之际“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在本体与意识上得到双重延续。与仅指“汉族”相比,此时的“中华民族”将“汉满蒙回藏”列为同等一类,是对狭隘、偏激的种族主义思想的摒弃。但不可否认的是,以“五族”作为“中华民族”置其他各民族于此范畴之外,使得“中华民族”内涵存在极大局限。

(三) “国族”指向

“五族共和”在民初时期,以一种政治口号和行动策略出现,其目的是维护统一和争取认同,一时成为 “中华民族”的核心。作为该思想理念的官方表述者,孙中山也只是扮演着传递者的角色,“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才是他真正秉承的理念。长期受西方民族主义思想与“民族—国家”理念的影响,建立同美利坚民族类似“国族”的“中华民族”,实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正是他所追求的“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国民,合一炉以冶之,成为一大民族”,即美国式的“熔炉”理论。他认为,当时内忧外患局面的造成,是因为中国没有“国族主义”,没有如美利坚民族一般的“国族”,进而无法合力统一、以御外敌。对于如何“合一炉以冶之”,在他看来,“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就是将其他民族熔于汉族之中,将各族多元熔为汉族一体,创造新的“中华民族”即中国的“国族”。郑大华就指出,这是一种“扩大化了的大汉族主义”[21]。孙氏以“国族”为“中华民族”指向,是以西方民族主义思想和“民族—国家”理论为外在形式,其实质内容还是借鉴了中国传统历史资源,突出了“天下观”引导下的天下一统,只不过此种“天下一统”的前提是“华夷之辨”,只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体的“国族”,是“中华民国”这一现代国家中的“nation”,是与“中华民国”相对应的单一“民族—国家”中的“国族”。高翠莲认为,孙中山将中华民族国族化,是将西方民族理论与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结合,是以“民族主义”为意识形态的产物。[22]“国族”取代了“五族”成为“中华民族”新的内涵,将历史上传统“中华”与现代意义上“民族”相互结合。

(四) “宗族”指向

继承和延续“国族主义”的南京国民政府,首先彻底抛弃了“五族共和”理念,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用“青天白日旗”取代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其次是用“宗族主义”新解“国族主义”,将组成“国族”的各民族降格为“宗族”。1943年发布的《中国之命运》就明确指出,承认中华民族为“国族”,是由其他五个“宗族”而非“民族”组成的整体。“国族主义”关注的是“合一炉以冶之”,锻造如同美利坚民族般的一体,“宗族主义”则更加强调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同作为个体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同兄弟姐妹组成家庭一样,血统相连,文化相通,历史相享。即便如此,其中体现的明显的大汉族主义倾向也正是延续了“国族主义”内容。以往有关研究对此多以批判,尤其是其中的大汉族主义倾向,认为是对各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差异的忽视,降低了各民族的政治地位与利益诉求,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但通过进一步分析,此时的“国族”与“宗族”理念已经具备了类似于费孝通先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中的内容:“中华民族作为整体,宗族是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两者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一方面,大汉族主义倾向虽较为明显,但其对于“中华民族”与各民族间关系的表述仍具有启发意义。另一方面,孙中山的中华民族国族化更多只是“想象的共同体”,建立一个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宗族”指向的“中华民族”对传统历史资源的借鉴更为丰富,蒋介石试图以此建立一个多族群的“民族—国家”。[23]

孙中山与蒋介石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表述,一是继承和沿用了“中华民族”的提法,均认为“中华民族”就是与“中华民国”相对应的“国族”,“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二是蒋介石将组成“中华民族”的部分“宗族化”,既强调整体也突出部分,明确两者的关系。无论其中内容提法是否科学与符合实际,在官方政治层面上显示两者关系还是比较清晰的。但在知识分子阶层中,却出现了“中华民族是一个还是多个”之争。前者以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为代表,于1939年刊发《中华民族是一个》明确指出,在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族”,“五族”不应称作“民族”。之所以称“五族”为“民族”,本身就是帝国主义瓦解和分化中国的阴谋。第二类观点以人类学家吴文藻先生、费孝通先生为代表,认为当时“五族”可以称为“民族”,边陲地区生活的各民族也是“民族”,不同群体间的差异性、多样性是真实存在的。确保各民族都能获得平等权利,享受相同利益,会自然而然维护而非分裂整体。80年前的这两类不同学术传统与研究视角的对话,关注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关系,如何看待整体与部分,实际上一直延续至今,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少数族群问题研究去政治化”“第二代民族政策”“民族共治论”等话语表述中,均能寻觅到与之相关联之处。

