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马 楠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是珍贵的生物宝库。但由于生态条件脆弱,自修复能力不足,大部被划定为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角度来看,丰富的森林资源对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也受限于闭塞的区位条件,就像“不能动的蛋糕”,资源就在眼前却无法有效利用,“富饶的贫困”现象十分突出。坚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与要求,不可动摇。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九大报告中把这一理念写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同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将生态保护扶贫单列一章展开针对性论述,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碳汇交易”[1]。因此大力发展森林碳汇经济,将“碳库”变“钱库”,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森林碳汇经济由于兼具节能减排和扶贫双重功能,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对于森林碳汇的研究可以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率先由国际科协所实施的全球陆地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究开始;对森林碳汇扶贫效用的研究则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着重在于探讨国际范围内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碳汇项目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以资金与技术支持的方式帮助后者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2]针对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与扶贫,从扶贫方式来看,国内外学者均认为以森林碳汇为核心的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商业空间,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脱贫具有重要的作用,[3-4]认为通过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到2030年发达国家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约500万人口脱离贫困],[5]并基于我国森林资源禀赋核算森林碳汇总量与分布,[6-7]分析了我国当时森林碳汇产业市场的发展潜力。[8]从扶贫的内容来看,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一方面能够提高贫困群众的经济总收入,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其对森林的管理与抚育能力,进而提高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9]但扶贫效益是否能够充分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贫困地区对森林碳汇经济的认识与接受程度,[10]只有贫困群众充分参与其中,才能充分分享产业发展红利。[11-12]在森林碳汇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深度贫困群众是促进群众脱贫的前提。[13]从森林碳汇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效果来看,凭借贫困地区土地价格、劳动力价格、经营机会成本等均较低的优势,森林碳汇项目实施的热点地区与贫困程度有着高度的重叠性,[14]能够通过改善区域交通条件、[15]提高林业管理技术、[16]增加就业机会、[1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8]修复生态环境[19]等方式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从森林碳汇帮助农户增收脱贫的效果来看,贫困农户能够以土地流转、出租和入股的方式参与森林碳汇项目,获得财产性收入,[20]同时参与森林管理与维护工作获得劳务性收入,[21]项目出售后,项目的参与农户可以获得销售红利,[22]并且通过森林碳汇的发展,贫困群众能够加强与外界市场的联系,提高自身的社会资本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3]
至于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碳汇与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为对象,就笔者对文献的梳理,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匮乏。从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于以某一个民族省(区)、县为对象,一般性地描述其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的概况与经验。如通过对全球第一个林业碳汇项目-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的研究,陈冲影指出森林碳汇项目不仅是单纯的扶贫项目,更加是一种生态补偿机制下的商业行为;[24]莫祝平认为扩大林业碳汇实施范围、放宽土地合格性条件、加强森林增汇能力的研究可以有效克服森林碳汇项目的推进障碍。[25]李俊杰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研究对象首次提出碳贫困理论,并在分析贵州六盘绿色发展方式中将其进一步细化为绿碳贫困和灰碳贫困两种类别。[26-27]焦树林以贵州省清镇市为研究对象,核算出时年其碳汇总量为10.5吨,预测发展至2021年碳汇量将增加至22.1吨。[28]王天津结合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县森林碳汇实施经验,从完善政策、资本引进、增强技术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森林碳汇经济的建议。
