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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理论视野下民族政策实施主观认知与影响因素研究

时间:2024-04-24

李波 刘丽娜

【摘 要】本文基于典型民族地区调查,分析居民对民族政策实施的全过程感知和满意度。研究发现,多数居民对现行民族政策了解程度不深,但民族聚居区居民对民族政策关注度较高;民族政策制定过程感知总体积极,接受性成为政策制定的主要障碍;民族政策执行以行政手段为主,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和程序合理性有待提升;民族政策评估的必要性和结论可信度评价较高,评估方式方法有待完善;民族政策监督效果总体较为积极,但监督的程序和力度仍需改进。多数居民对各类民族政策的满意度较高,其中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比较高。样本特征、政策总体感知、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督等类型变量对居民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而政策制定变量的影响不显著。

【关键词】生命周期;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因素

【作 者】李波,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武汉,430074;刘丽娜,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湖北黄石,435002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8)03-0032-009

一、问题的提出

在居民对民族政策问题的研究中,尤其是民族地区居民对民族政策的满意度感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民族政策的满意度能反映发展诉求的满足状况,也能反映对发展的期望心态,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双重色彩。因此,研究民族政策的满意度感知与影响因素,既有利于民族政策实施各环节的顺畅、高效以及优良的互动,又有利于形成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实际之间的相对动态平衡,使民族政策的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复杂的民族问题得以顺利与妥善解决。

目前,学者们针对民族政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历史视角的民族政策问题研究。靳燕凌、郝琦探讨了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及特点[1 ];宫凯、杨丽辉则分析了清朝治理新疆民族政策的历史沿革 [2 ]。二是基于国际视角的民族政策优化借鉴。沙伯力、林紫薇、张俊一认为美国和印度的民族政策使得这两个国家少数民族地位低下且持续恶化,因此,中国不应该仿照美国和印度的模式,推行“第二代民族政策” [3 ];杜社会探讨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中的美国模式、中国模式、印度模式、欧洲模式之间的差异,指出中国模式具有优越性[4 ]。三是当代中国民族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刘苏荣指出,当前民族政策在实施中存在着民众参与程度不高、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困境[5 ];邹荣、苏洪爱发现,利益冲突、行为失范、政策生态不良是当前民族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6 ]。四是当代中国民族政策的优化建议。雷振扬认为,完善民族政策评估制度,要着力实现民族政策评估的法制化,确立民族政策评估的权威主体[7 ];李俊杰、刘丽娜指出,民族政策的制定应考虑环境问题,要以促进民族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 [8 ]。

从上述研究成果不难发现,我国针对民族政策的研究涉及方方面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基于生命周期理论视角来全过程考量民族政策实施问题的文献较为罕见,而清晰把握民族政策实施各阶段现状和主要症结,对于调整和优化民族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二、理论分析

生命周期理论由卡曼(A.K.Karman)于1966年首先提出,被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环境、技术、社会等诸多领域,主要是基于全过程视角的事物发展变化阶段呈现,通常用于企业、行业、产品、客户的研究,近年来逐渐被用于分析公共政策。政策生命周期,亦称之为政策周期理论或政策过程理论。Bridgman et al.(1998)首次提出了政策周期的概念,认为澳大利亚的公共政策可以放在周期过程中进行解释,并提出了政策循环模型。[9 ]2政策生命周期指一项政策首先基于现实问题的政策诉求,经过政策部门的制定、执行、评估、监督甚至于政策终结所经历的时间跨度和期限。政策生命周期不同一般的产品和企业,其生命周期的结束不仅仅意味着政策终结,同时也可能意味着政策经过优化调整之后开始新一轮的生命周期循环,也有学者认为政策的优化调整是延长政策生命周期。在以往的决策活动中,政策部门对于政策方案的规划和预评估,往往只关注各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方案的执行效益与后果,忽视了对政策生命周期的考量。[10 ]民族政策是一项特殊的公共政策,其政策背景、政策环境、政策区域和主客体、实施的影响效应的特殊性均明显区别于一般的公共政策。从其生命周期来看,绝大部分政策将长期存在,其政策终结往往不是政策结束,而是政策优化调整之后进入新的循环。当然也有一部分阶段性的发展类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阶段性问题的解决,也可能进入政策终结。民族政策生命周期应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督四大部分和内外部的反馈机制,而其中每一过程均有可能成为政策总体实施绩效的症结。

