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邹海霞 杨文健
广西是我国西南边陲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为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打通老少边穷地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国家启动了铁路、高铁和高速公路网辐射项目,希望交通现代化加快促进技术、资源和信息等社会流动,解决日益严重的地区差距和社会分化问题,改变中国社会结构以适应于经济结构,带动和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实现中华民族共富的梦想。
20世纪3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修建专门为汽车交通服务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运输能力、速度和安全性等优势对促进国土均衡开发、建立统一市场经济体系、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公众生活质量等具有重要作用。
水南高速公路项目①水南高速公路全长236.49公里,总投资达40多亿元,2001年6月开工建设,2004年9月全部竣工。这条高速公路途经广西河池、都安、大化、马山等相对贫困落后的壮、瑶等几个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连接桂中、桂南通往桂西北大石山区,是云、贵、川、渝出海大通道,也是桂西北地区重要的公路干线。该项目最突出的特色就是把嵌入地减贫纳入工程建设目标,对民族地区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平马高速公路项目②平马高速公路总长105.68公里,总投资约34.35亿元,2011年底开工,2014年底竣工。这条高速公路以马山县乔利乡合理村为起点,途经周鹿镇、武鸣县灵马镇、平果县四塘镇、坡造镇、马头镇同仁村、雅龙村、那里村、新安镇玻璃村等壮、瑶少数民族聚居村落,连通来马与南百高速公路,打通了发达地区与贫困落后地区互动交流的桥梁。成为“要想富,先修路”这一普世逻辑的实践阐释。世纪之初,水南高速公路项目承载着对少数民族村落通路、致富的伟大梦想,开启了少数民族村落通向现代化文明的大门。时隔10多年后,这一伟大的现代化文明之梦正以蓬勃迅猛的速度向贫困的少数民族村落不断辐射且嵌入得更深入更彻底。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促进“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加快是重新构建世界的主要原因”[1]63。地理流动是社会结构板结化的主要因素,而社会结构板结化是社会流动的阻力,“交通技术创新”可以突破自然地理阻隔,是消除社会流动阻力的手段。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消除了地理因素的自然阻隔,是一种经济行动嵌入性的过程,这种以行动者偏好及理性计算的经济行动嵌入少数民族村落要受各种社会脉络的制约,除经济利益之外,社会人际关系也是不可或缺的基础,“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互为累积条件,不同的社会地位拥有不同的资本惯习,相互关联形成社会本体的存在。”[2]155故阿马蒂亚·森认为,“越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潜在的穷人就越可能有较好的机会脱离贫困。”[3]20因此,落后闭塞的少数民族村落的“穷人基本上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利用机会摆脱贫困之命运,因为他们早已内化了那些与大社会格格不入的一整套价值观念。改变贫困的可能,只取决于外群体的力量。”[4]127高速公路项目就是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外群体的力量,能够化解其社会结构的板结,加速村落与外界的社会流动,从而获得较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使其向上流动有了可能,贫困落后局面的改变,正是国家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重构中国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选择。
水南、平马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地——马山县位于桂中大明山北麓和红水河中段南岸,东与忻城县、上林县接壤,西靠平果县,南临武鸣县,北与都安瑶族自治县隔红水河相望,距首府南宁130公里,210国道途经该县;境内多山,东部多大石山,西部多丘陵,是广西有名的山区县之一;年均气温21℃,年均降雨量511.9毫米;除流经县北的红水河外,仅有些细小的河流,每逢下雨,雨水便从地下流走,易涝易旱,旱涝灾害频繁;自明代建制至今,因统治制度和不利的自然条件等,一直处于贫困状态。白山镇新汉村靠近马山县城,交通便利,经济发展相对较好;乔利乡兴科村临江屯位于马山县城西北角,距县城12公里,境内乔利河由南向北流入红水河,多丘陵土岭,矿藏量丰富,但未开发利用,贫困落后;古零乡新黄村全新屯是有名的贫困村,位于马山县城东南部大明山北麓,距县城17公里,有矿产资源,紧临大明山和金伦洞旅游风景区。
以下是三个少数民族村落资源与生计方式情况 (见表1)。
表1 少数民族村落资源与生计方式一览表