从现有文献来看,迄今为止,虽然森林碳汇经济研究已经较为深入,但针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的研究还比较少。而实际情况是,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的深入研究已是异常迫切。其一,与全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形态一样,民族地区创新生态经济发展模式的需求日益提升。其二,其生态条件脆弱,经济基础薄弱,森林碳汇经济对区域生态补偿水平的提高将会是较大的补充。第三,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能够有效地将大量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内的森林资源转变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来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民族地区森林碳汇与森林碳汇经济的研究与其他相关研究相比较,绝不仅仅是研究区域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民族地区兼具经济发展滞后性与森林资源丰裕性特点,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是民族地区“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并且目前我国森林碳汇项目具体落地实施大多集中在民族地区,项目的实施亟需科学支撑。因此,本文针对少数民族8省区对其森林碳汇和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核算目前其森林碳汇总体储量以及市场价值,并从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分布等方面分析森林碳汇的影响因素,在总结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针对性的建议,为有效推动民族地区碳汇经济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为论述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首先需要对其森林碳汇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下面从民族8省区层面展开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界定森林包括乔木林与竹林两种类型,但由于竹林相关数据较为缺乏,因此为保证研究范围的明确性,此处所述森林资源仅包含乔木林资源,竹林暂不纳入核算范围。采用蓄积-生物量相关法,[29]核算森林碳汇,方法如下:
式中,CTREE_BSL,i,t为第 t年时森林的碳汇;44/12 含义为 CO2与 C 的分子量之比; BTREE_BSL,i,j,t为第t年时森林的生物量;CFj为树种j的生物量含碳率;fAB,j(V)为树种j的林分平均单位面积地上生物量(BAB,j)与林分平均单位面积蓄积量(Vj)之间的相关方程,通常可以采用幂函数BAB,j=a*Vjb,其中a、b为参数。VTREE_BSL,i,j,t为第t年时树种j的林分平均蓄积量;Rj为树种 j的林木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①生物量反应某一时刻单位森林面积内实存生活的有机物质(干重)总量;CFj取值参照《中国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温室气体标准;蓄积量是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a、b取值参照中国森林生物量数据库标准;Rj取值参照《中国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温室气体标准。ATREE_BSL,i为森林面积。
民族地区森林资源丰裕,是我国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资源支撑,其森林资源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体的森林碳汇能力,因此有必要从时间发展角度对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的变化与发展做一个整体性阐述。为准确获得碳汇量,需针对区域分树种进行分别核算,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与大多数文献一样,本文基于第七次和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普查数据,使用前文所述森林碳汇的核算方法展开分析,并展示如表1。
表1 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发展变化情况(单位:吨;%)
由表1,可以看出:
1.民族地区森林碳汇能力快速增长。整体而言,民族8省区整体森林碳汇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9个百分点,森林碳汇能力得到快速增长。
2.民族地区森林碳汇能力提升进程各有不同。从森林碳汇绝对量来看,2008年发展至2013年,民族8省区森林碳储总量占全国总量比重由37.77%增加至41.35%,提高3.58个百分点,其对我国整体森林碳汇能力发展所起的作用愈加举足轻重。从森林碳汇增长来看,分别观察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年均增长率,其中贵州增速最快达到17.62%,其次为西藏10.71%,云南增速相对较慢为0.98%。分类而言,贵州和西藏增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快速增长期;广西和宁夏增速稍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稳定增长期;内蒙古、新疆、青海和内蒙古增速低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低速缓慢增长期。
通过对比分析基于第七次和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普查数据核算所得的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对其变化与发展有了整体性的了解。但森林碳汇的构成与特点却不得而知,为此本文基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进一步分析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的构成与特点,并展示如表2。
表2 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的构成情况
由表2,可以看出:
1.民族地区森林资源比较优势明显。森林面积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34.63%,森林蓄积量占全国森林总蓄积量的43.96%,森林生物量占全国森林总生物量的41.17%,森林碳汇占全国森林总碳汇的41.35%,民族地区的森林资源比较优势非常明显。