三、样本概况与研究方法

课题组于2014年7-8月期间,选择湖北、湖南、云南、新疆、山东、青海、贵州、广西、甘肃、广东、福建等11个省(区)进行问卷调查,范围涵盖中、东、西部,调查重点针对典型民族地区。调研中采用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收集数据资料,同时参考相关研究文献。调查问卷分为四大部分,包括被访问者基本情况、民族政策实施全过程认知与态度(具体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督)、实施效果满意度及优化建议。调查共获得问卷704份,剔除无效问卷42份,问卷有效率为94.03%。调查共涉及30个民族,占民族总数的53.57%。被调查群体主要集中在29岁及以下和40-49岁两个年龄层,占样本总数的72.51%;男性及女性受访者占比分别为61.78%、38.22%,男性比重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男性对国家政策及其实施效果更加关注的现实情况。从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来看,主要集中于本科或大专,占比为65.26%;其次为高中文化程度,占比为13.90%;其他依次为初中文化程度占比为8.16%、硕士文化程度占比为6.34%、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为6.63%、博士文化程度占比为2.72%。从文化程度分布来看,要明顯高于调查区域平均文化程度,这样更便于清晰描述调查区域民族政策实施的真实情况。从被调查者职业分布来看,政府非民族工作部门(33.69%)>教育(19.28%)>政府民族工作部门(12.08%)>农林牧渔(9.11%)>个体经营(8.26%)>工业与建筑业(8.05%)>商贸服务业(7.42%)>其他(2.12%)。样本职业分布广泛性与重点突出性,均能够反映民族政策实施中主体特征性。

四、民族政策实施情况及满意度现状

(一)总体上居民对民族政策了解认知并不高,但民族聚居区对民族政策关注度较高

总体来看,调查样本对现行民族政策了解程度不深,“一般了解”的比例高达68.27%,“不了解”占比18.27%,而“很了解”的比例最小,仅为13.47%。而从“很了解”的被调查者地区分布来看,主要分布于青海、甘肃、贵州、鄂西南等地区,位于落后的民族聚居区。由此说明,尽管总体上居民对民族政策了解认知并不高,但是民族聚居区对民族政策关注则较为明显,民族地区对自身发展的主观意愿在提升。从各省区比较来看,对现行民族政策“很了解”的排序依次为:青海>甘肃>贵州>湖北>湖南>新疆>山东>云南>广西;对现行民族政策“一般了解”的排序为:湖南>新疆>甘肃>山东>湖北>青海>广西>云南>贵州;对现行民族政策“不了解”的排序依次为:云南>广西>贵州>山东>湖北>新疆>湖南>青海>甘肃。有52.45%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或家人享受过民族政策,而其他47.55%的则反映自己或家人没有享受过民族政策。

(二)民族政策实施周期感知现状

1.民族政策制定过程感知总体积极,地区接受性和行政因素成为政策制定主要障碍。

第一,关于对民族政策制定程度和过程是否了解的调查,33.84%表示了解,而66.16%则表示了解不充分;第二,关于民族政策制定中责任部门的归属是否合理,69.49%认为归属合理,30.51%评价比较消极;第三,针对现行民族政策制定程序是否合理的评价,69.79%评价合理,而30.21%则认为制定程序的公平公开度还有待扩大;第四,对民族政策制定过程是否有效率的积极和消极评价的比例分别为65.86%、34.14%;第五,关于民族政策制定过程中设定目标范围是否合理的评价,69.33%认为合理,30.66%则认为不合理。另外,关于阻碍民族政策制定过程的主要因素,根据选择频次来看,“民族地区接受性”频次最高,为360次,表明因地制宜根据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采用对应的政策有利于更好评价民族政策;其次分别为“政府部门内部分歧”216次、“行政程序制约”211次、“不同地区间相互攀比”201次、“国家政治原则”180次、“不同民族间相互攀比”169次。政府部门内部分歧和行政程序制约均为行政因素,因此要提升民族政策制定效率,势必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效率。