桂中高速公路网中的三个少数民族村落地处大石山区,自然环境恶劣,生产条件落后,经济结构单一,农户收入低下,生活不稳定,交通信息闭塞,90%以上人口是少数民族,民风淳朴,教育落后,人口文化素质不高,自身发展适应能力有限。这些村落特征无不印证了缪尔达尔经济社会学所认定的贫困的三大因素—— “地域环境、物质资本和人口素质”,[5]27-42村落的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差导致其社会结构固定化,长期脆弱的生计、社会心理、发展状况决定了这种固定化的社会结构一旦有任何外来力量的干扰,会因抗干扰能力有限而很容易受到影响,甚至对未来发展表现出更多的不确定性和迷茫。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经济行动,本质上是国家项目嵌入民族地区重构的一种社会秩序,是对民族地区进行的结构性调整与创新,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变迁,这种经济行动被视为是对社会性的一种构成信任,并对经济活动中的稳定具有极大帮助作用,然而过于偏向经济理性意义的行动忽略了经济活动本身对于社会结构的影响,嵌入过程总是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用社会学的概念表述就是“社会结构紧张”(structural strain),是指“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协调,而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对立的、矛盾的或冲突的状态下,或者说,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6]55-73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
桂中少数民族村落的贫困与国家现代化差距较大,生计、社会心理融合及自身适应发展能力不足,是当前少数民族村落摆脱贫困的最大障碍,因为这“与权力、利益和文化关系的相互介入、对话、斗争和适应相关联,牵涉其中的人为了生存而选择接受”[7]5。“随着科学掌握自然规律,一种强烈而固执自信的极端现代化意识形态特别相信人们可以理性设计社会的秩序;一个独裁主义国家有愿望且有能力使用它所有的强制权力来使那些极端现代主义的设计成为现实;软弱的公民社会缺少抵制这些计划的能力;当国家超乎寻常强大的时候,市民社会自然是软弱的”[8]4-6。然而“资本有其自身的秩序,村庄有自己的习惯。”[8]36涂尔干认为“社会生活是互动的产物个体所采用的行动,也是从习俗中不断习得的,所以不存在由自由个体自愿集合起来产生的社会契约时期,个体进行契约义务时是在进行已经界定好的角色责任。社会面对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的约束力,经济、犯罪与道德都会随着社会秩序的类型不同而有不同的现象产生,社会是由个体共同组成却展现出集体意识的运作,共享价值与信念的根本在于个体的发展,当集体意识呈现转变,政府则可将集体意识视为政策指引的方向制定法律法规推动社会有机体的改变”[2]154。
遵照这样的逻辑,国家视角的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经济行为实质上是政府理性干预微观村落达到宏观控制目标的一种社会秩序,由个体至集体再到社会有机体改变的政府工程项目的嵌入本身在中国社会基层组织内部也会产生双重效应,即因信任而对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村落的社会事实持积极的肯定态度;相反,因不信任而对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村落的社会事实持消极的否定态度。
对桂中高速公路网内全新屯、临江屯、新汉村调查①随机抽样对新汉、新黄、临江三个少数民族村落的村民、村干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3份,均为有效问卷,主要调查了高速公路嵌入当地前后的动态变化及影响因素等,包括三大类问题:一是村落农户收入情况调查,利用历史法对高速公路嵌入前后的农户收入情况进行回顾统计;二是对影响因素调查,包括征地、拆迁、自然灾害、物价、家庭成员变化、受教育程度、基础设施、就业渠道、社会安全因素以及公权公信力等;三是村民对政策的态度调查。另外,结合对三个村落的村干、受影响农户、征地拆迁办和政府人员访谈以及深入实地观察,结果发现,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结果不外乎二种:第一,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成为少数民族现代化文明加速的卫士;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成为少数民族贫困脆弱性加剧的锐器。发现,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宏观上实现了项目理性设计的“利益均沾论”②“利益均沾论”的理论假设:经济增长能有效地抑制贫困。安德森 (Anderson)在1964年发表的《利益均沾:经济增长和美国家庭贫困的程度》一文中指出,经济增长有助于减低贫困的发生。在后续的研究中,人们根据安德森的理论,归纳经济影响贫困率高低的主要理由为:经济繁荣,劳动力市场紧俏,此时雇主少有余地去选择他们雇用的人,穷人尤其是有工作能力的穷人就容易找到工作,而工作的穷人也会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进而摆脱贫困。人们称这种现象为“利益均沾经济”,并且视这些穷人为成功的政府财政政策的得益者。假设,微观上忽略了少数民族村落结构功能的天然缺陷而无法摆脱项目带来的冲击,导致“嵌入性”理性假设难以达到“利益均沾论”假设。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既是一种社会资本的嵌入,也是一种社会秩序的嵌入。国家项目的强制性和理性化,最终的目的就是重构一种共同富裕发展的社会结构,因此,高速公路项目的嵌入为少数民族村落提供了发展和向上流动的机会,使其快速融入国家现代化发展行列,国家借助项目嵌入的方式实现理性设计的宏观调控目的,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缩小贫富差距,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见表2和表3)
表2 广西县市人均GDP情况比较