2.民族地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表2数据显示,民族地区森林蓄积量占全国森林总蓄积量的比例高于其森林面积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比例9.33个百分点,这表明相比全国森林资源,民族地区的森林总材积较大,通俗的理解为“树大、树高、树龄老”,这反映出在民族地区原始天然森林生态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同时造林再造林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开展。
3.民族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环境质量优越,碳汇能力较强。从森林生物量角度来看,民族8省区森林生物量占全国森林总生物量的41.17%,表明其森林内存活的物种丰富且数量庞大,森林结构较为合理,生态支撑功能很强,生态系统环境质量综合表现优越;同时,现有森林碳汇占全国森林总碳汇的41.35%,表明民族地区森林资源在我国的森林碳汇能力提升层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发展区域森林碳汇经济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性基础。
4.民族地区森林碳汇优势树种结构存在显著差异。由表2可以看出,除阔叶混交林、云杉、杉木、杨树四类树种外,民族8省区森林资源碳汇优势树种各有不同;从优势树种碳汇占区域森林碳汇总量的比例来看,新疆、青海、内蒙古森林树种相对较为单一,排名前三优势树种的碳汇占森林总碳汇的比例均超过了80%,宁夏相对而言森林碳汇树种分布较为均匀。
从问题研究的角度看,在对基本情况有了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更加需要进一步剖析具体有哪些因素影响着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的变化与发展。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发现研究视角主要有两类。其一,自然科学视角,从生物、环境、资源等角度对土壤、降水量、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对森林碳汇的影响进行原理性分析;其二,经济社会视角,探讨经济与社会发展因素与森林碳汇的相互关系。本文从经济社会视角切入,重点探讨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通过影响因素分析,不仅有助于理解民族地区森林碳汇变化的独特性,而且也有利于对森林碳汇经济发展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判断。为此,笔者利用现代计量分析方法,对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
森林碳汇是地区内森林资源从空气中吸收CO2并存储在植被或土壤中的过程。从测算指标来看,影响区域内森林碳汇变化的因素主要涵盖影响森林面积、森林成熟度、林业发展状态、森林受灾情况四个方面。从数据来源看,本文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分别对应至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林业总产值与林业相关资金投入、受灾森林面积五个解释变量。这些解释变量的定义以及计量指标如表3所示。
表3 解释变量的定义与说明
由于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属于非连续性长期间跨度工作(第七次2004-2008年,第八次2009-2013年,第九次尚未启动),为将以上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时间节点进行匹配,此处选取第七次、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结束时间为统计时点,确定统计数据来源于2009年和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
由于解释变量较多,此处选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揭示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不同解释变量间存在十分明显的量纲和数量级差异,为增强数据的可分析性,笔者对上述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进行取对数后,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BT为森林碳汇;β0为回归常数;β1,β2,β3,β4,β5为回归系数。基于统计数据,使用Stata12.0软件得到估计结果展示于表4。
从表4可以看出,民族8省区不同解释变量对其森林碳汇的影响效果与程度各不相同。
从森林资源因素看,变量LnFA、LnFV、LnAF的估计参数都是显著的,说明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受灾面积三个因素对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的变化都有非常重要影响。与理论上预期一致,LnFA、LnFV的参数符号为正,说明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增加都能够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这与前文所述森林碳汇核算公式保持高度一致。LnAF参数符号为负,说明因火导致的森林受灾会降低森林碳汇能力,一方面火灾降低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进而减小了碳汇,另一方面由于森林过火,原本储存在树木及其附属植被中的CO2被重新释放出来,进一步降低了森林的碳汇。从三个因素参数的绝对值来看,LnFV的估计参数为0.9104,在所有因素中排序第一,其影响至关重要。从民族8省区的森林资源总体情况看,西藏、云南、内蒙古的森林蓄积量相对较大,因此这三个省(区)的森林碳汇也最多。