2.民族政策执行以行政手段为主,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和程序合理性有待提升。

第一,民族政策宣传力度认为“很大”及“大”的选择频次分别是72次、174次,总和为246次,比选择“一般力度”的291次少45次,可见,普通民众对民族政策宣传效果的积极评价有待提高,选择“不够”及“很不够”的频次相对较少,分别是106次、19次,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出仍有部分民众认为当前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足。第二,政府推动民族政策执行过程采取的手段,行政手段被选择的频次是542次,占样本总数比例的81.87%,可见政府及职能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最当前执行过程中最主要的手段;其次,分别有488次、484次选择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占比分别是73.71%、73.11%,比例相对较高,表明经济和法律手段亦是推动民族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方式。第三,说服引诱手段的选择频次是289次,占比43.66%,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归因于对民族政策的了解不深,参与推动民族政策执行过程较少,部分受访者认为宣传引导是推动民族政策执行过程采取的手段,也有部分受访者对具体手段表示不清楚。第四,政府推动民族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合理度评价,一方面,关于政府在执行民族政策过程中是否公平公正的评价,评价积极占59.21%,而评价消极占40.79%,表明相当一部分民众对民族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度持怀疑甚至是不满的态度;另一方面,关于政府执行实施民族政策的程度是否合理的评价,70.54%认为合理,体现当前民族政策执行程序的合理性较强,而仍有29.46%认为不合理,对民族政策执行实施的过程持消极评价的态度。

3.民族政政策评估的必要性和结论可行度评价较高,评估方式方法有待完善。

第一,关于“是否有必要对现行的民族政策进行动态评估”,92.75%表示有必要,表明对政策执行效果关注度较高。第二,关于“政府对民族政策是否进行了有效评估”,有52.87%持积极态度,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评估民族政策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而也有47.13%持否定态度,表明相关工作仍需继续深入和加强。第三,关于“政府对民族政策评估的程序是否合理”,63.75%态度积极,而36.25%则态度较为消极,认为评估程序不合理,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改进。第四,关于民族政策评估的指标体系及方法方式的评价,一方面,关于“民族政策评估的指标体系是否合理”,有72.81%的评价态度积极乐观,认为评估指标体系较健全,但仍有27.19%认为不合理,主要是指标体系设置不健全、指标体系设置未根据不同民族地区而因地制宜、评估标准不统一、责任不够明确、评估信息不公开等;另一方面,关于“民族政策评估的方法和方式是否科学”,78.10%认为评估的方法和方式科学,有利于评价当前实施的民族政策,仍有21.90%的民众对此持消极态度,主要原因有:行政评估过多,缺乏社会评估;对较少民族政策执行变动大,政策不能落实;评估方法方式不够公开透明;评估指标单一,且调查分析不足,缺少时效性等方面。第五,关于对已有民族政策评估的结论是否真实可信的评价,受访者对已有政策评估结论的可信度评价特点突出,选择“完全真实可信”和“大部分可信”占比高达90.64%,表明对当前民族政策评估结论的满意度较高。

4.民族政策监督的效果总体较为积极,但监督的程序和力度仍需改进。

第一,关于对民族政策监督制度是否健全的评价,51.96%选择“是”,48.04%选择“否”,表明不少民众对民族政策监督制度的健全性态度不乐观,而关于民族政策监督程序是否合理的评价中,65.86%认为合理,对民族政策监督程序评价积极,但仍有34.14%认为不合理,反映民族政策监督程序仍需要改进。第二,总体来看,对民族政策监督及其结果的奖惩措施的有效性评价趋势一致,按选择率大小排序依次是“部分有效”>“完全有效”>“完全无效”,可见大多数受访者对政府实施民族政策监督的效果评价是积极的。具体来看,一方面,关于“政府对民族政策监督是否有效”的評价,16.62%对监督效果态度评价高,认为实施的监督措施完全有效;79.76%对监督效果评价较积极,认为部分有效;3.63%认为监督措施不到位,实施效果较差。另一方面,关于“政府对民族政策监督结果的奖惩是否有效”的评价,6.77%认为“完全有效”,评价积极乐观;78.85%认为“部分有效”,监督力度有待提高,监督方法有待改进;4.38%表示“完全无效”,否定民族政策监督过程的有效性,评价较为消极。