表3 广西县市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马山县是贫困落后的大石山区,平果县相对比较发达,平马高速公路项目连通了桂中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带动了区域产业升级,推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速了区域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消解了区域社会板结化现象。从对新汉村村民的访谈和问卷得知,绝大部分人认同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但仍然非常支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希望获取补偿款到城市做生意。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村里的青壮年就不再依赖土地,而卷入珠三角打工潮,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在村里,耕种仅维持基本口粮的土地,其余土地让给愿意耕种的人。
横向比较桂中高速公路网内不同少数民族村落,因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思想融合和自身发展适应能力不同,决定了其在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后受扰动时不同的态度和反应灵敏度。新汉村相较于另外两个村落来说,不仅维持原有的社会秩序,而且因为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所带来的社会资本支持,社会流动加快,90%以上的人认为高速公路建设后,当地最大的变化就是经济富裕了,这无疑印证了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利益均沾经济”假设的合理性结果的正面作用 (见表4)。
表4 2012年村落人口与经济状况比较
从宏观的社会整体发展上看,以行动者偏好及理性计算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国家项目嵌入性行动重构新的社会秩序无疑是成功的,因此,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是其贫困脆弱性改善和现代化文明加速的卫士。
过于理性设计的国家项目强制嵌入贫困脆弱的少数民族村落,在某种程度上就像一把锐器加剧其贫困脆弱性。“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9]7“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9]7传统少数民族村落世代沿袭“生于斯,死于斯”的生存理念,决定其发展状态及抗外界干扰的能力。正如H.孟德拉斯所言:“在农民的社会中,技术、人口、经济、社会和心理等不同因素的配合是何等的密切和巧妙!最小的技术变化,最小的人口压力,都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平衡,带来整个系统的变动和重组:而变动一旦起始,就受自身固有动力的驱使,直到建立一个全新的系统。”[10]24少数民族村落的生计、社会心理、发展方式等沿袭传统农耕文明,受高速公路项目强制嵌入现代化文明的冲击,机会与风险并存。
第一,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导致少数民族村落贫困村民生计无保障。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对部分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强制征收,实行一次性补偿政策,无长远发展扶持规划,这对依赖传统农业生存的少数民族村落来说,征地拆迁导致基本生产生活资本的永久丧失,生计无保障 (见表5)。全新屯和临江屯90%以上村民不希望自家的土地和房屋被征收。全新屯黄姓村民家有4口人,2亩地,妻子种地每年收入1000多斤粮食 (约合1000多元人民币),丈夫的小修理铺年收入约6000元,家庭年消费约7000多元,可维持基本生活,但高速公路项目征地1.7亩,房屋拆迁200m2,共获补偿费20多万元,依此推理,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会导致收入降低 (小于7000元),生计方式无改变,消费降低,生计无保障。
表5 高速公路沿线少数民族村庄受项目征地拆迁影响情况一览表
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造成少数民族村落贫富差距拉大,导致村民社会心理融合能力差。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打破了村落原有的生活状态,村民感到无所适从,对随之而来的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未来重建心存疑虑,对未来发展缺乏信心和勇气。例如,全新屯黄姓村民家4口人,有4亩地,2个劳动力,无人外出务工,生活还算富裕,高速路征地2亩多,补偿7万元;房屋拆迁面积250m2,补偿21万元,因受这样的冲击与很多村民拉开了距离,感到无助和迷茫。同时,村落资源总量有限,大石山区的耕地面积非常有限,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和安置拆迁人口的二次征地,造成受征地拆迁影响村民和不受征地拆迁影响村民因争夺土地等资源,原本友好亲密的村民之间产生不满和矛盾纠纷,人际关系紧张;另外,原本一些不依赖土地而从事商业活动的比较富裕的村民,因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补剂更加富裕,原本贫困弱势的村民生计重建难问题更加突出,因补偿差异、贫富差距拉大及重建债务压力等导致村民之间产生心理不平衡,相互排挤 (见表6);征地拆迁补偿使村民、村干部及上级部门之间不信任感增强,村民认为村干和上级管理部门在补偿费和安置重建问题上作了机动处理,导致其补偿费减少,村民有事不愿再找管理者和管理机构解决,而是求助于邻里亲戚朋友。
表6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弱势群体统计一览表