(五)“民族”指向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进行政治动员和维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时,已经潜意识地将各民族纳入到中华民族的范畴之中,暂且搁置强调超越国家界限的阶级问题,意识到民族危机与国家命运在当时是首要问题,接受并开始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作为政治口号,目的是更好地整合国内各民族力量,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我们对于民族统一纲领的意见》中就明确了“凡是中华民国领土范围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4]808。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首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概念的观点,文中没有否认除汉族之外,还有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24]625对于中华民族的内部构成明确的论述是在《抗日战士政治课本》中:“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组成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包括汉、满、蒙、回、藏、苗、瑶、番、黎、夷等几十个民族”。[24]807-808

至此,中国共产党不仅肯定了“中华民族”的称谓,而且对“中华民族”内部结构做出表述,其中已经蕴含着“多元一体”的辩证关系。此外,还明确了国内各民族的存在,并冠以“民族”称谓,保障各民族的权利,并摒弃自民初以来的或多或少的“大汉族主义”,克服了否认各民族多样性的弊端,有效地做出了抗日动员。中国共产党使用“中华民族”一词,逐步形成“中华民族”观念,明确了中华民族与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以“民族”一词称呼各民族,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组成的”的理论基础。

19世纪末20世纪初,被视为“治病良方”的西方民族主义与中国传统族群观的不期而遇,造就了“中华民族”这一沿用至今的思想观念,拥有不同的指向。带有极强建构性质的民族主义,与中国传统族群观相遇后,短时间内就产生了历史基础浓厚的“中华民族”概念,促使现代国家建构与现代民族话语表述逐步完善。笔者认为,机械地照搬西方民族主义而不考虑中国传统历史资源,注定导致这一西方“地方性知识”因其局限性无法理解中国民族的“多元一体”;而对中国传统历史资源的借鉴,也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去其糟粕”。“中华民族”观念正是在这两种话语的博弈与互动中,不断扩充其内涵,修正其表述,完善其结构,为各族民众所认同。

四、模仿与创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本土化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接受并采纳“中华民族”,并通过具体民族工作实践深化对该概念的认知,逐渐赋予其“民族”指向,进而沿用至新中国成立后,借助“民族识别”,正式划分和确认了56个民族,作为组成中华民族的各部分。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缺乏理论认知与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基本借鉴苏联的相关经验与模式。而后随着民族工作的开展,中国共产党逐渐规避已有民族理论的误区,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构建处理民族问题的体系,并依据时代环境变化不断完善与调适。

(一)从机械模仿到自我创造:民族自治与“多民族国家”理念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民族问题有着大量论述,却没有单独创立一个民族理论体系,其论述较为零散,都是位于马克思主义体系框架内,“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周传斌对马、恩有关民族理论的论述进行分析后认为,对人类社会民族问题根源及其解决途径的探讨,对原始社会史和“民族”“国家”形成问题的探讨是其主要理论贡献。[25]45-48苏联的成立,缔造了多民族国家,对马、恩民族理论创造性运用在民族实践中,形成了苏联式民族理论与民族实践模式。在这之中,主张“民族自决”和国家结构形式上的联邦制,联邦制国家以“民族”名称划分与命名。早期中国共产党由于缺乏对民族理论与民族工作实践认知,便“以苏为师”,基本照搬苏联民族理论与实践经验,主张建立联邦制国家,采取“民族自决”方式应对国内民族问题。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理论阐释与实践工作的不断深入,上述两种方法的弊端逐渐增多。长征及抗日战争期间,在进行广泛政治动员以获取支持时,中国共产党一方面沿用和发展了“中华民族”概念,认为汉族和其他民族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另一方面意识到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框架下,对原有模式予以修正,探索新理论与新思路。对于“民族自决权”,中国共产党没有直接提到取消民族自决权,而是对自决权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将自决权中所包含的分离与独立倾向剥离,导向民族自治。1941年的《回回民族问题》直接提到,民族自决权并不等同于自决和分离,不等于在任何情形下都要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具体实践,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在此方向上,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不断尝试,“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24]678,明确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构想。从“定边县回民乡”“蒙古族城川自治委员会”等少数自治地方的局部实践,到1947年成立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完成了由点到面的历史跨越。