(三)民族政策满意度总体较高,政治和文化类政策相比较高

从整体来看(表1),第一,15项民族政策“满意”的选择度均为最高,其中“民族团结政策”和“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政策”的满意比例最高,分别为50.30%、51.36%,且各类政策“满意”的平均值为45.85%,而对“非常满意”的选择比例几乎都超过了20%,平均值为23.61%,“满意”与“非常满意”的综合比例高达69.46%,表明各族群众对民族政策持满意态度,有利于政策的推行实施;第二,“一般满意”选择率24.92%,比例相对较高,其中,“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科技事业政策”“加强和培养民族地区干部政策”及“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政策”的“一般满意”选择率分别为29.61%、29.31%、29.15%,排名居前三位,表明各族群众对教育科技、干部培养及传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现状态度平淡,需要加大对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第三,选择“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均值分别为4.86%、0.93%,总和为5.79%,比例相对较低,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仍有少部分群众对民族政策及其实施的态度消极,不满意度明显,其中,“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不满意”选择率分别为8.16%、7.10%、6.65%,“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识别与民族成分认定政策”的“非常不满意”选择率分别为1.51%、1.51%和1.36%。

五、民族政策满意度感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一)模型选择与指标说明

在民族政策满意度认知影响因素实证模型中,因变量为民族政策满意度评价,然而民族政策涉及民族平等、民族團结等15项政策,因此必然涉及15个因变量,分别令Y1=民族平等政策…Y15=少数民族婚姻和人口政策。

自变量则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家人是否享受过民族政策等样本特征,对政策了解程度、对政策完整性认知等总体感知变量,以及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督等6类变量(表2)。

(二)模型因变量降维处理

由于因变量“民族政策满意度”指标涉及15个具体指标,需要采取主成分分析法进行降维处理,进而综合反映被调查样本对民族政策满意度的总体感知。运用SPSS软件,求各个指标的特征向量、特征根和方差贡献率(表3)。

根据计量结果,可以写出主成分的表达式:

Fi1=0.2413X1+0.2487X2+0.2525X3+0.2806X4+0.2771X5+0.1532X6+0.2781X7+0.2739X8+0.2766X9+0.2787X10+0.2615X11+0.2682X12+0.2557X13+0.2500X14+0.2479X15

Fi2=-0.4159X1-0.3612X2-0.2924X3-0.0560X4+0.0036X5+0.3897X6+0.2593X7+0.2816X8+0.2460X9+0.2811X10+0.1674X11+0.0535X12-0.0169X13-0.2251X14-0.2969X15

Fi=0.7325×Fil+0.2675×Fi2,其中i=1,2,……,15

(三)模型结果及分析

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R=0.678,R2=0.459,由于调查数据较为随机,且扰动因素较多,因此,尽管拟合优度较低,但针对社会调查数据而言,可视为通过检验。DW=1.745,F=21.513,Sig.=0.000,回归方程整体显著。从各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来看,样本特征变量、政策总体感知变量、政策执行变量、政策评估变量、政策监督变量对居民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而政策制定变量则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具体分析如下:

样本特征变量中两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被调查者年龄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年龄越大对政策满意度越低。究其原因,在民族地区,年龄越大的居民,通常对现有民族政策缺乏了解,因此满意度不高。文化程度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由于文化程度越高,赋值越低,因此文化程度越低,满意度越高;文化程度越高,诉求越多,往往超出一般物质利益诉求,对民族政策期望越高,因此在满意度上反而有所下降。被调查者性别、民族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不显著。

总体感知变量中全部变量均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现行政策了解程度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感知影响显著,对现行民族政策越了解,满意度越高。对民族政策了解,才能够清晰感知到民族政策在推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与繁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满意度自然越高。对民族政策完整性感知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被调查者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受其对民族政策体系完整性感知的影响,当居民认为现行民族政策为完整体系时,满意度会提高,反映出居民对民族政策体系完整性较为关注的现实。

政策执行单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政策执行中仅有民族政策宣传力度感知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即对民族政策宣传力度越大,满意度越高。从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倾向于认为民族政策执行主要在于宣传,现行民族政策在制定上较为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也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而居民对民族政策满意关键点在于政策宣传上,反映出居民对目前现有民族政策了解的渴望。政府在民族政策执行中的公平公正性感知、政府执行民族政策的程序合理性感知等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不显著。

政策评估单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政策评估变量中仅政策评估有效性感知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如果居民认为政府对民族政策进行了有效评估,则其满意度较高。由此反映,居民不仅要求落实民族政策,更要求政府对民族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更为关注政策的实施效果。而政府对民族政策评估的程序是否合理变量对满意度影响则不显著。该结果综合反映出,在民族政策评估方面中,居民更关注结果而非过程。