第三,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政策偏差和村民自身适应能力局限导致其恢复发展缓慢。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原则上实行统一的征地补偿政策,事实上这种统一的补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统一和偏差,尤其关于征地和拆迁房屋类型的认定标准在实际执行上的机动性决定了补偿政策的执行偏差 (见表7、表8),这些偏差直接导致村民因不公平待遇而陷入贫困,恢复和发展缓慢;同时,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忽略了受影响村民自身适应发展能力方面的局限,少数民族村落的教育和村民的职业技能都相对落后,“等、靠、要”思想观念比较严重,缺乏自力更生和自我发展意识,经济发展能力和文化教育素质都比较差,因此,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贫困严重影响其恢复发展。例如,临江屯机耕路被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损毁,无法利用现代化机械,给农业生产带来困难,大量肩挑背扛的人力劳作方式加重了村民的负担;新黄村有778户人家,总人口3345人,仅有16个大学生,80%的村民在高速公路建设前接受过至少1次农业技能培训活动,但高速公路建设后没有人接受任何形式的专业技术培训,绝大部分人靠体力劳动打工赚钱且兼顾农活,靠技术谋生的人很少。
表7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元)执行情况一览表
表8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拆迁补偿标准 (元)执行情况一览表
由此,审视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产生的双重效应,我们不难理解国家项目制的经济学考量以及过于理性的带有国家强制意义的经济行动与传统封闭贫困落后的少数民族村落之间存在反差的原因。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背后隐含着这样的基本假设,即国家资本 (国家项目)嵌入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带来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可以带来少数民族村落的富裕和文明。安德森曾提出,“经济增长能有效地抵制贫困,经济增长有助于减低贫困的发生。”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繁荣,同时希望这一地区贫困弱势的村民能够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和资源,以此印证“利益均沾经济”假设的合理性,但高速公路周边及沿线少数民族村落经济提振效果并不像预设的那般明显,产生双重效应的原因主要如下:
第一,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地的少数民族村落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偏低,耕地产值不高但土地市场增值空间比较大,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仅依据近三年收成计算,且受地方财政能力限制,造成村民因获补偿偏低而承受损失;第二,基于节约用地原则,项目会尽量减少土地征收,但高速公路规划设计的成本和学理原则不可避免造成耕地碎片化,形成难以经营管理的边角地和横切跨越地,如果政府没有相应的补偿,蒙受损失的也将是村民;第三,当前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少数民族村落村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各不相同,但征收补偿基本实行统一的政策,操作灵活变动的空间不大,村落也不能随意调整土地集体分摊风险,从而导致那些主要依靠土地维生的村民的生计风险增大。三个村落的永久性征地量足以证明以上观点 (见表9),例如,全新屯共53户,240多人,平马高速公路项目涉及拆迁44户、约180多人,两次征用耕地共47亩,集中统一安置。征地参照国家关于近三年来该土地收入之和的30倍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当地乡镇GDP的水平设置补偿标准执行,即每亩田补偿37395元,这是按亩产量的1500市斤,其中农户口粮占2/3,出售1/3这样的根据来计算的,而且政府政策的扶持仅限于种地和养猪。另外,房屋拆迁补偿低且补偿不到位,统一规划回建宅基地面积 (120m2/户)较之前小太多,无法发展养殖业。
表9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永久征地情况一览表
第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收大量临时用地,这些临时占用的耕地只会得到项目实施过程的短期补偿,项目竣工,则补偿结束,但项目实施过程对所占临时耕地损毁严重,如果项目竣工后对所占用临时耕地清理不善,村民恢复耕作的效益就不好,必然造成村民无法预知的损失;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之后,如果对其损毁的村落农用基础设施不进行合理修复或提供必要的相关可替代性设施,将使村民无法开展各种生产活动,直接影响村民的收益水平;第三,高速公路项目因施工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人为改变村落地形地貌,容易造成洪涝灾害,特别是相关设施和垃圾处置不当造成的行洪、排灌不畅,导致耕地受影响,庄稼收成受损。这些可从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临时征地情况得以印证 (见表10)。另外,三个少数民族村落95%以上村民认为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当地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噪音、河流污染、大量林地和植被毁损严重。