表4 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的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从林业经济因素看,变量LnGFP、LnFI的估计参数同样都是显著的,说明林业生产总值和林业投资对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的变化都有明显影响。LnGFP参数符号为正,说明林业产业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区域森林碳汇的提升。从逻辑关系上讲,非商业性采伐的林业产业发展在提高产业生产总值的同时,提升了区域群众对从事林业相关产业改善自身经济条件的信心,对林业资源愈加重视,森林资源进而得到更好的保护,能够从产业链层面形成良性循环。LnFI参数符号为负,说明林业投资数与森林碳汇变化呈现负相关关系。理论上来讲,林业投资对森林碳汇的影响具体如何,取决于投入资金的主要用途。观察民族8省区林业投资的构成,发现其中生态重建的资金投入额度往往占据很大比重,从资金用途反推二者关系,生态重建投入大量资金一是修复已经被破坏的森林生态,二是用于保护现有环境不再遭受破坏;在面上形成了生态重建投入的资金越多表明原有生态破坏越严重,森林碳汇则越少的状态,并最终导致二者现阶段呈现负相关关系,但本文认为随着民族地区不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这种负相关关系有望得到转变。
从前文的分析结果看,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总量巨大且增速较快,与国内其他地方相比较,具有明显的碳汇资源比较优势,为发展森林碳汇经济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基于森林碳汇资源禀赋,结合国内碳汇交易市场发展,本文进一步研究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对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经济总量的科学评估是对其开展森林碳汇经济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前文的分析,已经对截至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普查的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的发展变化、构成特点和影响因素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但同时,如前文所述我国森林资源清查属于非连续性长期间跨度工作,新一轮的资源清查工作尚未展开,因此需要对目前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资源的体量做出合理判断,才能实现对其经济现有价值的核算。
基于表4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影响因素的估计结果可知,森林碳汇量与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关系最为密切,由于生物生长具有十分显著的稳定性,因此可以认为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变化是“平滑且连续的”,进而推断森林碳汇量的变化发展也是相对稳定的。基于2008年(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时点)和2013年(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时点)森林碳汇数据,设定年均增长率保持不变,核算出发展至2017年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情况及其市场价值如表5所示。①我国目前建有深圳、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福建八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此处梳理统计“十三五”开局至今(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八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交易价格走势,取其中位数37元/吨作为评估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市场价值的单价依据。
表5 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及其经济总量(单位:吨;百万元;%)
由表5,可以看出:
1.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价值可观。参照我国八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交易一般价格,目前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市场价值约43.39亿元,总量较为可观,能够有效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和脱贫工作开展的一项有效资金来源。
2.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区域差异性明显。民族8省区中西藏、云南、内蒙古处于第一梯队,三者森林碳汇经济量占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经济总量的78.76%;广西、贵州、新疆处于第二梯队,三者森林碳汇经济量占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经济总量的20.48%;青海、宁夏处于第三梯队,二者森林碳汇经济量仅占民族8省区森林碳汇经济总量的0.76%。
第一,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先行先试。2004年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内蒙古、云南启动林业碳汇试点项目,民族地区首次介入森林碳汇市场。2006年全球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正式落户广西,标志着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真正落地实施。2007年全球第二例成功交易的森林碳汇项目便是云南腾冲9万吨森林碳汇项目。相比国内其他地区而言,在国家战略指引下,民族地区凭借森林资源比较优势,率先发展森林碳汇经济项目,先行先试。
第二,民族地区森林碳汇项目类型多样。我国目前参与国际森林碳汇项目主要分为4种形式,即: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国际项目(CDM)、国际核证碳减排项目(VCS)、国际核证碳减排黄金标准项目(GS)、中国资源减排项目(CCER②目前该类项目处于暂定阶段。)。民族地区已实现全面覆盖,国内注册该4类项目合计29项,其中民族8省区便占据12项,分别是:内蒙古注册CDM项目1项、VCS项目1项、GS项目1项、CCER项目3项;云南注册VCS项目1项、GS项目1项、CCER项目1项;广西注册CDM项目2项;青海注册VCS项目1项。
第三,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带动能力初步显现。随着注册项目的不断增多,项目的经济转化能力也逐渐显现。如:2007年云南腾冲9万吨森林碳汇项目,获益50万美元;2014年云南省内交易森林碳汇涉及金额约107万元;2016年广西森林碳汇交易涉及金额约141万美元;2018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碳汇交易获益120万元等。