不仅如此,中国共产党更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传统历史资源结合,同具体民族工作实践结合,创造并坚持了“统一多民族国家”,而非“统一多民族的民族国家”,并在该理念确立与实践过程中,得到了苏联方面的支持,而非继续坚持联邦制形式。[26]166-188一方面,“多民族国家”理念既体现了对中国传统“天下观”的借鉴,如前文提到,“天下”不是某一个群体所独有,而是追求多元族群共享,和而不同。由此种观念所引发的是一种“多元一体”模式,强调一体的同时保有多元,是王朝中国维持上千年所追求的理想图景。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张“民族”拥有平等政治权利,以及参与政治的合法性与必要性。由此,保障各民族平等权与自治权就作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两者相结合,造就了“多民族国家”理念,延续了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要点。中国共产党坚持并贯彻这一理念,建立新中国之际就确立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将其写入宪法。自成立之时,中国共产党追求的就不是欧美式 “民族—国家”的国家形式。通过长期革命斗争与实践经验,苏联式“多民族联邦国家”也逐渐失去效力。“多民族国家”理念与实践的确立,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文化资源、中国国情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结合的正确产物,创造了全然不同于“民族—国家”的另一种模式。

(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与官方肯定

***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27]习总书记的讲话将费孝通先生在20年前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上升为官方表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肯定。2018年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总书记再次提到,“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了56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费孝通先生之所以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从宏观上讲,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进行民族识别工作,确立了56个民族,并制定实施了有利于各民族发展的相关政策,得到大力发展的同时,各民族的民族意识逐渐增强,加之“中华民族”与“56个民族”同用“民族”一词,西方“族群”理念传入我国,国际势力对我国民族问题进行干预,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关系的张力日益凸显;从个人原因上讲,1939年的那场论争涉及的核心问题所造成的困惑始终无法解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28]1费孝通先生的这一提法,指出了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中华民族与各民族间的关系,以及在多民族国家框架下对“中华民族”观念进行新的阐释,是对“多民族国家”理念继承与内涵延伸,丰富了这一理念的内在性、价值性与系统性。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这一论述做出了官方肯定与表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所蕴含的重要价值,完成了从学术观点上升为政治话语的巨大飞跃。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前提,中国共产党走出一条从模仿到创造的本土化民族理论之路,实现了从民族自决、联邦制到民族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实践之双重超越,形成了“多民族国家”理念,确立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法理存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为“多民族国家”理念注入新的内涵,也为认识“中华民族”提供新的理论参照。两者均将已有民族理论同中国传统历史资源相结合,产生了新的话语表述,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论述框架,后者则为前者丰富了内涵属性。

五、结语

历经传统“天下观”与“华夷之辨”,从西方“民族主义”化的“中华民族”,再到“多民族国家”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形成于王朝中国历史长河中,觉醒于近代民族危机、国家危亡中,再造于革命斗争与国家建设中,贯穿于中国历史进程中。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28]1陆海发提到,“中华民族”诞生于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是相互选择与互动的结果,并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巨大的历史遗产和文化遗产,更是一个凝聚各方面力量进而推动中国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加以维系和强化的基础性政治资源。[29]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并不是“无根之水”,也不是虚拟想象,更不是历史虚无主义之产物,是对中国历史文化资源与既有民族理论的有效结合。其所依据的理论渊源,是中国传统“天下观”、西方“民族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今后一段时期仍是民族理论中不可忽视的政治文化资源。对这些资源的利用,更要有选择的考量,在今后的阐释研究中,要极力避免“食洋不化”与“食古不化”两种极端知识取向。[30]传统与现代相互交织,共同作用,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身的复杂性、多元性,也导致了作为“意识本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来源的多层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多元、历史、立体的意识体系,附着在“多元一体格局”和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根于各阶层民众认同意识中,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过程,历经多次碰撞仍具有强大生命力,正在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话语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的主线。作为意识层面的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自觉与根本前提,对其理论渊源的探讨,有助于理解其深刻内涵与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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