表10 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庄临时征地情况一览表
温家宝总理曾这样界定过文化的价值:“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一个民族真正有力量的决定性因素,可以深刻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改变一个民族的命运。”[11]桂中高速公路网里多为壮族村落,壮族自周代进入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农耕文化时代,至今没有多大改变。与山地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资源占有和生产经营的平衡,壮族家庭人口规模以核心家庭为主,主干家庭与扩大家庭也占有一定比例,族内用壮语交流,对外用普通话交流。虽然受汉人南迁及外出务工的影响,壮族学习、接纳、吸收了汉人的许多思想文化,婚嫁、生育、饮食、教育等生活方式的融合程度比较高,但受传统民风民俗的影响,基本沿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教育落后,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思想比较保守,目前仍继续着传统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市场化并没有改变少数民族对农业的依赖程度,土地依然是农村最敏感的问题。第一,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永久性和临时性征地,使土地绝对量减少,村落人口相对不变或增加,村民相互争夺土地,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加强了村民对剩余耕地的关注度,更加在意耕地的维护及产出,耕地边界、灌溉水源等都成为容易引发村民及村落之间矛盾、纠纷的敏感问题,若处置不当就会直接影响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在贫困的经济生活和落后的教育水平下,农村贫困群体的文化生活必然是贫瘠的。贫困文化表达着穷人对其边缘地位的适应或反应,是穷人在社会强加的价值规范下无法获得成功,而采取的种种应对挫折和失望的不得已选择。”[12]正如布尔迪厄在《世界的重量》中所言,“穷人的窘迫往往源于他们没有选择,主要原因是穷人在商场竞争中缺乏必要的文化资本。制度形式的文化资本显然具有代际传递特征。”[13]
怀特海说:“变化是事物的内在根本属性。”[14]179社会变迁有经济原因、技术原因、文化原因等,然而“在所有这些方面的背后,真正的因果作用力是人的行动,也只有人的行动。人类能动性问题是当代社会学的核心。”[15]21少数民族村落受历史文化传统影响,文化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经济结构单一造成劳动技能单一,综合素质无法适应市场化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高速公路项目嵌入,村落耕地减少,大量农业劳动力剩余,为了生存和发展,项目嵌入村落只能凭借劳务输出和非农化就业谋生,但劳务市场对经济状况的反应非常灵敏,对劳动力的要求也非常苛刻,这对于没有接受太多文化教育 (受访者和受影响的村民基本的教育程度为中学或小学)、仅凭掌握一两项农业生产生活技能的少数民族村民来说,适应村落之外的非农化生活和工作不容易,他们主要集中在低技术含量企业和行业就业,当然,这种类型就业的失业率更高,风险更大。从三个少数民族村落的问卷中发现,村民们在“希望孩子将来的受教育程度是什么”和“希望孩子将来做什么”的问题选项上均选择填写“大学及以上毕业”和“国家干部”,由此可以看出,这种认同是基于自身教育和能力不足对其发展的影响之上的。
总之,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提振地区经济增长的方式带有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因为经济增长与村落富裕文明之间并非线性关系。中国社会基层的现实是,以优先发展的富裕地区帮带落后贫困地区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落后地区能否从中受益,取决于少数民族村落系统诸要素的影响。
从微观的社会事实看,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时试图改善其贫困脆弱的理性设计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从短期和长远的发展来衡量国家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不能因操作上的失误违背初衷,导致受影响的村民生计、社会心理恢复困难。高速公路项目过于理性化的设计和自负的操作,以及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资本运作方式的单向度,决定了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的双重效应,这种双重效应更强烈的表现就是富裕地区发展更快,贫困脆弱的少数民族村落因外力的扰动冲击而发展受阻延缓,贫富差距更加突出,不利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高速公路项目嵌入少数民族村落要考虑当地的贫困脆弱性对外界资本嵌入的承载能力,二者要协同发展,要让受影响的村落和村民共享国家项目的红利,制定出台长远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都要以人为本,即优先考虑“人”的发展,发展现代化要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这样以项目资本嵌入方式运作的现代化会更合乎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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