虽然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其发展进程却仍较为滞后,经济的拖动能力尚未充分发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森林碳汇经济认识不足。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地方政府、企业和群众而言属于新兴事物,对其具体的运行、管理与获利形式,认识上不够准确,导致不敢深入涉足相关领域。笔者赴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进行田野调研时发现,仅有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一位省科技厅赴当地挂职的副县长对森林碳汇经济认识较为全面,其余调研市县主管产业和扶贫的县级领导以及县级林业和科技部门主管人员,均对森林碳汇经济一知半解,这对民族地区县级层面发展森林碳汇经济起到了非常大的阻碍作用。
第二,森林碳汇经济人才匮乏。森林碳汇经济的发展具有多学科交叉特性,森林碳汇量的测定、碳汇能力的提升、碳汇市场交易等各环节均需要不同类型的前沿性人才作为支撑,而人才储备恰恰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瓶颈,进而使得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很难适应并跟踪森林碳汇经济的快速发展形势,无法深度参与国际和国内的森林碳汇经济市场。
第三,森林碳汇资源比较优势逐渐消失。随着国内森林碳汇市场的不断成熟以及绿色发展方式的深入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备案审核工作日益呈现常态化趋势,森林碳汇经济预期收益能力的不断提高,这必然会吸引更多国内甚至国外地区参与我国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一方面会对民族地区森林资源的比较优势造成强烈冲击,另一方面会不断增大森林碳汇市场供给并拉低森林碳汇市场价格。民族地区目前所具有的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会随之逐渐消退,这将对其原本尚不成熟的森林碳汇市场带来不利的影响。
第四,森林碳汇经济尚未与贫困群众建立精准的对接机制。民族地区发展森林碳汇经济的初衷在于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方式,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但由于森林碳汇项目存在前期其投资大和程序复杂等特点,导致目前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进程中贫困群众参与森林碳汇市场的方式很少,无法有效分享碳汇产业发展红利,目前森林碳汇经济的扶贫效果也远不及预期。
为有效地促进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得到高度重视。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参与方式。民族地区需要基于自身森林碳汇资源禀赋,加强顶层设计,特别需要结合目前扶贫工作的要求,明确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能与任务;在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根据森林碳汇交易市场需求,加快制定生态保护,规范化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在针对性培养本地区森林碳汇紧缺人才的同时,创新人才参与方式,以项目外包、地企合作、科研委托等方式将区域外人才纳入本地区森林经济发展体系,突破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经济发展中的人才瓶颈。
第二,积极开展森林碳汇盘查,精准对接贫困群众。森林碳汇经济发展的前提是能够准确“摸清家底”。要搞清楚民族地区森林碳汇量是多少?森林碳汇市场价值如何变化?在森林碳汇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一方面迫切需要对民族地区县域层面森林碳汇量的分布和构成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与了解;另一方面需要跟踪国内八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交易价格走势与变化,对县域森林碳汇市场现值有个准确的判断。基于森林权属关系,将森林碳汇与贫困户进行精准配对,实现民族地区森林碳汇精准扶贫基本信息的动态化管理,不断明晰森林碳汇精准扶贫的作用方式和薄弱环节。
第三,立足森林资源比较优势,推动森林碳汇市场化运作。准确判断目前民族地区的森林碳汇资源的比较优势以及即将面临的外来挑战,不盲目乐观也不过度担忧,不断加强森林碳汇项目备案审核工作,有计划地、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林上林中林下经济协调发展,达到生态保护、森林增效、林农增收、企业发展共赢的有益实践,用林业碳汇反哺林业经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森林碳汇经济领域,激励各种市场要素参与碳汇交易,突出金融机构在森林碳汇交易中的所起到的资金和交易的双重中介作用,以市场为引导,打包构建不同规模的森林碳汇项目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第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民族地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生态保护的需要,大部被划定为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虽然国家层面对民族地区已经进行生态转移支付,但与森林碳汇资源的市场价值相比较,差距十分巨大。基于民族地区视角,建议尝试努力构建一种“自下而上”的基于自身森林碳汇资源禀赋的动态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研究制定森林生态补偿专项税目及相应的税种,如:矿产资源开发森林生态补偿费,按矿产资源类别和开采量征收;电力行业森林生态补偿费,按其发电量征收;林木采伐森林生态补偿费,对商品林采伐的木材按其采伐量征收等。所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进行定向补偿,建立起“提供者收费,受益者计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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