政策监督变量中两个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民族政策监督程序合理性感知以及民族政策监督有效性感知等两个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显著。对民族政策监督程序合理性感知越强,满意度越高。民族政策监督程序是实现对民族政策有效监督的前提,也是民族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居民对民族政策监督程序合理性的关注,充分反映了居民对民族政策实施效果的关注。居民对民族政策监督有效性感知越强,满意度越高。反映了居民对民族政策实施监督和民族政策良好效果的诉求,这两个变量结果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由此说明实证结果的合理和有效性。而民族政策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不显著。

政策制定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不显著。民族政策制定程序和过程是否了解、民族政策制定过程中设定目标范围是否合理等两个变量对民族政策满意度影响不显著,说明居民对民族政策制定关注不明显。由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方面,居民对民族政策制定和参与制定程度不高,缺乏认知;另一方面,当前民族政策制定具有较高的完备性,居民对民族政策高层设计具有高度信任和信心。当然,该结果也可能受样本选择和调查区域选择的影响。

六、对策建议

(一)加强民族政策全过程宣传,提升政策主客体的参与性

民族政策宣传,不仅仅体现在既定政策执行过程中,而应该包括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以及政策调整优化的全生命周期过程。我国现行民族政策宣传往往强调已出台政策内容的宣传,实际上强调的是政策执行过程。而基于生命周期理论来看,政策实施效果实际上是由政策各个阶段的效果来共同决定。政策制定上缺乏宣传,社会参与性往往不够,其结果可能导致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政策评估与政策监督上缺乏宣传,则往往会造成政策实施中反馈机制不健全,进而导致政策优化调整缺乏有效依据。因此,加强民族政策宣传,必须高度重视政策全周期宣传,同时必须强调政策主体和客体的高度参与性,这样民族政策内容更具针对性和接地气,在实施中社会认同度也较高。此外,全周期宣传和主客体的高度参与,也是构建政策实施反馈的长效机制的需要,保障了政策優化调整的方向瞄准。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民族政策实施效率

进一步深化涉及民族政策的行政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完善整合相关政府部门职能,建议建立民族政策委员会,整合各部门中涉及民族政策工作的职能,全面统筹民族政策实施各周期阶段,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和政策空白,同时提高民族政策实施效率。此外,在民族政策实施中应加快推进落实简政放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继续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简化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民族政策实施程序和时效公开制度,建立民族政策实施的快速通道,构建民族政策实施通畅性的可追溯机制,确保民族政策实施的顺畅和实施效果。

(三)构建民族政策多维评估体系,瞄准政策调整优化的互动反馈

从调查结果和现实来看,我国民族政策评估方式方法还存在一些不足,评估制度体系不健全。因此,首先构建民族政策多维评估体系,包括评估主体多元性、评估指标多维性、评估信息公开的多渠道性、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在评估主体上要多元化,强调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研究机构、民间团体等智库作用。在评估指标上要能够充分考虑政策区域与客体的感知,既能反映宏观的推动作用,又能兼顾微观个体的实际需要。评估信息公开要多渠道化,要能使政策各个主体都能及时知晓。评估方法上要多样性,既有定量测度,也要有定性评估,多维度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此外,构建政策评估结果与政策调整优化之间互动反馈机制,评估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反馈融入到政策调整优化中,同时通过政策调整优化效果来反馈评估工作。

(四)完善民族政策实施的监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监控体系

一是完善民族政策定期检查机制。要将检查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予以定期检查,另一方面,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民族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二是完善民族政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国家要将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民族政策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结合在一起,从而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于民族政策的反馈意见。三是完善民族政策责任追究机制和通报机制。要在充分强调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民族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建立民族政策重大情况通报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四是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强对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的学习,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报道问题。此外,还应赋予社会团体和公民监督权,使民族政策的实施不流于形式。

(五)推进民族政策体系创新与发展,提升民族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推进民族政策系统的创新与发展。要着力解决民族政策权益归属、民族政策运用能力和完善能力等问题。二是推进民族政策结构的创新与发展。民族政策主体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仅要着眼于它的单项性,而且要着力于政策的配套运作。三是推进民族政策机构的创新与发展。应在监督机制上进行创新,强化民族政策主体的自律与自控能力,实现民族政策目标。四是推进民族政策学科的创新与发展。要以跨学科视角探讨民族政策创新、考察民族政策完善途径、多维技术性方法,构建与时俱进的民族政策学科。五是推进民族政策公平性的创新与发展。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呼声与诉求,广泛动员民族地区不同利益群体参与民族政策的制定与推广,积极推进民族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民主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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